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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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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工作,推廣以農業生產託管為主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方式,促進小農户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2022年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項目目標。通過實施會同縣2022年社會化服務項目,引導小農户廣泛接受農業生產託管等社會化服務,培育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綠色高效現代化農業發展,着力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服務小農户。項目實施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羣體,解決小農户生產規模化難題。二是堅持推進服務帶動型規模企業。以支持農業生產託管為重點,集中連片帶動規模化生產。三是堅持服務重要農產品。把提升糧食生產和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效益作為支持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目標,提高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四是堅持以市場為主導。財政補助重在引導培育市場,補助標準不能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

二、資金使用方向及補助對象

(一)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主要用於引導、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壩區產業發展涉及的大宗農產業的生產託管服務。

(二)項目補助對象。資金主要補助對象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等具有一定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可提供有效穩定服務的主體。

三、項目補助標準及方式

(一)項目總資金和任務。項目總資金100萬元,提供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面積13800畝以上。

(二)項目補助方式。服務小農户的面積或資金要達到項目總任務或總資金的60%以上。項目資金補助採用“實報實銷”、“先建後補”的方式實施,為保障政策補助不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服務費用由經營主體和小農户全額支付給服務單位,在項目通過業主單位驗收後,由業主單位將補助資金支付給經營主體和小農户。

(三)項目補助標準。

1、水稻耕種。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業主單位和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上的,按照6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如有農户要選擇多次耕作的,只針對其中一次耕作支付補助資金。

2、水稻病蟲害防治。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按照服務價格的30%補助給小農户,農藥由小農户個人提供。

3、水稻收割。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

4、油菜種植。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5、稻穀烘乾。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5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上的,按照5元/100斤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四)項目實施期限。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項目實施步驟

(一)確定服務組織。服務組織的選擇按照公平競爭、規範擇優、雙向選擇的原則。將項目實施方案發佈於會同縣政府門户網公示五日,根據服務組織報名情況擇優選擇實施主體。如無報名申請實施項目主體單位,則由會同縣農業農村局根據當地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的規模、能力、信譽、服務價格等因素綜合選擇項目實施主體。

(二)簽訂服務合同。參加項目實施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須與服務對象簽訂規範的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質量要求等內容。服務對象為企業或合作社的,由服務組織與企業或合作社簽訂服務合同。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的,因為服務對象數量過大,由服務組織與服務對象所在村村委會簽訂服務合同。

(三)開展跟蹤督導檢查。農業農村局不定期組織由縣、鄉兩級農經、農機、農技人員組成督查組,在每個環節開展督查檢查。服務主體辦公場所要規範,有規章制度,合同、協議等資料要歸檔,財務制度要健全。機械數量要符合項目要求。統防統治過程不能出現“漏地”現象,藥量要足,品種對路。機收要控制留茬高度,機耕要檢查耕作深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服務組織履約情況的監督,採取“一户一問卷”的方式調查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將服務對象滿意度作為考量服務組織的一個重要指標。

(四)項目檢查及經驗總結。託管服務主體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分階段提供相關服務。託管服務開展完成後,對符合條件的服務主體進行驗收。實施項目的鄉鎮、村要組織人員在服務期間現場監督,檢查服務主體是否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確保服務質量和服務要求。具體流程為:根據農業生產時令、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在每個服務環節結束後及時進行考核驗收。服務主體完成“耕、種、防、收”某一環節後,申請村鄉兩級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實施鄉鎮申請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部門抽檢驗收,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公司檢查驗收。

(五)及時兑付補助資金。縣、鄉兩級對項目核實驗收完成後,縣級按照年度項目實施方案、省級撥付的項目資金總額以及縣域內測算補助標準,確定補助金額。對驗收合格的服務主體及其擬補助面積在縣域內公共媒體、鄉、村公示,發揮羣眾和媒體監督作用,確保項目補助資金公開透明,安全高效。如接到羣眾舉報,經調查核實確有虛報不實情況,取消該項全部補貼。公示無異議後,由縣農業農村部門向縣財政部門申請辦理補助資金結算。

(六)項目總結報告。項目實施過程中及完成後,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將績效評價報告、工作總結在2022年12月30日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報告內容要包括2022年實施的耕地面積、作物、環節、市場服務價格、財政補助標準和補助規模等內容。

