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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67W

上下班制度【通用多篇】

上下班制度 篇一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佈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光:

上午:8:00-12:00午時:2:00-6:00加班:7:00-10:00

一、遲到、早退、曠工。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光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光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景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景説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光出勤。主管違規核准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景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塗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上班時光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准,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准,)。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准,併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景,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景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後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後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上下班制度 篇二

為加強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秩序,進一步規範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特制定本制度。

1、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應公司全體員工

2、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2、1公司員工憑廠卡在上、下班規定時光內進行打卡,公司相關部門經過考勤系統進行相關數據收集。

2、2保安、實習生經過考勤鍾進行打卡。

2、3考勤與工資掛鈎,考勤與全勤獎掛鈎,考勤與年終獎掛鈎。

3、員工考勤標準、紀律

3.1日常考勤

3.1.1公司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光為:

班次一:上午8:00至12:00;午時1:30至5:30、

班次二:上午7:45至11:45;午時13:15至17:15、

其它特殊部門工作時光見附表—、二—《員工班次設定表》《員工打卡時光設定表》。

3.1.2正常情景下員工每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時光。特殊情景下因生產需要的部門會安排週六加班,週日休息。

3.1.3員工正常上、下班內不得遲到、早退,未在正常規定班次時光內上班的,按遲到計算,未按正常時光下班的按早退計算。

3.1.4遲到或早退的員工,當月遲到或早退時數累積超過15分鐘的,不計所有遲到或早退時數內工資(計時員工按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算,計件員工按基本工資為450元進行計算),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3.1.5正常上、下班時光內未經請假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計時員工不計曠工時數內工資,曠工員工取消當月全勤獎;連續曠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不計發當時所有未發放工資及全勤獎。

3.1.6當月各類事假累計時光4小時以上(不含4小時)的,不計全勤獎;當月病假1天以上(不含1天)的,不計全勤獎。

3.1.7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時光段、在規定打卡機處進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託人打卡、不得未上班偷打卡。代人打卡、託人打卡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執行相應行政處理;未上班偷打卡按曠工計算,不計當月全勤獎。

3.1.8未打卡員工必須在1天之內到人力資源部籤卡,不按時籤卡者,財務部及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受理核算其當天工資。

3.1.9員工每月可籤卡兩次,籤卡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當月全勤獎,因公事(含出差不到1天的)和請假員工籤卡除外。

3.2出差考勤

3.2.1員工出差1天(含1天)以上的,出差之前均應填寫《出差審批表》,主管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批,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出差審批表》交由人力資源部考勤。特殊情景需延長或縮短出差時光的,回公司後24小時內,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補辦延長工縮短出差手續,即按《出差審核表》填寫“實際出差時光”,並再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再次審批。

3.2.2無特殊情景不按出差程序審批的,按缺勤處理。

3.3請假考勤

3.3.1請假員工需填寫請假單或供給相關證明文件,並經相關人員審批後,方可交人力資源部考勤。

3.3.2有工具、廠服等物資的員工,請長假前需將相關工具、廠服等交指導工(班長)或相關負責人,並由指導工(班長)或相關負責人在請假單簽名處簽名確認,人力資源部依此辦理手續。

3.3.3請假7天(含7天)以上人員視同長假人員。長假人員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長假手續,即遞交廠證、並做相關登記。未上交廠證或未配合做好相關登記人員,視同曠工處理。

3.3.4長假到期員工,需在回廠後24小時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請長假提前回廠未及時銷假的,以實際假單日期處理;請長假推遲假期未在回廠後24小時內銷假的,延長的時光視同曠工處理。

3.4加班考勤

3.4.1加班人員須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相關人員審批,交人力資源部考勤,加班時光內按規定時光段打卡;未上交經相關人員審批後的《加班申請表》,或未打卡的,均不予核算加班工資。

