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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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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鄉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工作彙報
第一篇:鄉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工作彙報第二篇:關於鄉鎮水利站改革的調查與思考第三篇:鄉鎮機構改革與管理工作報告第四篇: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彙報第五篇:2014年xx鄉鎮農經站工作彙報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鄉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工作彙報

我縣在1999年的鄉鎮機構改革中,統一對鄉鎮原來的“七所八站”進行了撤併和精簡。改革後,部分鄉鎮站所等靠要思想嚴重,習慣於吃旱澇保收的“皇糧”,對改革不滿,怨天尤人,有的甚至頻頻上訪,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大部分站所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縣直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下,不等不靠,依託自身優勢自謀發展,既為“三農”服好務,又促進自身的發展。坪村鎮就是充分發揮站所服務功能,以服務促發展,以發展促服務的成功典範,為我們加強鄉鎮站所的管理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

一、基本做法

1、精減機構和人員,促進站所輕裝上陣求發展。根據鄉鎮站所的職能,對站所進行了撤併精簡,將原來的15個站所精簡為7個,編制由41人減至34人,精減17%,同時積極鼓勵在職人員離崗創辦經濟實體,帶職分流10人,解決了因人設崗、人浮於事的局面。

2、積極發揮技術優勢,依靠優質服務求發展。一是集中技術力量,服務農業結構調整。通過改革後的農業綜合服務站,切實轉變職能,以農資經營為載體,在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為農户提供優質服務,緊緊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209國道為重點引進新技術、新品種,先後引領農民創建了一百畝金藤無核葡萄基地,300畝東魁楊梅基地,1000畝名優特水果基地,1000畝甘蔗基地,300畝黑美人西瓜基地等共創辦了15個基地和示範園區,積極引導農民開展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採取科技力量,加快農業科技推廣。以科技服務為主旨,舉辦各種類型科技培訓班、科技電視講座、印發科教資料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使科技種植家喻户曉,不斷提高農户的科技水平。同時為農户提供大量質優價廉的農藥、化肥、種草等農資產品,以優質服務來促進站所的發展。該鎮現已擁有四個大型農資綜合服務部,總資產已達100萬元。

3、明晰產權,盤活閒置資產,通過興辦實體求發展。水利管理站成立之後,鎮政府利用閒置資源,對全鎮九座水庫和渠道進行維護和加固。實行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讓水利管理站進行承包經營管理,同時創辦名優魚養殖基地、釣魚基地,以提高站所的經濟效率。鎮政府將閒置的40畝土地無償提供給畜牧水產站,幫助他們完成烏雞養殖合同,現已存欄烏雞4000—5000羽,每年純收入可達6萬餘元。鎮政府將這些資產的使用權提供給站所人員進行開發,讓其自謀發展之路,既盤活了閒置資產。解決了分流人員的就業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4、加強領導,為站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一是在政策上優惠。鼓勵科技人員和分流人員領辦、創辦科技服務示範基地。農業服務站農技員龍先明率先創辦20畝甘蔗示範基地,吸引農民到基地學技術、學管理,從而帶動該鎮的基地種植業的發展,今年坪村鎮甘蔗種植面積鋭增至1000畝,明年還有不斷擴大的勢頭。劉安洲同志在馬鞍鎮種植大棚蔬菜,無籽西瓜,甘蔗等高效經濟作物,每年收入可達2萬元,在馬鞍鎮起到了很好的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二是在生活上關照。縣財政下拔差額補助包乾經費按時定員發放到位,從不克扣拖欠,並由原來的每年2.2萬元增至4.16萬元。三是在政治上關心。進一步完善選人制度,各站所的負責人全部由學員或技術培訓骨幹擔任,平時開會、學習與行編人員一視同仁。四是在管理上從嚴要求。鎮政府制訂幹部管理兩個規定一個目標,一個考核,堅持用實績來衡量幹部,對工作出色的鎮裏給予表彰、評優,並積極推介典型,農技站長龍先明“三農”服務工作成績突出,在懷化市受到表彰。

二、坪村鎮事業站所與管理的主要成效

1、理順了管理體制,明確了事業站所的定位。坪村鎮在此次機構改革中,堅持政事分開的原則,明確了鄉鎮長事業單位的職責範圍和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交還給政府,將鎮政府承擔服務職能歸位於事業單位,真正做到行政機關抓管理、事業單位搞服務,努力將事業單位的技術、人才、信息等優質轉化為“三農”服務的現實生產力。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引導他們走企業化、社會化路子。

2、轉變了幹部的作風。通過開展全員競聘上崗、優化組合、工資與成績直接掛鈎等一系列改革,同時加強對站所的規範管理,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激勵和約束站所幹部職工。從而使各站所職工工作面貌變了,辦事的效率高了,為農服務的意識強了,積極主動深入田間地頭搞示範、抓項目、跑市場、找信息,極大地帶動了我縣農一產業結構調整的快速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3、促進了站所的發展,搞活、搞好了站所的自身建設。現每個站所都創辦了經濟實體或示範基地,增強了造血功能,使各個站所正常有序健康運轉。同時對事業站所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使鎮事業單位真正成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擴大事業站所自主權、經營權,大大增強了站所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三、坪村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啟示

1、推進站所改革,必須想方設法解決幹部的出路問題。推進站所的改革,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精簡分流乾部的去向問題。如果只精簡分流不管完善安置,改革不能算成功,也不知徹底,坪村鎮站所改革就突出抓了人員的去向問題,使大部分的分流乾部有事可幹,有路可走。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妥善安排下崗分流人員,鼓勵和扶持下崗人員開展產業結構調整,盡力為他們創造條件興辦實體,以鞏固改革的成果,促進社會的穩步和發展。

2、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轉變觀念,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坪村鎮在推進站所改革中,突破了以往那種改革中過分依靠政府,被動改革的觀念,在改革中充分發揮了站所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引導事業站所利用自身優勢,利用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積極創辦開發性、服務性的經濟實體,使站所不再依靠政府,幹部職工不再等、靠、要(推薦訪問範文網),而是依靠自身實力,自找門路,自求發展。同時對站所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有關部門要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和扶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證改革成功、社會穩定、站所搞活。

3、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充分發揮站所的優勢。推進改革的目的,就是使站所能更加高效地動作,更好地為農村的發展服好務。基層站所是農民走向致富的橋樑,擁有其它部門沒有的科技、信息、人才等優勢。因此,鄭重在發揮部門優勢上做文章,才能使改革更順利。鄉鎮事業站所要緊緊圍繞為“三農”服務這個中心,切實搞好服務務,充分地發揮部門優勢,搞活內部的運行機制,發展多種經營,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和山區工業化的進程。

