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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習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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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習題【新版多篇】

法醫學習題 篇一

第一章 緒論

1、名詞解釋:法醫學法科學法醫學鑑定補充鑑定複核鑑定

2、問答題:

(1)、醫學生學習法醫學的目的與要求?

(2)、中國古代法醫學的標誌及成就?

(3)、法醫學有哪些分支學科?目前法醫學發展的特點及趨勢? 第二章 死亡與死亡學説

l、名詞解釋;腦死亡假死死亡學説超生反應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輔助死因誘因 死因競爭死因聯合主要/次要死因

2、問答題:

(1)腦死亡的概念及診斷標準?

(2)死亡原因與死亡機制的區別?如何對一死亡進行死因分析?

(3)死亡性質及死亡方式? 第三章 死後變化與屍體現象

l、早期、晚期屍體現象有哪些及法醫學意義?

2、法醫學屍體檢驗與病理學屍體解剖有何區別?

3、推斷死亡時間有哪些方法? 第四章 機械性損傷

1、名詞解釋:損傷機械性損傷擦傷挫傷創骨折肢體斷碎神經源性休克鈍器傷鋭 器傷“竹打中空”高墜傷切創砍創刺創剪創槍彈創瀰漫性軸索損傷對衝傷衝擊傷

2、問答題:

(1)挫裂創和鋭器創的鑑定?

(2)切創、砍倒和刺創的區別, (3)機械性損傷死亡方式的鑑別?

(4)瀰漫性軸索損傷病理變化特徵和臨牀意義’

(5))生前和死後傷的鑑別?

(6)接觸射擊時射人口的形態特徵? (7)如何推斷損傷時間?

第五章 高低温損傷與死亡

1、名詞解釋:燒傷(死)燙傷(死)鬥拳姿態 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徵 硬膜外“熱血腫” 維斯涅夫斯基斑

2、問答題:

(1)燒死與死後焚屍的鑑別?

(2)外傷性硬腦膜外血腫與硬腦膜外“熱血腫”的鑑別? 第六章 電擊傷與電擊死

1、名詞解釋;電擊傷 電擊死 電流斑 皮膚金屬化 電擊紋

2、問答題:典型電流斑的形態學特徵?

第七章 機械性窒息

1、名詞解釋:機械性窒息縊死扼死溺死Tardieu氏斑性窒息

2、問答題;

(1)、什麼叫機械性窒息?根據發生的原因,可分哪些類型?

(2)、機械性窒息的過程和表現有哪些?

(3)、機械性窒息死亡機制有哪些?

(4)、機械性窒息的屍體徵象有哪些?

u)、縊死的縊型有哪些?簡述縊溝的特徵與組織學改變?

(6)、從現場、屍體現象、縊溝、死因等列表敍述生前自縊與死後懸屍的鑑別,

(7)、簡述自勒、他勒的特徵?

(8)、簡述扼痕的特徵?

(9)、列表敍述生前溺死與死後人水的鑑別?

第八章 法醫學活體檢驗和鑑定

1、名詞解釋:法醫學活體鑑定重傷輕傷

2、問答題:簡述損傷程度與傷殘程度鑑定的有關法律、法規、注意事項?

第九章 法醫精神病

1、名詞解釋:刑事責任能力民事行為能力

2、問答題:

(1)、簡述法醫精神病學鑑定的對象?

(2)、簡述法醫精神病學鑑定的程序及應提供的材料?

第十章 個人識別

1、什麼是個人識別?屍體個人識別的對象有哪些?

2、屍體個人識別需解決的問題有哪些?

3、活體個人識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十一章 猝 死

1、名詞解釋:猝死即時死嬰幼兒猝死綜合徵青壯年猝死綜合徵

3、問答題;

1)、診斷早期心肌缺血的診斷指標, 2)、猝死的法醫學鑑定要點。 第十二章 強好與性犯罪 i、強姦的概念。

2、如何進行強姦案的法醫學鑑定?

第十三章 中 毒

1、如何進行中毒案例的法醫學鑑定?

2、毒物的量與毒物進人機體的途徑對是否中毒有何影響?

第十四章 吸毒與藥物濫用 l、什麼是毒品?什麼是吸毒?

2、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3、什麼是藥物濫用?

4、什麼是毒品犯罪? 第十五章 法醫學物證檢驗

1、什麼是物證?有哪些種類?

2、如何保證物證的真實性及可靠性?

3、血痕檢驗的程序?

4、血型的定義及種類有哪些?

5、什麼是第一代、第二代、及第三代DNA遺傳標記?

第十六章 親權鑑定

1、如何選擇親權鑑定的遺傳標記?

2、親權鑑定的概念、原則及方法?

第十七章 醫療糾紛

1、什麼是醫療事故的構成要素?

2、知情同意權的概念,醫務人員應如何落實知情同意權Z3、醫療意外與醫療事故的區別?

4、醫療事故罪與故意殺人罪、非法行醫罪的區別?

5、如何預防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

6、發生醫療糾紛後應如何處理?

法醫學 篇二

法醫學

不是原創之法醫學

一、早期屍體現象

1、屍冷:人類死亡後,由於新陳代謝的停止,體內停止繼續產生熱量的生理活動,屍體內部的熱量(就是俗稱的體温)隨肌肉、皮膚向外傳導和對流,直至輻射、蒸發,於是屍體逐漸變冷,直至和周圍環境温度相一致,這種屍體現象我們稱之為屍冷(algormortis)。但是屍冷出現的快慢和進行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受到內外環境因素的影響。 屍體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規律性。在春秋季節的室温下,普通成人死後10小時內屍體温度平均每小時下降1攝氏度左右;10小時以上則每小時下降0.5攝氏度。屍體温度降至與周圍環境温度相同一般約為24小時。 影響屍冷發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周圍環境:環境温度越低,通風越良好,屍冷越快,出現的也越早,反之亦然。一般成人在室温為30度上下時,屍體温度每小時下降0.5度,如果環境温度高達40攝氏度,那麼屍體不但不會發生屍冷,還會升高。水中或者土中的屍體在隔絕氧氣的情況下比空氣中的屍體冷卻的要快一些。

(2)

衣着:死者衣着越多,屍冷越慢,裸體則快。

(3)

個體差異:成人、肥胖者、破傷風或者士的寧類藥物中毒等死前發生強烈痙攣的死者、急性傳染病、敗血症等急性熱型病死亡者由於死前組織內大量產熱,所以死後屍體温度下降相對較慢。相反,體弱多病,營養不良的人和老人、少兒則屍體温度下降的快一些。

(4)

死因:死之前有高熱或顱腦損傷或者機械性窒息死亡的死者屍體温度下降較慢,且可能會發生屍體温度短暫上升的情況。這是我們在判斷過程中必須要注意的地方。

對於同一屍體、由於組織結構不同,屍體各部分的冷卻速度也不一致,大致次序是:耳鼻——〉手指腳趾——〉四肢——〉軀幹——〉胃部——〉腋下——〉直腸。

2、屍斑:屍體血管內血液因循環停止,由於受到地球重力的影響,下沉至屍體的低下部位,墜積在未受到壓迫部位的血管當中,並透過皮膚顯示出邊緣不清的有色斑痕,稱為屍斑(hypostasis, livor mortis)。屍斑的出現最初為雲霧狀,條塊狀,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融合成片狀。

(1)

屍斑的發展過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墜積期:屍斑一般在死後2 - 4個小時開始出現,但也有在死後半個小時即出現,或者遲至死後6 –8小時才出現的。自屍斑開始形成至死後12個小時的時期均屬墜積期。其特點是下墜的血液上侷限於血管腔內,沒有擴散到血管之外,如果用手指按壓屍斑會退色。在死後6小時左右,如果改變屍體的位置,則原屍斑將會消失,在新的低下部

位會重新出現屍斑,我們稱之為屍斑的轉移。在死後6小時以後再改變屍斑的體位時,屍斑不再消失,而是在新的部位重新出現屍斑,法醫學上稱之為兩側性屍斑。在這個時期如果切開屍斑處皮膚,可見血液從血管斷面流出,容易用紗布擦去,並且血流不會停止。

擴散期:死後,組織液也向屍體的低下部位墜積,墜積於血管周圍的組織液透過血管壁滲入血管內促進溶血過程的發生。血漿被組織也稀釋之後被血紅蛋白染色,向血管外滲出。我們稱這種過程為屍斑的擴散期。屍斑發展到擴散期一般需要12個小時左右,快得在10小時以內也可以完成。本期的屍斑用手指按壓僅僅稍微退色。如果改變屍體位置,原屍斑不消退,新屍斑也不易形成。如果切開屍斑處皮膚,可見血液從血管斷面緩慢滴出,從組織間隙中滲出淺黃色或紅色的被血紅蛋白染色的組織液。

浸潤期:被血紅蛋白染色的液體不僅滲入組織間隙。並浸潤至組織細胞內,使組織細胞着色,我們將這種過程稱為浸潤期。浸潤期開始與死後第二天,持續時間比較長,以後轉為屍體腐敗。本期屍斑完全固定,手指按壓不能退色,切開屍斑處皮膚則見皮下組織成紫色,沒有血液從血管斷面流出。

(2)

屍斑的顏色:屍斑的顏色決定於血紅蛋白的顏色。死後氧氣供給停止,但在一定時間內,組織細胞仍有呼吸,使血液中的氧合血紅蛋白轉變為還原血紅蛋白,因此屍斑的顏色一般呈暗紫紅色。但也有特殊情況,例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屍斑呈櫻桃紅色;氰化物中毒的屍斑呈鮮紅色;凍死的情況下屍斑呈鮮紅色;氯酸鉀或者亞硝酸鹽中毒後屍斑呈灰褐色;硫化胺中毒或屍體腐敗時屍斑呈暗綠色。

(3)

影響屍斑發展的因素:機械性窒息、急性中毒或猝死等,因為死後血液難以凝固,容易墜積,屍斑出現早而且程度強,成暗紫紅色。如果死於重症貧血,屍斑則出現遲甚至不出現。屍斑的出現也與是否有外力壓迫有關,如屍體呈仰卧,則和硬麪接觸的部位不見屍斑且皮膚蒼白,在腰帶結紮或衣服摺疊的部位也不會產生屍斑。水中屍體的屍斑不明顯。

