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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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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為了更好的規範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並建立健全各類安全台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彙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帳。

二、安全生產製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派專人監護。

6、特種設備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或工具,未經批准,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設備、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設備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濕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設備、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信號、標誌、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設備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12、設備運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1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1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後報告。

1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16、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設備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1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並經常檢查、維護。

1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准後方可施工。

19、自行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誌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設備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築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易燃、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鹼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鹼和使用酸鹼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鹼。

1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准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煙。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修。

3、帶壓設備不修。

4、帶電設備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設備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設備結構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運行的設備不修。

10、空中懸掛設備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設備、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並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並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

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後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設備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後,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後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1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16、無故損壞車間設備、附件者按原值賠償。

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早會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車間開早會,不得遲到、早退2.員工在開早會時須站立端正,認真聽主管或組長的講話,不得做一些與早會無關的事項。

2.各條線的組長每天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車間組織員工準時開早會。

3.各條線的組長在開早會時必須及時向員工傳達前天的工作情況以及當天的生產計劃,時間應控制在15分鐘內。

4.組長開早會時講話應宏亮有力,多以激勵為主,不得隨意批評和責罵員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應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須親自處理,應在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經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後,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後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後必須交醫生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次,每天請假不得超過兩人。

4.員工請假核准權限:(1)一天以內由拉長批准;三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2)超過三天必須由生產部經理批准;

三、清潔衞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乾淨,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組長要保持辦公枱的整齊乾淨。

2.每天下班後每個員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區域打掃乾淨,組長檢查合格後方可下班。週末須進行大掃除(公司內的門、廁所、窗户、生產線、設備、風扇、飲水機等都須清潔)。

3.衞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由專人保管,不得

生產車間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設備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設備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設備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設備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設備;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設備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温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打開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設備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設備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設備、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打開;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調試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調試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設備及設備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運行該設備。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運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接。

17、當射台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裏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設備。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設備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設備生產。

22、生產高温產品(模温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接。

5、凡用於連接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接,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温,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摸。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温。在本機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摸。

8、不要用濕手觸摸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着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温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温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温,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温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樑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鈎,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樑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鈎、吊索及電動單樑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樑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樑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樑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鈎,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