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上司:店老闆
2、管理對象:領班收銀員迎賓
3、崗位描述:
在店方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店內前廳的管理工作,帶領下屬員工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營業指標協調各部門工作、解決處理突發事件。
4、崗位職責描述:
(1)組織餐廳領班對服務員的崗前培訓,參與員工的面試與執行經理協商錄用。
(2)負責吧枱、迎賓、領班的培訓考核協調工作
(3)督導領班、服務員嚴格按服務程序工作;瞭解員工的思想狀況,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4)落實餐廳各項規章制度,餐廳禮儀、服務細節等工作
服務員的標準服務流程
(5)每日檢查全店清潔衞生(廚房、衞生間、大堂地面、爐灶、桌、椅、碗筷、玻窗等)。檢查員工個人衞生(工作服裝是否乾淨整潔、頭髮梳齊、指甲是否過長等品;
(6)監督每日菜品供應情況、質量情況、加工情況,為廚房工作提出意見;
(7)每天開班前會,解決實際工作遇到的問題;
(8)收集顧客及服務員的反饋意見,並彙報執行經理,由執行經理統一處理;
(9)對每日情況作小結,每10日作營業分析,每月作全面總結;
(10)安排值班人員,制定值班輪換表;
(11)協調好大堂與廚房的關係;
(12)與廚師長一道監督員工的就餐時間,就餐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向執行經理反映;
(13)瞭解3公里周邊同行的經營情況(顧客、味型、菜品、服務質量等),為店方經理決策提供數據資料;
(14)建立客户檔案,協助店方經理進行對外聯絡工作;
(15)負責前廳設備(空調、風幕機)維護保養的管理。
(16)帶領員工進行每月一次的餐具盤存,一般日期為月底,時間為晚餐結束後,作好記錄,交於店方經理。
5、素質標準
(1)必須接受專業餐飲管理培訓
(2)具有一定的管理技巧能力,懂得成本控制
(3)具有卓越的語言表達能力,善於交際
(4)懂基本的營銷策劃,銷售手法。
1、在店總領導下做好前廳的計劃、組織、指揮、監督、協調等工作。
2、合理安排前廳人員的排班,做好班前、班中、班後的督導與檢查。
3、嚴格執行店總的各項命令、通知,確保其在前廳得到完全及時的執行。
4、組織做好前廳員工的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崗位工作技能。
5、關愛員工,定期與員工談心、關心員工的飲食、住宿等。
6、關注各項營業數據,根據數據及時召開各項管理會議,做到防微杜漸。
7、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下級按金掌櫃管理理論的要求進行競爭對手調查、建立顧客檔案、控制點菜結構、毛利率、及時徵集顧客意見並輸入電腦等。
8、主動、積極關注20%的重點顧客,定期對其維護,其到店用餐時親自參與接待。
9、嚴格按照衞生檢查表對前廳衞生進行檢查。
10、及時做好顧客投訴的處理。
11、做好總公司及店總交辦的其他工作。
1.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利潤指標。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3.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新上項目。
4.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委託權限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5.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制定出詳細的總經理助理崗位職責並嚴格執行;
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公司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下設辦事處和人員。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6.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等顧問,並決定報酬。
7.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調資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8.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9.健全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0.抓好公司的生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產經營。
11.搞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四個一流”需要的員工隊伍。
12.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領導一班人”的作用,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3.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係,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14.加強廉正建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支持各種社團工作。
15.積極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負責監督處理顧客投訴,監督退換貨管理、物價管理、商品陳列;
2、負責商場銷售績效數據的收集、分析、反饋;
3、負責監督現場服務質量、環境質量、現場紀律的管理;
4、負責研究商圈、開發會員,建立會員檔案,接待會員來信、來訪,處理、答覆會員投訴,負責經營中大宗客户服務;
5、參與分公司部門經理會議,及時完成分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6、部門費用預算的計劃、控制;
7、工作成果報告,營運成果效益評估、改善報告;
8、工作檢討計劃,部門年度計劃的編訂;
9、在關部門運作制度建立及修訂;
10、參與分公司各項制度及各種會員章程擬定事項;
11、人員升遷的資格評審規劃、人員出勤狀況;
12、本部門人力發展的規劃與推動;
13、短、中、長期營運策略擬定與呈報;
14、配合策劃部組織好各種促銷活動;
15、他相關營運部的營運管理事項。
1、組織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貫徹落實會議決議。
2、全面負責、主持集團公司的日常經營、行政和業務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運營內外部環境。
3、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全局業務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4、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對集團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正確決策,認真領導,杜絕重大事故、失誤發生。
5、擬訂集團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並制定完善的規章,負責各項制度落實,嚴格紀律,樹立正氣。
1、組織領導集團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工作。