(七)項目績效評價。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要求,具體專人負責,結合項目要求做好項目內業檔案,根據評價指標,項目完成情況自查,以備省級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鄉鎮、農業局、財政局、審計局、宣傳部、農經站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把握項目進程,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項目按時完成。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農經部門要研究制定社會化服務主體的行業准入條件,建立服務主體名錄管理制度,規範行業管理,研究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規程指引或服務標準。農機、農技部門要制定符合綠色增效要求的服務技術標準和驗收標準,確保項目按時順利完成。

(二)強化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紮實做好巡迴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要強化社會監督,公佈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羣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對社會化服務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在每個服務環節,成立督查組和驗收組,“一項一驗收,三方共簽證”,有條件的可以通過物聯網大數據和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對服務情況進行精準監控。對服務主體未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服務的,及時取消其服務資格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開展農業生產託管宣傳,強化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農民羣眾認知和接受農業生產託管。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注意調動農户和服務主體積極性,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主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良好環境。

(四)強化經費保障。爭取縣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農業生產託管項目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專家團隊服務、宣傳培訓與入户指導、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經驗總結與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強化資金監管。申請項目資金的服務主體應在金融機構建立託管服務專户,收取的託管服務費納入資金專户管理,接受農經部門監管。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項目實施完成,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撥付資金;對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服務任務的,要相應扣減補助資金。對虛報、冒領、擠佔、截留、套取、騙取、挪用項目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建立服務主體黑名單制度,對弄虛作假、質量不達標、羣眾意見大、投訴多的服務主體,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再享受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

會同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會同縣2022年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工作,推廣以農業生產託管為主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方式,促進小農户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項目目標。通過實施會同縣2022年社會化服務項目,引導小農户廣泛接受農業生產託管等社會化服務,培育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綠色高效現代化農業發展,着力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服務小農户。項目實施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羣體,解決小農户生產規模化難題。二是堅持推進服務帶動型規模企業。以支持農業生產託管為重點,集中連片帶動規模化生產。三是堅持服務重要農產品。把提升糧食生產和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效益作為支持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目標,提高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四是堅持以市場為主導。財政補助重在引導培育市場,補助標準不能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

二、資金使用方向及補助對象

(一)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主要用於引導、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壩區產業發展涉及的大宗農產業的生產託管服務。

(二)項目補助對象。資金主要補助對象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等具有一定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可提供有效穩定服務的主體。

三、項目補助標準及方式

(一)項目總資金和任務。項目總資金100萬元,提供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面積13800畝以上。

(二)項目補助方式。服務小農户的面積或資金要達到項目總任務或總資金的60%以上。項目資金補助採用“實報實銷”、“先建後補”的方式實施,為保障政策補助不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服務費用由經營主體和小農户全額支付給服務單位,在項目通過業主單位驗收後,由業主單位將補助資金支付給經營主體和小農户。

(三)項目補助標準。

1、水稻耕種。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業主單位和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上的,按照6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如有農户要選擇多次耕作的,只針對其中一次耕作支付補助資金。

2、水稻病蟲害防治。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按照服務價格的30%補助給小農户,農藥由小農户個人提供。

3、水稻收割。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

4、油菜種植。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5、稻穀烘乾。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5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上的,按照5元/100斤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四)項目實施期限。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項目實施步驟

(一)確定服務組織。服務組織的選擇按照公平競爭、規範擇優、雙向選擇的原則。將項目實施方案發佈於會同縣政府門户網公示五日,根據服務組織報名情況擇優選擇實施主體。如無報名申請實施項目主體單位,則由會同縣農業農村局根據當地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的規模、能力、信譽、服務價格等因素綜合選擇項目實施主體。

(二)簽訂服務合同。參加項目實施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須與服務對象簽訂規範的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質量要求等內容。服務對象為企業或合作社的,由服務組織與企業或合作社簽訂服務合同。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的,因為服務對象數量過大,由服務組織與服務對象所在村村委會簽訂服務合同。

(三)開展跟蹤督導檢查。農業農村局不定期組織由縣、鄉兩級農經、農機、農技人員組成督查組,在每個環節開展督查檢查。服務主體辦公場所要規範,有規章制度,合同、協議等資料要歸檔,財務制度要健全。機械數量要符合項目要求。統防統治過程不能出現“漏地”現象,藥量要足,品種對路。機收要控制留茬高度,機耕要檢查耕作深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服務組織履約情況的監督,採取“一户一問卷”的方式調查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將服務對象滿意度作為考量服務組織的一個重要指標。

