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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6.85K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新版多篇)

.附則 篇一

8.1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託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監督管理 篇二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並建立信息管理台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現屬於其他有關行業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職責 篇三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並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附錄 篇四

附錄1、安全檢查記錄表 CCJ/jl/13

附錄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 CCJ/jl/14

附錄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 CCJ/jl/14-1

.目的 篇五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7〕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作要求 篇六

5.1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後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於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並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於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範圍內實施監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治理後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