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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金魁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

欄目: 社會實踐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75W

摘 要:伴隨城市化水平持續提高,在國內農村區域,大量青壯年勞動力開始進入城市,他們不斷進入城市依靠打工來維持日常生活,因此就導致農村家庭結構出現改變,隨之出現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主要是子女不在身邊,缺少其他人照顧的農村老年人。因此,農村空巢老人養老保障問題就變成目前需要儘早處理的現實課題。所以,本文將四川省****空巢老人當做分析主體,全面研究目前該地區農村空巢老人社會支持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根據四川省目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指出改善該地區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社會支持的建議,在持續提高農村空巢老人社會支持能力的時候,進一步為四川省甚至國內農業地區農村空巢老人社會支持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現實參考。

淺談金魁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

關鍵字:農村空巢老人  養老  社會支持體系

一、前言

人口老齡化逐漸變成當前重要的現實問題,我國即便並非發達國家,然而我國也提早步入人口老齡化國家隊列。我國實施計劃生育方針,順利管控人口出生率,促使家庭平均人口數不斷縮減,因此開始步入人口老齡化國家隊列。伴隨國內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村區域眾多剩餘勞動力進入城市工作,利用個人勞動力確保自身正常生活。尤其是眾多青壯年進入城市,導致農村家庭結構出現明顯改變,空巢家庭不斷增加。其中空巢老人家庭表示兒女不在家中,缺少勞動力,老人自己在家。空巢老人目前的處境是生病缺少人照看,家務活沒有人幫襯,此外獨自居住在家的老人因為兒女不在周圍,因為會覺得孤單。所以,此類老人養老問題逐漸變成我國各界人士重視的問題,建立與此類老人相關的養老保障系統,逐漸變成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標準。

二、相關理論概述(一)空巢老人的概念

當前眾多專家對空巢老人提出的概念並不相同。最初在二十世紀末期,專家就針對空巢家庭與老人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美國專家羅伯特•韋斯指出,空巢老人情感孤獨被劃分成情感和社會性空虛兩部分。國內專家姚引妹(2009)指出,國內空巢家庭出現是因為孩子在外地工作或者學習,造成老年人獨自在家缺少人照看的社會問題。本文指出,要充分掌握空巢老人的定義,就需要全面瞭解“空巢”家庭定義,“空巢”家庭表示孩子離開家庭獨自生活或者工作之後,由剩下的中年或老年夫婦所構成的家庭。所以,空巢老人是年齡高於65歲的獨自生活的老年人,此外居住在空巢家庭內的老年人,一般涵蓋下面以兩類:首先是有子女,然而孩子外出工作或外嫁不在身邊,隔段時間去探望老人;其次就是獨自生活的老人和沒有孩子的老人。

(二)社會支持理論

二十世紀末期法國社會學家迪爾凱姆,最早指出社會支持觀點。社會支持被首次指出。此後,相關專家託佐夫,分析社會支持功能,指出此支持可協助個人其完成自身目標,或者個人的情感、自尊、心理等需要得到他人支持才可以被滿足。此觀點是社會工作的關鍵知識,其重視個人資源和宏觀環境對人的作用。此觀點凸顯個人利用聯繫個人或其餘人羣而得到正式或非正式的關心與慰藉。社會支持網絡表示激發政府、家庭與親戚朋友等眾多力量的影響,處理空巢老人養老問題。此網絡可以減少空巢家庭與老人的家庭壓力與確保空巢老人權益等。本文利用分析社會支持網絡知識,對怎樣彙總政府、家庭與社會資源與能力提出個人意見,為處理當前空巢老人養老問題提供一定的借鑑。

三、**空巢老人養老現狀分析

本次利用對**走訪分析之後得出,目前空巢老人養老方式一般是傳統家庭養老,集體養老的作用並不明顯,農村社會化養老制度並未被全面使用。

(一)傳統家庭養老

當前,去除部分“五保”老人被集體養老之外,剩下大多數農村65歲和以上的空巢老人的養老模式依舊是家庭贍養。**地處偏僻,因為交通不便,缺少相應的經濟來源,地區家庭收入並不高,在上述狀況下,年輕孩子必須去外工作維持正常生活,然而其工資較少,每月需要給予老人相應的養老資金,此外也需要撫養孩子與維持家庭生活,因此就更加捉襟見肘。只可以給予空巢老人基本的生活保障。伴隨農村民眾外出打工的增加,很多空巢老人獨自生活,因為地區經濟環境不好,其生活條件差,目前老人大部分生活在破敗的屋子,居住環境不好。

(二)農村集體養老

**集體養老被劃分成兩部分:首先是創建鄉鎮養老院,承擔“五保户”老人的日常生活和贍養活動;其次是村民組集體五保,只要是滿足要求的老人,讓村民組承擔日常生活和贍養責任。從2002年農村實施税費變革之後,五保供養費用、村幹部補助與村辦公經費從之前的鄉鎮統籌與農村多種方式的提留轉變成讓政府擔負,如此就發生眾多糾紛:比如少數職能組織將鄉鎮養老院當做負擔,因為目前鄉村集體機構的資源不足,覆蓋範疇較小,此外集體養老的保障能力不高,供養點不足,硬件缺乏,不能確保正常運作,也不能滿足目前大多數養老需求。