2、負責審核簽署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表,審核涉及財務收支的重大業務計劃、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
3、參與公司投資行為、重要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決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合同或協議的研究、審查,參與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4、負責實現財務工作目標,做好項目投資風險防範及預警機制,為公司經營提供準確快捷的財務分析及預測等;
5、負責拓展融資渠道,利用各種優勢創造公司利益最大化;
6、負責制定實施財務人員的培訓與發展工作,提高財務整體管理水平與專業技能,建立健全財務培訓考核機制。
一、崗位工作職責: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主要例行工作:
(一)、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和集團公司下達的還本付息和利潤指標。
(二)、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三)、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新開發項目。
(四)、根據公司會議管理制度,每週五組織總經理辦公會議;每週六下午16:00—18:00參加例會學習,每月30日由總經理主持生產調度會;由總經理負責召開。
(五)、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長委託權限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六)、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人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企業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境外機構人員。監理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七)、根據生產和經營管理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顧問,並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對成績顯着的員工予以獎勵、加薪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九)、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貸款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十)、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抓好公司的生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產管理。
(十二)、抓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需要的員工隊伍。
(十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員工參與管理的作用,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四)、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係,為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總經理的職責,權限,規範總經理的行為,保證總經理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承擔義務和責任,依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二章總經理的職權
第三條 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制訂公司經營計劃方案、投資方案和發展規劃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終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六)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七)提請聘任副總經理、“三總師”、財務負責人和聘任、調配包括公司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內的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
(八)提出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的獎懲意見,決定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以外人員的獎懲、升降級、加減薪、聘任、招用、解聘、辭退;
(九)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
(十)列席董事會會議;
(十一)必要時可要求董事會對決議複議一次;
(十二)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第三章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第四條 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執行董事會決議;
(三)忠實履行職責,搞好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
(四)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
2、實施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的情況;
3、有關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4、有關財務預、決算和利潤分配及彌補虧損方案;
5、有關生產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
6、提請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和本人情況;
7、其它必須向董事會報告的重大問題。
(五)誠信、勤勉,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競爭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不得利用其職位和商業機會為自己謀取利益;
(六)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和質詢;
(七)總經理在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切身利益問題時,應事先聽取公司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並邀請工會和職工代表列席會議。
第五條 總經理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或超越範圍。