(4)

屍斑與皮下出血的區別:皮下出血是外傷所致,常伴有表皮脱落、局部腫脹、按之不退色等,可發生於身體的任何部位。必要時將可疑處皮膚切開檢查,如為皮下出血,則可見組織內有凝血,用紗布擦試或用流水沖洗都不易去除。如為屍斑則無以上現象。

(5)

屍斑的法醫學意義:確證死亡、根據屍斑的發展可以推測死亡時間、根據屍斑的顏色可以推測死亡原因、根據屍斑的位置可以推測死亡時的體位以及屍體在死後是否被移動過等

等。

3、屍體僵硬:死後肌肉先鬆弛(見屍體肌肉鬆弛),但經過短時間後變為僵硬,使屍體各關節固定,形成一定的姿勢,這種現象稱為屍僵(rigormortis,cadaveric rigidity)。屍體僵硬是重要的早期屍體現象之一,只要有一部分肌肉出現屍僵即能確定死亡。 (1)

屍僵發生的機制:屍僵的發生有多種學説,就最近的實驗表明,屍僵與死後肌肉內三磷酸腺苷(ATP)的耗竭有密切的關係。在活體中,ATP在酶的作用下分解為二磷酸腺苷(ADP),其產生的能量使肌原纖維內的細肌絲(主要由肌動蛋白分子組成)向粗肌絲(主要由肌球蛋白分子組成)之間滑行,從而引起肌肉收縮。肌肉收縮後肌酸磷酸激酶使ADP又恢復成ATP。肌肉鬆弛則是肌動蛋白與肌球蛋白的分離。這種分離也必須有高濃度的ATP存在和肌漿中鈣離子濃度的降低。由於活體內ATP不斷分解又不斷合成,構成了肌肉的正常伸舒功能。人體死亡後,ATP不斷分解而不再合成,形成僵硬的肌動球蛋白凝膠,從而出現了屍僵。死後肌肉內乳酸及其他酸性代謝產物積聚,組織脱水以及屍體温度下降等是促進屍體僵硬形成的因素。隨着腐敗的進展,死後蛋白質分解而導致屍僵緩解。

(2)

屍體僵硬出現的時間和順序:屍體僵硬一般於死後2小時左右開始出現,經由4到6小時擴延到全身,死後12到15小時屍僵發展到高峯,此後持續24到48小時開始緩解(冬季可能持續72小時或者更久),屍體完全緩解大約需要3到7天。其發展順序一般分為上行型和下行型,一般以下行次序多見。現有下頜咬肌,頸肌開始,其次為顏面肌,以後為軀幹,上肢以至下肢。上行型次序正好相反,故而也稱為逆行性屍僵。屍僵緩解和消失的順序與發生順序相同。在死後4到6小時內,用強力使已經發生的屍僵破壞,不久以後還可以再發生較弱的肌肉僵硬,稱為再僵直。但在死後6到8小時以上再人為破壞,則屍僵不再出現。屍僵不僅見於骨骼肌,心肌和平滑肌在死後也可發生強直,通常在死後的1到2小時內心肌就開始強直,持續1到2晝夜,左心肌較明顯。睫狀肌和虹膜肌同時發生強直可以改變瞳孔的大小。

(3)

影響屍僵發展的因素:周圍環境(如氣温高於35度時,屍僵反應時間為常温下的1/3);個體差異(成人屍僵發生較慢而且程度強,男性屍僵一般比女性明顯,老人和小兒的屍僵則出現的較早且較弱);死因(死前發生肌肉痙攣者)。(例見:名偵探柯南TV福爾摩斯愛好者殺人事件第一起)

(4)

屍體痙攣:死前有劇烈的肌肉運動,或者精神處於高度興奮狀態,死後肌肉未經鬆弛階段立即發生僵直成為屍體痙

攣。屍體痙攣分局部和全身兩種,以局部屍體痙攣更為多見。它能夠保存死者在聲明最後時刻身體局部某些肌羣的收縮狀態,對分析案情性質具有重要意義。(例見:戰士身中數箭屹立不倒即死;名偵探柯南TV小五郎同學會殺人事件)、(5)

屍僵的法醫學意義:確證死亡、推測死後經過時間、據屍體姿態分析死亡當時情況、據屍體痙攣分析案件的性質。

4、屍體肌肉鬆弛:人體死亡後,機體由於失去了神經的支配,肌肉出現鬆弛現象。表現為:瞳孔散大、眼裂微睜、口脣微開、皮膚失去彈性、肌肉全部鬆軟、各關節容易屈曲。由於皮膚彈性消失、肌肉遲緩,在受壓皮膚上可能形成壓迫物體表面形狀的壓痕。這種壓痕在物體出去後仍能保持存在。如繩索壓迫頸部時所反映出的花紋。在屍體的突出部位與較硬物體發生接觸時會被壓成扁平狀。可用來分析屍體是否被移動過。

5、屍體角膜混濁:人死後,角膜逐漸混濁,呈灰白色,無法透視瞳孔,成為屍體角膜混濁(postmorten turbidity ofthecornea)。由於屍體角膜混濁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加重,因此根據角膜混濁程度可估計死亡時間。一般死後8到12小時角膜呈輕度薄霧狀混濁,18到24小時角膜表面出現小褶皺,混濁程度加重,但仍可透視瞳孔,48小時以後則角膜高度混濁,不能透視瞳孔。在屍檢時應注意角膜混濁與白內障的區別。以往認為角膜混濁也是屍體局部乾燥現象(見屍體局部乾燥)的一種,即角膜因水分蒸發失去光澤而變混濁。但眼瞼閉合者或者置於水中的屍體角膜同樣發生混濁。近年來實驗表明,角膜混濁與角膜內黏多糖以及水的含量有關。死後不久黏多糖及水保持原量,角膜清晰,隨後隨着含量的逐漸減少逐漸加重混濁程度。角膜混濁的速度與屍體所處的環境有關,環境温度越高角膜混濁越快,反之亦然。

6、屍體局部乾燥:屍體局部表面,尤其是濕潤的傷面和粘膜面水分蒸發較快,導致局部乾燥變硬,呈現淡黃色或者黃褐色,如羊皮紙外觀,成為屍體局部乾燥(localdesiccation),又成為皮革樣化或羊皮紙樣化。多見於口脣,眼結膜,陰部,皮膚褶皺處等。死後所致損傷,如碰撞也可以引起局部屍體乾燥,但色澤一般較淡。而有生前擦傷的部位,如頸部的索溝,扼痕;被強姦屍體在大腿內側形成的表皮脱落;搶救時所作的胸外心臟起搏而導致的胸部擦傷等均易形成黃褐色或者暗褐色的皮革樣化。

7、自溶:死後組織、細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細胞本身存在的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組織變軟或者液化的過程,我們稱之為自溶(autolysis)。 (1)

自溶的機制:人體細胞中的溶酶體含有各種水解酶,特別是組織蛋白水解酶和水解核酸、多糖的酶系等。人死後,組織、細胞失去生活功能,溶酶體將各種水解酶急劇釋出,使組織蛋白質和核酸等高分子化合物以及糖蛋白等複合物逐漸降解。原存在於某些組織中的其他水解酶系,如胰腺中的消化酶,在細胞死亡後也與溶酶體釋出的水解酶共同作用,促進胰自溶的發生和發展。雖然組織自溶是指組織、細胞由於其本身釋放的酶作用所致,與細菌無關。但事實上人體死亡後,存在於體內,尤其是腸管內的腐敗細菌也迅速發揮作用,參與了組織的溶解過程,加速了組織的崩解。因此,屍體組織逐漸分解的過程一般是由自溶和腐敗細菌兩者共同作用的結果。

(2)

自溶的形態變化:肉眼觀察可見臟器變軟、混濁,切面組織結構境界不清。鏡下可見自溶的細胞腫脹,胞漿呈嗜酸性,內固有的特徵性結構(如心肌的橫紋、神經細胞漿內的尼氏小體)消失。可見細胞核染色質凝聚或碎裂分散於細胞漿中。臟器組織的結構特點在自溶早期尚能保持輪廓,高度自溶時組織結構的輪廓難以分辨。

(3)

各個器官的自溶順序:一般情況下胃腸粘膜和胰腺最早發生自溶。實質性器官發生也較早。皮膚和結締組織則自溶較慢。在同一器官內,實質細胞自溶較早,近曲小管上皮細胞較腎小管其他部分自溶較早。在女性屍體中,自溶最晚的是子宮。 (4)

自溶的法醫學意義:人體死亡後,組織的自溶須與變性、壞死等生前病變相鑑別。一般來講固定不良組織其自溶有組織中央部分開始,未固定而離體的組織,其自溶由組織邊緣部分先開始,壞死則沒有這種特點。

二、晚期屍體現象

晚期屍體現象約在死後第一個晝夜末或第二、三個晝夜開始出現,但充分發展則需要更長的時間,可以是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一年之久。腐敗使屍體逐漸分解,最後引起白骨化,這就是毀壞性屍體現象。與此相反,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使得屍體能夠完好保存下來的,稱為保存性屍體現象。下面我們將對這兩種屍體現象逐一進行解釋:

毀壞性屍體現象:

屍體因為各種內外因素的影響,軟組織和內部器官發生不同程度的死後變化,而被部分或全部毀壞,法醫學上,將這種變化稱為毀壞性屍體現象(destructive postmortem changes),或稱屍體分解(decomposition of deadbody)。實際上,它包括了自溶、自家消化以及下述的腐敗、黴變以及動物破壞等等。

