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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實踐與探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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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實踐與探索報告

關於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實踐與探索報告

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託,以農民為主體,推進鄉村產業振興取得重要進展。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部分,用什麼辦法加快鄉村產業振興步伐、實現富民興村,一直備受各方的關注。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民利益共同體和鄉村資源配置的基本單元,在鄉村產業振興中具有重要作用,發揮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優勢和作用是值得深入討論的課題。

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產業開發的做法

*市*區圍繞“產權關係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思路,持續提升集體經濟發展的綜合實力、發展活力、帶動能力,探索出質量高、效益好、可持續的共同富裕發展新路子。目前,*區集體經濟的資產規模大幅上升,農村產業的發展勢頭迅猛,“造血”功能持續提升,人才隊伍逐步擴大,組織機構健全規範,實現了集體產業有規模、經濟積累有增長、羣眾收入有提高。

(一)堅持黨建引領,樹牢發展"定盤星”

一是夯實堡壘根基。堅持把組織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一號工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三級書記抓改革興集體經濟”等機制,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成效作為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重點項目。二是強化法人治理。通過村書記兼任集體經濟負責人、村幹部交叉任職、發展年輕黨員和優秀儲備幹部向致富能人傾斜等方式,選優配強集體經濟帶頭人。同時,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內部管理架構,提高集體經濟組織的運轉效率和市場化水平。三是打造“頭雁方陣”。實施村(社區)集體經濟發展領頭雁工程,將基礎條件好、班子能力強的村(社區)確定為示範村(社區),每年從涉農整合資金中優先安排項目予以支持,集中項目資金打造示範亮點。各鎮(街道)確定兩個試點村(社區),通過試點先行探索本轄區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和模式。

(二)健全推進機制,夯實發展“硬支撐”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動方案,將集體經濟發展納入區對鎮年度考核,實施“薄弱村”清零工作週報制。在各鎮(街道)恢復設立農經站,配備專職農經幹部,具體負責產改工作,指導村集體經濟發展。二是激發幹事創業熱情。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報酬激勵機制,對年度經營核算後集體經濟經營性純收入達到標準的村(社區),發放幹部獎金。三是開展“清零工程”。通過深化“支部+合作社”“先鋒+農户”“黨建+產業”等發展模式,採取村委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賬户分設、資產移交、收益上繳、財政託底的四個路徑,紮實推進“薄弱村”清零工作。

(三)拓展增收路徑,構築發展“新賽道”

一是結合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基本農田改造和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等政策措施,通過適度規模流轉或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特色農產品種養基地,發展規模化、集約化的高效生態農業。二是大膽探索“坐地生財”路子,鼓勵村級組織依法經營和處置村級集體資產資源,對閒置或低效的辦公用房、廠房倉庫、裝備設施等集體財產,通過入股聯營等方式盤活存量、增加收入。三是利用集體所有的農林水土等資源,建設農業生產、加工、經營、服務等設施,通過自主經營、合作開發等方式獲得集體經濟收入。四是興辦專業合作社,利用優勢產業、集體土地,通過招商引資,大力發展項目支撐型集體經濟。(四)強化監督指導,規範發展“標準線”。

一是做好集體資產年度清產核資。紮實開展集體資產摸底,建立集體資產登記台賬,將集體資產數據全部納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平台。明晰鎮村組三級集體資產權屬,制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成員登記備案、資產股權設置、收益分配等系列制度。二是規範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範化建設管理的意見》,從職能定位、運行管理、經營管理、收益分配、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規範管理,實時調度全區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情況,及時彙總運行數據。三是持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積極推行村級委託中介機構代理記賬制度,落實專項經費公開招投標會計服務公司,為全區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提供代理記賬服務,進一步規範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

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短板與不足

(一)集體經濟基礎薄弱,結構不優

一方面,部分村基礎設施、產業基礎條件有待改善,底子薄、能力弱的現狀未得到根本改變。特別是一些非貧村脱貧攻堅以來享受的項目支持較少,發展能力還較弱;一些村對政府幫扶的依賴度過高,集體經濟自身實力和市場競爭力不強,抵禦市場風險能力弱。另一方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兩極分化明顯。城郊村、集鎮周邊村因區位、交通等條件較好,集體經濟發展較快、實力雄厚,特別是二、三產業發展較好。而部分丘陵山區村由於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特色產業、優勢資源匱乏,集體經濟相對薄弱、創收門路較少。

(二)發展動力不足,運行機制仍需完善

一方面,部分村發展集體經濟既缺少領路人和帶頭人,又缺乏懂市場、會經營、素質高的管理型人才,短板突出、支撐薄弱。目前,全區集體經濟的組織管理、監理等人員多數由村“兩委”成員擔任,擁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佔比低。同時,部分村幹部知識更新緩慢,存在“躺平”的現象,缺乏創新發展的動力和敢闖敢試的勁頭。另一方面,仍需強化責任落實和自身建設。部分農村集體股份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結構不規範,集體所有權和管理集體資產的職能不夠明晰,存在理事會成員、財務負責人、經營管理人員兼任監事會成員的現象。部分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監管不夠有力,尚未建立財務核算機制,在票據使用、產品銷售、項目建設等方面的監管還不規範,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公示、專項審計等制度落實還不到位。

