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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內蒙古民族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品的跨文化傳播(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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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內蒙古民族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品的跨文化傳播(新版多篇)

結束語 篇一

把內蒙古地區民族文化產業做大做精,一方面要求民族文化產業充分利用本土特色的文化資源,挖掘本土少數民族文化優勢,強化地域特色,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搭建平台,以機制為支持,推動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融合,探索特色文化資源資本化實現形式,最終實現特色文化資源與資本、人才的對接,保障特色文化資源產權化,保障民族文化產業市場穩定有序,民族文化產業快速健康持續發展。

以機制推動民族文化產業發展 篇二

針對以上所分析的民族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筆者認為解決這些問題的切入點應該放在政府完善與落實配套的政策和機制上,並且,在實施過程中要更加“接地氣”。由此,推動內蒙古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應該從以下幾點進行。

2.1激勵機制帶動民族文化產業發展

要想使內蒙古地區的民族文化產業形成產業優勢,就需要將其做大做精。然而,做大做精就離不開資金與人才。民族文化產業的規模壯大需要資金為其資源開發提供可能性。民族文化產業的“精”,需要加強民族文化產業的創新,這種創新必然離不開相關的專業人才資源。所以,由人才資源匱乏與資金短缺造成的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問題應“對症下藥”,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

2.1.1增加對民族文化產業的財政開支。這一舉措不僅能夠促進民族文化產業規模的擴大,同樣會帶來一些無形的社會效益,如民族文化的傳承、民族意識的增強等等。

2.1.2拓寬民族文化產業的融資渠道。政府必須為民族文化產業拓寬融資渠道,以此來保證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遠離資金匱乏的問題。

2.1.3實現資金與人才的交接。政府應該充分地意識到,僅依賴資金是無法徹底解決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問題的,還要從根本上解決人才資源問題,人才資源的短缺不僅會造成資金的浪費,同樣會造成民族文化資源的浪費。實現資金與人才的交接,要求政府着力吸引專業人才,聘請、“引進”外來人才。另外一方面,要創造人才成長環境,為專業管理人才提供更多更寬廣的發展空間,讓專業管理人才在本地區有施展才華的機會,這樣不僅可以吸引、培養出專業管理人才,同樣可以有效防止人才資源外流。

2.2監督機制保障民族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保障民族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做好以下2方面的工作。

2.2.1政府把好“質量關”。政府的監督機制不僅應包括對於民族文化產業的市場監管,即實現特色文化資源的產權化,同時還應包括對民族文化產品的准入門檻的把握,為本地區民族文化產品的質量把關。

2.2.2政府需以“有形的”手淨化市場環境。對於已經進入市場的歪曲和庸俗化“文化產品”嚴格處理,恢復因此而受到影響的本地區的民族文化產業的國內與國際聲譽,儘快扭轉和改善民族文化產業發展,開拓更為寬廣的市場。

2.3管理機制促進民族文化產業持續發展

有學者指出,政府應該儘快為民族文化產業制定中長期規劃,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不僅忽視了民族文化產業的主動創造性,同時也沒有考慮到政府所制定的中長期規劃是否適於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筆者認為,政府在完善管理方面應做到以下幾點。

2.3.1加強建設民族文化產業園區。政府對民族文化產業的管理離不開加強建設民族文化產業園區這一重要舉措,政府通過這一舉措實現對民族文化產業的空間管理。以民族文化產業園區為孵化基地,完善基礎設施、增強集聚效應、促進各民族文化企業之間良性競爭,同時也有利於解決民族文化產業人才匱乏問題。

2.3.2促進區域合作。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並不是孤立的,帶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地區可以通過合作,實現雙贏效果。政府在此過程應發揮搭建平台的作用,創造區域民族文化共同發展的條件,以此實現區域民族文化的交流。

2.3.3加強民族文化產業的開發管理。政府一方面要樹立有效開發的意識,即保證本地文化資源的基礎上防止重複開發,另一方面加強宣傳力度,真正實現民族文化產業的“走出去”。

內蒙古地區民族文化產業存在的問題 篇三

筆者在綜合考察內蒙古地區民族文化產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將阻礙其發展的問題歸結如下。

1.1從民族文化產業的規模上看

從業人員少、資金短缺、生產規模小是基本問題。從全區範圍來看,民族文化產業的發展規模可以説是微乎其微的,這同樣成為該地區民族文化產業貢獻率低的最根本原因。

1.2從民族文化產業的項目開發上看

“零、散、亂、小”是主要問題。民族文化產業中重複開發現象屢見不鮮,在眾多文化產業中真正具有競爭實力的、集約化的大型文化產業的運營企業只有極少數的幾家。多數的民族文化資源開發流於形式,並沒有創造出民族文化應有的社會價值與經濟利益。在文化旅遊方面,儘管景點大量湧現,但景點開發過於簡單,文化元素不夠突出。

1.3從民族文化產業體系上看

產業體系不完整,行業發展不協調,科技開發力度薄弱是內在問題。民族文化資源的開發並沒有與餐飲等其他服務業實現對接,這就使得民族文化產業的開發缺乏持續性,試問誰肯去一個吃飯睡覺不便利的旅遊景點度假觀光呢?

1.4從民族文化產業的管理上看

粗放式經營管理是基本問題。在管理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缺乏標準意識,民族文化資源的開發缺乏專利保護,政府政策無法和民族文化產業市場同步更新,這就使得民族文化產業的管理得不到制度、機制的保障。而制度的缺席又難免造成民族文化資源的浪費,使民族文化產業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更不必説長足發展。

1.5從民族文化產業的外部支持上看

民族文化產品缺乏展示平台,宣傳力度欠缺,市場狹窄是關鍵問題。我們對以上所揭露的。問題加以分析便會發現,內蒙古地區民族文化產業發展所面臨的種種問題與政府配套政策、機制的落後有着密切的關係。也就是説,因為沒有相應的扶持、管理政策與機制,使得內蒙古地區民族文化產業缺乏產業引導和支持,並且無法形成分工協作、配套發展的產業格局,從而導致了自治區豐富雄厚的文化資源開發利用不足,最終沒有轉化為相應產業優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