4、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真正關心愛惜人才。一是要激活用人機制,激發人才的活力,營造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二是要人盡其才,選擇那些懂業務、專業對口、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基層站所,讓他們學有所用,人盡其才,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投身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去。三是要建立 機制。機構改革以後,站所凡沒有受理過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要逐步提高他們的素質,分期分批有選擇地對他們進行技能培訓,使每人掌握一至幾門為農服務的實用技術,為我縣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他們的才智。

第二篇:關於鄉鎮水利站改革的調查與思考

關於鄉鎮水利站改革的調查與思考

鄂西北片水利勞動人事專題調研組

按照省水利廳開展水利人事專題調研的工作部署,鄂西北片的襄樊市、十堰市、孝感市、荊門市、隨州市和神農架林區等六個市(林區)水利(水電)局調研專班,採取分頭調研、集中彙總的方式,通過發放調查表、開座談會、翻閲資料、實地查看等途徑,對涉及六個市(林區)的鄉鎮水利站改革後的現狀進行了調研,掌握和了解鄂西北片鄉鎮水利站在2014年實施改革後的機構、人員、運行狀況,探索在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完善、深化鄉鎮水利站改革,加強基層水利機構的建設與管理,促進水利事業更好地服務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將調查情況綜合如下。

一、現狀----喜憂參半

鄉鎮水利站改革背景。2014年8月,全省全面實施鄉鎮綜合配套改革,鄉鎮水利站作為“七站八所”納入撤、並、轉的範圍,多數鄉鎮將水利站併入農業服務中心,或轉製為水利服務中心,實行以錢養事機制。在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基本結束之際,2014年11月,省編辦、省水利廳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加快農村公益性事業發展的意見》(鄂發

[2014]13號)精神,聯合下發了《關於鄉鎮水利站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鄂編辦發[2014]43號)。各地按照兩個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推行了水利站改革。

鄉鎮水利站現狀。鄂西北既有沿江濱湖地區、也有山區、丘陵,改革後,鄉鎮水利站改革和運行管理機制有三種模式:

1、組建流域性鄉鎮水利站。6個被調研地區中只有孝感市下屬四個縣市區設置鄉鎮水利站29個、定編定員283人,明確為縣(市區)水利局的派出機構,人員已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人員和運行經費由財政、水利局負擔。

2、按鄉鎮設立或跨鄉鎮聯建基層水利管理機構。十堰市61個鄉鎮聯建50個水利服務站,隸屬縣(市)水利局管理。襄樊市按鄉鎮區劃設立水利服務中心85個,其中實行庫站合一的10個。荊門市將56個鄉鎮水利站全部撤銷劃轉為鄉鎮水利服務中心。隨州市設立鄉鎮水利水產服務中心26個。神農架林區以鄉鎮為建制設立8個鄉鎮水利服務站。以上基層水利管理機構實行人員定期招聘、“以錢養事”體制,定性為民辦非企業組織或社會服務中介組織。

3、設立水利助理。孝感市3個縣市的鄉鎮水利站與水產、農機等合併,在鄉鎮綜合辦公室中設水利幹事職位,實行“鄉鎮水利助理員+水利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模式,人員隸屬當地鄉鎮。

鄉鎮水利站改革後幾點值得肯定之處:

一是改革保留了水利服務機構。鄉鎮水利站作為基層水利單位,是水行政主管部門服務農業、農村工作的延伸。通過鄉鎮水利站改革保留了水利部門在農村工作中的陣地,為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建立新型基層管理體制奠定了基礎。鄂西北精簡、撤轉後的鄉鎮水利管理機構以三種模式運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是精簡了基層水利機構、人員。人員臃腫、包袱沉重是影響水利站發展的重要因素。通過改革,對水利站進行了整合、撤併、轉制,人員競爭上崗、合同制管理、優勝劣汰,分流人員買斷,極大地精簡了機構,降低了行政成本,減輕

了農民負擔,提高了基層水利隊伍整體素質。鄂西北六個市(區)32縣(市區)382鄉鎮原設水利站382個,共有職工2794人,改革後,按三種模式共設立水利站(服務中心)305個,通過競爭上崗定員1874人(含水利助理)。每年減少支出73萬元。如漢川市原設水利站24個,職工256人;改革後,按流域整合為10個,定員178人,精簡了78人。

三是一部分水利站有了相對穩定的經費來源。大部分縣市區在鄉鎮水利站改革中都重新核定了水利站的事業編制,明確了經費來源。例如神農架林區按一站一人,每年27000元標準進行補貼,保證經費正常來源。襄樊市襄陽區每年每個水利服務中心按1萬元標準考核撥付,其他縣市也按照公益性崗位、服務項目確定撥付年度經費數額。孝感市易澇濱湖地區的四個縣市區漢川、孝南、應城、雲夢按核定的水利站事業編制明確財政負擔或從水費中撥付人員經費。