(三)資源保障不夠充分

一是在保證貸款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金融部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放款難度增大。部分村集體缺少啟動資金且經營收益低,但農村信貸成本高;部分村莊規劃較為滯後,有效信貸需求持續不足,農村金融機構普遍面臨盈利弱的困境。二是部分村的發展產業項目缺少建設用地指標。受防治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政策制約,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產業項目土地約束趨緊,村集體經濟發展空間受限。三是考核體系不夠完善。部分村未充分考慮自身的基礎條件、發展類型、資源要素等客觀情況,考核標準存在一刀切的情況。

三、新型集體經濟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堅持黨建引領,築牢基層堡壘

抓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是對各級黨組織為民情懷、責任擔當的重要檢驗。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健全“支部引領、黨員帶動、羣眾參與”機制,推行村黨組織提名推薦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層負責人制度、村級集體經濟重要事項村黨組織研究討論制度,組織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興辦企業,全力實現村集體經濟和羣眾“雙增收”。加強黨建引領,深入推進村集體經濟發展示範村創建行動,不斷提升村級黨組織致富帶富能力。二是構建考核體系。堅持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納入鄉村振興考核指標體系、全區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範圍。制定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考核辦法,強化村集體經濟發展質量效益考核權重,細化考核內容、量化考核指標、優化考核權重。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從村(社區)“兩委”幹部、鄉村能人中優選懂政策、會經營、善管理、敢創新的中青年人才,加快培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領頭人。支持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大學畢業生、複員軍人等返鄉下鄉,以資金、技術入股等形式參與村集體經濟發展。

(二)鼓勵合作聯動,探索多方共贏新模式

一是鼓勵村村聯合經營。積極探索“資源整合、抱團發展、規模增收”發展路徑,將村情相近、資源相連、優勢互補的村集體聯合起來,將優質資源、閒置資產、邊角土地、廢舊坑塘統籌起來,統一市場化運作,實現以強帶弱、組團經營、共同發展。二是引導村企聯合發展。支持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閒置場地、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和無形資產通過區“兩山銀行”平台,採取發包、出讓、租賃、股份合作等方式盤活。通過“一企聯一村”“一企聯多村”“多企聯一村”等模式,積極與企業深度合作,共建生產基地和產業項目,實現以企帶村、以村促企、村企互動。三是強化村、民聯合致富。積極構建集體經濟與農户分工合作、優勢互補機制,鼓勵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牽頭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將未承包到户的集體機動地和流轉、託管的承包土地統一管理使用,探索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引入新型經營主體,鼓勵羣眾以土地、技術、資金等入股集體經濟項目,規模化發展種養業、加工業和服務業,帶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增收。

(三)塑造特色產業優勢,培育發展經濟新業態

一是大力發展物業經濟。鼓勵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對閒置或低效使用的辦公用房、廠房、倉庫等物業資產進行整體開發和招商引資,或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興建標準廠房、商鋪、倉儲、專業市場、泊車場地等服務項目,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市場化原則收取服務費、租賃費。二是積極發展綠色經濟。按照綠色化、標準化、品牌化思路,重點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創業車間”,加快發展有機農業、都市農業、智慧農業、休閒農業,壯大村(社區)集體經濟產業基礎。鼓勵引導有產業基礎的村(社區)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等第二產業,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促進產業轉型發展、提質增效。三是創新發展服務經濟。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向周邊羣眾提供農資統購、代耕代種、統防統治、烘乾倉儲、加工銷售、物流配送等有償社會化服務,做好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服務,推動小農户與大市場有效銜接,以有償服務的方式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四是深度發展農旅經濟。利用旅遊產業廣泛的關聯度,持續放大核心景區的溢出效應,鼓勵引導景區附近村帶頭領辦創辦鄉村旅遊經濟實體,高標準建設田園綜合體、農事體驗園、農家樂等,積極探索“村集體+宅改+鄉村體驗遊”等新模式,培育發展民宿度假村、採摘園、農耕體驗、認養農業、森林人家等鄉村旅遊項目,幫助農户融入產業鏈、分享價值鏈。

(四)着力突出嚴管厚愛,嚴格監督管理

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為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指明瞭方向。一是強化責任落實。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親自謀劃、親自督導,抓好項目規劃、資源整合、統籌聯建等工作,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機制。二是打造陽光工程。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監事會作用,持續完善法人治理、經營運行、收益分配、監督管理等機制,保障羣眾參與決策、管理、監督的民主權利。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創新“主題黨日+陽光議事”,每月晾曬財務、通報工作;對經濟活動活躍、資金量大的工程項目,實行村民委員會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分賬管理。三是規範“三資”清理。加強多部門協作聯動力度,深入排查村大額資金存放、資產資源發包、村級債務、民主決策程序、廉政風險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確保農村“三資”清得全面、管得規範,杜絕集體資產流失,維護羣眾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