(三)農村自我養老

自我養老是在經濟層面上全部依靠自身勞動或者之前儲蓄來確保日常生活的方式。但是值得關注的是,農村自我養老只出現在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的狀況下,在此類老人年齡較高的時候,不能自理,不能利用勞動來滿足個人需求,其養老就變成重要的問題。目前,自我養老在**一般表現在兩個部分。第一,儲蓄養老,上述養老方式對於**空巢老人來説無法完成,此類空巢老人早年生活都需要依賴農業生產來勉強維持,並未積攢足夠的儲備來養老,顯然部分擁有其餘技能的老年人不再此範圍內。第二,土地養老是**空巢老人自我養老的關鍵模式。土地是農村地區此類老人主要依賴的生存方式,他們也許終其一生都在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活動,日常生活也都是勞作,思想單純,懷揣“活到老,幹到老”的想法不斷勞作,一直到現在,**的玉米與水稻種植、收割依舊採用之前的人力勞作方式。

四、**空巢老人養老社會支持存在的問題

當前,**空巢老人養老社會支持工作雖然不斷在完善,但是依然存在下面的現實問題:

(一)法律支持體系尚不健全

當前,國內單獨針對老年人養老權益保障的系統並未創建完成,比如《婚姻法》與《民法通則》中都包含與老人贍養相關的內容,且附帶維護贍養老人獨特權益的法律內容。而上述法律內容主要表現在精神上的贍養,而距離贍養老人的現實需求還有相應的距離。此外,在上述部分的保障性舉措大部分是要求、暫行辦法等,進入到國家層面依賴我國強制力執行的法律制度較少,國內目前並未創建單獨的贍養法,不能充分確保城市空巢老人在經濟贍養、生活照顧與精神慰藉等部分的權益。此外,作為法律實施者的司法組織,對於老年人的正當權益保障問題,缺少相應的關注,此外並未在法律條文中清楚要求,導致工作人員中部分違背法律的活動和行為也沒有被懲處,缺少具備現實效力的執行,最後導致當前社會法律觀念的弱化。在**法院中,很多審判人員會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在工作的時候對於不贍養老人的違法犯罪問題調查取證較少就隨便判決,進而導致對不贍養人的懲處較弱。

(二)政府相關救助標準較低

國家補助在確保農村空巢老人養老上具備重要影響。但是,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目前該地區政府有關組織在惠老舉措上使用下面的方案:每月向超過60歲的地區老年人下發510元補助,然而上述錢明顯不夠地區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等相關開支,假如部分缺少勞動能力的空巢老人不存在其餘經濟來源,那麼依舊不能確保自身正常生活,進而陷入貧困,對生活失去希望。總而言之,在**,政府對於老年人和空巢老人的救助要求基本上都不高,不能確保空巢老人的正常生活。

(三)現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

人年紀大了之後身體也會出現一些問題,此時就需要醫生的幫助。目前,“新農合”開始全面覆蓋**農村區域,這就變成該地區空巢老人最重要、最普遍的醫療保障方式。但是,因為報銷比值較低,此外醫保要求有很多藥品、藥具以及部分檢查項目無法報銷,剩下的部分資金依舊需要空巢老人獨自支付,此部分費用給地區農村空巢老人帶來較大的壓力。所以,該地區“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頻繁出現。

五、改善**空巢老人養老社會支持的建議(一)健全老年人養老權益保障法律體系

創建完善的巢老人養老保障法律體系,不僅要根據實際情況,此外也需要伴隨現實情況的改變,根據出現的全新問題、全新情況修訂健全的法律體系,確保空巢家庭與老人的正當權益,減少此類家庭的經濟壓力,處理此類老人精神空虛難題,確保所有農村空巢老人都可以平穩的度過晚年生活。此外,政府開始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推廣力度,相關司法組織需要強化普法推廣力度,送法下鄉,開展空巢老人維權法律推廣活動,積極動員村幹部利用廣播或粘貼宣傳海報或開展法律講座等方式,促使農村空巢老人瞭解法律,此外也可以設置法律援助小站,為老人準備法律諮詢與相關服務,讓法律變成農村空巢老人維護個人權益的重要方式。

(二)加強政府對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的資金保障

財政不只可以確保社會平穩發展,此外還是我國宏觀調控的關鍵方式,是統籌城鄉經濟和諧發展與確保農民日常生活的關鍵財力基礎。伴隨物價提高,多種生活成本也在提升。對於農村貧困空巢老人來説,假如可以提升國家救助要求,就可以滿足此類人羣的主要生活需求。所以,該地區政府在修訂如何下發農村空巢老人的補貼制度的時候,需要全面瞭解所有空巢老人的經濟情況,且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增加財政對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的資金投放。也必須依賴我國財政的持續支撐,社會養老服務才可以順利運作,得到穩定發展。

(三)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全新農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宗旨是“低水平、廣覆蓋、適度保障”。在農民地區的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需要科學劃分處個人、家庭和政府的職責。需要從下面的部分着手:一是擴張養老補貼的覆蓋範圍,讓全部農村空巢老人都可以得到上述養老補貼;二是以地區生活水平為準則,持續提升社會養老補貼水平。所以,要激發政府主導功能,提高對地區空巢老年人的經濟扶持水平,給予他們充分且高效的醫療保障,讓他們“老有所醫”,全面為此類人羣的晚年生活提供幫助。政府需要不斷擴張新農合報銷範圍,提高報銷比值,之後自主健全農村醫療養老保障體系。詳細的説,對於部分普遍的慢性病和普通藥物需要儘早添加到報銷範圍內,此外也需要減少就診流程和補償程序,特別是面對農村空巢老人羣體,假如遇到就醫要進行轉診的時候,需要在全市要求的醫療組織住院診治,此時要開設綠色通道,簡化手續,便於救助。

六、總結

本文使用文獻資料法和實地調查法,將**空巢老人當做分析主體,全面研究目前該地區空巢老人養老現狀、社會支持情況和出現的問題。基於以上問題,且根據地區目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提出改善該地區農村空巢老人社會支持的建議主要有完善老年人養老權益保障法律系統;強化政府對此類空巢老人養老問題的資金扶持力度;健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等,希望對改進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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