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村級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1.87W

【概述】

村級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sujuh”為你整理了這篇村級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根據《宣威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宣威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宣財預〔2019〕86號)、《宣威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宣威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宣財預〔2020〕68號)的要求,宣威市財政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組於2020年11月對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對單位提供的明細賬、會計憑證、項目合同等相關資料實施了逐項核查、通過現場勘察、問卷調查、詢問等程序,形成本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雲南省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支持烏蒙山雲南片區請求事項有關意見的函》(國土資廳函〔2016〕683號)有關要求,以及《雲南省扶貧開發規劃(2016-2020年)》、《烏蒙山雲南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2016—2020年)》、《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和《雲南省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等相關規劃的戰略部署,為協調人口與資源矛盾,轉變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區域糧食安全,引導培育優勢農業產業增長點,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實現區域跨越式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經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報請雲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擬在烏蒙山雲南片區實施扶貧土地整治重大項目,以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切實推進烏蒙山雲南片區“脱貧攻堅”工作,保持政策穩定,發展產業,增強資源保障能力,助推生態文明建設。曲靖市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屬於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子項目之一。該項目建設規模1276.1165公頃,預算總投資5848.91萬元。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村居民點整理工程和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等工程。

1、資金情況。2018年9月30日,雲南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雲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下達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中央支持資金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雲國土資〔2018〕195號),下達了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中央支持資金。曲財農〔2018〕129號下達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專項資金宣威市專項資金為58,489,100.00元。資金到位率100%。

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面積213.8025公頃;土方壘埂12381.10萬m3;石方壘埂7828.08萬m3。

(2)灌溉與排水工程:取水口3座;取水壩1座;500 m3

蓄水池8座;300立方米3蓄水池17座;100立方米蓄水池54座,閘閥井43座,改建壩塘1座;支管25條,總長度為21523.84m;毛管55條,總長度為19359.55m; 鋼閘門2座,管道井4座,斗渠1條,總長為587.62m,農渠10條,總長5052.38 m;路側溝12條,總長6274m;鬥溝1條,總長度為41.42m;Ⅰ型農橋4座,Ⅱ型農橋4座,過水路面1座,蓋板涵9座,蓋板涵4座,Ⅰ型管涵57座,Ⅱ型管涵49座, DN500管涵22座, DN1000管涵5座,DN200管涵1座; 農橋修復1座,泵房4座。

(3)田間道路工程:改建田間道31條,長40762.29 m;新建田間道5條,長4768.97m;改建生產路40條,長34412.59m;新建生產路26條,長13674.21m;田間道錯車道256段;擋牆3411.55米。

(4)農村居民點整理工程:改建田間道(水泥路)14204.68m;太陽能路燈239盞;公廁4座,建築面積241.40㎡;晾曬場1塊 。

(5)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農田防護牆3162.10m;攔砂壩8座;山體邊坡綠化1.3333公頃;林草修復區面積200.8171公頃;生態修復區面積54.64公頃。

(二)項目績效目標。

項目建設規模為1276.1165公頃(19141.75畝),其中整理面積為1193.5912公頃,開發面積為27.8906公頃,復墾面積54.6347公頃。項目實施後新增耕地26.7236公頃,其中通過整理得到新增耕地1.7808公頃,開發得到新增耕地23.9077公頃,新增耕地率為2.09%,項目實施後的耕地面積達到1018.2963公頃(其中:水田0.7251公頃,水澆地16.1110公頃,旱地9.8875公頃)。

(三)項目組織管理情況。

項目於2018年7月完成勘測,2018年底完成規劃設計,2019年1月完成招投標。項目區劃分為八個標段,分別由八家施工單位進行施工。2019年2月15日項目開工,2019年9月10日竣工。2020年8月11日,宣威市人民政府及時組織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項目進行了自檢自查, 2020年9月2日,項目通過了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竣工初驗。2020年11月2日,省自然資源廳對項目進行了外業驗收。

1、成立機構抓好項目實施管理。成立了項目實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實施的協調指導,領導小組下設項目工程建設指揮部,並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了職能職責,從制度上強化管理,規範管理行為。

2、規範使用資金。資金使用嚴格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資金實行專款、專户、專人管理,專款專用,項目在實施管理過程中無擠佔、挪用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3、項目實施執行“六制”。該項目在實施中按照土地開發整理管理有關規定實現了項目公告制、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監理制、工程量複核和審計制度。