1、腐敗:蛋白質因為腐敗細菌的作用而逐漸分解和消失的過程稱之為腐敗,實際上,屍體分解過程中各種細菌滋

生,不僅分解了蛋白質,也分解了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脂肪被細菌分解為脂肪酸和甘油,成為酸敗(rancidification)。碳水化合物分解為單糖,醇或直至二氧化碳和水,成為酵解(fermentation)。一般所説的腐敗是三者分解的統稱。各種不同的底物受各種不同細菌甚至真菌的作用而分解。一般,屍體死亡初期引起屍體腐敗的細菌主要是大腸桿菌、腸球菌以及大腸腐敗桿菌等腸管內細菌,隨後漸次出現葡萄球菌、變性桿菌、枯草桿菌、梭形芽胞桿菌、細球菌等外來細菌參與腐敗過程。由於屍體的組織液、血液和淋巴液都是細菌生長的良好營養基,各種細菌能在屍體內大量繁殖,並沿着血管和淋巴管擴散至全身也就不奇怪了。在已經腐敗的器官組織病理切片中,我們很容易找到這些導致腐敗的細菌。腐敗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其發生的早晚,發生的快慢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因此形態也各不相同。主要包括了:屍臭、屍綠、腐敗氣泡和水泡、死後循環、腐敗靜脈網、泡沫器官、巨人觀、死後嘔吐、口、鼻血性液體流出、肛門、子宮、陰道脱落和死後分娩。下面,我們將着重探討這些不同類型的腐敗現象的具體發生模式和原因。

(1)

屍臭:人死後,腸道內的細菌使蛋白質分解,產生了以硫化氫和氨氣為主體的腐敗氣體,並大量從口、鼻以及肛門排出。這種具有屍體特有的腐敗氣味,法醫學上稱之為屍臭(odor of putrefaction)。通常屍臭在死者死後一天內即可發現。

(2)

屍綠:腐敗氣體硫化氫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了硫化血紅蛋白,透過皮膚呈現出綠色,這種屍體現象我們稱之為屍綠(greenishdiscoloration oncadaver)。屍綠通常在死後24小時開始出現,一般最先出現於屍體的右下腹部盲腸位置,因為盲腸位置的細菌最多,並且最易繁殖,故而腐敗分解較早。有時一些經驗不足的法醫會將屍綠診斷為外傷性脾下出血,應該注意鑑別。

(3)

腐敗氣泡和水泡:腐敗細菌,特別是Welchii梭形芽胞桿菌,能夠產生大量的腐敗氣體,使各個組織器官形成脹氣,特別是胃部和腸管,這種現象導致了組織器官變薄,腹部膨脹。竄入表皮和真皮之間的腐敗氣體形成大小不等的氣泡,成為皮下腐敗氣泡(subcutaneous gasbleb)。這些氣泡最初是孤立和分散的,以後逐漸融合,形成了較大的腐敗氣泡,而且數量不斷增加。當氣泡內含有腐敗液體時,稱為腐敗水泡。大約三到四天,腐敗氣泡破裂,表皮剝落,裸露出污垢暗紅色的真皮。

(4)

死後循環:屍體血管內產生的腐敗氣體,壓迫血液使之流動,成為死後循環。這一過程將使腐敗細菌迅速擴散到全身各

個部位,從而導致了腐敗的擴散。 (5)

腐敗靜脈網:屍體內部器官和血管中的血液受到腐敗氣體的壓迫流向體表,使皮下靜脈擴張,充滿腐敗血液,在體表呈現出了暗紅色或者污綠色樹枝狀血管網,我們稱之為腐敗靜脈網。腐敗靜脈網一般在死後48小時以後出現,早期多見於腹部和胸部,逐漸擴散到全身。我們在進行屍體鑑定的時候應該注意將腐敗靜脈網和腹壁淺靜脈曲張相鑑別。

(6)

泡沫臟器:因為腐敗氣體使屍體器官形成大小不一的海綿狀空泡,成為泡沫器官,多見於肝、脾、腎等實質器官和左心肌,在切面易於觀察。病理切片上可以見到較細小的空泡。

(7)

巨人觀:屍體腐敗擴展到全身後最常見的屍體現象之一。屍體軟組織因為充滿了腐敗氣體導致整個屍體膨脹,體積變大,面目全非,我們稱之為巨人觀(bloatedcadaver)。表現為臉部腫大,眼球突出,嘴脣外翻,舌尖突出於口外,頸部變粗,胸腹部完全隆起,男性陰莖和陰囊高度腫脹,皮膚呈現出污綠色,腐敗靜脈網多見,皮下組織和肌肉呈氣腫狀,四肢顯著增粗,有的手足皮膚呈現出手套狀或者襪狀脱落,容貌無法辨認。對於巨人觀屍體解剖時,除了在屍檢前拍照取證外,還應該採用簡易的容貌復原法排放腐敗氣體,使屍體大致接近原貌,再進行拍照,這對於鑑別屍體身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8)

死後嘔吐:死後胃內容物因為受到腐敗氣體的壓迫,從食管經過口鼻排出的過程我們稱之為死後嘔吐。有的時候這種過程會被誤認為嘔吐物吸入氣管引起的窒息死亡。我們應當注意鑑別。

(9)

肛門、子宮、陰道脱落和死後分娩:由於腹腔內腐敗氣體壓迫骨盆底,迫使直腸中的糞便排出,肛門脱落。部分女性會有子宮和陰道脱落的現象發生。孕婦死後,胎兒也可被壓出,成為死後分娩。亦有死亡婦女死後分娩出健康生存胎兒的案例存在。

2、影響腐敗發生發展的因素:

(1)

周圍環境:氣温高、濕度大、腐敗發展快。腐敗細菌最適合繁殖的温度是25到35攝氏度,5攝氏度以下則腐敗幾乎完全停止。屍體出於空氣流通處腐敗發生較快,因為空氣中的屍體比水中或者土中的屍體腐敗發生的快。

(2)

個體差異:一般肥胖屍體較瘦弱屍體腐敗快,幼兒屍體因為富含水分,較成人腐敗快,老人最慢。新生兒屍體因為體內細菌很少,故而腐敗很緩慢。

(3)

死因:機械性窒息、猝死等急型死亡的屍體,因為死後血液呈流動性,腐敗細菌易繁殖,因此腐敗較快。患水腫病、產褥熱、敗血症等死者,屍體腐敗較快。

3、腐敗的法

醫學意義

(1)

根據屍體腐敗的發生以及進展程度可以推測死亡時間。 (2)

認識各種屍體腐敗現象與生前損傷或病理變化相鑑別。

(3)

因腐敗會給辨認損傷或鑑定死因帶來一定的困難,所以應該儘早解剖屍體或冷藏保存。對已經發生腐敗的屍體也不應該放棄檢驗,因為凡是損傷深達骨質的死者,根據骨折的形態特徵仍有可能推測兇器以及分析死因。

保存性屍體現象:

屍體的全部或者部分在特殊條件下,不經過一般的分解過程而長期保持原來的形狀,腐敗過程中之,軟組織免予崩解破壞而被不同程度保留下來的屍體,稱之為保存性屍體(preserved corpse)。

1、乾屍:屍體出於乾熱或者通風良好的環境中,體內水分易於蒸發而迅速減少,不適於腐敗細菌的滋長繁殖,以致屍體不發生腐敗而乾燥,形成乾屍,又稱木乃伊(mummy)。皮膚呈褐色皮革樣化,軟組織萎縮變硬。體重顯著減輕,只有原來的10%到30%。通常形成一具乾屍需要數月時間,成人至少需要三個月。形成乾屍的條件一般為:高温乾燥、通風良好、周圍有沙土草木灰等吸濕物、瘦弱者或其他呈脱水狀者、將內臟取出添加防腐劑者。近年來我國新疆吐魯番地區大量出土乾屍,就是由於當地的條件易於形成乾屍,而古埃及的乾屍則為人工木乃伊。由於乾屍能夠保留某些個人特徵和暴力作用的痕跡,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和人類學意義。

2、屍蠟:埋於濕潤土中或浸於水中的屍體,皮下以及體內的脂肪組織因為皂化以及氫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者黃血色蠟樣物質,使屍體得以保存,這種屍體現象稱之為屍蠟(adipocere)。常見部位有軀幹、四肢、臀部、面部以及女性乳房等處。屍蠟能夠燃燒,發出黃色火焰,經加熱可熔化,不溶於水而溶於乙醚等有機溶劑。由於屍蠟能夠保存某些暴力痕跡,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

3、泥炭鞣屍:埋於酸性土壤或者泥潭沼澤中的屍體,由於酸性物質的作用,腐敗停止發生發展,皮膚鞣化使得屍體得以保存,成為泥炭鞣屍。其特點是皮膚呈暗褐色,緻密如鞣皮,肌肉和內臟脱水而體積縮小,屍體重量顯著減輕。骨骼因脱鈣而變軟,容易曲折和切開,甚至全身可以捲起,猶如草蓆一般。

昆蟲、動物對屍體的破壞:

1、蛆蠅對屍體的破壞:蒼蠅對屍臭特別敏感。人死後不久,蒼蠅即可在眼角、鼻孔、口角、外耳道、肛門、外陰部或者創口上產卵。在夏季30攝氏度以上的條件下,蒼蠅的卵經過4-14個小時即可孵化成蛆,蛆每日生長0.24到0.3釐米,四至五日後可達1.2釐米,即潛入附近

泥土變成蛹,在經過一週左右可以破殼成為幼蠅。因此,夏季若實體周圍發現蛹殼和幼蠅,即可推斷死亡時間至少已經兩週。所以,根據蠅蛆的生長髮育情況,參考現場的温度,就可以大致推算出死後經過的時間。此外,蠅蛆可以分泌出富含蛋白溶解酶的消化液,能將皮膚粘膜溶解或灰白色蜂窩狀,繼而入侵皮下、肌肉甚至內臟。由於蒼蠅的種類較多,且其分佈有一定的地區性,因此如果在野外發現屍體,但是其周圍卻有城裏的蒼蠅,説明可能屍體曾經被移屍。

2、其他動物對屍體的破壞:除蒼蠅外,老鼠對屍體的咬食往往呈圓形損傷,創面較平,螞蟻經過四到八週能將屍體食盡。此外,蟑螂、烏鴉、老鷹、犬、狼等均可咬食屍體。水中屍體則可能受魚、蟹等的噬食。以上動物造成的咬痕已被誤認為是生前損傷,曾有死後狗咬傷造成肢體斷離的案例。由於斷端整齊,疑為鋭器砍創,後經全面屍檢以及案情調查得以糾正。此外,死後動物咬傷能破壞屍體原有創傷形態,常給檢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難,需慎重。

