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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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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個體診所規章制度 篇一

一、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衞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二、醫療機構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的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的第一責任人,每年對本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三、在本機構內確定一名醫療廢物管理的負責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程序》處理,並做好各項登記。

五、不轉讓、不買賣、不丟棄、不在非儲存地點倒(堆放)醫療廢物,不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擴散、不露天存放醫療廢物,暫時儲存醫療廢物的時間不超過兩天。

六、對不按規定要求處理醫療廢物是,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條例》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診所管理制度6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本站】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羣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範適用於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牀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鑑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並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採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採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複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複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註冊證》複印件,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註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准的診療、服務範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範圍和品種按照xx省衞生廳和xx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xx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配製製劑。

第十四條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牆壁應無脱落物,不滲漏。並採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櫃、藥架、底墊、冷藏櫃、温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温、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並每日做好温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櫃、冷藏櫃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櫃。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衞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燬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一)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二)藥品儲存、保管和養護管理制度;

(三)處方分配和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藥品管理和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五)特別藥品管理制度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七)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八)從藥人員業務學習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燬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温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燬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範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範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範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係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1、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2、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診療器械,包括牙科手機、潔牙機、各類車針、根管治療器械(牙銼、側牙針、撥髓針、光滑髓針、測量尺等)、手術器械(組織剪、組織鑷、持針器、血管鉗、刀柄等)、撥牙器械(牙鉗、牙鋌、骨鑿、骨膜分離器等)、牙周治療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有效的壓力蒸汽滅菌。

3、接觸病人完整粘膜、皮膚的口腔診療器械,包括口鏡、探針、牙科鑷子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檢查器械者,必須標識齊全,無過期、無漏氣、無破損,並禁止重複使用。各類用於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熱牙膠充填儀、牙膠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

4、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須置紫外線、臭氧機燈下一米距離內照射30分鐘備用。

5、光固化機頭使用時必須用一次性薄膜套住,並一人一用一丟棄,紙尖、牙膠尖採用一次性用品,並使用後做無害化處理。

診所管理制度 篇四

1、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規,為醫療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藥品。

2、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一律從合法的藥品經銷企業採購。對購進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應逐一檢查驗收登記。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變質,杜絕採購使用假冒偽劣藥品(一次性醫療用品)。

3、藥品不着地存放,旋轉應定點定位、分類有序。妥善保管須特殊存放的藥品。配備必要的急救藥品。沒有診療科目範圍之外的藥品。

4、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使用後必須剪斷、、毀形、浸泡消毒、統一銷燬並有記錄備查。

5、憑醫師處方發藥,發藥時要執行查對、複核雙簽字制度。如處方有錯誤,應由醫師更改後配發。

6、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處方書寫規範、內容齊全。

7、做好藥品進、銷、存明細賬,做到帳物相符。

診所管理制度 篇五

1、診室開診前半小時開窗、開門,保持空氣自然流通,開診後嚴格控制人員流動,診室結診後中午、晚上定時用紫外線動態滅菌機進行空氣消毒一小時。

2、治療工作結束後,用含氯的消毒劑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週對診室內環境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潔消毒處理,用含氯消毒劑擦拭門窗、牆面、桌椅等。

3、牙科綜合治療台及附屬設施(包括頭託、扶手、各種開關、醫師座椅等)用一次性墊巾覆蓋並及時更換,不能覆蓋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時及時擦拭消毒。吐盆應在治療每一病人後及時沖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劑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療後均應採用合適的方式徹底清洗負壓吸唾裝置,必要時採用含氯消毒劑清洗。

診所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為規範商場美化治理標準,並根據本店的需要和企劃部的實際工作能力,經研究後,制定以下美工巡場治理條例:

一、大型商場超市美工巡場治理職責:

1、巡場美工於每週一早上協同商場客服部治理人員共同負責商場巡場任務;

2、巡場美工必須依照《商場美化治理標準》進行巡場;

3、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碰到可以現場處理的問題,應與共同巡場的客服部治理人員協商解決;

4、巡場美工在巡場工作中碰到不能現場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商場執行總值班經理或是店長室。尋求解決途徑;

5、巡場美工在巡場完畢後,須將在當天巡場中碰到的所有問題,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治理人及店長室彙報情況;