四是水利站在基層水利管理和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鄂西北的幹、支、民、圍堤總長2014公里,大中型泵站162處1271台41.3萬千瓦,水庫3657座(大中型162座,小型3495座),涵閘3734部,還有眾多的小型水利設施近60.1萬處,水利工程點多面廣,防汛抗災任務繁重。因此,鄉鎮水利站和水利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基層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水利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中佔有重要位置,發揮水行政部門職能延伸作用。首先,水利站發揮了農村水利工程規劃實施、建設與管理主力軍作用,廣大基層水利員立足於水利,紮根於農村,工作在一線,直接與農民打交道,擔負着本區域農田水利建設規劃設計與組織施工、小型水利工程和設備歲修、養護、更新、改造計劃編制及防汛抗旱工作,與“三農”的關係密不可分,其作用明顯。其次,水利站發揮了鄉鎮政府組織防汛抗旱參謀和助手作用,基層水利站處於防汛抗旱最前沿,基層水利員長期摸爬滾打在抗洪救災、水利建設第一線。他們最熟悉當地的水情,最瞭解當地工程的狀況,積累了豐富的抗災除險經驗,部分人員還具備了水利專業技術。在防汛抗旱期間,能夠及時發現隱患,排除險情,為當地黨委、政府做好水利工程除險加固、運行調度、制定應急預案,指揮防汛搶險當好參謀。第三,水利站發揮了承擔農村安全飲水建設重要保障作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鄉鎮水利站在農村安全飲水的規劃、建設、管理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鄉鎮水利站改革後儘管顯示了一些積極因素,但還存在諸多的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1、基層水利工作網絡、人員力量與繁重的水利服務需求不相匹配。一是水利站按照流域(水系)進行整合精簡後,人員減少,工作任務增加,一個水利站管理幾個鄉鎮水利工作,水利設施管理的工作量大,不同鄉鎮之間工作協調較難,人員調配、管理存在脱節現象。二是跨鄉鎮建水利服務中心,人員力量分佈不均。以十堰市為例,房縣以鄉鎮建站18個,而竹溪縣以縣設立水利站1個;人員配備上也不均衡,鄖縣水利站職工47人,而竹山縣僅有4站、4人,承擔17個鄉鎮“以錢養事”水利管理任務;鄖西縣8名分在農業服務中心的水利員被東調西借,很少從事水利工作。三是人少事多責任重。如襄樊老河口市核定10個水利服務中心14各崗位,站均1-2人,平均管理小型水庫3.5座、灌溉渠道18公里,在汛期繁忙時期,人手嚴重不足,滿足不了防汛抗旱的需要。如孝感市北部三個縣市孝昌、大悟、安陸實行水利助理模式管理,基層水利工作力量大大削弱,大悟縣的一個水利助理平均管理近10座小型水庫和其他水利設施,致使小型水庫管理無法到位,結果把小(二)型水庫劃歸行政村管理,這些都是潛在的安全隱患。

2、職工隊伍結構不合理,素質有待提高。基層水利員大多是招聘上崗。首先是專業技術人才缺乏。鄂西北六個市(林區)共有水利站(水利服務中心、水利助理)1874人,初高中學歷佔71%,大專以上學歷佔26%,有496人具備水利專業學歷,佔26%。如京山縣30名水利人員中具備中級專業職稱的僅8人,佔總數的27%。孝感市鄉鎮水利站在編在崗人員大多為非水利專業大中專畢業生和近年退伍轉業戰士,還有的是從社會人員中公開招考聘用,具有水利專業的極少,專業技術能力較弱。應城市、孝南區水利站是都從社會人員會考試招聘,原水利站職工基本都落聘,新錄用的人員情況不熟、沒有水利專業技能。其次是年齡結構不合理。水利人員中35歲以下的佔14%,36-45歲佔33%,46-56歲佔46%,56-60歲佔7%。年輕職工所佔比例偏少,人員沒有流動性。其次是思想觀念滯後,難以適應和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水利長期受計劃經濟影響,相當一部分基層水利站等、靠、要的思想根深蒂固,競爭意識不強。有的水利職工不善於學習提高,沒有一技之長,缺乏開拓創新能力。這些職工隊伍存在的問題,導致基層水利機構服務質量降低。如2014年7月中旬,襄樊市發生局部強降雨,樊城區青龍堰、三裏衝兩座小(二)型水庫相繼發生滿溢、滲漏等嚴重險情,由於鄉鎮水利站沒有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人員,無法再險情發生之初開展搶險技術指導,最後等到市區技術人員趕到,才有效制止了險情,因基層缺乏技術力量,致使搶險的最佳時機貽誤,使抗洪搶險付出了一定代價。

3、工作積極性不高,職工收入偏低。一是身份不正。鄂西北地區大多設立鄉鎮水利水利服務中心,職工身份由“事業人”轉為“民營非企業”職工,吃的是以錢養事經費,三年一聘任,履行的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職責,加之每年服務費收入低(不足1.5萬元),工資沒有保障,人手少、工作任務繁重,而且在職工眼中水利服務中心是“五無”(辦公無場地、辦事無經費、經營無資質、創收無政策、缺口資金無着落經費)“四不像”(不像企業、不像事業、不像民營、也不像中介)的機構,多數職工對前途無望,工作難以安心,工作積極性受挫。同時也沒有多少新人願意競聘鄉鎮水利員這個“不穩定”的崗位。二是職工收入普遍偏低。水利站經費來源三個渠道:財政撥款、水費、以錢養事經費。儘管大部分縣市區都從水費、鄉鎮轉移支付以錢養事經費中落實了水利站競聘上崗人員的經費渠道,但是受當地財政收入和服務項目業務量的影響,不能足額保證人員經費,水利站運行管理經費更是無從談起。目前大部分基層水利機構職工收入低於檔案工資標準,年平均收入僅為0.5-1.2萬元,落崗、退養人員和病退人員有的月生活費標準僅為每月300元,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這種狀況造成了基層水利隊伍的人員是“出不來、用不上、引不進、留不住”,將導致基層水利管理後繼無人。

4、改革不完善、徹底。鄂西北六個市(林區)結合各自實際不同程度地推行了鄉鎮水利站改革,按照鄂發〔2014〕13號、鄂編辦發[2014]43號文件規定:“江漢平原及沿江濱湖地區的原鄉鎮水利站,在精簡人員的基礎上,由省有關部門提出範圍和標準,按流域(水系)整合、組建水利管理站,屬縣(市、區)水利部門的派出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人員實行招聘” ,“水利管理站屬縣(市、區)水利部門的派出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人員實行招聘。具體編制員額由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在規定的鄉鎮公益性事業編制40名總額內核定,納入財政預算,報省編辦備案。所核定的編制員額應滿足履行工作職責的需要”。除孝感市的漢川、孝南、應城組建了流域性水利站外,其餘因該文件出台滯後於鄉鎮綜合配套改革進程,大部分縣市改革已基本結束,後續工作困難,所以都維

持水利服務中心的機構模式。如荊門市六個縣市區都未組建流域性水利站;孝感市雲夢縣確定了改革方案,明確了水利站總數和人員編制數,但因人員安置、改革成本無法籌措,至今仍維持原狀。同時大部分的水利站職工和退養(內退)人員的“兩保”資金沒有落實解決,落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費也沒有落實來源渠道,影響了基層水利單位的穩定。還有的地方沒有將政策落實到位,改革不徹底,如漢川市水利站用水費和以錢養事轉移支付的途徑來解決經費,沒有落實公益性單位應由財政預算解決經費的政策。

