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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誦比賽活動策劃【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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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誦比賽活動策劃【多篇】

朗讀比賽方案策劃 篇一

一、活動目的

為慶祝祖國____華誕,感受建國____年來的風雨歷程以及其偉大成就,在廣大青年學生中大力弘揚愛國精神和增加主人翁意識,院團委決定在全院舉辦“中華頌”詩詞朗誦大賽。

二、主辦單位:____經濟學院法商學院團委

承辦單位:____經濟學院法商學院學生會學習部。

三、活動對象

全院在校學生

四、活動時間實施辦法

大賽分初賽、複賽和決賽三個階段。

(一)初賽。定於____年____月16日進行,由各系負責組織。在廣泛開展初賽的基礎上,各系組建代表隊參加全院複賽。

(二)複賽。定於____年____月23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決賽。定於____年____月30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活動流程

初賽由各系自定

複賽為3—4分鐘的個人朗誦

決賽由三個部分組成

(一)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紹:選手自備服裝上場,展示個人風採,並做自我介紹,3分鐘。

(二)朗誦:個人朗誦,4—5分鐘,篇目自定,要求內容符合主題,健康,格調高雅,富有時代性和創新精神,可自帶配樂光碟或電子文件。

(三)即興朗誦:共有10題目,每位參賽者抽一個。每一位選手在前一個選手登台時抽題,前一個朗誦時做準備(第一位參賽選手在第二輪結束後評委打分時抽題做準備)。4分鐘。

六、活動報名

(一)初賽各系自行組織報名。

(二)複賽由各系選出的人員參加。共30人,會計系6人,金融系6人,工管系4人,國貿系4人,法藝旅系4人,外語系3人,計信系3人。

(三)決賽是在複賽中選出10人蔘加。

七、活動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4名。

八、活動可能存在問題

1、在保證現場氣氛的同時要維持好現場秩序。

2、若光盤等出現問題,主持人應做靈活調整。

3、其他緊急情況發生,由後勤協調其他各項目組進行處理。

朗誦比賽活動策劃 篇二

詩歌朗誦大賽策劃

(一)詩歌朗誦大賽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11月7日

2、預賽時間:11月11日(週五)晚7:00(10#113)

決賽時間:11月26日(週日)晚7:00 (學校俱樂部)

(二)活動面向:全校各學院學生

(三)詩歌朗誦大賽報名方式:

以學院為單位集體報名,孔目湖文學社、國防生自成一單位(每單位選手為4-5人)。

(四)配樂詩朗誦具體要求:

1、朗誦體裁不限,既可朗誦獲獎原創作品,也可自定詩篇。

2、參賽以個人或組合形式均可。

3、選手參賽時表現時間預賽為3分鐘以內,決賽為5分鐘以內,朗誦詩篇不能過於簡短,可以從長篇詩中節選、段選。

(五)評分標準:

總分10分,參賽者儀表形象氣質: 2分

語言表達(包括肢體語言):4分

感情渲染: 3分

現場氣氛: 1分

(六)獎項設置:

一等獎 1名

二等獎 1名

三等獎 1名

優秀獎 若干

獲獎者將同時獲得由主辦方與承辦方聯合頒發的榮譽證書及贊助商贊助的獎品。

朗讀比賽方案策劃 篇三

時間:第四周週一(3月10日)下午第二節課後

地點:科技樓800人會議室

1、報名抽籤:

報名時間:第三週週四以前

報名方式:

報名人數:

抽籤時間:週五中午12:40

抽籤地點:高二六樓自修室(1)

注:抽籤時可由班級派代表到場;未到的班級作棄權處理。選手朗誦稿以及配樂的磁帶或CD必須在選手抽籤之前(週五中午之前)交至高二(3)班;未交者做棄權處理。

2、比賽方案:

稿件:選手須自己備稿。內容圍繞本屆藝術節主題,可為中外古今優秀經典詩歌,也可是原創作品,作品要求內容健康真實。如是原創作品,在報名時請説明,比賽時酌情加分(詳見評分細則)。

形式:單人、雙人、集體均可,輔助表現形式僅限配樂、造型。

賽程:(1)選手按照抽籤決定的順序出場表演,要求脱稿朗誦。未脱稿者將在評分中扣去一定分數(詳見評分細則)。

(2)每組表演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超時者將在評分中扣去一定分數(詳見評分細則)。

(3)評委在每組選手錶演結束後打分,交由計分人員統計。每組選手的得分在下一組選手錶演結束後由主持人當場公佈。

(4)承辦方將在所有選手結束表演後立即統計最終排名,賽後以海報等形式公佈結果。

3、注意事項:

(1)比賽須提前10分鐘到場,於正式比賽時間遲到15分鐘者當棄權處理。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到場或有事耽誤者請提前告知主辦方。

(2)比賽時須保證賽場秩序,如有吵鬧喧譁者,經監管人員2次提醒無效,請出賽場。

(3)為了提高比賽效率,縮短比賽時間,請選手在上一組選手朗誦時在舞台一側等候。選手請按秩序坐在主辦方提供的選手區。

(4)比賽結束後,選手可向承辦方索取自己的評分表格(有助於瞭解自我優劣勢和保證比賽公正性)。

(5)選手或觀眾對比賽的組織若有不滿,可向承辦方或學生會權益部反映;選手或觀眾對評委評分若有不滿,須在比賽結束後向承辦方反映,不得在比賽過程中擾亂比賽秩序。違者取消比賽成績。

4、評分細則:總分100分

a.內容:積極向上,切合主題。(20%)

b.語言:口齒清楚,表達流利,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富有表現力,抑揚頓挫。(20%)

c.儀表:儀表端正,大方得體。姿態優雅自然,對於形象不良的可酌情扣分。(10%)

d.情感:朗誦情感與內容切合,表現力強,具有感染力、吸引力。(20%)

e.整體:評委可以根據自己對於選手朗誦內容的理解,結合選手的整體表現給予評分。(30%)

f.其他:朗誦未脱稿的選手將在總分中扣去2分;朗誦時間超過3分鐘的選手,在總分中扣去2分;無故遲到的選手在總分中扣去3分;朗誦作品原創的選手,將根據評委老師的意見,酌情加1~3分,若發現抄襲者直接取消比賽成績。

5、獎項設置:

根據評委所給的分數,高一、高二段各取前6名。

單項獎設置(範圍為所有參加比賽的選手):

個人風採獎:在比賽中有着個性的表現能力,能使人耳目一新,洋溢着青春活力,展現自我。

藝術魅力獎:選擇詩歌視角獨特,賦有藝術感染力,給人極大的視覺享受和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