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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土地確權的新版規定 (菁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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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土地確權的新版規定 (菁選【多篇】

被申請人:××××,××,×××歲,××族,×× ××人,農民,住×××××××××。下面是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的我國對土地確權的最新規定 (菁選【7篇】,如果對您有一些參考與幫助,請分享給最好的朋友。

土地確權申請 篇一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位於霍家村一組界內兩條荒溝的所有權為一組村民所有

事實與理由

一、基本情況

鬆洲區夏家鄉霍家村委會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個村民小組,每個小組各有自己的名稱:一組霍家(村委會所在地)二組前水泉、三組後水泉、四組敖包溝、五組房身溝。各小組之間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遠的距離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個小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邊界(詳見地圖)

爭議的土地位於一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溝,叫前洞溝,又名二道溝。多少年來,一組村民一直在這條溝的兩側耕種、勞作(有兩塊地是二組村民與一組村民互換形成)再往南便是雞冠山,屬於另一村的邊界,西北東,均屬一組土地。與其它組均不搭邊,歷史上屬於一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組村民經營管理。

春天,為防止水土流失,一組進行了治理,用推土鏟將土坎推平,形成大壩,並在南側斜坡挖了魚鱗坑(見光盤)

在李永任一組組長期間組織一組村民投入義務工在該荒溝內栽植了樹木。當年發生火災,部分樹木被燒燬。又組織一組村民進行了補種,大約有楊樹150餘棵,現該樹木仍在。(一組村民李永、趙強證實)在溝內有一組村民趙強的承包地合同書。

________年____月末,一組村民準備進一步治理該溝和山坡時,遭到村支書吳富的阻攔,説已發包給鄉幹部李某了。直到這時一組村民才發現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書記與其理論,書記説霍家村委會就是我説了算,願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實

原來早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村委會就將這條荒溝以6000元的價格發包給了鄉幹部王清,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用以償還村委會的外債。

爭議的第二塊地是位於一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間的一條荒溝,該溝長約2.75公里,寬窄不一。這條溝將一組40户村民隔為南北兩部分,此溝是一組村民出入的必經之地。在這條溝內有一組村民攔截大壩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給了劉枝(王清之妻)________年,承包費21000元。

兩份合同,村委會均未徵得一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對外發包。不但侵害了一組村民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而且也剝奪了一組村民的優先承包權。

上述事實有書證赤峯市土地管理局於________年土地勘查時製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現狀圖》、村民承包地合同書及本村其它組證人三組、四組組長李祥、鄭海、本組當時的負責人王永的證言證實,與書證相互印證。

事實證明:該爭議的兩條荒溝屬一組村民所有,村委會違反民主議定原則,擅自發包,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三主要理由

1、從兩條荒溝的歷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時期,該荒溝就屬一組村民所有,由一組(一隊)經營、管理,溝的上下沿均為一組的土地直到現在也未改變(有證人李彥、李祥、董瑞清、鄭海證實)

2、從兩條荒溝的歷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這兩條溝很窄,也不象現在這麼深,是從山體往下形成的一條小溝,溝的上下沿均是一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來,隨着植被破壞的加劇,水土流失逾發嚴重,現在這兩條溝,溝體深10—15米、最寬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這麼寬、這麼深的溝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於歷年來洪水塌幫,一組村民的承包地逐漸減少,而溝卻不斷加寬。於是一組村民想出了一個辦法:在溝內攔截大壩,使溝內的土地淤積,覆蓋沙層後,再種植樹林或莊稼。(有一組村民霍強和現場照片證實)

顯而易見,這兩條溝是以犧牲一組村民的承包地為代價而形成的。

這裏特別要強調的是:土地是不動產,不能因為地形、地貌的改變,而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

3、從兩條荒溝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條溝(前洞溝)位於一組村南,距離雞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邊界還差六、七里路,溝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為一組的耕地或退耕還林地,與其它組的土地不搭邊,沒有任何權屬爭議。

第二條荒溝橫穿一組村子中間,南側、北側均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溝向西延伸處溝的兩岸,均為一組的土地,溝內有一組村民攔截的大壩(有一組村民霍富的合同書及光盤證實)這條溝是一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經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勞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兩條荒溝內均有一組村民攔截大壩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書為證。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內由於地震形成一道寬窄不一的深溝,難道這條溝就成了乙村的了嗎村委會主張為其所有,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三、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有以下幾個:一為國家所有,二為集體所有。集體所有又分為鄉農民集體所有、村集體所有、小組集體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另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二款規定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還有我國十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民法典,都對發包的主體進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會的名義發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變村內土地所有權性質。而被申請人在行使職權時,無視一組村民利益,無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百二十條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的規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發包,非法獲取不當利益。其行為嚴重地侵害了申請人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

