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員工高温中暑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82W

員工高温中暑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員工高温中暑應急預案 篇一

夏季施工氣候炎熱,建築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處作業,勞動強度大,時間長,隨時都有發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強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護職工身體健康,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

1 預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採取綜合的措施,切實預防中暑事故的發生,從技術、保健、組織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1 組織措施

加強防暑降温工作的領導,在入暑以前,制訂防暑降温計劃和落實具體措施。

1.1.1 要加強對全體職工防暑降温知識教育,增加自防中暑和工傷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時間。

1.1.2 應根據本地氣温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利用早晨、傍晚氣温較低時工作,延長休息時間等辦法,減少陽光輻射熱,以防中暑。還可根據施工工藝合理調整勞動組織,縮短一次性作業時間,增加施工過程中的輪換休息。

1.1.3 貫徹《勞動法》,控制加班加點,加強工人集體宿舍管理;切實做到勞逸結合,保證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 技術措施

1.2.1 進行技術革新,改革工藝和設備,儘量採用機械化、自動化,減輕建築業勞動強度。

1.2.2 在工人較集中的露天作業施工現場中設置休息室,室內通風良好,室温不超過30℃;工地露天作業較為固定時,也可採用活動幕布或涼棚,減少陽光輻射。

1.2.3 在車間內操作時,應儘量利用自然通風天窗排氣,側窗進氣,也可採用機械通風措施,向高温作業點輸送涼風,或抽走熱風,降低車間氣温。

1.3 衞生保健措施

1.3.1 入暑前組織醫務人員對從事高温和高處作業的人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持久性高血壓、貧血、肺氣腫、腎臟病、心血管系統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者,一般不宜從事高温和高處作業工作。

1.3.2 對露天和高温作業者,應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飲料;供給含鹽濃度0.1~0.3%的清涼飲料。暑期還可供約工人綠豆湯、茶水,但切忌暴飲,每次最好不超過300毫升。

1.3.3 加強個人防護。一般宜選用淺藍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顏色越淺阻率越大。對輻射強度大的工種應供給白色工作服,並根據作業需要配戴好各種防護用具。露天作業應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陽光曝曬。

2 發生中暑的表現

2.1 中暑症狀的表現

2.1.1 先兆中暑。其症狀為:在高温環境中勞動一段時間後,出現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無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動作不能協調等症狀,一般情況此時體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會超過37.5°。

2.1.2 輕症中暑。其症狀為:除有先兆中暑外,還可能出現頭暈乏力、面色潮紅、胸悶氣短、皮膚灼熱而乾燥,還有可能出現呼吸循環系統衰竭的早期症狀,如面色蒼白、噁心、嘔吐、血壓下降、脈搏細弱而快、體温上升至38.5°以上。此時如不及時救護,就會發生熱暈厥或熱虛脱。

2.1.3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為未及時適當處理出現的輕症中暑(病人),導致病情繼續嚴重惡化,隨着出現昏迷、痙攣或手腳抽搐。稍作觀察會發現,此時中暑病人皮膚往往乾燥無汗,體温升至40°以上,若不趕緊搶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員工高温中暑應急預案 篇二

1. 總則

1.1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於高温及工作場所通風條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員中暑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中暑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常備不懈,快速響應”的原則增強風險意識,堅持預防、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置相結合,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機制,確保各專業應急力量相互配合、有機聯動。現場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提高應對和處置高温中暑事故能力。

1.2 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

1.2.2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2.3 國務院《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2.4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2.5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規定》。

1.2.6 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1.3 適用範圍

適用於中國電力新能源海林公司。

1.4 工作原則

1.4.1本着及時、快速的判斷病情、處理病情,保證高温中暑人員生命安全為基本原則。各級應急救援人員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堅守崗位,正確履行應急預案所賦的職責和執行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下達的指令。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1.4.3 廣泛宣傳中暑的防治知識,使職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識。