4、項目質量符合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指揮部及監理部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糾正,嚴把工程質量關,使項目在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資金撥付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項目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本次績效評價目的是全面掌握重大工程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科學分析評價重大工程建設所產生的綜合成效,分析項目建設存在的問題,總結建設過程中的創新經驗與做法。主要包括9個方面:1、資金保障充分,使用合理規範;2、工程穩步實施;3、增強資源保障能力;4、節約集約利用資源;5、推動現代農業發展;6、促進地方經濟發展;7、助推脱貧攻堅;8、促進社會和諧發展;9、助推生態文明建設。評價對象是項目的實施主體,即宣威市自然資源局,評價範圍是項目所涉及的阿浪、花魚兩個村。

(二)績效評價原則、依據、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績效評價原則。

績效評價遵循:(1)科學規範原則。要求績效評價嚴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學可行;(2)公開公正原則。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時保持中立、不偏不倚,評價結果應客觀公正,並接受社會公開監督;(3)分級分類原則。要求根據評價對象特點分類組織實施;(4)績效相關原則。要求支出與其產出之間有緊密相關關係。

2、績效評價依據。

一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二是中央、省重大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重點任務要求;三是部門職責、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等相關規定和規劃;四是相關行業政策、行業標準及專業技術規範;五是預算管理制度及辦法,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財務和會計資料;六是項目設立的政策依據和目標,預算批覆、資金安排和分配等相關材料,預算執行情況,年度決算報告、項目決算或驗收報告等相關材料;七是《宣威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宣威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宣財預〔2019〕86號)、《宣威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宣威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宣財預〔2020〕68號);八是其他相關資料。

3、評價指標體系。

本次績效評價小組在參考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框架的基礎上,結合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支出特點,運用定量定性原則,確定了績效評價指標。具有可操作性,貼近實際,分為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逐級合理設計,主要構成如下:

一級指標4個,包括決策、過程、產出和效益;二級指標10個,包括項目立項、績效目標、資金投入、資金管理、組織實施、產出數量、產出質量、產出時效、產出成本、項目效益;三級指標17個,主要是二級指標細化和量化。

以上情況詳見附件1《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分體系及評分表》

4、績效評價方法。

結合本項目的具體實施情況、因地制宜,本次績效評價採用了指標評價、數據採集、問卷調查、實地走訪,以定量為主、定性為輔、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等方法進行評價。

5、績效評價標準。

績效評價標準包括計劃標準、行業標準、歷史標準等,用於對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比較。績效評價標準結合評價對象的特點、行業現狀、項目規模、歷史經驗和專家意見等合理選擇。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首先查閲項目建設相關文件資料,瞭解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包括項目申報、規劃設計、招投標、資金管理、施工管理、驗收等工作情況;到現場查看工程建設實際效果,對土地平整、田間道路、灌溉與排水、農田防護與生態修復、農村居民點整治幾個單項工程中具體的單元、單位與分部工程選取部分進行查看了解;對項目區的人民羣眾進行現場調查,發放問卷,客觀掌握羣眾對項目建設的直觀。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一)績效評價綜合結論。

通過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項目實施,使項目區耕地質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提高耕地產出率,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項目實施進一步鞏固了地方脱貧成果,確保了農民持續增收,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以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帶來重要的現實意義。

1.增加耕地資源。通過國家政策及資金的大力扶持,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建設使得宣威市增加了寶貴的耕地資源,項目共完成建設規模1276.1165公頃,新增耕地面積26.7236公頃。耕地面積的增加,實現了耕地總面積的動態平衡。

2.提高糧食產能和農業產值。在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建設過程中,對水、路、田進行綜合整治,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綜合整治,使項目區形成“田成塊、水相連、渠成網、路相通”的格局,極大的提升了當地羣眾的生產和生活質量,減少不必要的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經測算,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項目新增糧食總產量536.70噸。通過項目的建設,有效推動了當地現代農業的發展,提升了耕地的產能,為宣威市區域性糧食安全做出了貢獻。通過項目的規劃建設,項目區土地耕地質量提高,配套設施完善,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推進了耕地的機械化作業,加速了土地流轉,使耕地向種糧大户、農業企業集中,推動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和集約化經營,同時通過合理利用項目區豐富的光熱資源和地域優勢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户收益。整個項目預計新增農業總產值510.99萬元。

