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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藥房管理制度及規定【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9.61K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藥房管理制度及規定【通用多篇】

藥店管理制度 篇一

化學藥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蝕性。為管好實驗室化學藥品,預防化學藥品有可能帶來的安全事故發生,我校特制定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學藥品統一放入實驗室內,根據其特長分類存放。

二、化學藥品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其他教師如有需要,可由實驗室管理員專人發放並教會其注意事項,作好登記。

三、實驗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四、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

五、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實驗中和實驗後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 篇二

1、門店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藥師(含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中專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的學歷,並經專業或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不得在本店以外的`企業兼職;

2、具體負責門店質量管理工作,負責門店進貨驗收,陳列保管,處方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等實施工作,確保gsp工作正常運行;

3、門店負責人負責每個季度對公司制度執行情況考核檢查工作,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等貫徹執行;

4、負責上級及公司檢查提出存在問題整改落實工作,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上報和退回工作;

5、負責批號、效期管理工作,及時對滯銷藥品、近效期藥品進行促銷;

6、負責質量信息收集和藥品不良反應情況,並及時上報公司;

7、負責對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收集和分析工作,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

藥店管理制度 篇三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温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温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並做好温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採取篩選,涼曬,燻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温濕度情況進行檢測,並按時記錄。温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採取通風除濕、降温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温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於兩年。

藥房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為規範處方調配人員的行為,保證處方調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81、83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第72條。

3、《處方管理法》。

4、本院有關管理制度。

三、適用範圍:

適用於處方調配人員。

四、責任:

處方調配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五、工作內容:

1、本崗位工作應由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藥劑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在藥房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嚴格執行藥房的各項規章制度。

3、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必須離開時,應經負責人批准並安排人員代班。

4、無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換班和無故缺席,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嚴格執行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制度以處方管理制度。

6、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對處方查對的內容為: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籤;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牀診斷。發出的藥品應註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7、加強與各臨牀科室的聯繫。對新增藥品和緊缺藥品,應主動、及時地通知臨牀科室並介紹新藥和代用品,為臨牀提供用藥諮詢;做好醫師合理用藥的參謀,注意及時地糾正臨牀用藥中的不合理現象;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8、工作時着清潔工作衣,掛牌服務,下班前應做好藥品補充和清潔衞生工作。

9、工作時間不會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要當面點清,填寫好交班簿,否則接班同志可以拒絕接班。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藥房主任請示彙報。

藥店管理制度 篇五

藥品進貨和驗收質量管理制度

一、藥品進貨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從加盟連鎖公司或受公司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購貨。

二、嚴禁從非法渠道採購藥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藥品時,應對藥品質量進行逐批檢查驗收,按送貨憑證的相關項目對照實物,對品名、規格、批號、生產企業、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四、驗收時如發現有貨與單不符,包裝破損,質量異常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銷售和質量管理部門,在接到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退貨通知後,再作退貨處理。

五、驗收進口藥品,應有加蓋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藥品應有中文標籤和説明書。

六、藥品驗收合格,質管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籤上“驗收合格”字樣並簽名或蓋章。

七、藥品購進票據應按順序分月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兩年。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陳列藥品的貨櫃及櫥窗應保持清潔衞生,符合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二、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温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温濕度計,空調或風扇等。

三、陳列藥品應遵循藥品分類管理的原則,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應分開存放,並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擺放。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四、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陳列方式。

五、危險品不應陳列,確需要陳列時,只能陳列空包裝。

六、須設置拆零藥品專櫃,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於拆零藥品專櫃。

七、每月應對藥品陳列的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誇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黴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櫃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並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複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並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願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於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拆零藥品管理制度

一、藥品在拆零前,銷售人員應仔細查看藥品的包裝、合格證明和其他標示以及藥品標籤或説明書上必須註明的內容,並檢查藥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嚴禁將不合格藥品拆零出售。拆零藥品保留原包裝和原標籤,嚴禁拆零藥品用其它無標示的容器盛裝。

二、拆零藥品應陳列在拆零藥品專櫃,按貯存要求擺放整齊,瓶蓋要隨時旋緊,以防受潮變質。拆零藥品專櫃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拆零藥品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衞生。分零使用的藥匙(至少兩支)應裝入防塵、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應整齊擺放。

四、藥品拆零裝袋,不得用手直接觸摸藥片或其它劑型藥品,應使用藥匙取藥裝入藥袋,並在服藥袋上標明品名、規格、服法、每日、每次劑量和藥品有效期等,以保證病患者用藥安全。