6、巡場美工在得到部門治理人或店長室批示後,需對問題的處理工作進行跟蹤和進度彙報。

二、大型商場超市美化治理標準:

1、商場POP要求:

a、文字清楚b、排版美觀c、無錯漏字d、無塗抹更改e、無污漬f、無補貼g、紙張平整

商場內POP的使用期限為1個月。其間若不符合以上a~g規定的將一律沒收,並由賣場部門重新申請製作。

2、POP擺放要求:

a、POP應放置於專櫃前顯眼處,不能擋住通道和消防栓;

b、扶梯口的POP擺放應朝着顧客迎面方向,商場促銷活動POP必須置於專櫃促銷活動POP之前的位子;

c、大門POP擺放必須徵得企劃部同意方可擺放;專櫃租用商場大門POP水牌費用為50元(含製作一張A0POP),擺放時間為一週(7天)。逾時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類推);

d、商場POP水牌由企劃部治理,專櫃租用須向企劃部提出申請,方可使用;當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企劃部有權將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於商場促銷活動的宣傳。被徵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將在商場促銷活動結束後繼續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結束;

e、由廠家提供的任何宣傳用品,包括POP、傳單、噴繪等,需經過企劃部檢查核實內容後方可擺放。(其中宣傳內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語、廠家地址、供給商名字、聯繫電話、文字錯漏等內容)否則一律沒收。

3、商場宣傳用品擺放要求:

a、在商場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時,各專櫃必須擺放由企劃部統一製作的宣傳用品,並按規定擺在專櫃顯眼處;

b、不參加商場促銷活動的專櫃應擺放印有“本專櫃不參加此活動”字樣的提示牌;

商場促銷活動結束時,各專櫃應及時將促銷活動宣傳印刷品撤除。

診所管理制度 篇七

一、電梯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技術要求。

二、電梯保養、維修應由有資質的電梯專業公司進行。

三、電梯日常維護、檢查、由持證電梯管理人員進行,並做好檢查記錄、簽名。

四、對電梯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電梯運行正常。

五、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公司在24小時內進行處理。

六、電梯必須定期進行年審年檢,合格才能運行。

七、電梯管理人員應定期進行培訓。

八、電梯維保公司維保工作結束後,電梯管理人員需對維保工作做出評價、記錄並經雙方簽名確認。

診所管理制度 篇八

人員

1、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技術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上海市醫療廢物衞生管理規範》、《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並定期做好質量考核監控工作。

2、工作人員衣帽整潔,不戴手飾,不留長指甲。牙科世界報告之醫療服

3、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及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操作時必須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手套,可能出現病人血液、體液噴濺時應當戴防護鏡。

4、每次操作前、後應該嚴格按“六步法”認真洗手,戴手套操作時,做到治療一個病人更換一副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5、不能把私人物品放於診療場所。

6、診所專職負責人應定期監控質量及制度的落實,定期召開工作人員會議,反饋督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記錄。

物品

1、物品清潔、消毒、滅菌、保管有一定製度,要為病人負責,定期消毒,定期檢查,嚴格區分清潔區、消毒區和無菌區,包裝的滅菌物品保持清潔、完好,應按日期順序分類存放於固定清潔專櫃內,要有明顯標籤,寫明滅菌日期及有效期,各種治療包、檢查包、敷料包應備用齊全、質量合格,以確保醫療安全。

2、凡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3、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口腔診療器械,包括牙科手機、車針、根管治療器械、拔牙器械、手術治療器械、牙周治療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滅菌。

4、凡接觸病人完整粘膜、皮膚的口腔診療器械,包括口鏡、探針、牙科鑷子等口腔檢查器械,各類用於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印模、托盤、口杯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

5、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或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須消毒。

6、牙科綜合治療台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污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7、對口腔診療器械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滅菌的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8、無菌用品、滅菌藥液啟用應註明日期、時間,啟封抽吸的各種溶液、棉球、紗布貯槽不得超過24小時,現用現抽,提倡小包裝。

9、裸露滅菌後存放於無菌容器中備用的器械一經啟用有效期為4小時,過後重新滅菌。如有污染隨時更換,開啟者簽名並註明開啟時間。

10、凡不耐熱的器械應浸泡於2%戊二醛中10小時以上,使用前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