綜上,懇請行政機關依據事實和法律將爭議的兩條荒溝確認為一組村民所有。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土地確權申請 篇二

__市人民政府:

我們翁田鎮茂山村委會大堂(塘)經濟合作社與抱__經濟合作社因一塊土地(即“企亮坡”)產生土地權屬糾紛。市政府於20__年以文府[20__]22號文作出處理決定,將爭議土地用途現為農用地,使用權確定給抱__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爭議土地一直為我社所使用,解決前屬我社的族地,族譜有明確記載。解放後,無論是土改時期還是“四固定”時期,於1975年__縣重新進行政區劃時也將“企亮坡”劃屬昌久大隊大堂村使用,此後該片土地的使用權未有新的變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該地帶進去和茂山大隊合併成為茂山鄉人民政府,並由鄉出面借去該地種植樹林,砍伐後歸還,這才引起爭議。

20__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省政府法制辦在對我社的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號文的處理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__年6月海南省法制辦公室作出了瓊府法復糾字[20__]第045號行政複議建議自行改正通知書,貴府沒有糾正,於20__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複議決定書作出撤銷被申請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號《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決定書》。

然而,時至今日,貴政府仍然沒有按照復糾書進行自糾,我社在此期間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決定,但一直未得到確切的答覆,至使土地權屬爭議至今未得到解決。

為維護我社的合法權益,促使土地糾紛的儘快解決,我社再次請求貴政府依照省法制辦瓊府復糾字[20__]045號糾字書的精神,及時對爭議土地做出處理。

__市__鎮茂山村委會

__經濟合作社

年8月4日

土地確權申請 篇三

普安縣國土資源局:經認真審閲貴局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並實地踏勘宗地後,對《掛牌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他規定無異議,我們要求申請參加貴局於20XX年1月1~10日舉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農村土地流轉示範申請書(省級)

xx省扶貧辦:xx鎮xx村位於xx市東部,距xx市區16公里。屬丘陵地帶,村裏地貌七溝八樑,以盛產酥梨聞名。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好地,賴地,遠地,近地,園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為單位的分配方式,把xx畝本來。.。.。.

土地確權申請 篇四

申請人:xxx,男,1931 年 8 月 15 日出生,漢族,住 xxx,xxx,xxx 村一組,務農,身份證: 申請人:xxx,女,1938 年 10 月 5 日生,漢族,住址同 上(系申請人 xxx 之妻),務農。 被申請人:xxx,男,1967 年住 10 月 1 日生,漢族,住 xxx,xxx,xxx 村一組,務農,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位於 xxx 村一組滑石板地(地名)0.45 畝地使 用權為一組村民 xxx、xxx 所有。 事實與理由: 位於 xxx 村一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 畝地系第一輪 土地承包時由發包方承包給 xxx、xxx 一家,對該土地的使 用權人為:xxx、xxx、李賢飛、李賢羣、李書蘭五人。1996 年申請人之子 xxx 與被申請人 xxx 簽訂了“關於 xxx 與 xxx 兩家承包土地協議書合同書”,協議將地名為滑石板的土地 進行轉包,xxx 收取了 xxx 給予的人民幣 15000 元(壹萬五 仟元整),協議簽訂後 xxx 於 1996 年 12 月 26 日向有管部 門申請辦理了(宅基地使用證),證號為:(282019)號, 並在轉包的耕地上修建了 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棟。 申請人 xxx、xxx 得知此事後,於 20xx 年把 xxx 和 xxx 告上 了法庭,xxx 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 614 號民事判決。xxx 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權人,擅自與 xxx 籤 訂的土地轉包協議合事後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權人的 追認,屬於無效合同。 xxx 因對法律法規的無知,擅自處分了別人的財產,事 後把收到的人民幣 15000 元(壹萬五仟元整)返還給 xxx, 情有可原。可是 xxx 不顧法院的判決,依然一錯再錯地侵佔 着別人的土地,並在地上修樓房,私自改變土地用途,既傷 害了同村同組人的感情,也踐踏我國法律的尊嚴。 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請人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就取得 了該土地的使用權,並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 土地明細登記的該宗土地,筆跡清晰,四至界限明確,均與 xxx 家的土地無任何牽連,同時申請人還持有 xxx 村民委員 會出具的兩張證明,以上證據充分證明了滑石板地(地名) 的使用權只屬於申請人。 現如今被申請人依然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建房,申請 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 xxx 人民政 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懇請將爭議土地的使用權確權 為申請人所有,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xxx

