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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行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欄目: 衞生防疫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22W

醫療行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醫療行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貫徹落實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嚴厲打擊醫療服務中存在的亂象,進一步規範全區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促進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現結合區衞健局、醫保局開展的醫療亂象專項整治行動,制訂派駐紀檢監察組醫療行風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專項整治範圍

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院、定點藥店。

二、專項整治內容

(一)整治違法違規醫療執業行為

1.醫療欺詐行為。嚴厲打擊以虛假診斷、誇大病情或療效等方式,欺騙患者接受診療和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2.非法行醫行為。從嚴從重查處無證行醫、使用非衞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服務以及未註冊或未變更註冊醫護人員開展診療活動等行為。

3.不規範轉診行為。嚴禁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住院、購買醫藥產品收取提成等不規範轉診行為。

4.超範圍行醫行為。整治超出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技術範圍開展醫療服務和超出核定牀位數量收治病人等行為。

5.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打擊通過報紙、電視、網絡、户外廣告牌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和虛假醫療信息。

6.出租證照及承包科室行為。嚴厲打擊出租、出借《醫師執業證書》,買賣、轉讓、租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

(二)開展“三合理一規範”整治

1.合理檢查方面。重點規範醫療機構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整治臨牀檢查不合理、重複檢查、以及檢查收入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掛鈎等問題。

2.合理用藥方面。重點整治臨牀用藥方法、用藥劑量、給藥時間的不合理、以及重複用藥、濫用抗菌藥物、輔助用藥指徵不明確或無指徵聯合用藥等不合理用藥現象。

3.合理治療方面。重點整治臨牀治療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門檻住院、違規使用高值醫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問題。

4.規範收費方面。規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醫療費用“一日清單制”等行為。整治未按照規定公示藥品、醫用材料及醫療服務價格,未按照項目和計價依據收費、財務管理混亂等行為。

(三)規範醫療文書書寫

嚴格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中醫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處方管理辦法》等規定規範病歷處方書寫和管理。嚴格執行《江蘇省醫療機構處方評價標準(試行)》嚴禁塗改、偽造、銷燬病歷或處方,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病歷、處方保存,嚴查病案缺項、信息不全、醫師未簽名等丙級病歷和不合格處方等現象。

(四)規範醫療廢物管理

現場查看醫療廢物暫存地貯存設施是否符合要求,規範醫療垃圾分類處置,查看醫療單位是否與有資質的處置機構簽訂有效合同等資料,查看醫療機構是否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查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否開展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培訓,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處置登記是否完整,醫院污水排放是否經過消毒並開展監測。

(五)整頓行業作風

嚴查醫療衞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落實情況,落實藥品公開公示制度,督查醫護人員醫德醫風考評、獎懲機制落實情況,重點整治收受紅包、拿回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等行為。查信用體系執行情況,強化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信用體系建設。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區衞生健康局成立醫療亂象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衞生健康局局長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醫政科負責人兼辦公室主任。各醫療機構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開展此項工作。

(二)自查階段。各醫療機構要根據要求,組織人員開展自查。要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舉一反三,認真分析原因,制定防範措施,即查即改,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或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區衞健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實行全覆蓋的檢查,特別是對不規範行為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從嚴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預期成效。

(四)總結階段。對整治重點落實整改情況回頭看,全面總結整治成果,對發現共性問題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動建立規範醫療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高度重視和組織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開展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各項工作,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分階段推進專項整治活動。

(二)各單位、衞健局相關科室要深入紮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要將各階段任務分解到人。要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將整治工作與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決當前突出問題,促進長效機制建設,全面實現專項活動的整治目標,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等,。

(三)要強化督導檢查與整治效果評估,區衞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區各醫療單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督導,對工作不力,醫療亂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將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