11、口腔專用藥液應置於避光瓶內,防止污染,用後蓋好瓶蓋,用完後加藥液前應消毒容器。

12、技工蠟塊、在膏模型及各種修復體用紫外線消毒。

13、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醫療廢棄物按《上海醫療廢物衞生管理規範》要求處置。

14、門診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員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過行隔離、消毒,上報疫情。(對傳染病、疑似傳染病患者或病原攜帶者使用過的醫療器械應及時嚴格處理)。

15、牙科綜合治療台及其配套設施應每日清潔、消毒,遇污染應及時清潔、消毒。

16、認真、正確做好每天常規清潔消毒工作,以及每週各環節總消毒工作,並記錄。

17、定期做好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滅菌的監測與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

環境

1、佈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設有口腔候診、診室、技工室、X光室、清潔區、消毒區、無菌區等,各區域整潔,物品分類放置有序。

2、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每天定時用紫外線燈管照射消毒2次並做好記錄(紫外線燈每週用75%酒精清潔一次)。

3、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面、治療椅、操作枱、門把,用消毒液拖地。

4、保持流水痰盂清潔,每治療一個患者後均應沖洗乾淨。

5、在診療結束後對治療椅水路、管路徹底清潔、消毒。

6、手衞生設備齊全。不用手擰開關、不共用擦手毛巾、不用固體肥皂。

7、環境污染時,隨時消毒、處理。

診所管理制度 篇九

(一)實行收入預算管理

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診所應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併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診所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不得發生巧立名目、重複收費等亂收費行為。診所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強收入的控制

診所應加強對收費的收入憑證和存根審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藥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處方合計數一致。

(四)

凡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藥品、衞生材料等財產物資的購買,必須做好入庫記錄。

(五)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制度規定執行。

診所管理制度6 篇十

1、進入病人口腔內的所有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滅菌”的要求。

2、凡接觸病人傷口、血液、破損粘膜或者進入人體無菌組織的各類診療器械,包括牙科手機、潔牙機、各類車針、根管治療器械(牙銼、側牙針、撥髓針、光滑髓針、測量尺等)、手術器械(組織剪、組織鑷、持針器、血管鉗、刀柄等)、撥牙器械(牙鉗、牙鋌、骨鑿、骨膜分離器等)、牙周治療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有效的壓力蒸汽滅菌。

3、接觸病人完整粘膜、皮膚的口腔診療器械,包括口鏡、探針、牙科鑷子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檢查器械者,必須標識齊全,無過期、無漏氣、無破損,並禁止重複使用。各類用於輔助治療的物理測量儀器,熱牙膠充填儀、牙膠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須達到消毒。

4、凡接觸病人體液、血液的修復、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須置紫外線、臭氧機燈下一米距離內照射30分鐘備用。

5、光固化機頭使用時必須用一次性薄膜套住,並一人一用一丟棄,紙尖、牙膠尖採用一次性用品,並使用後做無害化處理。

口腔科診療環境、牙科綜合治療台及其配套設施的消毒制度

1、診室開診前半小時開窗、開門,保持空氣自然流通,開診後嚴格控制人員流動,診室結診後中午、晚上定時用紫外線動態滅菌機進行空氣消毒一小時。

2、治療工作結束後,用含氯的消毒劑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週對診室內環境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潔消毒處理,用含氯消毒劑擦拭門窗、牆面、桌椅等。

3、牙科綜合治療台及附屬設施(包括頭託、扶手、各種開關、醫師座椅等)用一次性墊巾覆蓋並及時更換,不能覆蓋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時及時擦拭消毒。吐盆應在治療每一病人後及時沖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劑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療後均應採用合適的方式徹底清洗負壓吸唾裝置,必要時採用含氯消毒劑清洗。

各類口腔診療器械、敷料的消毒與滅菌效果的監測制度

1、醫院感染質控科定期對我科診療器械敷料的消毒與滅菌效果進行採樣監測,我科工作人員必須積極配合,送回的監測報告護士長、科主任要過目知曉,有異常時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與醫院感染質控科溝通達成共識。

2、我科壓力蒸汽滅菌鍋每週進行生物監測,並留存記錄以備用,新的壓力蒸汽滅菌鍋及維修後的壓力蒸汽滅菌鍋應進行B-D實驗後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