二、困局----體制不順

地位不明、性質不清是鄉鎮水利站錯位缺位的主要原因。儘管鄂發[2014]13號、鄂編辦發[2014]43號文規定“鄉鎮水利公益性服務由政府負責”,水利管理為公益性服務範圍。但在鄉鎮改革中,對鄉鎮水利站存在許多認識上的偏差,主張劃入營利性企業走向市場。事實證明,鄉鎮水利站不是營利性的經濟組織,也不同於其他農業服務組織,而是非營利性的公益性服務組織。從地位性質看,鄉鎮水利站是農村公益性基礎服務的重要載體,也是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支撐。水利興,則農村安;農業穩、農民樂。長期以來,鄉鎮水利員為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貢獻。鄉鎮水利站直接面對農村、農業和農民,是連接縣、鄉、村水利事業的紐帶,又是農業命脈的具體實施者。鄉鎮水利站的服務職能是政府承擔的公益事業,他們不可能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向一鄉一村、一家一户收取服務費用。從任務特點看,近兩年中央、省不斷加大對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每個縣市每年都有上億元的投資,工作量的突增,迫切需要鄉鎮水利站主動參戰。就平原湖區看,農業基礎條件要好些,水利基礎設施完備一些,農業對水利的依賴性強,對鄉鎮水利服務水平要求更高;就山區來講,農業基礎薄弱、公益性服務水平低,是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突出矛盾之一,“十年九災、十災九旱”,地域遼闊,基礎脆弱,庫塘眾多,河溝縱橫,以致鄉鎮水利站的服務內容更多、範圍更廣、任務更重、難度更大。對於單槍匹馬又無資質的水利員來説,根本無力承接水利工程項目,不可能從事經營性的服務。由此可見,鄉鎮水利站的所處地位、工作性質決定了它的公益性、非營利性。把它劃入民營非企業或中介組織,不僅不符合農村的“水情”,也不適應“三農”工作健康發展。調查中,許多基層幹部羣眾和所有水利工作者都認為,如今的鄉鎮水利站“名不正身不順”,改革的目的不僅在減人減機構,更在於減支增效。還有同志認為,平原濱湖地區鄉鎮水利站能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但對山區水利站確沒有相關政策,不符合農村水情。

體制不順是鄉鎮水利站難以作為的重要原因。鄉鎮水利站的管理體制幾經周折,縣市水利局和鄉鎮政府間徘徊,一直是有利都管、無利都不管的“條塊模式”,內部缺乏競爭機制,經費依賴財政,沒有自我“造血功能”。有的形同虛設,有的人浮於事,有的無法維持生計。轉制時,因受到觀念轉變、各種利益的糾葛,只是簡單的一概而論,一轉了之。除符合退休條件外,其他人員一攬子轉為“民辦非企業”身份,或全員對社會公開聘任,該出去的未出去,該進的進不來,以致“老傷”未愈又添“新傷”。從改革理論上講,似乎行得通,但實際操作起來,卻大相徑庭。現在,“以錢養事”的錢每年都在增長,一個縣市少則十幾萬元,多則近百萬元。財政轉移支付的錢並沒少花,減人並未減支,服務功能並未增強,用有些人的話説,叫“花了錢,事幹不成,還落了一身怨”。在個別地方,花錢養事,已經演變成了“養人不養事”。一旦“斷奶”,又將成為“不穩定”的因素。調查中,許多水利人和基層幹部,對水利站任務不輕、責任不小、

體制不順、經費不足、人員不穩定的“五不”現象感到擔憂:將會給現有水利基礎設施造成管理不到位、損毀無人修的嚴重後果,再過幾年後果就會顯露出來。到那時就會付出更多更大的代價。事實表明,深化改革勢在必行。

協調機制不活是鄉鎮水利站運轉不暢的直接原因。鄉鎮水利站改革、轉制後,設立鄉鎮水利服務中心的鄉鎮,原來水利站承擔的行政職能、執法職能交給鄉鎮和縣市水利局。從運轉情況看,鄉鎮因職能消弱,人少事多,對水利的管理職能出現空檔,工作銜接不緊;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隔層缺位,鞭長莫及,指導不靈,使基層水利執法工作出現萎縮現象。鄉鎮水利員吃的“服務飯”,涉水行政管理、執法職能的事情愛莫能助。由於缺乏統籌協調,使得鄉鎮管不住、水利局管不了、水利站管不成。比如對河道溝岔的亂挖亂倒亂建問題,縣水利部門的無力管理;鄉鎮經濟發展辦責權不對等,難以作為;而鄉鎮水利站卻只能看在眼裏、急在心裏。在配改經費方面,更是舉步維艱。以丹江口市6個水利服務中心為例,2014年財政一次性購買資金33.984萬元,物化投入5萬元,只佔最低測算標準的45%和20%。服務報酬也低於其他配改單位,今年農技中心為17560元(含養老金),農機站17237元,而水利服務中心只有15400元。類似問題,找誰誰都管不了,求誰誰都無法解決。長此下去,勢必導致水利站人心渙散、隊伍不穩,給水利工作帶來不良的影響。

服務能力不強是鄉鎮水利站缺乏活力的又一原因。主要表現在:在崗技術力量過於薄弱。專業技術人員不到在崗人員的一半,有的縣市沒有一名科班出身的專業技術人員。部分地方水利員隊伍青黃不接。以十堰市為例,鄉鎮水利員不到10名的有3個縣,人員嚴重不足,且未專職,遠遠不能適應當前水利建設任務的需要。服務水平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的要求。近幾年,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工作,逐年加大水利基礎設施投入,我省是水利大省,基層水利服務體系顯得更加重要。縣市特別是鄉鎮水利工作人員嚴重不足、點多線長,常常是應付都應付不過來,有些服務工作很難落到實處。例如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庫塘堰渠維修、安全飲水水廠管護等等,即使是晝夜不停地工作,也很難完成服務任務,何談高標準高質量的服務水平。

三、對策----深化改革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十七屆三中全會報告指出“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是現代農業的重要物質條件。??搞好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水利站作為履行水利工程管理職能的基層單位,在中央加大對“三農”支持力度、加大對小型水利設施投入力度的新形勢下,要夯實基層公益性水利服務機構,更好地發揮水利管理職能,服務新農村建設,是廣大農民的呼聲,更是擺在各級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面前必須思考和解決的問題,只有深化改革,理順體制、明確機構性質、規範經費來源,水利站(水利服務中心)各種問題和困難才能得以解決。