20xx 年 5 月 26 日

土地確權申請 篇五

申請人:xxx,男,漢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關村人。

被申請人:yyy,男,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於xxx村xxx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於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於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於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後。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 致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確權申請 篇六

申請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

xxx,xxx,xxx村一組,務農,身份證:

申請人:xxx,女,XXXX年XX月X日生,漢族,住址同

上(系申請人xxx之妻),務農。

被申請人:xxx,男,XX年住XX月X日生,漢族,住xxx,xxx,xxx村一組,務農,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位於xxx村一組滑石板地(地名)0.45畝地使

用權為一組村民xxx、xxx所有。

事實與理由:

位於xxx村一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畝地系第一輪

土地承包時由發包方承包給xxx、xxx一家,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人為:xxx、xxx、李賢飛、李賢羣、李書蘭五人。XXXX年申請人之子xxx與被申請人xxx簽訂了“關於xxx與xxx兩家承包土地協議書合同書”,協議將地名為滑石板的土地進行轉包,xxx收取了xxx給予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協議簽訂後xxx於XXXX年XX月XX日向有管部門申請辦理了(宅基地使用證),證號為:(282019)號,並在轉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棟。申請人xxx、xxx得知此事後,於XXXX年把xxx和xxx告上了法庭,xxx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614號

民事判決。xxx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權人,擅自與xxx簽訂的土地轉包協議合事後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權人的追認,屬於無效合同。

xxx因對法律法規的無知,擅自處分了別人的財產,事後把收到的人民幣15000元(壹萬五仟元整)返還給xxx,情有可原。可是xxx不顧法院的判決,依然一錯再錯地侵佔着別人的土地,並在地上修樓房,私自改變土地用途,既傷害了同村同組人的感情,也踐踏我國法律的尊嚴。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請人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就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並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土地明細登記的該宗土地,筆跡清晰,四至界限明確,均與xxx家的土地無任何牽連,同時申請人還持有xxx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兩張證明,以上證據充分證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權只屬於申請人。

現如今被申請人依然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建房,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xxx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懇請將爭議土地的使用權確權為申請人所有,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確權申請 篇七

申請人:黃治平,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490713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7號。聯繫電話:

申請人:黃克凡,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550118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街鎮東一路2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黃相志,男,身份證號碼:442523197006101134,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被申請人:黃相漢,男,身份證號碼:44162419751129111X,住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委會橫塘村9號。

行政處理請求:

將坐落於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所有權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共同所有。

事實和理由:

坐落於黃沙鄉跌鬼山東至黃沙鄉 、南至黃鏡犬山、西至山腳、北至葉甫山處山林土地,面積為333.5平方米,該山林地本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鑑財產繼承下來,但上述爭議山林地並未具體劃分權屬,實為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被申請人祖父黃錦標共同所有。XXX年和平縣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土地所有權登記時,由於申請人父親黃志偉及母親均不在家中,故由申請人叔父黃錦標家人作為代表家族進行登記所有權人,當時由於只向和平縣人民政府申報黃恆星(黃錦標之子,申請人堂兄,被申請人父親)作為權屬登記,導致和平縣人民政府遺漏申請人父親黃志偉所有權人√本站★√身份,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錯誤確權為被申請人父親黃恆星一人所有。

多年來,申請人一直不清楚和平縣人民政府已將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頒發給被申請人父親黃恆星,而認為是兩家共同所有並且在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共同作業。直至近年來,被申請人宣稱,上述爭議山林地為其一家所有,不準申請人進行任何形式勞作經營活動,雙方產生糾紛。

綜上,申請人認為,上述山林地本為父親黃志偉及叔父黃錦標從祖父黃延鑑手中繼承,本應兩家共同所有。由於人民政府在50年代末進行四固定時沒有詳盡調查,遺漏被申請人父親黃志偉作為共同所有權人的身份,錯誤頒發上述爭議山林地權屬證書,導致產現時的糾紛。

因此,為了保障申請人的財產合法權益,儘快解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特申請對上述爭議山林地進行產權確認。

此 致

和平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

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1.申請書副本 份;

2、證據目錄清單 份及相關證據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