根據屍體現象推斷死亡時間一覽表

屍體體温每小時下降1攝氏度

10小時以內 體温每小時下降0.5攝氏度

10小時以上 屍斑開始出現

2-4小時 屍斑指壓退色

6-8小時 屍斑發展高峯

15小時左右 屍僵開始出現

1-3小時 屍僵發展高峯

12-16小時 屍僵開始緩解

24-36小時 屍僵消失

3-4日 角膜輕度混濁

8-12小時 不能透視瞳孔

48小時 下腹部出現屍綠

24-36小時 出現腐敗靜脈網和腐敗水泡

2-4日 成人白骨化

5-6周以上 成人木乃伊化

3個月以上 全身屍蠟化

1年左右

法醫學 篇三

第一章 緒論 法醫學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2 當前,隨着科學技術的日益發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來越高明

3、隨着新刑法公佈,偵察審判工作也更注重證據。因此對法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 概念

法醫學:主要是應用醫學,生物學,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技術,研究並解決司法實踐中有關人身傷亡和生理狀態等問題的一門學科。 二。 法醫學研究對象和內容

1、屍體: 判斷死亡原因,性質。 死亡分為暴力死亡(自殺,他殺,意外)和非暴力死亡(病死和衰老死) 2. 活體: 被害人,被告人,當事人的生理病理狀態 3. 物證: 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或痕跡

4、文證: 對案件有證明意義的文字,圖表等(死亡診斷書,調查筆錄,屍體解剖報告等) 5. 現場: 案件發生的場所(原始現場)或發現屍體的場所。 三。 法醫學任務

1、為刑事案件提供線索,證據。 2. 為民事案件提供幫助

3、醫療糾紛中也需法醫學鑑定 4. 研究與立法有關的問題 四。 法醫學研究方法。 1. 醫學的方法(屍體解剖,人身檢查,動物實驗) 2. 化學的方法 3. 物理的方法 4. 生物學的方法

第二節 法醫學發展簡史 一。 祖國法醫學發展簡史

1、萌芽時期 (公元前500-第十世紀) 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中發掘大批秦代竹簡。 與法醫學關係最密切的是《封珍式》 三國吳末”張舉燒豬”

2、形成時期(約11-19世紀) 1174年《驗屍格目》使獄案驗屍成為官方制度。 1247年宋慈編寫的《洗冤集錄》是現存歷史上最早的系統法醫學著作。比西方早350多年。西方最早的法醫學著作是意大利的菲德利斯的《醫生關係論》 3. 發展成熟期(19世紀後) 二。 我國法醫工作體制

公安,監察,法院都設有法醫鑑定機構。 三。 世界法醫發展史

第二章 死亡與屍體現象

第一節 死亡與死亡過程

一。 死亡的概念

傳統死亡概念:呼吸停止,心跳停止,神經反射消失

新的死亡概念:腦死亡 即:不可逆轉的全腦功能喪失,處於昏迷狀態,即使機械復甦裝置維持其

心肺功能,也不能恢復意識。 通常診斷腦死亡的依據是:一切神經反射消失,雙側瞳孔散大,無自主呼吸和心搏,腦電波消失,腦電圖顯示完全性腦平波等。 二。死亡的過程

典型的死亡過程分為: 1. 瀕死期(臨終狀態,死戰期) 從死亡開始到心跳,呼吸完全停止之前的這段時間。 2. 臨牀死亡期:瀕死期進一步發展,到出現呼吸,心跳停止, 神經反射消失,已不可能的這段時間。 3. 生物學死亡:(細胞死亡)死亡的最後階段,已不可能復甦。 超生反應:個體死亡以後某些器官,組織,細胞還保持短暫的生命力,並能對外界刺激發生反應的現象。

假死

定義:當人的生命力處於最微弱時,從外表看酷似死亡,實際上呼吸,心跳仍然存在,用一般臨牀檢驗方法不易查出,這種狀態稱假死。 為確定是否是假死,可作下列檢查: 1. 呼吸檢查:1)將細纖毛放口鼻前,觀察有無吹動。2)。鏡面冷卻後置於鼻孔前,若鏡面變得模糊不清,表明仍有微弱呼吸。3)聽診器聽喉頭部有無呼吸音 2. 心跳檢查:1)聽診器檢查心音2) 線觀察心臟有無活動 3. 用線扎指端,保持適當壓力,若循環未停,則指端鬱血腫脹。 4. 眼部檢查:1)壓迫眼球使瞳孔變形,解除壓迫後若立即恢復為假死。2)用1%熒光素鈉滴眼,結膜,鞏膜當即黃染,如為假死,2-5分後褪色,真死不褪色。

四、死亡的分類

法醫學上,根據死亡原因不同分為: 暴力死亡:由於外來作用引起的死亡 他殺,自殺,意外 非暴力死亡:老死或病死

第二節 早期屍體現象

一。 概念

屍體現象:人死後,在體內外物理,化學,某些生物因素作用下,屍體本身發生一系列變化稱死後變化。 按時間分類: 早期屍體現象:死後24小時以內出現的變化。 晚期屍體現象:死後24小時以後出現的變化。

法醫實踐中劃分:腐敗屍體:出現腐敗綠斑後的屍體。 新鮮屍體:未出現腐敗綠斑後的屍體

二。 屍冷 三。 屍斑

人死後,血液循環停止,血管內血液基於自身重力的因素下墜,墜積於屍體底下未受壓迫的部位的血管中,透過皮膚顯示出有色的斑痕。 屍斑的發展: 1. 墜積期(一期屍斑)死後12小時內

1) 指壓屍斑,屍斑消退,除壓後屍斑重現。 2) 翻動屍體,原屍斑消退,新的低下部位可形成新的屍斑 3) 切開屍斑處皮膚,血液從血管斷端滴出。 2. 擴散期(二期屍斑)死後12-24小時左右。 1) 指壓屍斑,屍斑稍褪色 2) 翻動屍體,原屍斑不易消退,新的底下部位出現新的微弱屍斑。 3) 切開屍斑處皮膚,血管斷端流出血滴,組織中滲出血樣液體。 3. 浸潤期:死後24-36小時

1) 指壓屍斑不褪色 2) 翻動屍體,屍斑不轉移,新屍斑不出現 3) 切開屍斑處皮膚,不再流出血滴,整個組織都紅染。

屍斑的顏色

一氧化碳中毒---纓紅色 氰化物中毒-----鮮紅色 凍死者------鮮紅色

氯酸鉀,亞硝酸鹽中毒-----灰褐色

屍斑的分佈:

仰卧位:枕部,頸部,背部,腰部,臀部 兩側,四肢後側

俯卧位:顏面,胸腹,四肢前側 懸吊位:下肢,兩手,前臂

法醫學意義: 死亡的確證之一;可粗略推測死亡時間;判斷死亡當時體位,有無移屍;有時可判斷死亡原因。 四。 屍僵與屍體痙攣

(一) 屍僵

定義:人死後,經過肌肉弛緩,即強直變硬,將關節固定在一定姿態。 再強直:屍僵在未完全形成之前用力破壞它,不久又會重新僵硬。 法醫學意義:確證死亡,推斷死亡時間。有時可推測死時姿勢和死因等。 (二) 屍體痙攣(特殊的屍僵現象) 定義:死亡的一瞬間,全身或局部肌肉立即僵硬,未經過肌肉遲緩階段,直接把臨死時的姿勢或面部表情固定下來。 多發:精神高度緊張或腦損傷。 法醫學意義:可保留死亡當時姿勢,是他人無法偽裝的。對判斷自殺和他殺很有價值。

五。 皮革樣斑(羊皮紙樣斑) 定義:死後水分蒸發,局部皮膚乾燥變薄變硬的一種變化。 法醫實踐分類:1.生前損傷性皮革樣斑

2、死後損傷性皮革樣斑

3、自發性皮革樣斑

影響因素:環境温度;乾燥程度

法醫學意義:死亡確證;可保存擦傷形態;有助於判斷生前擦傷還是死後擦傷。

七 角膜混濁

定義:死後角膜出現乳白色雲霧狀斑塊,並逐漸失去透明,不能透視瞳孔。 死後6—12小時 輕度 可透視

死後12---24小時 中度 尚可透視

死後24---36小時 重度 不可透視

八 自溶

定義:人死後組織。細胞在自身釋放酶的作用下分解溶化,使其形態結構模糊消失,臟器變軟,粘膜易於脱落的現象。

第三節 晚期屍體現象

一。 屍體腐敗(毀壞型) 定義:屍體蛋白質在腐敗細菌作用下分解液化,逐級毀壞和消失的過程。 腐敗綠斑--------全腹 --------全身

1、腐敗血管網:腐敗進一步,腸內細菌入侵血管,產生腐敗氣體,受腐敗氣體壓迫,胸腹腔壓力增加,使內臟血液受壓,流 向體表,,使皮下靜脈網充滿腐敗血水和腐敗氣體,形成污褐色的網狀條紋,後來又變成污綠色。 2.死後循環:腐敗氣體壓迫內臟血液流向體表的現象。 3.腐敗巨人觀:高度腐敗的屍體,體腔,皮下組織,內臟充滿了腐敗氣體,膨脹變形,顏面腫脹,眼球突出,嘴脣腫脹變厚,外翻,腹部膨隆,不能辨認原來面貌。 4.白骨化:腐敗進一步,軟組織分解消失,毛髮指甲脱落,只剩骨骼。 影響屍體腐敗的因素: 1. 温度:25-35度 2. 濕度:適宜 3. 空氣 4. 屍體自身因素 二。 乾屍(木乃伊) 定義:屍體處於乾燥通風的環境,水分很快蒸發,組織變幹,體積縮小,皮膚皺縮變硬,呈褐色或黑褐色皮革樣化。 形成條件:高温乾燥

