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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落實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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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落實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報告

關於落實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報告

一、 組織自查整治情況

貫徹落實《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1〕477號,以下簡稱“477號文”)要求,《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點風險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國壽人險黨發〔2021〕18號)要求,進一步築牢公司高質量發展根基,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防範化解系統性風險隱患,做好公司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按照市公司下發的《關於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方案》做了相應的部署,具體如下:

(一) 成立組織

發展部針對本次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成立了專項工作組,總經理擔任組長,並部署展開全面排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 排查方法及內容要點

首先組織內勤學習領會總公司《關於2021年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專項工作方案》的工作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針對各崗位人員按照方案要求,做了詳細部署,具體內容如下:

1.虛假人力或虛假舉績專項排查(收展人員管理崗/人力發展崗負責、個險培訓崗配合)

一是虛構簽約人員的個人身份,主要指虛構身份證進行簽約,其本人並不真實存在。需排查是否偽造或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

二是虛構簽約人員的相關簽約信息(含代理合同、擔保合同、銀行卡等相關簽約手續及信息),其本人並不知曉已在公司簽約。需排查簽約人員的代理合同是否本人簽字並提供本人真實銀行卡,是否按要求參加新人班並按要求留下參訓記錄,並排查涉及人數以及獲取的佣金獎勵金額;

三是銷售人員本人知曉在公司簽約,但是實際簽約信息不真實,通過虛構簽約人員的學歷材料等相關信息達到簽約條件或取得高檔位基本法津貼,需查驗提學歷證明材料是否真實,涉及人數以及獲取的佣金獎勵金額。

每月自查比例不低於架構10%,且留存已查人員清單及自查情況以備現場檢查。

2.銷售誤導專項排查

一是不實宣傳保險公司的股東情況、經營狀況以及過往經營成果等違規內容;

二是銷售人員擅自印製、使用、發佈保險產品支持工具及宣傳材料,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傳播虛假信息進行銷售誤導;

三是在培訓宣傳、銷售新型產品時,僅按照高、中檔水平演示保單賬户利益,對保險產品或產品組合進行不當宣傳,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不如實告知保險產品收益的不確定性;

四是以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

五是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或費率即將調整為由進行虛假宣傳銷售保險產品;

六是在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

七是強制捆綁銷售。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購買的是保險產品組合以及可以單獨購買任一主險產品,並限制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購買該產品組合。

3.違規套利專項排查

一是通過“即保即退”“循環投保”等方式虛增保費,違規套利。二是通過各種方式長險短做違規套利。

4.職場津貼管理合規排查

重點排查自2019年1月1日以來,職場津貼使用是否規範,自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職場津貼使用範圍是否合規;職場津貼申請、審核是否規範;職場津貼使用是否真實有效,或存在其它不合規情況等。

6.其他問題

一是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承諾給與或給予保單外額外利益。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二是違規開展商業炒作。藉助政治熱點、政治事件,以及政治人物形象等在各類銷售組織活動中進行商業炒作等問題。三是重點關注業務發展質量,密切重點關注繼續率低的各級單位,深入排查分析,查明導致續收率低的問題及原因,加強整改,提高業務質量,持續提升續收率。

每個崗位對應相關細則認真排查,重點圍繞銷售行為、人員管理、數據真實性及內部控制四個方面深入開展自查整治,全面開展人身保險市場亂象治理工作,對自查發現問題即查即糾、立查立改,強化責任追究。

(三) 排查範圍

堅決執行公司部署,針對個險板塊要逐條對照工作任務表,針對2019年和2020年業務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涉及以往年度或2021年業務的,視情回溯或延伸。

二、 排查發現問題

高度重視本次治理專項工作,堅決按要求做好各項自查、治理工作,尤其是重點圍繞銷售行為、人員管理、數據真實性及內部控制四個方面深入開展自查整治,經自查目前發現以下問題:

1.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方面: 2019年10月份存在製作、懸掛橫幅未嚴格執行審核程序,橫幅內容出現“複利”字眼等情況,違反了監管部門《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監管文件中保險產品禁止性營銷宣傳行為的規定,給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

2.繼續率低:2020年第三、四季度保單件數繼續率、 保費繼續率低於警戒線;

3.部分營銷員朋友圈出現轉發非官方宣傳視頻文件;

三、 整治舉措及工作成效

通過個險條線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明確責任分工,真正使責任落實到位,針對存在相關問題,整治工作如下:

1. 針對宣傳銷售保險產品方面整改措施:

1)支公司經理室以及渠道提高風險意識,杜絕重業務輕合規的麻痺思想存在,再一次學習總公司《關於重申高度重視銷售風險問題,切實做好合規經營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