1、恢復水利站設置。從鄂西北片調查情況反映,一是從水利工作對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程度將,應該在精簡的基礎上恢復公益性水利站設置;二是從鄉鎮林業站、畜牧站、文化站的保留或恢復設置相比較,水利站的重要性應排在前列。為了有利於“三農”工作,確保農民增產、增收和農村生產穩定發展,也應該恢復鄉鎮水利站設置。建議,省水利廳開展全省水利站改革的調研,若情況與鄂西北片相似,就要突破現行關於鄉鎮水利站改革的政策,專題向省政府報告基層水利管理機構狀況,建議將鄂編辦發[2014]43號文規定的組建公益性水利站的範圍由“沿江濱湖地區”擴大到山區丘陵地區,覆蓋全省。原已按流域(水系)設置的

水利站保留;未設置的地區,按照鄉鎮行政區劃國土面積、水利工程管理任務量等指標為依據設置係數,測算定員定編數額,組建鄉鎮水利站,落實相關政策。

2、嚴格落實鄂編辦發[2014]43號文件精神。在新恢復公益性鄉鎮水利站政策出台前,對改革未推進或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區,要爭取省政府督促各地的改革按文件到位。特別是明確為沿江濱湖地區的縣市、鄉鎮,要協調各級政府,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將改革推進到位。同時,已設立水利服務中心的山區鄉鎮水利站,縣市水利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內部管理,形成水利員培訓機制,努力提高人員業務素質,提升服務質量,提高自身造血能力,適應現代水利建設需要。

第三篇:鄉鎮機構改革與管理工作報告

精簡政府機構是我們國家一直在大力改革的項目之一,特別是在基層,存在很多的宂員機構,工作沒有積極性,政績也不好,官員之間對工作互相推脱,這就是宂員的弊端;而且宂員導致國家的財政較為吃緊,這是我們一直以來都在痛陳的問題,所以精簡基層機構已經成為迫在眉睫的重要改革措施了。

我縣在2014年的鄉鎮機構改革中,統一對鄉鎮原來的“七所八站”進行了撤併和精簡。改革後,部分鄉鎮站所等靠要思想嚴重,習慣於吃旱澇保收的“皇糧”,對改革不滿,怨天尤人,有的甚至頻頻上訪,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大部分站所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縣直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方1案8範.文庫4歡迎您採,集下,不等不靠,依託自身優勢自謀發展,既為“三農”服好務,又促進自身的發展。坪村鎮就是充分發揮站所服務功能,以服務促發展,以發展促服務成功典範,為我們加強鄉鎮站所的管理提供了可資借鑑的經驗。

一、基本做法

1、加強領導,為站所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一是在政策上優惠。鼓勵科技人員和分流人員領辦、創辦科技服務示範基地。農業服務站農技員龍先明率先創辦20畝甘蔗示範基地,吸引農民到基地學技術、學管理,從而帶動該鎮的基地種植業的發展,今年坪村鎮甘蔗種植面積鋭增至xxx畝,明年還有不斷擴大的勢頭。劉安洲同志在馬鞍鎮種植大棚蔬菜,無籽西瓜,甘蔗等高效經濟作物,每年收入可達x萬元,在馬鞍鎮起到了很好的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二是在生活~本文由.方案範-文庫'為您;搜}集整-理#上關照。縣財政下拔差額補助包乾經費按時定員發放到位,從不克扣拖欠,並由原來的每年xxx萬元增至xxx萬元。三是在政治上關心。進一步完善選人制度,各站所的負責人全部由學員或技術培訓骨幹擔任,平時開會、學習與行編人員一視同仁。四是在管理上從嚴要求。鎮政府制訂幹部管理兩個規定一個目標}方案範文.庫.整.理^,一個考核,堅持用實績來衡量幹部,對工作出色的鎮裏給予表彰、評優,並積極推介典型,農技站長龍先明“三農”服務工作成績突出,在懷化市受到表彰。

2、精減機構和人員,促進站所輕裝上陣求發展。根據鄉鎮站所的職能,對站所進行了撤併精簡,將原來的15個站所精簡為x個,編制由x人減至x人,精減xx%,同時積極鼓勵在職人員離崗創辦經濟實體,帶職分流xx人,解決了因人設崗、人浮於事的局面。

3、積極發揮技術優勢,依靠優質服務求發展。一是集中技術力量,服務農業結構調整。通過改革後的農業綜合服務站,切實轉變職能,以農資經營為載體,在信息、技術、資金等方面為農户提供優質服務,緊緊圍繞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209國道為重點引進新技術、新品種,先後引領農民創建了一百畝金藤無核葡萄基地,xxx畝東魁楊梅基地,xxx畝名優特水果基地,xxx畝甘蔗基地,xxx畝黑美人西瓜基地等共創辦了15個基地和示範園區,積極引導農民開展產業結構調整。二是採取科技力量,加快農業科技推廣。以科技服務為主旨,舉辦各種類型科技培訓班、科技電視講座、印發科教資料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使科技種植家喻户曉,不斷提高農户的科技水平。同時為農户提供大量質優價廉的農藥、化肥、種草等農資產品,以優質服務來促進站所的發展。該鎮現已擁有四個大型農資綜合服務部,總資產已達xxx萬元。

4、明晰產權,盤活閒置資產,通過興辦實體求發展。水利管理站成立之後,鎮政府利用閒置資源,對全鎮九座水庫和渠道進行維護和加固。實行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讓水利管理站進行承包經營管理,同時創辦名優魚養殖基地、釣魚基地,以提高站所的經濟效率。鎮政府將閒置的x畝土地無償提供給畜牧水產站,幫助他們完成烏雞養殖合同,現已存欄烏雞xxxx—xxx羽,每年純收入可達x萬餘元。鎮政府將這些資產的使用權提供給站所人員進行開發,讓其自謀發展之路,既盤活了閒置資產。解決了分流人員的就業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二、坪村鎮事業站所與管理的主要成效

1、促進了站所的發展,搞活、搞好了站所的自身建設。現每個站所都創辦了經濟實體或示範基地,增強了造血功能,使各個站所正常有序健康運轉。同時對事業站所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使鎮事業單位真正成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擴大事業站所自主權、經營權,大大增強了站所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2、理順了管理體制,明確了事業站所的定位。坪村鎮在此次機構改革中,堅持政事分開的原則,明確了鄉鎮長事業單位的職責範圍和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交還給政府,將鎮政府承擔服務職能歸位於事業單位,真正做到行政機關抓管理、事業單位搞服務,努力將事業單位的技術、人才、信息等優質轉化為“三農”服務的現實生產力。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引導他們走企業化、社會化路子。