第六條 總經理違反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決議或超越職權範圍,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根據情節輕重,經董事會決議,分別給予行政處罰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公司設立總經理辦公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討論研究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權時,可以委託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參加人員主要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吸收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經充分討論決議後,形成會議紀要。召集和主持人簽署後下發執行。
第四章總經理的聘任與解聘
第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聘連任。任期屆滿前,非正當理由董事會不得隨意解聘,聘任期屆滿其身份即行解除。
第十三條 董事會聘任總經理,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第十四條 總經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其經營責任目標由董事會確定。
第十五條 總經理解聘事由如下:
1、董事會決議解聘;
2、總經理自動辭職。
總經理辭職須經董事會批准,在不利於公司時辭職,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1、全面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
2、建立、健全酒店的組織管理系統,使之合理化、精簡化、高效化;
3、負責實現酒店的營業收入指標和利潤指標;
4、負責制定酒店的經營預算和決算,提出更新改造和投資計劃;
5、落實酒店年度財務預算,向各部門下達年度工作指標;
6、督促酒店維修保養工作和酒店安全管理工作;
7、負責做好酒店與各界人士的公共關係,樹立酒店良好形象;
8、做好酒店機構設置、員工編制及重要人事變更;
9、指導培訓工作,培養人才,提高整個酒店的服務質量和員工素質。
1.全權負責處理酒店的全盤工作,領導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完成酒店所確定的各項目標並抓好直接分管部門的工作。
2.制定酒店經營方針、管理目標,領導制定規章制度和服務操作規範,規定各級員工的職責並監督執行,主持酒店會議,審批酒店對內、對外的重要文件。
3.負責規劃建設企業文化,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4.領導制定酒店系列服務價目,制定市場拓展計劃,檢查營業進度和營業計劃的完成情況,努力使酒店的經營業務順利進行。
5.建立健全酒店組織系統,使之合理化、精簡化、效率化,協調各部門及下屬之間的關係,創造一個高效率運行的酒店工作系統。
6.健全各項報表制度。閲讀分析每日、每週、每季的各種報表;檢查分析每月營業情況;督促和監督財務部門做好成本控制、財務預算等工作;檢查收支情況,檢查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指導財務管理工作。
7.有重點地定期巡視公共場所及各部門工作情況,檢查服務質量,領導質檢工作。
8.與各界人士保持良好的公共關係,樹立良好的酒店形象,並代表酒店接待重要賓客。
9.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造優秀的、團結的管理團隊。以身作則,關心員工,增強酒店凝聚力。
10.指導培訓工作,培養人才,指導各部門工作,提高酒店員工的素質和服務質量。
11.對酒店的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管理負責。
12.選聘、任免總監級(含)以下員工,對助理總經理的選聘和任免有相當的建議權。決定酒店的機構設置、員工編制及重要變革與人員變動。領導酒店各級員工的錄用、考核、獎懲、晉升、調動等工作。
13.負責與政務部門溝通聯繫並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14.對上向公司董事會負責。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建築項目的管理和運作,確保制度和流程有效執行,項目計劃進度、質量、安全和成本控制,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
2、參與項目初期的研究、方案選擇、技術論證,主持設計過程中結構專業的方案優化;
3、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消防和監理單位的監理工作實施監控;
4、負責組織施工過程的分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5、負責開發項目的成本控制,根據工程進度和工作量完成情況撥付工程款,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
6、負責銷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參與銷售方案的制定與落實,銷售隊伍的管理及業務指導;
7、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與開發項目相關的工作。
職位要求:
1、工民建、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3年以上房地產項目綜合管理工作經驗,有知名房地產公司項目經理經驗者優先;
3、熟悉房地產開發相關政策和要求,熟悉房地產項目開發、管理、施工全過程,有獨立主持房地產項目的經驗;
4、具有豐富的商務談判技巧,出色的溝通、應變能力,對房地產市場有敏鋭的洞察分析能力、項目篩選能力和開發統籌組織能力;
5、正派、勤奮、廉潔、敢於管理和嚴格管理。
本文彙總的各類項目經理崗位職責並不是絕對的,僅供大家參考,具體要求還要根據各單位而定。
一、董事會職能
1、執行總公司的。訣議。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審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審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審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6、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的方案。
7、聘任或解聘項目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項目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8、審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負責對公司運營的監督管理
二、總經理辦公室職能(總經理)
1、擬訂項目公司的總體發展規劃及其實施方案、項目的基本建設計劃及執行工作(政策)。
2、負責總體發展規劃及實施、管理
3、向董事會提出經營預算和費用預算。
4、領導項目公司的經營活動,實現經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利利潤指標。
5、保證項目公司能提供符合標準的服務
6、收集客户的反映,研究市場的需求,不斷調整項目公司的經營方向,項目公司不斷得到發展塑造本項目公司形象。
7、決定廣告基調,指導廣告戰略。
8、代表本項目公司對外開展公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