2)規範支公司涉及宣傳以及合規流程梳理,針對製作宣傳類製品各渠道經理及分管總必須審批,流程完善方可製作;

3)加強風險防範的學習,針對內外勤,組織專項學習,在2020年12月組織內勤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在2020年12月組織外勤人員在大早會中進行培訓學習,學習內容是關於保險宣傳類風險預警,尤其針對以下內容重點提示:

a)杜絕套用“存入”“本金”“利息”等概念;

b)杜絕將保險產品的分紅率、結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標與銀行存款利率、國債利率等其他金融產品收益率進行簡單對比;

c)堅決杜絕未按高、中、低檔演示新型產品未來的利益給付,未註明預期收益是不確定的收益等學習;

d)杜絕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做虛假宣傳,宣傳“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等學習;

e)杜絕用虛假炒停、限額銷售等方式違規炒作銷售;

f)杜絕在銷售過程中進行不實表述。

2. 繼續率低現象的整改措施:

1)專人專崗:針對保單件數、保費繼續率,設立保全員專崗,專人負責疑難保單續期保費回收工作;

2)孤兒單管理:加強孤兒單管理工作,所有夥伴填寫服務承若書,確保每位客户服務到位,同時加強處罰力度,一旦有客户投訴,將會受到相應處罰;針對問題件,填寫困難件上報書,上報支公司重新劃分,統一集中處理;通過加強孤兒單管理,確保客户有人服務、有人提醒,藉助此次調整,確保保單件數繼續率、保費繼續率兩項數據得到有效提升;

3)加強自保件管理:針對自保件及隱形自保件做排查清理,針對退(撤)保保單,加強了風險管控方面的學習,重點強調真、嚴、實,杜絕“假保單”產生,同時針對每份退(撤)保保單加強管控,由職場經理、個險分管總簽字方能退保,同時有機會接觸客户,挽回退(撤)保給公司及客户帶來的相應損失。

3.針對部分營銷員朋友圈出現轉發非官方視頻的整改舉措,已勸導業務員自行刪除,目前已經清除完畢;

通過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推進,讓夥伴更加明確展業及業務開展活動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哪些可以做,哪些堅決規避不能觸碰,規範經營是底線。

針對支公司層面也明確了應該抓什麼、管什麼,怎麼抓、抓到什麼程度,同時發現問題堅決整改,絕不姑息,讓公司始終保持規範經營。

四、 下一步工作計劃及建議

通過開展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排查過程中發現有涉及違規的內容。針對下一步工作計劃如下:

(一) 自查工作保持常態化

本次自查整改工作雖然告一段落,但是絕不停止,保持常態,內勤責任到人,分工明確,風管職場內勤負責本職場,發現問題問責;職場層面職場經理和風控聯繫人負責,發現問題同樣問責。

(二) 加強管理力度

加強管理,定期排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排查,內外勤同步進行。同時建立日常監督,統籌好業務發展與合規經營工作,支公司已經設立專人轉崗做好風險管控;

(三) 發現問題絕不姑息

真正做到加強業務規範管理,促進業務平穩發展,制度是保證,一旦發現問題,堅決按照營銷員管理規定處罰,絕不姑息,只有嚴肅紀律和制度,才能真正保障業務的平穩發展。

(四) 針對問題下一步工作方向

1. 加強培訓管理:增、育、留是體系,缺了哪個環節都難以使團隊良性發展,這個體系中培訓環節的重要性得以凸顯。針對2021年增、育、留體系的建立、工作規劃、行事曆安排做了重要部署,人力發展已經做了詳細的規劃,每個季度都會將具體行事曆公開,讓主管、夥伴們明確前進方向;

2.針對保單件數繼續率、保費繼續率方面:

1)把好入口關,加強新人面試管控,除本職場的職場經理面試以外,必須由個險部經理或分管總面試方可開號入司;

2)減少自保件:尤其是減少6000元以下自保件的產生,減少貼邊人力的貼邊保費,堅決杜絕虛假保單的出現;

3)配合分公司做好套取費用、佣金的打擊力度。

3.針對營銷人員違規等問題,發現後堅決整改,同時嚴格按照上級黨委提出整改完成的“五項標準”執行,絕不姑息。

將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工作的要求,未來將排查工作常態化,對自查發現問題即查即糾、立查立改,強化責任追究。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將立即整改,果斷處理。防範出現重大違規違紀現象和行為。同時會妥善保管好工作中形成的各類文檔記錄和工作底稿,做好有關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完整留存工作軌跡,以備接受監管部門的現場檢查和總公司的督導抽查。

特此報告

202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