(四)項目檢查及經驗總結。託管服務主體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分階段提供相關服務。託管服務開展完成後,對符合條件的服務主體進行驗收。實施項目的鄉鎮、村要組織人員在服務期間現場監督,檢查服務主體是否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確保服務質量和服務要求。具體流程為:根據農業生產時令、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在每個服務環節結束後及時進行考核驗收。服務主體完成“耕、種、防、收”某一環節後,申請村鄉兩級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實施鄉鎮申請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部門抽檢驗收,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公司檢查驗收。

(五)及時兑付補助資金。縣、鄉兩級對項目核實驗收完成後,縣級按照年度項目實施方案、省級撥付的項目資金總額以及縣域內測算補助標準,確定補助金額。對驗收合格的服務主體及其擬補助面積在縣域內公共媒體、鄉、村公示,發揮羣眾和媒體監督作用,確保項目補助資金公開透明,安全高效。如接到羣眾舉報,經調查核實確有虛報不實情況,取消該項全部補貼。公示無異議後,由縣農業農村部門向縣財政部門申請辦理補助資金結算。

(六)項目總結報告。項目實施過程中及完成後,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將績效評價報告、工作總結在2022年12月30日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報告內容要包括2022年實施的耕地面積、作物、環節、市場服務價格、財政補助標準和補助規模等內容。

(七)項目績效評價。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要求,具體專人負責,結合項目要求做好項目內業檔案,根據評價指標,項目完成情況自查,以備省級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鄉鎮、農業局、財政局、審計局、宣傳部、農經站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把握項目進程,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項目按時完成。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農經部門要研究制定社會化服務主體的行業准入條件,建立服務主體名錄管理制度,規範行業管理,研究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規程指引或服務標準。農機、農技部門要制定符合綠色增效要求的服務技術標準和驗收標準,確保項目按時順利完成。

(二)強化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紮實做好巡迴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要強化社會監督,公佈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羣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對社會化服務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在每個服務環節,成立督查組和驗收組,“一項一驗收,三方共簽證”,有條件的可以通過物聯網大數據和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對服務情況進行精準監控。對服務主體未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服務的,及時取消其服務資格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開展農業生產託管宣傳,強化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農民羣眾認知和接受農業生產託管。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注意調動農户和服務主體積極性,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主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良好環境。

(四)強化經費保障。爭取縣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農業生產託管項目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專家團隊服務、宣傳培訓與入户指導、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經驗總結與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強化資金監管。申請項目資金的服務主體應在金融機構建立託管服務專户,收取的託管服務費納入資金專户管理,接受農經部門監管。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項目實施完成,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撥付資金;對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服務任務的,要相應扣減補助資金。對虛報、冒領、擠佔、截留、套取、騙取、挪用項目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建立服務主體黑名單制度,對弄虛作假、質量不達標、羣眾意見大、投訴多的服務主體,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再享受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

會同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會同縣2022年度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工作,推廣以農業生產託管為主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方式,促進小農户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項目目標。通過實施會同縣2022年社會化服務項目,引導小農户廣泛接受農業生產託管等社會化服務,培育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推動綠色高效現代化農業發展,着力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服務小農户。項目實施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羣體,解決小農户生產規模化難題。二是堅持推進服務帶動型規模企業。以支持農業生產託管為重點,集中連片帶動規模化生產。三是堅持服務重要農產品。把提升糧食生產和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效益作為支持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目標,提高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四是堅持以市場為主導。財政補助重在引導培育市場,補助標準不能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

二、資金使用方向及補助對象

(一)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主要用於引導、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優勢特色農業產業、壩區產業發展涉及的大宗農產業的生產託管服務。

(二)項目補助對象。資金主要補助對象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等具有一定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可提供有效穩定服務的主體。

三、項目補助標準及方式

(一)項目總資金和任務。項目總資金100萬元,提供農業生產託管服務面積13800畝以上。

(二)項目補助方式。服務小農户的面積或資金要達到項目總任務或總資金的60%以上。項目資金補助採用“實報實銷”、“先建後補”的方式實施,為保障政策補助不影響服務價格形成,干擾農業服務市場的正常運行,服務費用由經營主體和小農户全額支付給服務單位,在項目通過業主單位驗收後,由業主單位將補助資金支付給經營主體和小農户。

(三)項目補助標準。

1、水稻耕種。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業主單位和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20元/畝以上的,按照6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如有農户要選擇多次耕作的,只針對其中一次耕作支付補助資金。

2、水稻病蟲害防治。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按照服務價格的30%補助給小農户,農藥由小農户個人提供。

3、水稻收割。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小農户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小農户;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小農户。