法醫學意義:推測死亡時間;可保存許多個體特徵,生前損傷等,對識別死者,揭露犯罪有重大的意義。 三尸臘 四軟屍

第三章 機械性窒息 第一節 概述 一 呼吸與窒息

二窒息的原因

1、環境缺氧

2、3. 4. 5. 機械作用 外傷 中毒 疾病

三。 機械性窒息

1、2. 1. 2. 3. 4. 5. 6. 壓迫性窒息 堵塞性窒息

四。 機械性窒息的過程

窒息前期

吸氣性呼吸困難期 呼氣性呼吸困難期 呼吸暫停期 終末呼吸期 呼吸停止期

五。 窒息死的一般徵

(一) 1. 2. 3. 4. 5. (二) 1. 2. 3. 4. 5. 屍體外部現象 顏面青紫腫脹

屍斑暗紫紅色,出現早 眼結膜下點狀出血 屍冷緩慢 大小便失禁 屍體內部現象 血液暗紅色。流動性 內臟淤血

各內臟漿膜和粘膜下出血點 肺氣腫,水腫 脾貧血

第二節

一。 概念

二。 死亡機理 1. 呼吸道受壓 2. 腦部血液循環障礙 3. 反射性心跳停止 4. 頸椎骨折或脱臼,骨髓神經損傷 三縊死的現象 1頸部改變 2全身改變

3內部器官改變 4屍斑,屍僵 5體表損傷

四。縊死的鑑定

第三節

一. 勒死的概念

縊死

勒死

二. 勒死的死亡機理 1呼吸道受壓 2血管受壓 3.反射性心跳停止 三勒死的現象 1頸部 2全身

四。勒死的鑑定

第四節

扼死

一概念

二。 死亡機理 三。 死亡現象 四。 鑑定

第五節

一概念

二。死亡機理 1. 液體阻塞呼吸道 2. 電解質紊亂 3. 非典型性溺死

三. 屍體表現

(一) 外部表象 1. 口鼻部泡末 2. 手中異物 3. 屍斑淺淡 4. 雞皮樣皮膚 5. 皮膚表皮起皺脱落 6. 眼結膜點狀出血 7. 浮屍 8. 體表損傷 (二) 內部現象 1. 水性肺氣腫。漿膜下有出血斑 2. 呼吸道內有溺液 3. 左右心血濃度不同 4. 消化道內有溺液 5. 內臟器官可檢驗出硅藻

四。溺死的鑑定

第四章。機械性損傷 第一節。 概述

一。法醫學分類:鈍器傷。鋭器傷。火器傷 二。機械性損傷的形態分類 1. 壓痕 2. 表皮剝脱 3. 皮內和皮下出血 4. 創 5. 組織挫碎

溺死

6、關節脱位 7. 骨折 8. 內臟損傷 9. 肢體斷離

三。機械性損傷的死亡機理 1. 直接致死原因 2. 間接致死原因

常見的併發症:(1)休克

(2)栓塞 (3)窒息

(4)擠壓綜合徵

3、誘發致死原因

第二節。 鋭器傷

一。 切創 二。 砍創 三。 刺闖 四。 剪創 第三節。 鈍器傷 一棍棒傷 二。磚石傷 三斧錘傷 四徒手傷 五。墜落傷

六。交通工具傷

第四節。 火器傷 槍彈創

一。 損傷機理:1.機械性破壞作用

2、空腔效應

二。基本種類:1.貫通創2.盲管創3.擦過創 。三。基本形態 1. 射入口2.挫傷輪3.擦拭輪4.煙暈5.火藥顆粒6.槍口印痕7.射創管8.射出口 四。法醫鑑定

第五章 高低温和電流損傷

第一節 燒死

一. 概述

定義:

二. 燒死的機制

1. 燒傷休克 2. 一氧化碳中毒 3. 窒息

4. 有毒氣體中毒死亡 三. 燒死徵象

(一) 屍體外部徵象

1. 毛髮,衣着被燒燬

2. 燒傷

(1) 一度燒傷(紅斑期) 傷及表皮,不留疤痕 (2) 二度燒傷(水泡) (3) 三度燒傷 (4) 四度燒傷 3. 皮膚裂開 4. 拳擊樣姿勢

(二) 屍體內部徵象

1, 呼吸道內有煙灰碳末 2, 呼吸道燒傷

3, 心血管內含一氧化碳血紅蛋白 4, 食道,胃內有煙灰碳末 5, 燒死的內臟徵象 6, 硬腦膜熱血腫

第二節 凍死

凍死的屍體有反常的脱衣現象 第三節 電流損傷

一. 定義

二. 響電流損傷的因素 三. 電擊死的機理 四. 電擊死的徵象

1, 電流斑

2, 表皮壞死剝脱 3, 電燒傷

4, 皮膚金屬化 5, 電擊紋 6, 內臟改變

五. 鑑定 第六章 中毒

第一節 概述

一. 毒物與中毒的概念

中毒的過程分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二. 影響毒物作用的因素

一般氣體吸收最快,液體次之,固體最慢。

毒物的毒性取決於化學結構,化學結構相似毒性也相似。低價的 化合物比高價的化合物毒性大。

某些毒物從某個途徑進入機體有毒,而從另一途徑進入無毒。

三,中毒的常見症狀 四中毒的檢驗與鑑定 第二節

一氧化碳中毒 蛇毒中毒

野外遇毒蛇應作緊急處理:

1. 結紮

2. 沖洗傷口

3. 擴創排毒

4. 早期冷敷傷口周圍

5. 迅速送醫院救治,每15-20分放鬆1-2分鐘

第七章 急死 第一節 概述

一, 急死的概念 二, 急死的原因

三, 急死的法醫學意義 第二節 引起急死的常見疾病

一. 心血管系統疾病

1. 冠狀動脈疾病 2. 主動脈瘤 二. 呼吸系統疾病

1. 喉頭水腫 2. 支氣管哮喘 三. 中樞神經系統疾病

1. 腦中風 2. 顱內腫瘤 四. 消化系統疾病

1. 急性出血性壞死性胰腺炎 五. 其他原因

1. 異位妊娠(宮外孕) 2. 羊水栓塞

3. 成人急死綜合怔 4. 嬰兒急死綜合症 第十章 法醫物證檢驗 一. 血型和親子鑑定 1.血型是由遺傳物質基因決定的。人類的血型是按父母的遺傳基因傳給下一代的。一定血型的父母,子女也會有相應的血型。

2.ABO血型是根據紅細胞表面所含不同的抗原而命名的。

A型血紅細胞表面含A抗原。B型血紅細胞表面含B抗原。AB型血紅細胞表面含A抗原和B抗原。O型血紅細胞表面無抗原。A型血血清中含抗B抗體。B型血血清中含抗A抗體。AB型血血清中無抗體。O型血血清中含抗A抗體和抗B抗體。 3.人的血型是等位基因。A和B是顯性基因,O是隱性基因。

4.真正的雙胞胎外,每個人的DNA是獨一無二的,DNA親子鑑定是目前親子測試中最準確的一種,在DNA探針上,孩子會有一相同基因凝聚的條碼與生母相同而另一條碼與生父相同。非親生父母則與小孩無相同的條碼。

臨牀法醫學習題 篇四

一、名詞解釋:

臨牀法醫學 重傷

勞動能力、職業勞動能力、勞動能力喪失 對衝傷 視網膜震盪 外傷性視網膜脱離 交感性眼炎 骨折、病理性骨折 連枷胸、張力性氣胸 延遲性脾破裂 騎跨傷 詐病 妊娠 分娩 流產 墮胎 挫傷 鋭器創 挫裂創 二期癒合 瘢痕疙瘩 凹陷性瘢痕

二、選擇題: 哪種表述是正確的?臨牀法醫學是 A 臨牀醫學與法學的融合 B 法醫學的發展成果

C 法醫學在臨牀實踐中的應用 D 法醫學的重要分支學科

E 研究與解決臨牀問題的法醫學分支 在我國,臨牀法醫學作為獨立的主幹課程起始於 A 二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

B 上世紀初葉,西醫在我國開始傳播時 C 上世紀中期,前蘇聯學科體系影響我國時 D 上世紀80年代,我國獨創法醫學專業教育時 E 21世紀初,我國高等教育大發展時期 臨牀法醫學對被鑑定人明確診斷的目的是 A 解除患者的疾苦和恢復健康 B 為了正確地治療 C 對疾病進行鑑別

D 明確被鑑定人有無損傷和損傷程度 E 以上都不是 下列哪項表述最合適?臨牀法醫學研究的對象是 A 受害者 B 原告 C 活體 D 鑑定人 E 損傷 下列哪項不屬於臨牀法醫學研究內容? A 致傷原因 B 詐病

C DNA親緣關係鑑定 D 活體醫療事故鑑定 E 虐待兒童的鑑定 下列哪項不屬於臨牀法醫學研究內容? A 致傷方式 B 損傷程度 C 致傷工具推斷 D 造作病

E 人身損害賠償金額 下列哪項不是臨牀法醫學的學習目的 A 提供罪與非罪的證據

B 為揭露犯罪事實提供科學的證據

C 為正確處理民事糾紛矛盾提供科學的依據 D 為醫療糾紛的處理提供科學的證據 E 為加害人的賠償確定金額 在鑑定標準方面,目前我國還缺乏全國統一的 A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B 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的評定標準 C 人身傷害輕傷鑑定標準 D 人身傷害輕傷鑑定標準 E 人身傷害傷殘的評定標準 下列哪項不是鑑定人的權利 A 有權瞭解全部案情及所有相關資料

B 有權拒絕承擔鑑定人的技術條件或水平無法解決的問題 C 有權在與鑑定一方有利害關係時申請回避 D 有權在多人鑑定時保留自己的鑑定意見 E 有權在不方便時拒絕出庭質證 下列哪項不是臨牀法醫鑑定人拒絕鑑定的合法理由 A 鑑定人的技術條件無法解決的問題 B 鑑定人其他工作繁忙無暇鑑定 C 鑑定人專業水平無法解決的問題

D 鑑定的資料不足,委託方拒絕補充鑑定所需的資料 E 鑑定的資料不足,又無法彌補而可能會影響鑑定結論 啟動重新鑑定的條件是

A 受司法機關的委託,對委託的鑑定事項進行討論分析,作出鑑定結論 B 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對原鑑定有異議

C 辦案人員審理案件時,認為鑑定結論不夠完備

D 辦案人員在審理案件時,發現可能影響鑑定結論的新材料 E 鑑定的問題涉及面廣、難度大,難以作出準確鑑定結論時 組織碳化除了見於燒傷外,還見於下列何種損傷? A 挫傷 B 鋭器創 C 強鹼腐蝕傷 D 電擊傷 E 凍傷 創緣不整、創角不齊、創口內有組織間橋,見於 A 擦傷 B 切創 C 挫傷 D 挫裂創 E 刺創 下列哪項表述不正確