3.5保安、實習生考勤

3.5.1保安員考勤經過考勤鍾進行,每月底人力資源部彙總,並供給給財務部,並依此核算工資。

3.5.2實習生考勤經過考勤鍾進行,新來實習生到人力資源部實施登記後,考勤經過西門保安處考勤鍾進行考勤。

4、請假、加班程序及假期標準

4.1請假手續辦理

4.1.1請假前由員工本人填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年月日,小時假需寫清具體時光段,並交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方可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負責在請假單上標明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類別。

4.1.2請年假前先到人力資源部查詢應享受年假天數,再由請假人填寫《年假申請》,寫明請假年月日,交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交人力資源部考勤。

4.1.3請病假需供給鎮級以上公立醫院證明;婚假需供給結婚證明;計劃內生育產假需供給準生證明、出生證明,無準生證明視同事假處理;喪假需供給死亡證明。

4.2請假審批權限

4.2.1經理級人員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4.2.2主管(助理主管)級人員請假由部門經理審批。

4、2.3指導工(班長)級人員請假由部門主管、經理審批。

4.2.4普通員工請假1天(含1天)以下的,由指導工(班長)、主管(助理主管)審批,1天以上的由指導工(班長)、主管(助理主管)、經理審批。

4.3加班手續辦理

4.3.1加班人員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人力

資源部對加班審批程序進行監督確認。

4.3.2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不按正常審批程序加班的人員,進行抽查瞭解,並將異常情景供給給財務部,財務部依此作為工資核算依據。

4.4各類假期標準期限

4.4.1產假標準期限:90天

4.4.2婚假標準期限:3天

4.4.3年假標準期限:工作滿1年享受6天年假;工作滿3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滿5年享受14天年假。年假必須在當年休完,當年未休完的一律作廢,不可累計至第二年休。

4.4.4喪假期限:1至3天喪假界定範圍: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喪假。

4.4.5工傷假(工傷醫療期):按工傷管理制度執行

4.5國家法定假標準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5、請假、法定假、加班工資計發標準

5.1請病、事假人員請假期間內不計發工資。

5.2請產假、婚假、年假、喪假人員請假期間內,屬計件人員的按當地最低保障工資標準計發;屬定薪人員的。按月度基本工資計發,工作天數均按26天標準核算;工傷假按工傷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5.3加班工資計發標準

5.3.1管理人員、寫字樓文職人員,週日加班計算加班費;計件人員加班均計加班補貼。

5.3.2計時員工加班,按基本工資作為基數,換算成每小時平均工資,工作天數按26天進行計算,實際加班時數乘以平均小時工資即為加班工資。

5.3.3計件員工加班除計算計件工資外,並按每加班一小時補一元加班補貼規律進行加班補貼計算。

6、部門職責

6.1人力資源部職責

6.1.1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統計,包括日常考勤、出差考勤、加班考勤、各類假期考勤的相關資料統計,並將相關數據供給給財務。

6.1.2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加班申請的審批程序的監督管理。

6.1.3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請假審批程序的監督管理。

6.1.4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員工按規定進行考勤;負責對違反考勤紀律員工進行處理。

6.1.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考勤紀律的宣傳及監督執行。

6.2財務部職責

6.2.1財務部負責依據人力資源部供給的考勤統計資料核算工資。

6.2.2財務部負責憑人力資源部供給的員工加班審批表、出差申報表對照人事系統打卡情景進行貼合性審核,並依此進行工資核算。

6.3其它各部門職責

6.3.1各部門負責配合人力資源部監督本部門員工按規定考勤,對違反考勤紀律員工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6.3.2各部門負責配合人力資源部對員工做好相關考勤紀律或制度的宣傳。

7、員工違反以上考勤紀律,均可依實際情景進行通報批評、警告、辭退等行政處分。

上下班制度 篇三

為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幹部作風建設,改善機關作風,規範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光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着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光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並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光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眾閒聊或高聲喧譁。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景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堅持辦公場所清潔衞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文件資料應及時整理,堅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九、對前來聯繫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考勤制度 篇四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幹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幹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後的,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後,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後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籤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籤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籤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籤卡並做好相關登記後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籤證後,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牴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准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上下班制度 篇五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光________分鐘後________分鐘內為遲到,________分鐘後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摺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________小時計,第三次加________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________小時計算。