3、轉變了幹部的作風。通過開展全員競聘上崗、優化組合、工資與成績直接掛鈎等一系列改革,同時加強對站所的規範管理,加強制度建設,以制度激勵和約束站所幹部職工。從而使各站所職工工作面貌變了,辦事的效率高了,為農服務的意識強了,積極主動深入田間地頭搞示範、抓項目、跑市場、找信息,極大地帶動了我縣農一產業結構調整的快速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三、坪村鎮站所改革與管理的啟示

1、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真正關心愛惜人才。一是要激活用人機制,激發人才的活力,營造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二是要人盡其才,選擇那些懂業務、專業對口、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基層站所,讓他們學有所用,人盡其才,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投身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去。三是要建立機制。機構改革以後,站所凡沒有受理過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要逐步提高他們的素質,分期分批有選擇地對他們進行技能培訓,使每人掌握一至幾門為農服務的實用技術,為我縣農村經濟的發展貢獻他們的才智。

2、推進站所改革,必須想方設法解決幹部的出路問題。推進站所的改革,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精簡分流乾部的去向問題。如果只精簡分流不管完善安置,改革不能算成功,也不知徹底,坪村鎮站所改革就突出抓了人員的去向問題,使大部分的分流乾部有事可幹,有路可走。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妥善安排下崗分流人員,鼓勵和扶持下崗人員開展產業結構調整,盡力為他們創造條件興辦實體,以鞏固改革的成果,促進社會的穩步和發展。

3、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轉變觀念,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坪村鎮在推進站所改革中,突破了以往那種改革中過分依靠政府,被動改革的觀念,在改革中充分發揮了站所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引導事業站所利用自身優勢,利用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積極創辦開發性、服務性的經濟實體,使站所不再依靠政府,幹部職工不再等、靠、要,而是依靠自身實力,自找門路,自求發展。同時對站所人員創辦、領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有關部門要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和扶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證改革成功、社會穩定、站所搞活。

4、推進事業站所的改革,必須充分發揮站所的優勢。推進改革的目的,就是使站所能更加高效地動作,更好地為農村的發展服好務。基層站所是農民走向致富的橋樑,擁有其它部門沒有的科技、信息、人才等優勢。鄭重在發揮部門優勢上做文章,才能使改革更順利。鄉鎮事業站所要緊緊圍繞為“三農”服務這個中心,切實搞好服務務,充分地發揮部門優勢,搞活內部的運行機制,發展多種經營,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和山區工業化的進程。

一年來通過精簡機構,宂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政府工作業績也開始提上去了,使人人都有一種工作的危機感,這才是最重要的,相信隨着宂員的降低,地方經濟一定會得到更大的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小康社會的目標就更加容易的實現,我們的國家才會更加的繁榮昌盛下去!

第四篇: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彙報

各位領導:

根據《xxx關於xxxx年深化農村税費xx工作的通知》(x發[xxxx]xx號文件)、《xxx辦公x關於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x辦發[xxxx]xx號文件)、xx省農村税費改革辦《關於完善鄉鎮財政體制,開展“鄉財縣管鄉用”改革試點的意見》和省財政廳鄉鎮財政管理局《關於實施“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和鄉鎮財政財務管理信息化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和國務院、省、市深化農村税費改革工作會議要求,在全省“對經濟欠發達、自身財力無法滿足需要的鄉鎮,可以實施縣管鄉用的統收統支體制,採取‘鄉財縣管鄉用’的方式”。現全省已有xx個縣市實行了“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方式,省財政廳在xx市xx縣試點很成功,並要求2014年經濟不發達的縣市全面推行。我縣屬於推行“鄉財縣管鄉用”之列,現將我縣實施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彙報:

一、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方式的重大意義。

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是解決鄉鎮“人員太多、收入太少、債務太重(目前鄉鎮債務xxxx多萬元,鄉鎮負債面達xxx%)、支出太亂”等問題的較好方式,對規範鄉鎮收支行為,促進鄉鎮依法組織收入,確保鄉鎮基本需要,緩解鄉鎮財政困難,保障鄉鎮重點支出,防範和化解鄉鎮債務風險,維護農村基層政權和社會政治的穩定,促進農村經濟與社會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義。

二、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內容。

“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方式的主要內容是實行“五統、一管、一審”。即“核算統一、賬户統設、工資統發、採購統辦、票據統管、網絡管理、鄉鎮舉債縣級審批”。

(一)核算統一。鄉鎮財政全面實行“兩無一統、綜合預算”,即由鄉鎮人民政府機關統一設立會計和出納崗位,鄉鎮人民政府所屬機構(七所八站)一律無會計和出納崗位,以鄉鎮人民政府機關為會計核算主體實行統一核算,鄉鎮財政所有收入均在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中綜合反映。鄉鎮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統一由縣鄉鎮財政管理局鄉鎮財政管理股代理。

(二)賬户統設。取消鄉鎮人民政府及所屬機構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賬户,由縣鄉鎮財政管理局鄉鎮財政管理股在縣城金融機構開設總預算會計的縣級“結算專户”,在各鄉鎮金融機構統一開設鄉級“結算專户”,將鄉鎮原來的“基本經費户”作為各鄉鎮人民政府單位會計“支出户”。鄉鎮所有預算內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全部繳入“結算專户”。“支出專户”只能接受來自“結算專户”的撥款。

(三)工資統發。繼續實行鄉鎮幹部工資縣級統發制度,對鄉鎮機關全額編制人員工資、社保繳費等由縣國庫每月撥入財政工資統發户和機關社保局直接計入個人賬户。

(四)採購統辦。鄉鎮各項大額採購支出,按照x財採購[xxxx]xx號文件規定,參照縣直單位執行。由鄉鎮提出申請和計劃,經鄉鎮財政管理股按照預算計劃審核後,交縣採購辦集中統一辦理,採購資金由鄉鎮財政管理股直接撥付給供應商或服務商。

