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管理責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的第一責任人,醫院成立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小組。
2、學習培訓
對全院醫師和藥師進行抗菌藥物使用知識和規範化管理的培訓。執業醫師經考核合格後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後取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
3、自查自糾
科室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抗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辦法》開展自查自糾,進行總結整改。
4、督導檢查
醫院對各臨牀科室自查自糾整改後的抗菌藥物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作為科室及科室主任績效考核內容之一。
以抗菌藥物臨牀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按照“突出重點、集中治理、健全機制、持續改進”的。工作思路,將抗菌藥物臨牀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作為“醫療質量萬里行”和“三好一滿意”活動的重要內容,提高抗菌藥物臨牀合理應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和用藥安全,實現為人民羣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的醫改目標。
a) 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
b) 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c) 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40DDD以下
d) 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
e) 住院患者外科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控制在術前30分鐘至2小時
f) 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