4.________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________天或一個月內累計________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衞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理解,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光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鈴聲響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於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光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衞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籤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經過並呈總經理核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上下班考勤制度 篇六

一、實驗室的作息時間主要按照學校統一規定執行。全體員工均需按規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時間進出實驗室必須打卡。每個工作日必須打卡4次,時間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後、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別記錄員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時間。

2、遲到、早退也必須打卡,對遲到、早退沒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記錄的半天視為缺勤。

3、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臨時外出(如外出開會、辦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實驗室時要打卡,並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時打卡的原因。

4、鼓勵員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時間打卡,根據加班的打卡記錄累積自由加班時間,自由加班時間多被認為是工作努力的一種表現,累積自由加班時間每4小時可以抵消一次遲到或早退的記錄。

5、假期實驗室安排加班的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按照打卡記錄發放加班費。

二、考勤記錄由辦公室按月整理統計,下月3日前提交實驗室主任,作為獎懲的依據。考勤的獎懲辦法如下:

1、出滿勤者,每月獎勵50元(簡稱考勤獎),出勤情況以打卡機統計數據為準。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1-5次者,扣當月考勤獎10元;5-10次者,扣考勤獎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獎,20次以上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

3、無故曠工半天者,扣考勤獎20元;無故曠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請假,超過2天不能上班者,還需向實驗室主管副主任請假,並報辦公室備案。請病假要提供醫院的診斷書,請事假提交請假條説明情況,得到許可後方可按照病假、事假處理。

1、病假在三天之內者不扣考勤獎;超過三天每天扣考勤獎20元,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2、請事假一天以內不扣考勤獎;累計超過二天者每天扣考勤獎20元,累計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四、出差或出外辦事等情況需在事前、事後或每月底前將出差往返時間、其它情況説明,經相應領導(研究室主任、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後,在辦公室提交考勤記錄前送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如不加以説明則按事假處理。有課不能按時打卡的,由辦公室按課表進行核實,如果課表發生變動(授課教師、授課時間等),需自行向辦公室説明情況。中午因公務不離開實驗室者也必須打卡,但可連續打卡兩次(間隔在5分鐘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週的實驗室行政例會上公佈考勤情況,對出滿勤的'員工、累計加班時間長的前幾名員工給予表揚,對遲到早退記錄多、曠工記錄多的員工給予警示。不定期在實驗室公示板或實驗室網站上公佈考勤情況。

六、嚴禁相互代替打卡,如發現,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給予扣除當月考勤獎的處分,並在全室通報批評,同時視具體情況做相應處理。

七、考勤結果作為評價員工勞動態度、申報各種獎勵與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結果、發放其它獎金的參考依據。

上下班制度 篇七

目的: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適用: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後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後,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後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光到後,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職責。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並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籤卡,職責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籤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籤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後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景下所有事後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牴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准後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光為:生產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辦公室人員打卡時光為上午:8:00—12:00

午時打卡時光為:13:30—17:30(辦公室)

呈:生產部車間、數碼車間、品檢部、辦公室。

上下班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篇八

一、自駕汽車、摩托車上下班。

1、自駕汽車、摩托車上下班的,必須有國家規定的駕駛資質,且車輛牌照、保險、車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2、要認真學習安全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安全行車。

3、遇到雨、雪、霧等特殊天氣,要減速慢行,提高警惕。

4、自駕汽車要繫好安全帶,騎摩托車時要戴好頭盔。

5、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嚴禁超速行駛。

二、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班。

1、認真學習安全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自行車、電動車狀況要求:

(1) 剎車功能有效,且便於操作。

(2) 車尾紅色反光器光亮。

(3) 腳踏黃色反光器光亮。

(5) 車鏈鬆緊適宜,車鏈虛位(上下鬆動)不得超過3cm。

(6) 車鈴位置適合,使用有效,聲音響亮,

(7) 輪胎花紋清晰,氣壓適合。

(8) 車撐堅固、穩定。

(9) 鏈盒狀況良好,無損壞。

3、行駛要求

(1) 行車前將車座調到適當高度,儘量穿顏色鮮明或淺色衣服;天黑後行駛應穿帶有反光條紋的衣服。

(2) 任何有可能影響你控制或會纏住車輪、車鏈的衣物均不應穿用。寬闊的褲腳、鬆散的鞋帶等有可能纏夾車鏈,使騎車人摔倒。

(3) 行駛途中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未劃分車道的道路應靠右行駛。

(4) 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車輛停放時,要注意減速避讓。

(5) 橫過公路時應停車觀察,確認安全時方可通過。

(6) 騎車時不準接打電話,不準收發短息。

(7) 騎電動車須佩戴頭盔。

(9) 大雨、大霧、下雪、5級以上風力等特別天氣時,不

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班。

(10)不帶人行駛。

三、步行上下班。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下班路途,在確

保安全的情況下前行。

2、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沒有分車道的應靠右行走。

3、橫穿公路時應走斑馬線,按交通信號指示行走。無斑馬線的

路段,應左右觀察,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4、橫過公路時不準接打電話,不準收發短信,不準嬉鬧追逐。

四、乘公交車上下班。

1、認真學習安全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應在公交車停車站(點)乘車,不得在非停車點攔車。

3、在等候停車時,要站在站台上或車道以外,不準站在車道上(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車道)候車。

4、等候下車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體平衡。車輛停穩後方可上下,先下後上。

5、文明乘車。行車途中不準大聲喧譁、走動、吸煙、亂扔垃圾,不準佔位、搶位,要主動給老、幼、病、殘、孕者讓座。

6、行車中,要對緊急剎車有預防,避免摔倒、碰傷。

7、乘車時,不準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傷。不準向車外扔物品、垃圾。

8、車未停穩前不得下車,下車時應觀察左右是否有車輛駛來,防止相撞。

9、下車後,不能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公路,應在公交車駛出50米外後,觀察左右來車情況,確認安全後通過。

10、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沒有分車道的應靠右行走。

11、橫過公路時應走斑馬線,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走。無斑馬線

的路段,應左右觀察,確認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12.橫過公路時不準接打電話,不準收發短信,不準嬉鬧追逐。

自駕出行安全知識 篇九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自駕出行。自駕出行最重要的是行車安全,認真看看你是否掌握了以下安全自駕出行的方法。

(1)自駕出行的前提為能夠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技能和駕駛常識。自駕安全

(2)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開車時不分心做其他事如打電話等。

(3)在陌生路段行駛時注意觀察交通狀況,及時掌握當地交通特點,不開飛車。

(4)出行前認真檢查汽車性能,保證所需性能安全有效。

(5)掛好車輛牌照,隨身攜帶執照。

(6)不酒後駕駛。

温馨提示:出行時請儘量選擇公共交通,我們倡導低碳、環保的生活理念。同學們在租用自駕車出行時,應該選擇正規的租車行,簽約前要全面瞭解車輛性能,檢查相關的證件、保險等是否齊全,為出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上下班制度 篇十

1、堅持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每一天上下班須簽到和簽退,他人不得代簽,每次簽到時光幅度不超過IO分鐘,不準提前簽退。

3、嚴禁上班時辦私事或隨便離開崗位。

4、因公需出差,本人報科室領導,先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後,由局長籤批。

5、實行查崗制度。凡未按規定請假者或上班中途無故離開崗位一律視為曠工,每次扣發月度考勤補助10元。並納入月、季、年終考核、評獎、評優參考條件之一。

6、月度考勤統計缺勤累計超過3日或事假超過7日,當月度考勤補助按半數發放;缺勤累計超過6日或事假超過10日,病假超過20日,取消當月考勤補助。

以上制度凡違規3次者在局會議上作自我檢查;5次者年度不能評優;超過10次者,年度考評視為不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