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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新版發佈 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麼【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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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新版發佈 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麼【通用多篇】

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模式是什麼 篇一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個人養老金賬户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託的銷售渠道(以下統稱金融產品銷售機構)購買金融產品,並承擔相應的風險。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參加人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開户銀行時,應當經信息平台核驗後,將原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內的資金轉移至新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並註銷原資金賬户。

為什麼要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 篇二

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廣大人民羣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

中央明確要求,要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借鑑國際經驗,努力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從三支柱整體上看,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立足於保基本,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模式,體現社會共濟,已具備相對完備的制度體系,覆蓋範圍持續擴大。截至2021年底,參加人數達到10.3億人,積累基金6萬多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建立,主要發揮補充作用,已有良好的發展基礎。截至2021年底,參加企業(職業)年金的職工7200多萬人,積累基金近4.5萬億元,補充養老作用初步顯現。第三支柱為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此前沒有全國統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短板。2020年,《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2021年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均提出要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辦公廳於2022年4月印發了《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印發,對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具有標誌性意義。個人養老金是國家關於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互相補充、相互促進。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發佈 篇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4日聯合發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户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賈江介紹,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

辦法明確,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應當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台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户。之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

“這兩個賬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對應。通過商業銀行渠道,可以一次性開立這兩個賬户。”賈江説,賬户裏的資金可購買符合規定的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等。

辦法規定,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

為維護參加人利益,辦法強調,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

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有哪些重要的意義? 篇四

01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利於從制度層面補齊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短板,為實現個人補充養老提供製度保障,有利於進一步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促進三個支柱更好地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

02

有利於滿足人民羣眾多樣化的養老保險需求。

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不僅為參加第二支柱企業(職業)年金的人員再增加了一條補充養老保險渠道,對沒有參加第二支柱的人員而言,也增加了一條補充養老保險渠道,順應了人民羣眾對養老保險多樣化的需求。有利於在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嚴峻的形勢下,引導人們及早謀劃和為未來老年生活做儲備,有利於通過制度安排,切實提高老年收入水平,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

03

有利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個人養老金是對個人儲備養老資金的制度性安排,有利於個人理性規劃養老資金,合理選擇金融產品,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同時,個人養老金積累的長期資金,還能較好地服務於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個人養老金怎麼繳 篇五

——自願參加,年繳納上限12000元

根據意見,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截至2021年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0.3億人。

2022年3月20日,老年人與村民在龍裏縣冠山街道五新村老年互助中心聊天。 新華社發(黃曉海 攝)

“基本上有能力、有意願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體現了制度的普惠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説。

意見規定,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社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

專家表示,限制繳納金額主要是為了避免高收入羣體通過這一渠道避税,從而進一步拉大收入差距。美國的個人退休賬户制度也設置了年繳納金額的上限。

這筆錢具體怎麼投資?“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對個人税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升級版’,它 擴大了覆蓋的金融產品範圍,可滿足更多不同層次和偏好的需求選擇。”鄭秉文表示。

按照意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參與個人養老金運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通過信息平台和金融行業平台向社會發布。

“一方面,個人應理性選擇產品,承擔與收益相匹配的投資風險;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切實防範風險,對產品的風險性進行監管,並定期向社會披露相關信息,助力個人養老金保值增值。”褚福靈説。

2022《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最新發布 篇六

《實施辦法》規定,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應當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台、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台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户。之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納,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實施辦法》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領取個人養老金時,商業銀行應通過信息平台檢驗參加人的領取資格,並將資金劃轉至參加人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户。

《實施辦法》明確,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本機構櫃面或者電子渠道,為參加人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並支持參加人通過商業銀行結算賬户、非銀行支付機構、現金等途徑繳費。

結合國家對個人養老金給予税收優惠支持,《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獲取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繳費憑證。

《實施辦法》規定,參加人自主決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品種和金額。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

另外,《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相關信息報送、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管理、個人養老金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等其他方面作了相關規定。《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