(五)票據統管。

1、鄉鎮所使用的票據在非税收入管理局統一領取,各鄉鎮必須確定專人負責票據的領取、發放、保管及核銷工作。

2、鄉鎮領用的票據只限於鄉鎮財政供給單位和鄉鎮範圍內的農村中國小校、衞生院使用,其他“三權”在上的單位不得在鄉鎮領取票據。

3、對票據實行“繳舊領新、限量領用、專人管理、當年結清”制度,並做到票單同行,即非税收入管理局憑銀行繳款單核銷收費票據。

(六)實行鄉鎮舉債縣級審批制度。鄉鎮原有的債權債務要按債權債務的發生時間、形成原因、資金來源、約定利率、還本付息等情況,逐一清理核實,建立台帳,制定消赤減債計劃報縣財政局備案。嚴格控制新增債務,原則上鄉鎮不得再有新穌瘢繅蛺厥餷榭魴枰僬模敵邢丶渡笈貧齲時ǚ止懿潑車南亓斕忌笈?br>(七)信息化網絡管理。全面建立鄉鎮財税管理信息化網絡,縣鄉鎮財政管理局設立網絡服務器,鄉鎮財政所設立網絡工作站。縣鄉財政依託公網,以固定ip方式組網連接,鄉鎮財政會計業務全部在縣局服務器上保存,實現信息共享。通過信息化網絡,實現財政資金網上遠程申報、審批,數據網絡彙總,資金運行網上監管,會計核算電算化。

三、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的基本原則。

堅持鄉鎮財政 “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資金審批權、鄉鎮債權債務關係”等五權不變和繼續實行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原則,由縣財政直接管理並監督鄉鎮財政的收支。

(一)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原則。實行新的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後,對鄉鎮政府仍實行“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統收統支財政管理體制。

(二)預算管理權不變原則。按照《預算法》規定,繼續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縣級財政部門按有關政策,明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順序和重點,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意見;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報縣級財政部門審核後,按《預算法》規定的程序報批。在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經鄉鎮人大審查和批准後報縣級財政部門備案;調整數額較大的,必須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待批准後方可執行。

(三)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的原則。實行鄉鎮財政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與管理權、監督權相分離,縣財政直接管理並監督鄉鎮財政資金,鄉鎮財政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歸鄉鎮,資金結餘歸鄉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屬於鄉鎮財權和事權範圍內的支出,仍由鄉鎮按規定的程序審批。

(四)債權債務關係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各鄉鎮享有和承擔。

四、“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機構和崗位設置。

(一)縣鄉鎮財政管理局鄉鎮財政管理股對鄉鎮財政所“鄉財縣管鄉用”全面工作實施管理監督。鄉鎮財政預算會計業務統一由鄉鎮財政管理股代理核算。鄉鎮財政管理股全面代理鄉鎮財政預算會計業務,負責鄉鎮財務報帳審核事宜。主要職責:參與和指導鄉鎮財政綜合預算的編制,監督預算的執行,及時撥付預算內、外及其他各項財政資金,準確記錄各項財政業務,按時與有關部門和鄉鎮進行對帳,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按時審核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辦理鄉鎮財政收支結算,審核和監督鄉鎮政府單位會計的支出核算,及時指出鄉鎮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反饋給鄉鎮,並按月向縣財政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二)鄉鎮財政所負責鄉鎮預決算的編制,辦理各項收支結算和對帳、報帳工作。各鄉鎮財政所設財政所長、財政結算會計(預算會計)、政府單位會計、出納、財税信息網絡管理員、票證管理員崗位。各崗位可以按照規定交叉任職,但必須健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財政所長不得兼職政府單位會計、出納崗位;財政結算會計不得兼任政府單位會計;財政結算會計、政府單位會計不得兼職出納員;政府單位會計不能兼管票證。

財政所長負責財政所日常工作的管理,財政預算編制、執行,按縣財政局授權審核、監督鄉鎮財政收支;財政結算會計負責鄉鎮財政預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辦理與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及縣財政局的結算和對賬,負責非税收入執收管理系統收入數據的錄入,代理打印總預算會計撥款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按月編制鄉鎮財政用款計劃,辦理鄉鎮人民政府經費支出的請撥,負責向鄉鎮有關領導提供鄉鎮總預算會計報表,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領取和繳銷,監督鄉鎮財政收入的及時足額入庫,辦理鄉鎮財政年終決算;政府單位會計負責鄉鎮人民政府機關支出專户的會計核算,按規定用途支付鄉鎮人民政府機關日常經費,按月提出鄉鎮日常經費支出計劃報財政結算會計;出納負責鄉鎮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的現金收付、繳存及日常報帳工作,按規定保管備用金,及時登記鄉鎮現金日記帳;財税信息網絡管理員負責微機網絡系統的維護、管理與使用,涉農補貼資金基礎資料的錄入;票證專管員負責鄉鎮所有收費票據的領取、發放和繳銷。

五、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縣裏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政府辦、紀檢監察、財政、人事、審計、人民銀行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xx縣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縣財政局長任主任,相關副局長任副主任,各業務股室負責人為成員。

(二)制訂切實可行的縣對鄉鎮的統收統支財政管理體制,充分調動鄉鎮人民政府當家理財和財源建設的積極性。根據鄉鎮的實際情況,對原來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行相應調整,從確保鄉鎮基本運轉、有利化解鄉鎮財政債務,調動鄉鎮理財積極性等方面制定新的統收統支鄉鎮財政管理體制。

(三)規範鄉鎮財政收支管理。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規範鄉鎮收支行為。根據鄉鎮財政收支規模和實際情況,明確鄉鎮支出範圍,統一和規劃各項開支標準,完善財務審批程序。

(四)清理鄉鎮財政供給人員。嚴格鄉鎮編制管理,嚴禁超編進人,嚴禁在編制外使用人員,屬於清理清退範圍的各類超編人員、不在編人員和自聘人員財政不供給經費。

(五)加強債權債務的管理。 鄉鎮的債權債務要根據本鄉鎮的實際作出消赤減債計劃,安排資金用於償還債務。堅決制止鄉鎮村發生新的債務,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部門一律不準為經濟活動提供貸款擔保。鄉鎮人民政府和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律不得舉債搞建設、上項目或發放各種津補貼。凡違反規定以政府名義提供貸款擔保形成新的債務的,嚴格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由簽字人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償還。建立化解鄉鎮人民政府、村債務目標管理和考核機制,把制止新債、化解舊債作為考核鄉鎮、村幹部任期目標和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在新的債務化解之前,鄉鎮黨政府主要負責人不得提撥重用,不準異地任職。鄉鎮的債權要及時清收,制訂切實可行的回收計劃,加大回收力度,回收的資金原則上要用於償還債務。

六、工作步驟

(一)制訂“統收統支鄉財縣管鄉用”暫行管理辦法。依據我縣今年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在學習和考察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制定適合我縣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及具體管理辦法。

