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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鄉鎮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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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鄉鎮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2021年鄉鎮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今年以來,我鎮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以維護人民合法利益為根本,以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大力開展綜治維穩和平安創建活動,不斷增強社會綜合治理能力,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廣泛開展以普法教育為基礎,全力整治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今年以來,全鎮社會經濟平穩發展,社會治安良好。

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任務。鎮黨委、政府始終站在保穩定、促發展、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切實加強對全鎮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自年初以來,我鎮黨政一把手對綜治維穩工作親自研究、親自安排、親自部署,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嚴格執行“一崗雙責”,逐步、逐層、逐人落實責任。明確獎懲,將綜治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認真執行“一票否決”,對全鎮的綜治維穩信訪工作起到加壓和激勵作用。充分發揮基礎網格在綜治維穩、基層組織建設、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城鄉文明、公共服務等5項重點工作領域中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建全信息報告和責任倒查機制,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在重大活動期間,安排鎮紀委工作人員每天檢查各網格在綜治維穩工作方面的落實情況,對因工作處置不力,麻痺大意,隱瞞不報,引發突發性事件的,在全鎮通報批評,並嚴肅追究工作責任。通過這種倒查責任倒逼機制,也確保了各類風險隱患具體到人,職責明確,就像過一遍篩子一樣,原有的風險隱患有人管,新發生的風險隱患不遺漏。

(二)圍繞重點,集中排查整治。一是深入基層化糾紛。為確保上合青島峯會期間社會穩定,我們集中開展了“信訪矛盾糾紛化解月”活動,全鎮成立五個工作組帶着問題入户走訪,變平常工作中的“事找人”為“人找事”,主動進村入户解決存在的矛盾糾紛隱患,提前梳理化解。該活動的開展不但有利於社會穩定,更拉近了幹羣關係。二是落實制度提成效。1.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聯處聯調製度。充分發揮各級調委會和聯處聯調機制作用,每月召開矛盾糾排查化解工作例會,特別是針對影響全鎮社會穩定的疑難糾紛進行專題安排研究,集聚縣委政法委、司法、公安、法院等單位的力量,對重點疑難糾紛進行聯處聯調。2.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包案制度。對一些比較突出的矛盾糾紛,落實領導包保責任制,集中時間人力,重點解決處理。3.嚴格落實信訪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對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信訪案件,及時召開聯席會議,查找問題癥結,研究制定解決辦法。4.嚴格落實信訪矛盾分析評估制度。堅持每月特別是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對全鎮矛盾形勢進行分析評估,對可能發生的羣體性上訪苗頭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2021年上半年,全鎮共排查解決矛盾糾紛26起,其中排查解決疑難糾紛7起、化解成功率達100%。

(三)深入宣傳,確保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普法宣傳效果。一是加大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動。組織工作人員深入村莊,做到了進村入户橫到邊、縱到底的面對面教育,深入學校和企業進行宣傳,重點加強對青少年進行反邪教的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在全鎮轄區內掀起了一場弘揚正氣、反對邪教的鬥爭,使廣大人民羣眾認識到邪教的危害,樹立起崇尚科學、遠離邪教的觀念。今年以來,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600餘份,製作大小幅標語33幅,我鎮的“全能神”及其它邪教組織案件的發案均為零。二是以綜治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我們着重在鎮域區內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通過會議培訓的形式,加強對幹部的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舉行了幹部學法用法考試,加大了法律法規的普及;深入企業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他們的安全生產意識,防患未然;深入學校對青少年學生上法制課6餘次,使青少年從小樹立遵紀守法的良好風尚。利用民間糾紛的調處,積極宣傳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綜治宣傳月”活動中,組織散發宣傳資料1200餘份,接待羣眾法律諮詢60餘人次,宣傳標語10餘幅。使20000餘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使我鎮人民羣眾的法制意識進一步提高。

(四)以人為本,確保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形勢穩定。今年以來,我鎮加強對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制定了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對安全生產及消防工作的督查,形成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鎮安監辦組織相關鎮直單位每月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並做出分析報告。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組織鎮直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及消防知識和法規的宣傳,使廣大羣眾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是生產的首要條件,珍惜生命、愛護他人和公私財物是企業生產的命脈。年初通過與各村各企業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的範疇。今年以來,下達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40餘份,整改率100%,全鎮沒有發生一起重大火災和安全生產事故

(五)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戰。制定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作方案》,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幹部為成員的“掃黑除惡”工作領導小組,各村成立以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小組,確保掃黑除惡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利用宣傳標語、橫幅、村廣播、微信羣等載體深入廣泛宣傳,全力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傳發動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氛圍。在全鎮範圍內張貼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張貼宣傳標語共90餘條,在全鎮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顯著位置懸掛橫幅30幅,對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工作的意義、打擊重點進行宣傳。設置了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暢通了信息渠道。對轄區內的重點人羣進行突擊檢查,堅決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為全鎮人民羣眾提供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安排班子成員、派出所人員和包村幹部對分管領域、村莊、重點羣體開展“問題”和“苗頭”的雙重梳理和摸排,切實做到底子清、目標明,切實為全鎮社會穩定“保駕護航”。今年上半年,全鎮治安拘留10人,其中,破壞選舉1人、報假火警1人、阻撓施工1人,其他類型7人。

(六)注重方法,提高整改成效。1.認真整改。凡是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能當場整改的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一律督促落實專門人員,限期整改到位,不留後患。建立風險隱患清單銷號制度,解決一個撤銷一個。2.解決問題。對羣眾反映的切身利益的問題,突出“事要解決”,主動做好羣眾工作,不迴避、不推諉、不拖延,現有政策範圍內,能辦的馬上辦,條件不夠、不好辦的積極創造條件儘量辦,對於確定不能辦的,細緻的做工作,向羣眾解釋清楚。3.化解矛盾。對容易發生個人極端事件、羣體性事件的矛盾和問題,按照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切實做好矛盾化解工作。4.依法處置。對發現的違法犯罪行為,果斷依法處理,該關的關,該封的封,該拘留的拘留,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對聚眾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挑頭人員,及時固定收集證據,依法處置。5.強化管控。對重點上訪羣體和人員,特別是個別息訴後又反覆、多次進京上訪以及容易產生極端事件的人員,切實穩控到位,堅決防止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信訪問題和極端事件。對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落實管控措施,做好病情風險評估,防止引發個人極端事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涉法涉訴方面,涉及人員1名,縣法院已立案,主要訴求為判決執行不到位。因屬於涉法涉訴案件,鎮黨委、政府缺乏化解的主動權,只能嚴格按照屬人原則落實穩控措施,確保人員不失控,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接受舉報線索單一,對蒐集的線索查證難度較大,且多數難以定性為黑社會、惡勢力性質,摸排力度還有待於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打防並舉標本兼治工作措施。對全鎮各類重點羣體,通過“摸底、幫扶、穩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按照“不遺漏、不放鬆”的原則,有針對性的採取政府送温暖、法律援助等方式方法,實現各類重點人員養成守法、信法、依法的良好行為。

(二)建立建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按照“排查、調解、回訪、分析、預防”的方式方法,積極主動地對接縣直有關部門,對重點人和重點事,實行縣、鎮、村三級聯動,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發生,矛盾不上交。

(三)加大與各部門相互協作。加強部門聯動機制,實現縣鎮兩級資源共享,確保打好掃黑除惡這場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