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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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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某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某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某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單位和作業部級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並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佈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四)組織對相關外協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八條各專業系統責任分工。

(一)某生產、調度系統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於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魚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態金屬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

1、組織開展工業建築(含建築物和構築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並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組織對衡器、計控保護系統的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2、組織轄區內作業層及化學品的事故隱患檢查工作,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四)人力資源部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和勞務用工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並根據某公司領導批覆,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兑現。

(五)辦公室

1、組織開展食品衞生、行為規範、職工後勤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公共衞生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綠化、保潔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六)財務系統

在編制資金預算的同時,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並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能源部

1、組織開展能源介質系統和報警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

(九)安全專業系統

1、組織或督促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負責事故隱患的歸口統計上報工作。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區域分工、包機制度明確每台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上報或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應依據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程和某公司的有關規定,班組按班次、作業區按日、作業部按周、公司層按月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項目登記、處理台帳”(見附件1),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籤認。

第十三條各專業系統應按照各自的工作範圍、職責分工,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專業彙報。

第十四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在安全工作日誌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台帳”,並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一週內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作業區上報作業部,由作業部組織制定整改計劃。採取控制措施,並落實到崗到人,同時填寫“隱患項目登記、處理台帳”。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部領導和某公司有關專業部門。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於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專業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附件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登記表”(附件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彙總表”(附件4)。統計分析表應由主管領導簽字,實行零報告制度。

第十六條各級專業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範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並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專業部門下達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進行反饋。

第十七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八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着邊排查、邊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由某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採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需某公司安排計劃治理的,隱患所在單位應提出具體整改方案,及時上報某公司安全專業,並制定詳細完善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十一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後,應及時向某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某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或向上級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二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並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專業。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三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專業部門審核、某公司批准後,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根據事故隱患所在部位,按照區域分工對責任人落實考核。凡被公司級專業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單位考核500-2019元/項,對單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專業管理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區域考核200-1000元/項,對區域長考核200元/項;凡被部門區域長查出的事故隱患,對責任班組考核200-500元/項,對班組長考核100元/項。

第二十五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導致發生事故,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情節嚴重的,由某公司專業部門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二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於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繫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並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二條、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並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條、事故隱患的範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週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並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或者停止作業,對難以暫停或停產停業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後,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運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

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三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2

3)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6)企業防雷、防汛、防颱風、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境污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項目設立批准、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序執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給視情修理提供依據,鑑定車輛維修質量,預防車輛非正常損壞,保證安全運輸生產,特由公司第二負責人汪鑫城車輛主管制定本制度並執行。

一、車輛主管的主要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車輛檢查、檢測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2、負責制修定本公司車輛檢查、檢測管理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組織推廣和交流先進的車輛檢查、檢測技術和經驗,及其培訓工作。

4、貫徹執行公司發佈的有關車輛檢查、檢測標準和規定。

5、檢查、檢測車輛的複雜小修、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季節性維護、強制維護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後。

6、定期不定期抽檢各車輛的技術狀況。

7、長途車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8、對每次車輛檢查檢測做好書面記錄。

9、定期對駕駛員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定期檢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

2、定期檢查駕駛員對車輛檢查、檢測技術的掌握情況。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車隊長對公司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4、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工作狀態及態度。

三、獎勵與處罰

獎勵:

1、對工作認真、檢查仔細,工作積極的安全管理人員,每月獎勵100元。

2、通過車輛“日常檢查”、“月檢查”和“換季維護竣工檢查”等,發現隱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100元。

3、對考核低分駕駛員,進行積極教育,並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200元。

處罰:

1、一次未實施定期安全檢查,罰款2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2、車輛檢查、檢測管理混亂,玩忽職守或無人管理,嚴重失職,使車輛檢查流於形式,連續發生車輛損壞事故的,即時辭退。

3、違反檢查、檢測管理規定,敷衍了事,發生較大機械事故或運行安全事故的即時辭退。

4、不經規定程序進行車輛檢查、檢測,私自將車輛投入使用的,罰款200元。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佈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範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兑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後,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後,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台帳”即排查記錄台帳和隱患治理台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後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並驗收合格後,在隱患治理台帳上記錄並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銷號。

6、局面複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彙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專項費用,在義保經費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學校安全辦學條件,治理安全隱患,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劃、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處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學校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並督促監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於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總務處應建立安全費用台帳,記錄安全隱患費用的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餘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校長對安全隱患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隱患排查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台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彙總並編制學校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彙總並建立學校安全經費投入台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費用實行專户核算。學校應當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佔。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關規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排查治理費用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學校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