五、拆零銷售的藥品應做好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後銷售完日期記錄,經辦人應簽字或蓋章。

藥品養護檢查管理制度

一、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温冷藏的藥品,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温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並做好温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採取篩選,涼曬,燻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温濕度情況進行檢測,並按時記錄。温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採取通風除濕、降温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温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於兩年。

中藥飲片購銷管理制度

一、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從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並對質量進行驗收,做好驗收簽字。

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進票據應按購進時間順序單獨分月(季)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時間不得少於兩年。

三、必須配置調配處方和臨方炮製所需的設備。各類設備應清潔衞生,計量器應秤戥準確。

四、中藥飲片裝鬥前應做到質量複核,不得錯鬥、串鬥,防止混藥事故。裝鬥人員應填寫裝鬥複核記錄。

五、中藥飲片鬥前應張貼統一印製的藥品正名正字標識。

六、中藥飲片應憑醫師處方配方銷售,按照審方、計價、開票、配方、核對、發藥的程序進行操作。

七、中藥配方處方應收集留存並分月裝訂成冊。顧客不願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配方銷售記錄。

衞生和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店堂前的招牌應完好、整潔。店堂內地面、牆壁、頂棚無積塵,無污染物,無蜘蛛網,無碎屑剝落。店堂內的清潔應按時打掃,並隨時保持貨櫃、貨架、各類商品和各種用具的清潔和衞生。

二、藥品貨櫃上安裝的櫃門應完好,取用商品後應及時關好,以防止異物、灰塵、老鼠或其它動物進入造成藥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所有人員要注意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注意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澡、勤理髮、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應勤洗勤換,保持整潔。

四、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要保管兩年以上,留存備查。

五、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應及時調離接觸藥品的崗位。

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員應樹立為顧客服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第一”作為企業經營的宗旨。

二、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衞生,並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櫃貨架整潔整齊、標誌醒目、貨簽到位。

三、員工上崗時應着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務,有舉止端莊、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環境。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優質服務的滿足和愉悦。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並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應設諮詢台,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七、應將服務公約上牆,公佈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並及時處理。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一、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是國家加強藥品管理,指導合理用藥的依據,公司各部門及連鎖門店有責任和義務主動做好該項工作。

二、藥品不良反應主要是指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當有顧客反映在本店購用藥品後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時,當班接待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聆聽顧客的敍述,詳細詢問顧客相關情況,如屬藥品未標明的不良反應現象,應將收集的信息填寫《不良反應記錄表》,並及時報告質管部門,由質管部門核實情況後報告當地藥監局。

四、一般不良反應可在24小時內以填報《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的形式報質量管理部門,如收到較為嚴重和嚴重的不良反應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待事情處理後,補填報《藥品不良反應記錄表》

五、遇到顧客反映的不良反應事件時,工作人員應勸告顧客立即停藥,視情況對顧客進行合理的解釋,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應規勸顧客或患者立即到醫院處理。

不合格藥品和近效期藥品管理制度

一、對藥監局質量管理部門通知的不合格藥品,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下櫃,存放於不合格藥品存放處,並按通知的要求由藥監局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二、在銷售和養護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不合格藥品,應立即下櫃,存放於不合格藥品存放處,並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藥品擴散化。

三、對於顧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質管員確認後放入不合格藥品存放處。

四、對有效期在6個月(可自定時限)以內的近效期藥品應及時銷售。臨效期時限應下架停售,並按不合格藥品處理。

六、近效期藥品為重點養護檢查藥品,應每月養護檢查並有記錄。

七、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合格藥品,均應作好不合格藥品登記和處理記錄。不合格藥品處理應藥監局質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制度

一、為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

二、應認真學習掌握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序規範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硬件建設狀況;

2、以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執行各項制度的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熟悉《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對本藥房經營藥品的質量負領導責任。

二、全面負責本店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創造必要的物質、技術條件,使之與經營質量要求和經營規模相適應,努力營造安全、舒適的購物環境,提升藥品經營企業形象。

三、為質管員作好本店質量管理工作創造必要條件和提供強有力支持,保證質管人員獨立、客觀地行使職權,支持其合理意見和要求。

四、組織員工學習和執行好藥品經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門店質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員工的專業服務水平。

五、檢查督促質量管理制度,崗位履責,工作操作程序的執行落實情況。

六、重視顧客對藥品或其它商品質量的投訴,對顧客的意見或建議給予及時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