A 鋭器創創緣、創壁平整,創角鋭利,出血多。 B 爆炸傷常為複合性損傷 C 濃硫酸腐蝕皮膚呈溶解性壞死

D 挫裂創是鈍性物體直接挫壓造成全層皮膚離斷所致 E 貫通槍彈傷常傷及重要內臟而導致死亡 以下哪項不屬於鋭器創 A 挫裂創 B 切創 C 砍創 D 刺創 E 剪創 下列哪項表述錯誤 A 挫傷的特徵是皮下軟組織挫裂、真皮及皮下出血 B 擦傷是侷限於皮膚表面的損傷 C 內臟器官的刺創容易被誤診

D 典型的貫通性槍彈創包括射入口和射出口 E 三度燒傷局部組織可碳化呈黑色,疼痛感消失 以下哪項表述是錯誤的

A 挫裂創肉芽組織增生很明顯,常形成增生性疤痕。 B 典型的咬傷在皮膚上形成兩條平行的線狀疤痕。

C 高温燒傷疤痕的特點是皮膚損傷面積較大,局部燒傷多位於體表無遮蓋區。 D 鋒利鋭器切創疤痕呈現狀或條狀。 E 深二度及三度燒傷多形成增生性疤痕。 下列哪項不會形成增生性疤痕 A 擦傷 B 挫裂創 C 砍創 D 三度燒傷 E 貫通性槍彈創

三、填空題: 在臨牀法醫鑑定實踐中,損傷與疾病的關係可以歸納為以下四種:損傷與疾病無因果關係、、、損傷與疾病直接因果關係。

同一損傷工具由於打擊面的不同,可形成不同形狀的損傷。如斧頭用斧刃砍擊可形成典型的 創,而用 打擊則可形成鈍器傷。

單刃刺切器垂直進入和退出人體,其疤痕呈 狀,一側 一側 ,疤痕長度常比刺切器的橫斷面 。而雙刃刺切器造成的刺創疤痕長度常比刺切器的橫斷面 。

擠壓綜合徵最常發生在交通事故、或 所致房屋倒塌等災害事故中,也常見於長時間 的傷害案件中。擠壓綜合徵最典型的臨牀表現為 或 。

X線拍片見骨折清晰,骨折斷端鋭利者為 骨折;骨折線已模糊,骨折處有密度較淡的纖維骨痂影像時,骨折已發生 以上;骨折處已形成骨性骨痂影像時,骨折的發生已經在 左右。(時間)

四、簡答題

簡述臨牀法醫鑑定中衣物檢查的意義和內容 簡述判定傷情輕重的依據原則(輕重傷判定原則) 簡述火器傷的特點

簡述常見的鈍器傷類型以及各自的損傷特點 臨牀法醫學研究的內容? 活體損傷鑑定注意問題? 勞動能力喪失分類(按程度、按時間)? 顱腦損傷臨牀表現? 腦挫裂傷分類? 顱前窩骨折、顱中窩骨折最重要的體徵? 顱腦損傷併發症及後遺症? 脊髓損傷診斷內容及診斷方法? 周圍神經損傷原因? 臂叢主要分支? 脊柱損傷常見於? 骨折畸形癒合種類? 關節正常活動四項要素? 關節功能障礙分類? 肋骨骨折常發生在? 氣胸分類? 胸部骨折最嚴重的併發症? 判斷胸部損傷的標準? 脾破裂分類? 腎損傷形成? 輸尿管損傷的臨牀表現? 非法性墮胎法醫鑑定任務? 詐病的特點及表現形式 ? 失血性休克? 關節功能判定? 診斷腦震盪必備條件? 外傷性癲癇? 聽覺功能障礙原因? 皮膚斑痕?

聽力障礙與損傷鑑定 ? 女性骨盆骨折致產道破壞? 眼損傷鑑定時限? 傷者是否出現呼吸困難的鑑定原則? 骨折早期併發症? 延遲性脾破裂及發生原因? 眼外傷視力下降和喪失常見病因 ? 聽力障礙?及常用檢查方法 ? 臂叢、腰骶叢的重要分支 面神經損傷的臨牀表現 ?

虐待兒?對虐待者進行法醫鑑定有哪些注意事項 ? 女性器官損傷分類?

心理性陽痿和器質性陽痿的鑑定? 外傷性流產的法醫學鑑定原則 ? 損傷與疾病關係及其法律責任 ? 損傷程度鑑定的主要法律依據 ? 活體損傷臨牀法醫學涉及的問題?

法醫學(精選 篇五

法醫學:是應用醫學、生物學及其它自然科學的理論與技術,通過研究屍體、活體及人體組織器官或體液(斑)以解決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的一門應用科學。研究對象:是根據法律需要進行專門技術鑑定的屍體、活體、物證、文證和現場。研究內容:機械性窒息;機械性損傷;死亡與屍體現象;猝死;高、低温損傷;電流損傷;常見毒物中毒;醫療糾紛;司法精神病鑑定;法醫物證檢驗。任務:

1、研究刑事案件中有關法醫學、生物學方面的問題,為揭露犯罪事實真相提供科學證據,作為司法機關定罪的依據,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追緝犯罪嫌疑人提供線索。

2、研究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的有關問題,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的糾紛提供科學依據。

3、幫助醫療機構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

4、研究與立法有關的醫學問題,為法律的制定和有關法律條文的解釋提供依據

法醫學的研究方法:

1、醫學的研究方法:屍體解剖;人身檢查;動物實驗。

2、化學的研究方法:研究毒物與中毒,確定毒物的性質與用量。

3、物理學的研究方法。

4、生物學的研究方法:解決人和動物的血痕、骨骼、毛髮等物證的種屬和個人識別的問題

法醫檢驗的基本方法:現場勘查、屍體檢驗(

1、屍體外表檢驗:屍體一般外觀;各種屍體現象;個人特徵;各種損傷、病變及異常痕跡。

2、屍體解剖檢驗:對象是死因不明、暴力和懷疑暴力致死的屍體的死亡原因、死亡性質,死亡時間以及體內損傷、病毒、病變的詳細情況)、活體檢驗、物證檢驗、文證審查 法醫學鑑定程序:

1、受理:兩種形式:司法機關的專職人員接收上級指派或下級委託;非司法機關法醫鑑定人接收司法機關委託。

2、檢驗:鑑定人根據鑑定要求,運用運用各種必要的檢驗方法和手段,對於案件有關的人身、屍體和物證等進行檢查並如實記錄所見和結果。

3、鑑定:法醫學鑑定人根據被檢客體的檢驗結果,針對鑑定事項實事求是的作出結論 法醫學鑑定書結構:序言、案情摘要、檢驗、分析説明、結論

死亡:一個人如果按照醫學標準發生了 不可恢復的循環和呼吸功能的停止,或者全腦(包括腦幹)所有功能不可恢復的停止,即為死亡

腦死亡:不可逆轉的全腦功能喪失,處於昏迷狀態,即便是機械復甦裝置維持其心肺功能,也無法恢復意識。意義:可以合理地撤除一切搶救措施;其屍體可以進行解剖、火化或安葬;可以對其有用的組織和器官進行移植;解除其本人一切刑事和民事責任;可以開始對其財產的繼承

腦死亡診斷標準:不可逆轉的持續昏迷,對刺激完全無反應;檢查自主呼吸停止;腦幹反射全部或大部消失;腦電圖呈直平線的等電位

超生反應:在個體死亡時間之後,某些器官、組織、細胞還保持短暫生命力,並能對外界刺激發生反應的現象

暴力死亡:也叫非正常死亡,由外界物理、化學和某些生物因素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由他殺、自殺、以外造成,為法醫學研究的重點內容

屍體現象:人死後各器官、組織和細胞的生命活動停止,並受到內外環境各種因素的作用,發生一系列特殊徵象的死後變化稱為屍體現象

早期屍體現象:死後數小時或一晝夜以內的。

1、肌肉鬆弛:最早出現的屍體現象。

2、屍冷。

3、屍斑:是由於人死後血液循環停止,心血管內的血液缺乏動力而沿着血管網墜積於屍體低下部位未受壓迫的血管之中,進而紅細胞破裂溶解,血紅素滲透擴散浸潤到血管周圍組織細胞間隙,在皮膚上呈現出紫紅色斑塊。意義:確認死亡,判斷死亡時間,分析死因,判明屍體的原始體位、是否移屍和何時移屍。過程:(1)墜積期:一般在死後2~12小時開始出現,指壓顏色消退、屍斑轉移、切開屍斑皮膚血液從斷層處流出、可見真皮和皮下組織毛細血管擴張充滿完整的紅細胞。(2)12-24小時,指壓屍斑不易褪色,變更屍體的位置後,原有屍斑顏色變弱,新的屍斑形成。切開擴散期屍斑處的皮膚,則在切開的血管斷處漸漸流出血滴,從組織中有少量淡紅色液體溢出。(3)浸潤期:24-36,指壓不褪色,翻動屍體屍斑不轉移,切開屍斑部位的皮膚,組織成均與一致的紫紅色,血管斷層無血液流出。影響因素:屍體血液數量,是否呈流動狀態,屍體體位是否不斷變動。顏色:淡紫紅色。特殊死因可出現特殊顏色屍斑:一氧化碳中毒-櫻桃紅色;凍死、氰化物中毒-鮮紅色;水中屍體-淡紅色;窒息-暗紅色、濃紫紅色;亞硝酸鹽、氯酸鉀、苯胺中毒-灰褐色。位置:屍體低下部位未受壓處。

4、屍僵與屍體痙攣:屍體痙攣:死亡發生的瞬間,肌肉未經過鬆弛階段直接進入僵硬狀態,保持着死亡時刻的姿勢和動作,稱為屍體痙攣。意義:屍體痙攣能固定死者臨死時動作、體位和姿勢,對判斷和推測死亡方式有價值。