1.4.4 夏季前做好各生產場所、值班室、通風設備的維護,確保職工良好的工作環境。

1.4.5在夏季高温作業中,做好職工防暑降温工作,調整作業時間,防暑降温藥品發放要及時到位,生產現場的飲用水應供應充足,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1.4.6對有心血管器質性疾病、高血壓、中樞神經器質性疾病、明顯的呼吸、消化或內分泌系統疾病和肝、腎疾病患者應列為高温作業禁忌症。

1.4.7在夏季高温期間管理人員定期到生產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有關問題及時進行解決和 處理。

1.4.8 對從事風機檢修等高温環境內作業的人員,首先要確保設備的温度儘可能降低,在安排工作時要考慮其身體的健康狀況,發現有不適合從事高温作業的人員,應及時予以調換,同時 在作業過程中,要實行定時輪崗制,對進入風機塔筒作業的工作人員進行定時輪換,確保檢修人員得到充分的休息。

1.5 應急預案的啟動

1.5.1 當在高温條件下,現場的工作人員如果發現有人出現先兆中暑或輕度中暑症狀時應迅速處理,立即採取急救,同時聯繫醫護人員,並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指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組織處理事故,由總指揮宣佈啟動 A 級應急預案。

1.5.2 如出現重度中暑、中暑人數較多或病情較重時,現場人員應迅速處理,同時聯繫醫護人員,並彙報高温中暑人身傷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宣佈啟動 B 級應急預案。

1.6 高温中暑事件處理

1.6.1 A 級應急預案

迅速將中暑者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同時墊高頭部,解開衣褲,以利呼吸和散熱同時聯繫醫護人員;

用濕毛巾敷頭部或用冰袋置於中暑者頭部、腋窩、大腿根部等處。若病人能飲水時可給病人大量飲水,水內加少量食鹽;

病人呼吸困難時,應進行人工口對口呼吸;

醫護人員到達後,施救工作由醫護人員接手;

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

危急狀態消除,由場長宣佈 A 級應急行動結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佈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1.6.2 B 級應急預案

將所有中暑人員立即抬離工作現場,移至陰涼、通風的地方,並聯系醫護人員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施救工作;

暫時停止現場作業,對工作場所的通風降温設施等進行檢查,找出中暑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環境温度,確保設備機組安全運行;

負責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安排人員頂替中暑人員的工作,保障生產的連續性;

病情嚴重者立即聯繫車輛,並由邊搶救邊護送至醫院。必要時可拔打120醫院急救電話求助;

領導小組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決定是否組織對該工作場所的人員進行疏散;

必要時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當地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協助處理;

危急狀態消除,由總指揮宣佈應急行動結束;

認真做好事故後的善後工作。

1.7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1.7.1 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1.7.2 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1.8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總工程師

成員:綜合部經理,生產運營部經理,HSE(安健環)部主任,

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海浪風電場檢修班長,海林中電紅旗風電場運行班長

下設應急辦公室和搶險救援隊

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營部經理兼任,日常管理掛靠生產運營部,

電話:

搶險救援隊隊長由風電場各班長擔任,日常管理掛靠風電場,

電話:

1.9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1.9.1 發生中暑事故時,應立即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現場指揮部指揮由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

1.9.2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全面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應急救援。

(3)接受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及時向中電新能源彙報事故信息和對外信息發佈。

1.9.3 生產運營部的主要職責

(1)協調、聯絡各級應急機構和部門。

(2)負責本預案的培訓、演練、完善工作。

(3)為中暑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4)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5)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1.9.4海林中電紅旗(海浪)風電場的主要職責

(1)發生冬季暴雪應急響應時,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冬季暴雪應急救援。

(2)做好發生冬季暴雪災害的準備,人員、物資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產運營部協調應急物資。

1.9.5 HSE(安健環)部的主要職責

(1)監督、組織本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2)監督、管理本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2. 附則

2.1 術語和定義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2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在批准後十日內報HSE(安健環)部備案。

2.3 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

2.3.1 中國電力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符合性審核,三年組織一次改版修訂。

2.3.2 因以下原因,應在二個月內完成應急預案的相應調整:

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

預案演練和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

其他原因

2.4 應急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海林公司生產運營部制定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