4、油菜種植。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4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50元/畝以上的,按照50元/畝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5、稻穀烘乾。以社會化服務公司與經營主體簽訂的服務合同為準,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下的,按照服務價格的50%補助給經營主體;服務價格在10元/100斤以上的,按照5元/100斤的標準補助給經營主體。

(四)項目實施期限。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四、項目實施步驟

(一)確定服務組織。服務組織的選擇按照公平競爭、規範擇優、雙向選擇的原則。將項目實施方案發佈於會同縣政府門户網公示五日,根據服務組織報名情況擇優選擇實施主體。如無報名申請實施項目主體單位,則由會同縣農業農村局根據當地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的規模、能力、信譽、服務價格等因素綜合選擇項目實施主體。

(二)簽訂服務合同。參加項目實施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須與服務對象簽訂規範的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質量要求等內容。服務對象為企業或合作社的,由服務組織與企業或合作社簽訂服務合同。服務對象為小農户的,因為服務對象數量過大,由服務組織與服務對象所在村村委會簽訂服務合同。

(三)開展跟蹤督導檢查。農業農村局不定期組織由縣、鄉兩級農經、農機、農技人員組成督查組,在每個環節開展督查檢查。服務主體辦公場所要規範,有規章制度,合同、協議等資料要歸檔,財務制度要健全。機械數量要符合項目要求。統防統治過程不能出現“漏地”現象,藥量要足,品種對路。機收要控制留茬高度,機耕要檢查耕作深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服務組織履約情況的監督,採取“一户一問卷”的方式調查服務對象的滿意度,將服務對象滿意度作為考量服務組織的一個重要指標。

(四)項目檢查及經驗總結。託管服務主體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分階段提供相關服務。託管服務開展完成後,對符合條件的服務主體進行驗收。實施項目的鄉鎮、村要組織人員在服務期間現場監督,檢查服務主體是否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確保服務質量和服務要求。具體流程為:根據農業生產時令、季節性較強的特點,在每個服務環節結束後及時進行考核驗收。服務主體完成“耕、種、防、收”某一環節後,申請村鄉兩級全面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實施鄉鎮申請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部門抽檢驗收,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公司檢查驗收。

(五)及時兑付補助資金。縣、鄉兩級對項目核實驗收完成後,縣級按照年度項目實施方案、省級撥付的項目資金總額以及縣域內測算補助標準,確定補助金額。對驗收合格的服務主體及其擬補助面積在縣域內公共媒體、鄉、村公示,發揮羣眾和媒體監督作用,確保項目補助資金公開透明,安全高效。如接到羣眾舉報,經調查核實確有虛報不實情況,取消該項全部補貼。公示無異議後,由縣農業農村部門向縣財政部門申請辦理補助資金結算。

(六)項目總結報告。項目實施過程中及完成後,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將績效評價報告、工作總結在2022年12月30日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報告內容要包括2022年實施的耕地面積、作物、環節、市場服務價格、財政補助標準和補助規模等內容。

(七)項目績效評價。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要求,具體專人負責,結合項目要求做好項目內業檔案,根據評價指標,項目完成情況自查,以備省級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鄉鎮、農業局、財政局、審計局、宣傳部、農經站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抓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把握項目進程,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項目按時完成。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農經部門要研究制定社會化服務主體的行業准入條件,建立服務主體名錄管理制度,規範行業管理,研究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規程指引或服務標準。農機、農技部門要制定符合綠色增效要求的服務技術標準和驗收標準,確保項目按時順利完成。

(二)強化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紮實做好巡迴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要強化社會監督,公佈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羣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對社會化服務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在每個服務環節,成立督查組和驗收組,“一項一驗收,三方共簽證”,有條件的可以通過物聯網大數據和安裝信息化監測終端,對服務情況進行精準監控。對服務主體未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服務的,及時取消其服務資格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開展農業生產託管宣傳,強化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農民羣眾認知和接受農業生產託管。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注意調動農户和服務主體積極性,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主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良好環境。

(四)強化經費保障。爭取縣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農業生產託管項目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專家團隊服務、宣傳培訓與入户指導、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經驗總結與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強化資金監管。申請項目資金的服務主體應在金融機構建立託管服務專户,收取的託管服務費納入資金專户管理,接受農經部門監管。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項目實施完成,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撥付資金;對不能按合同規定完成服務任務的,要相應扣減補助資金。對虛報、冒領、擠佔、截留、套取、騙取、挪用項目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建立服務主體黑名單制度,對弄虛作假、質量不達標、羣眾意見大、投訴多的服務主體,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再享受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

會同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