5、皮革樣斑:是指死後水分蒸發,局部皮膚變的乾燥,變薄變硬的一種死亡後變化。又稱為羊皮紙樣斑。分類:(1)生前損傷性皮革樣斑:活體受傷表皮剝落,真皮外露死後易於蒸發而形成。創面褐紅色,有痂皮覆蓋,切開後有時可見皮下出血。(2)死後損傷性皮革樣斑:移動或者翻動屍體後,體表受創,褐色或者褐黃色,沒有痂皮,亦無切開後的出血反應。(3)自發性皮革樣斑:嘴脣,舌尖,外露結膜以及陰囊,陰脣或者嬰兒頸部褶皺主,因其表皮薄而潮濕死後經水分蒸發,局部皮膚變薄變硬,顏色加深自發形成。

6、角膜混濁。

7、自溶

晚期屍體現象:

1、屍體腐敗:是指人死後組織蛋白質因腐敗細菌的作用而發生分解的過程。現象:屍綠、腐敗血管網、腐敗水氣泡、腐敗巨人觀、白骨化。影響因素:温度、濕度、空氣、屍體自身因素。

2、乾屍:屍體處於乾燥通風環境,水分很快蒸發消失,組織變幹,體積縮小,屍體腐敗停止,形成乾屍。

3、屍蠟:屍體長期處於水中或埋藏在空氣不足的濕潤泥土裏,皮下脂肪組織分解產物脂酸經皂化,形成屍蠟 窒息原因:環境缺氧、機械作用、外傷、中毒、疾病、電擊

機械性窒息:因機械性暴力作用引起的呼吸障礙所導致的窒息。分類:根據機械作用的部位和方式:

1、壓迫性窒息:壓迫口鼻、頸部、胸腹部。

2、堵塞性窒息:液體堵塞、固體堵塞

窒息死的徵象:

1、屍體外部徵象:顏面青紫、腫脹;屍斑呈現暗紅色;眼結膜下有點狀出血。

2、屍體內部徵象:血液呈暗紅色、流動性;內臟淤血;各內臟的漿膜和粘膜下出現出血點;肺氣腫、水腫

塔凋式斑原因:血管壁痙攣,毛細血管內壓升高;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腎上腺分泌增多,血壓升高

縊死:用繩索之類的物體套在頸項部,然後利用自身的體重拉緊繩套使頸部受壓所至窒息死亡。部分案例可無繩套。常見於自殺,也有他殺,罕見意外。分類:

1、典型縊死:正前位懸空式縊死

2、非典型縊死:側位、後位縊死或利用部分體重的站位、蹲位、卧位縊死。機制:呼吸道閉塞;腦部血液循環障礙;反覆性心跳停止;頸椎、脊髓的損傷。徵象:

(一)屍表檢查:除窒息死共同屍體表現外,可見到:

1、縊溝:(1)位置:喉結以上,多於甲狀軟骨和環狀軟骨間。(2)走行:從繩套最低點斜行向上至對側最高點消失。(3)形狀:“U”字形,不閉鎖(4)寬度、深淺、顏色:蒼白、淡黃褐色(軟繩)或深褐色(半硬、硬繩),繩套從最低點向兩側逐漸變窄、變淺、變淡,至對側提空處消失。繩結處稍深。可見繩索花紋印痕。(5)數量:多與繩套數一致。(6)生活反應:縊溝上下緣、溝間可見出血點、水泡。

2、顏面部青紫腫脹(非典型縊死)或蒼白(典型縊死)。

3、屍斑位於四肢末端、腰帶上緣處。

4、舌尖多位於齒列間。

5、足尖下垂(懸掛久者)。

6、碰撞傷痕:現場狹小者四肢外側可見碰撞傷。

7、其它:流涎、流涕、大小便外溢、排精等。

8、他殺者可見搏鬥傷或其他輔助暴力征象。

(二)屍體解剖:

1、頸部皮下、肌肉出血。

2、頸總動脈內膜可見橫行裂紋,見於老年人,生前可伴出血。

3、舌骨大角、甲狀軟骨上角可有骨折,生前縊死骨折處可見出血。

生前縊死與死後懸屍:共同點:都有索溝,走行、形態、寬度、深淺、花紋印痕等均無差別,甚至都有窒息徵象。不同點:

1、生前縊溝有生活反應,索溝呈顏色深褐色、出血點、水泡等,後者無

2、前者可有碰撞傷,但多無搏鬥傷,後者見其他暴力痕跡及搏鬥傷。

3、前者有縊死表現,後者可無窒息徵象,而有其他暴力征象。

4、結合案情調查、現場勘查(屍斑矛盾、繫繩點、繩結等)

勒死:又稱絞死,是用自身體重以外的力量如罪犯或自己雙手、重物等拉緊頸部的繩套或其它機械方式縮緊繩套,使纏繞在頸部的繩套壓迫頸部引起的窒息死。機制:1.壓迫頸部呼吸道;頸部大血管導致缺氧;刺激迷走神經引起心臟抑制死。徵象:頸部有生前形成的勒頸索溝;頸內部有損傷、窒息現象

勒死與縊死:

1、索溝位置:甲狀軟骨下方;舌骨與甲狀軟骨之間。

2、索溝方向:水平環狀或略傾斜向上;着力處水平,兩側在着力對側。

3、索溝深度:深淺較為一致;着力處深,近提空處較淺。

4、索溝出血:出血多,顏色較深;多不出血,甲狀軟骨上角骨折。

5、頸部骨折:甲狀軟骨、環狀軟骨縱向骨折;舌骨大角、甲狀軟骨上角骨折。

6、頸部軟組織損傷:肌肉多有斷裂或出血,頸動脈無明顯損傷;肌肉多無斷裂或出血,頸動脈分叉下部內膜有橫向裂傷。

7、舌尖外露;舌尖不外露。

8、腦組織,腦膜淤血明顯;不明顯。

9、顏面青紫腫脹,眼瞼有出血點;顏面蒼白,眼結膜出血不明顯

扼死:又稱掐死,用單手或雙手扼壓頸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扼死全屬他殺

溺死徵象:

1、屍表徵象:覃狀泡沫:新鮮溺死屍體;手、指甲內異物;皮膚、肌肉收縮呈雞皮疙瘩;屍斑形成慢、淡紅色;手腳漂婦狀浸漬發白、脱落。

2、內部徵象:呼吸道內溺液及內容物:泡沫;肺臟水性肺氣腫、漿膜下出血斑;左右心血液差異:淡水、海水;消化道內溺液及內容物;內臟、骨骼、牙齒可檢出硅藻

生前溺死還是死後拋屍:

1、手中握有水草、泥沙;無異物。

2、腦、肝、腎等器官淤血;不一定。

3、早期可見覃狀泡沫;無。

4、全部呼吸道內有溺液及異物、泡沫;上呼吸道可有少量液體、異物。

5、水性肺氣腫,肺臟膨大,表面肋骨壓痕和Paltauf斑,切面大量溺液流出;無。

6、左心血液比右心稀釋,各成分減少;左、右心血濃度、成分相同。

7、肝、腎、脾、骨髓、牙髓可檢出硅藻;不能檢出硅藻

機械性損傷形成的機理:作用力、致傷物、受傷機體。合併症:休克、栓塞、窒息、擠壓綜合徵

鋭器傷:切創、砍創、刺創、剪創 切創:或稱割創(incised wound),由具有鋒利刃緣的鋭器,壓住皮膚同時沿刃口的長軸方向移動,切割皮膚及皮下組織形成的損傷。自他殺切創:

1、自殺切創:多在人體要害部位,符合自己用手習慣。輕傷多,重傷少,致命切創一般僅有一次。分佈集中,方向一致。

2、他殺切創:可在人體任何部位(多在要害處,以頸部最為常見),方向不一,排列紊亂,無試探傷。多深達骨質

砍創:由具有一定重量,且便於揮動的鋭器以其刃部砍擊人體所形成的損傷 砍創與切創:

1、性質:砍創多見於他殺;切創多見於自殺。

2、部位:砍創多位於頭部(致命傷),四肢抵抗傷。切創多位於頸、腕、腹股溝、腹部。

3、性狀:砍創創角可鋭可鈍,有較短砍痕,創緣整齊,創緣有較窄的表皮剝脱及皮膚出血,可深達骨質形成砍痕,砍痕邊緣隆起,並伴隨有其他骨質損傷。切創創角鋭,多有切割、拖刀痕形成,創角逐漸變淺,多無表皮剝脱及皮膚出血。多深達骨質形成骨折及切痕 刺創:由其有鋭利尖端的物體沿其長軸方向刺入人體形成的損傷

墜落傷特點:體表損傷較輕,體內損傷嚴重;既可見於人體着地部位,也可見於遠離着力點的部位;損傷廣泛:多發性骨折及內臟破裂;一致性:幾乎所有的嚴重損傷均可用一次性巨大暴力解釋,並在外力接觸及傳導途徑中形成

槍創:是由槍支發射的彈頭或其他投射物所致的身體損傷。彈頭所致的損傷稱為槍彈創。種類:擦過創、盲管創、迴旋創、貫通創、反跳創、霰彈創。鑑定:

(一)法醫對槍創屍體檢驗的任務:

1、明確損傷是否為槍傷:應注意不同種類的槍彈創是否為槍彈所致,注意與無刃刺器的刺創及其他損傷相鑑別。確定為槍彈創,還要進一步分析是否系槍彈致死。

2、確定射擊距離及方向(1)根據入口處之形態特點確定該槍創系接觸射擊、近距離射擊,還是遠距離射擊。(2)在確定射擊方向時,首先應確定入、出口,然後根據彈殼位置、入口、出口、彈着點連線,確定射擊方向。

3、確定發射人和肇事槍支。

(二)各種物證的發現、提取和送檢:

1、由專門人員採集指紋後,法醫才可觸及或移動現場上的槍支,檢查和提取槍支上的生物物證。檢驗前應取下彈夾,關閉保險。

2、收集現場上的彈殼、彈頭、彈着痕跡。

3、分別提取屍體上的彈頭,進行編號,分別包裝,註明提取的部位。提取彈頭應避免用金屬器械提取,以免留下人為痕跡。

4、注意屍體上的各種物證的保護,運送屍體應保護好雙手,避免在物證提取前沖洗屍體。詳細檢查記錄衣物上的破損及血跡情況,提取、包裝及送檢。

5、所提物證,註明簡要案情,分別包裝、編號,標明提取物名稱,提取的地點、部位、數量,提取的時間,提取人姓名等有關情況

爆炸傷的分類:衝擊波損傷、燒灼傷、彈片傷、拋射物傷、繼發性損傷

機械性損傷的法醫學鑑定任務:生前傷與死後傷的鑑定;損傷經過時間的鑑定;致命傷後的行為能力;致傷方式的鑑定;致傷工具的鑑定;損傷性質的鑑定

燒死的屍體徵象:

1、屍表徵象:衣着、毛髮被燒燬;燒傷;外眼角皺褶;皮膚皸裂;拳擊樣姿勢。

2、屍體內部徵象:呼吸道內有煙灰、碳末;呼吸道燒傷(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徵);心臟和大血管血液碳氧血紅蛋白增多;食道和胃內有煙灰、碳末、硬腦膜熱血腫

燒死的機制:窒息、一氧化碳中毒、休克、有毒氣體中毒、其他內臟改變

生前燒死與死後焚屍鑑別:

1、燒傷處皮膚有明顯生活反應;被燒處皮膚無明顯生活反應。

2、睫毛徵候與“鵝爪狀”改變;常無此改變。

3、氣管支氣管內見煙灰炭末沉着、煙灰、炭末至多在口鼻部。

4、熱作用呼吸道綜合徵;呼吸道無高温作用的表現。

5、休克肺表現;無此表現。

6、心血及深部大血管內hbco明顯升高;無或含量極低

7、燒傷周圍組織酶活性增高;酶活性不增高。

8、死因為燒死、co中毒等;有非燒死的其他死因

熱血腫與硬腦膜外血腫區別:

1、常出現於顱頂;外力直接作用部位及力傳導部位。

2、一般面積較大,厚度較薄;較小而侷限。

3、磚紅色;暗紅色。

4、質地疏鬆,含有氣泡,呈蜂窩狀;質密,富有彈性。

5、與顱骨內板粘着;與硬腦膜粘連緊密

凍死原因:氣温低、風速、潮濕、飢餓、個體因素。徵象:

1、屍表徵象:反常脱衣現象;苦笑面容與皮膚雞皮疙瘩形成;局部凍傷;屍體現象:屍斑鮮紅或淡紅,腐敗明顯延緩;體表輕微損傷。

2、內部徵象:胃粘膜血斑和潰瘍,維斯涅夫斯基斑;內臟改變;心外膜下點狀出血,右心擴張,心肌細胞變性及灶性壞死;氣管、支氣管內有血性泡沫狀液體,肺充血、出血、水腫,切面呈鮮紅色;髂腰肌出血

雷擊死徵象:

1、屍表徵象:雷電擊紋;雷電燒傷;衣服及所帶金屬物品的損壞。

2、體內變化:雷電死者體內損傷可以很嚴重,如骨折、腦損傷、鼓膜破裂、感覺性耳聾、腎損傷、眼損傷、血管和內部器官破裂等

猝死:是由於潛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礙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死亡。特點:發病突然,死亡急驟;意外性;自然性與非暴力性。誘因:精神、心理因素;環境因素;劇烈的體力活動;其他。原因:心血管疾病猝死;呼吸系統疾病猝死;神經系統疾病猝死;消化系統疾病猝死;泌尿生殖疾病猝死;其他疾病猝死

毒物:是指在特定條件下以較小劑量進入人體後能與機體產生作用,導致導致機體器官組織代謝、功能和/或形態結構損傷的物質。影響毒物作用的因素:毒物的劑量;毒物進入機體的途徑;毒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協同與拮抗;機體的狀態:如年齡、性別、體重、習慣性與耐受性

有機磷農藥中毒:毒理作用:有機磷農藥可經消化道、呼吸道、皮膚及粘膜吸收,進入體內後主要是對中樞神經系統及神經肌肉接頭處的膽鹼酯酶產生抑制,使乙酰膽鹼在體內聚集,導致呼吸中樞麻痺和呼吸衰竭。症狀:

1、毒菌鹼樣症狀:表現為平滑肌收縮和腺體分泌增多,包括:瞳孔縮小;發紺、流涎、口腔和呼吸可聞及大蒜樣臭味;出汗;肺水腫;心率減慢、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系統紊亂症狀。

2、煙鹼樣症狀(N樣症狀):表現為肌束顫動,甚至全身肌肉強直性痙攣。

3、中樞神經系統症狀:表現為頭痛、頭暈、疲乏、抑鬱、共濟失調、煩躁不安。嚴重中毒者可發生腦水腫,突然昏迷倒地,癲癇樣抽搐、陣發性驚厥,呼吸和循環衰竭

毒鼠強:毒理作用:經胃腸吸收,體內分佈均勻,代謝慢。作為中樞神經遞質r-氨基丁酸的拮抗劑,強烈興奮神經系統。症狀:一般口服後數分鐘-30分鐘左右出現強直性、陣發性抽搐,類似癲癇發作。抽搐發作的同時有昏迷、瞳孔散大、呼吸困難、口吐白沫、呼吸音增粗等

乙醇中毒症狀:乙醇主要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出現身體穩定性、協調性、反應性、運動功能、知覺功能等降低。初期表現為一時性興奮狀態,隨之進入抑制狀態,最後進入昏睡期。呼吸中樞麻痺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也可由於中毒後因高墜、溺水、或交通事故等意外災害死亡

氰化物:毒理作用:可通過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膚吸收,氰離子可使含巰基或硫的酶類失活,如氰離子與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價鐵結合力強,阻止三價鐵的還原,阻斷生物氧化過程中的電子傳遞,使組織細胞不能利用氧而造成內窒息。症狀:死者屍斑、肌肉和粘膜均呈鮮紅色;消化道有苦杏仁味,胃及十二指腸粘膜見有出血糜爛及壞死。嘔吐物、胃及胃內容物是較好檢材。血液檢材應充滿試管需冷藏,儘快送檢 亞硝酸鹽:毒理作用:進入體內後分解產生二氧化氮,將血紅蛋白中的二價鐵氧化為三價鐵,形成高鐵血紅蛋白,使其不能攜帶氧,且影響氧和血紅蛋百的釋放,導致組織細胞缺氧。症狀:口脣、舌尖、指尖青紫等缺氧症狀;重者出現瞼結膜、面部及全身皮膚青紫,並伴有頭暈痛、無力、心律快、煩躁、呼吸急促、噁心、腹痛、腹瀉等症狀。可因呼吸和循環衰竭而死亡。解剖主要見皮膚粘膜青紫明顯,胃粘膜呈棕紅色,血液呈棕褐色醬油狀

一氧化碳:毒理作用:通過呼吸道入血後與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使血紅蛋白失去攜氧能力,最終導致組織缺氧和二氧化碳儲留,主要由於腦缺氧而產生中毒症狀。症狀:急性中毒死亡者的屍斑呈櫻桃紅色,血液、肌肉和各內臟器官亦呈櫻桃紅色;遷延死亡者,常有雙側大腦蒼白球對稱性軟化灶形成和局灶性心肌壞死等病變

法醫學屍體檢驗:屍體現場檢驗、屍表檢驗、解剖檢驗。對象:損傷、窒息死;急死;中毒;無名屍;事故;醫療;其他

詐病:身體健康的人,假裝有病。特點:症狀混亂而矛盾;過分誇大症狀;不正常的病程;突然的恢復;一羣人患同樣的病

造作病或造作傷:凡運用各種物理、化學或生物的方法,故意損害自己身體或授意別人代作損傷或致病。特點:1.部位:多選擇暴露和容易被人發現的部位;手可及處:損傷多在本人兩手能達到的部位,別人代作的損傷,可在身體的任何部位,沒有特殊的規律,但都在耐痛的部位;無生命危險的部位;不毀容的部位;部位常與造作的目的相適應。2.程度:造作傷者僅為了達到個人的某種目的,決不願意失去生命。因此,造作的損傷,一般都是輕傷,多不傷及腦、心、肺等重要器官。3.致傷工具:致傷工具中,以鋭器造成損傷的較鈍器多見

親子鑑定:就是利用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從子代和親代的形態構造或生理機能方面的相似特點,分析遺傳特徵,判斷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否是親生關係 血痕檢驗程序:

1、肉眼檢驗:根據現場血痕的數量、分部、位置、大小、形狀、範圍、色澤等,推測案件的性質、案件發生的有關情況、發案時間、移動屍體情況、加害人的行蹤,為案件的偵破提供線索。

2、預試驗:排除血痕,起篩選作用。

3、確證試驗。

4、種屬鑑定:當可疑斑痕確定為血痕後,就必須研究和確定其種屬來源,主要為解決該血痕是人血還是動物血,必要時還要確定是哪種動物血。

5、血痕個人識別:血型。

6、DNA多態性分析。

7、性別鑑定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和法律責任存在認識上分歧而發生的爭執,須經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進行調解或者裁決方能解決的糾紛。特點:患方確實或者懷疑發生了不良治療結果,或增加了治療費用以及其他的人身傷害;不良治療結果發生在患者就診期間;、醫患雙方的意見分歧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患者就診的地方可以是各級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和非法行醫診所。常見原因:

1、醫療意外。

2、醫療差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因過失給病員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或傷害,經治療後無不良後果,或雖有一定後果,但未達到構成醫療事故規定的程度的。

3、併發症:是指醫務人員確實盡職盡責,還是發生了與原發性疾病或手術過程中雖可預料但難以防範的引起另一種疾病或者症狀。

4、病員方面不配合診療

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等致功能障礙的。構成要件:過失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後果;有確定因果關係

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而醫療糾紛通常是指醫患雙方對診療護理結果及其原因的認定有分歧,當事人提出追究責任或經濟賠償,必須經過行政或法律的調解、裁決才可了結的事件

非醫療事故: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在醫療活動中猶豫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後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誤治療導致不良後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後果的 醫療糾紛司法鑑定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相同點:都是對醫療過程中的醫療技術問題及其發生的後果進行鑑定;鑑定人都是依法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品德;鑑定程序基本相同;鑑定人的迴避基本相同。不同點:

1、鑑定的法律法規依據不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法律規定;民法通則。

2、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不同。

3、鑑定主體不同。

4、鑑定的委託和啟動程序不同。

5、鑑定所需材料的收集與提供方式不同。

6、鑑定的方法和手段不同。

7、鑑定內容和鑑定結論的作用不同。

8、鑑定文書內容不同。

9、鑑定監督機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