(二)清理鄉鎮資產工作

1、清理鄉鎮資產、賬户、票據。清理鄉鎮銀行賬户、票據和現有資產,取消鄉鎮銀行賬户,繳銷鄉鎮收入票據;賬户的設立和票據的領用按有關規定重新辦理。

2、清理鄉鎮債權債務 , 對現有債務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報縣財政備案。

(三)完善網絡建設,進入實施階段。確定鄉鎮財政所人員崗位和職責,開設新的鄉鎮賬户,完善縣鄉計算機網絡,組織人員培訓,按有關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的要求實施對鄉鎮財政收支的核算管理。

七、實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縣國庫集中支付向鄉鎮的延伸,是我縣實行新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確保基層政權和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鄉鎮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的認識和理解,積極主動配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嚴明改革紀律。各鄉鎮必須規範操作程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不準私分集體財產、濫發錢物,不準擅自開設銀行賬户(含存摺户)、私設小金庫,不準使用非正規票據、坐支收入,否則一經發現,將嚴格追究鄉鎮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將在體制結算中劃扣違紀金額。

(三)調整鄉鎮財政所職能。農業税免徵以後,鄉鎮財政所的主要工作應從組織農税收入轉變到資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上來。要集中精力做好“鄉財縣管鄉用”的收支結算和對賬、報賬及機關財務會計核算工作,進一步規範鄉鎮財政財務收支管理。做好糧食直補、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補助等直接補給農民的各項資金和補貼的發放工作,加大服務“三農”的工作力度。同時要大力推進“村賬鄉管”工作,強化村級財務管理。

(四)加強部門協作,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1、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機構,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同時要合理分配人員,理順業務關係,強化服務意識,以適應改革的需要。

2、人事、編制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財政供給人員的編制管理,督促鄉鎮清理,清退超編人員。

3、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財務審計監督,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

4、縣人民銀行要加強對鄉鎮銀行賬户的管理,並監督其他金融機構及時劃轉各項資金,確保各項財政收入及時入庫、財政資金及時到位。同時,完善金融機構開户許可證制度,對各金融機構違規開設銀行賬户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5、紀檢、監察部門要監督鄉鎮嚴格執行“鄉財縣管鄉用”有關制度,對違反財經紀律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建議與要求

(一)為了適應農村税費改革後農税機構轉變的需要,隨着鄉鎮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省財政廳農税局經省編委批准已更名為“xx省財政廳鄉鎮財政管理處(加掛xx省契税、耕地佔用税徵收管理局的牌子)。”並要求各市(州)、縣(市、區)農税局統一更名為“××市(州)、縣(市、區)鄉鎮財政管理局,加掛××市(州)、縣(市、區)契税、耕地佔用税徵收管理局的牌子”。為了工作需要,懇請縣人民政府、縣編委迅速批覆縣農税局更名請示。

(二)實行“鄉財縣管鄉用”鄉鎮財政管理,鄉鎮財政財務業務相對集中到了縣鄉鎮財政管理局鄉鎮財政管理股。在鄉鎮財政管理股需設“總會計、核算員”崗位,參照試點縣市的做法,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需設“總會計一人、核算員x人(每人負責x個鄉鎮的財務核算工作),目前,鄉鎮財政管理股只有x名股長,還需增加x名,請求予以解決。

(三)請迅速研究審批《xx縣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xx縣“鄉財縣管鄉用”暫行管理辦法》,確保在2014年元月正式實施。

第五篇:2014年xx鄉鎮農經站工作彙報

今年我鎮經管站以黨的科學發展觀為指針,以xx鎮經濟建設為主線,緊緊圍繞經管工作的四大要點,認真貫徹落實鎮黨委、政府及縣農經局、經管總站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基礎性工作有新拓展,重點性工作有新成效,探索性工作有新突破。在xx年度,我們具體做了以下工作:

一、繼續抓好農村集體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

1、今年在“村帳鄉管,組帳村管”運行的基礎上,積極向“三資”規範化管理推進,嚴格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要求,執行民主理財制度,做到了集體資產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切實加大對村、組財務監管力度,村裏進行帳務處理時,必須過“五關”,即一過書記、主任審批關;二過民主理財關;三過代理會計審核關;四過民主公開關;五過登記台帳關。每筆業務明明白白,增強了經辦人員的責任感,較好的維護了農村集體資產。

2、強化村組財務審計,嚴格履行監督職能

我鎮堅持財務公開,落實民主管理,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全面推行村組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全鎮把這項工作作為村組財務管理的經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起到了推進民主管理,消除羣眾疑慮,密切幹羣關係,起到維護農村穩定的作用。並在會計委託代理制的過程中,制定下發了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在具體操作上,以村為單位健全民主理財小組,參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對本村財務日常收支

實施監督,定期、及時、完整的公開村、組財務收支情況,接受羣眾監督。

3、規範村級“一事一議”制度

為了規範我鎮農村村級範圍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管理,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有利於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一事一議”獎補政策的實施,今年我鎮通過“一事一議”在六間房村、古樹村、徐家村、鄭家村得修路,興建文化廣場、自來水工程等項目。在 “一事一議”運行過程中,我鎮主要做到了四點:第一、嚴格把握政策,明確“一事一議”的內容,所議之事必須是多數羣眾受益,且籌資的內容僅限於村內興辦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道路,改水等生產公益事業;第二、嚴格把握程序關,嚴把程序關是“一事一議”的工作基礎。先後要經過編制方案,開會發動羣眾,分攤籌資任務;第三、嚴格把握報批關,嚴把報批關是對議事質量的檢驗。“一事一議”籌資方案應填寫申報表,議事記錄、簽字蓋章、籌相關資料。第四、嚴格把握監督關,由村民討論出資的“一事一議”資金屬集體資金性質,必須加強對所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防止隨意改變資金性質,防止平調挪用,並由村民參與全過程監督管理。

5、強化農村財會隊伍建設,夯實財務管理基礎。

針對財務審計中存在的財務人員變動頻繁,會計核算不規範,會計基礎工作薄弱,財務人員業務水平較低的現狀。我站在今年五月積極參加縣經管局組織鎮、村財務人員進行了會計業務培訓(就農村集體財

務規範化管理,會計基礎知識以及有關農民負擔,農業承包合同,農村集體資產等方面的法規、政策進行了為期三天的系統培訓)。提高了財務人員的素質,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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