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勞動法中的哺乳假規定(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29W

勞動法中的哺乳假規定(新版多篇)

江蘇省哺乳假規定 篇一

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四)每日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第十七條規定,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哺乳假申請書 篇二

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於20XX年X月XX日剖腹產生下嬰兒,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剖腹產增加30天,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共65天。我現特向公司申請續休產假,預計從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請予准假。

申請人:

申請時間:

哺乳假申請書 篇三

xx領導:

本人xxx是xxx的幹部,今年xx週歲,符合晚婚晚育及我國的計劃生育有關規定,於20xx年x月x日施行剖腹產手術生育兒子xxx,並從20xx年x月x日開始休產假,但由於孩子年幼,且家裏離單位較遠,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為了不耽誤科室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現申請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休哺乳假,懇請領導批准。

申請人:

申請時間:

女職工哺乳假規定 篇四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就已明確規定,在嬰兒未滿週歲前,用人單位應在每班勞動期間給予二次哺乳時間,每次(每個嬰兒)30分鐘;亦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及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假法律規定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動計劃生育,促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具體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哺乳假假期時長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1、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2、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3、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5、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哺乳安排

如果離家比較近,可在將哺乳假一分為二,午休時提前半小時回家餵奶一次,下班提前半小時回家喂寶寶,加上夜間的幾次餵奶,基本上就能滿足寶寶的需要了。如果離家遠,可以事先將母乳擠出儲存好,請家人代喂一到兩次,晚上回到家再餵奶。

產假分類:

1、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2、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4、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

勞動法哺乳假規定 篇五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二、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原市勞動局《關於<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

給”。這裏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三、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醫療津貼3000元。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應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位承擔。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根據原市勞動局《關於<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中有關問題的解釋》,六個半月哺乳假的工資按本人原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裏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若女職工生活困難,符合本市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困難補助。

如女職工六個半月哺乳假期滿後,確有困難,要求繼續請假為嬰兒哺乳的,各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女職工的實際情況,哺乳假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這期間,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哺乳假申請書 篇六

尊敬的各位校領導:

我已於xx年11月15日生育寶寶,並於xx年9月1日至xx年2月1日已休產假五個月(90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但由於寶寶才三個月大,父母不在身邊,無人照料,且本人家住地離學校太遠,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時生育後身體恢復狀況不佳,精神狀態也不是非常穩定,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為了不影響教學質量,今後能更好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現申請休哺乳假5個月(xx年2月22日—xx年7月22日)。懇請領導批准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申請時間:

哺乳假申請書 篇七

尊敬的公司領導及主管:

我是公司的xx部門xx職位的xx,已於20xx年x月x日生育寶寶,並從x月x日至x月x日已休產假x個月。但是由於本人家住地離公司較遠,且孩子較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同時生育後身體恢復狀況不佳,精神狀態也不是非常穩定,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為了不耽誤公司的各項工作的開展,現申請休哺乳假x個月(x月x日—x月x日)。懇請領導批准為盼!

申請人:

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