3.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條件。項目實施後,通過系統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積,並配套相應的農田灌溉、道路設施;增強了對水資源的調控能力,使水資源得到有序利用,為農業生產服務;同時土地平整進行坡改梯工程,大大減少水流對坡面的沖刷,控制了項目區的水土流失。項目實施後,土地墾殖率和綠色植被覆蓋率均有所提高,改善了項目區水、肥條件,保障了項目區灌溉合理,排水通暢,提高了土壤有機質含量,提高了土壤的“三保”能力,使項目區成為典型的生態農業區,使區內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得到顯著改善;通過項目實施,構建完善的農業基礎設施,為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農户隨時都可靈活的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種植結構,從而提高收入。項目實施後,項目區的灌溉、道路、飲水等設施得到極大改善,水資源利用率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得以完善,農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顯著改善。

4.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集約利用土地。通過項目的建設實施,項目區內原先零碎的耕地、貧瘠的荒草地、裸地等未利用地變成了集中連片,灌排方便的穩產農田,農田格局明顯改觀,農田更加適應農業生產要求和耕作習慣。於此同時,項目區內農村各類用地佈局也更加合理,散亂、廢棄、閒置、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得到合理利用,城鄉發展空間得以拓展,。土地利用結構的優化提高了1.56%的土地利用率,實現了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也為農民增產增收、增強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5.推動地方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土地整治後,勞動力投入減少,機械化作業效率提高,農業生產成本相對下降;在耕地面積增加、耕地質量提高、農業規模化與產業化經營、農民參與工程建設,以及優良生產技術優良品種推廣、農業生產成本相對下降及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提高了農民的收入水平,改善了其生活狀況,“惠農、富民、強農”效應突出。促進農民增收。項目區農民人均農業增收額970.27元/人,新增就業人數151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消耗大量建築材料,如:砂、石、水泥等,帶動了地方產業發展和社會消費,土地整治項目工程施工費4912.38萬元,為當地勞動力提供了大量工作機會和增收渠道。

6.促進社會和諧。項目實施後,為區內剩餘勞動力提供了大量就業機會,對農村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通過合理、合法的土地權屬調整,可以減少今後土地利用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各種糾紛,有利於維護項目區的社會穩定,農村的土地資源與勞動力資源實現了優化組合,形成雙贏局面。項目實施可為區內剩餘勞動力提供就業機會,對農村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通過合理、合法的土地權屬調整,人地矛盾得到緩和,可以減少今後土地利用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各種糾紛,有利於維護項目區的社會穩定。

7、建設美麗鄉村。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項目以促進“農村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助推美麗鄉村建設。通過項目整體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促進了農民集中居住和農田合理佈局,提高了農村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完善了農業生產基礎設施條件,提升了人居環境,工程實施後新建了曬場及打穀場,便於糧食收穫後的晾曬儲存,農閒時曬場及打穀場也成為了村民生活娛樂場所,極大地改善了羣眾生產生活條件,促進了當地社會的和諧發展。

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總分100分,單位自評98分,自評結論為“優”。經評價組考評打分,評價綜合得分為96分,評價等級為“優”(詳見附件1《宣威市熱水鎮阿浪等2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績效評分體系及評分表》)。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項目完成建設規模1276.1165公頃,新增耕地面積26.7236公頃,新增耕地率2.09%;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面積522.3837公頃;新增和改善農田灌溉面積522.4214公頃、新增和改善防澇面積957.0874公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939.7391公頃;完成林草修復面積200.8171公頃;完成村莊整治面積53.5361公頃。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分析。

為組織實施好烏蒙山貸因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切實助推宣威精準脱貧,按照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宣威市鳥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為指揮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為副指揮長,市發改、財政、交通、住建、扶貧辦、農業、水利、林業、審計、環保等有關部門及項目涉及的鄉(鎮、接到)黨政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審定項目實施方案的申報工作及全面領導項目的組織實施,研究決定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及相關部門、監理機構、項目承包單位及項目區羣眾代表等對竣工後的工程項目進行自檢自查。

(二) 項目過程情況分析。

在項目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各單位履行職責,承擔項目建設管理任務,落實有關土地整治項目的政策,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及相關技術服務單位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努力完成了該項目的建設。項目工程結束後,項目實施單位及時整理竣工驗收資料,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項目進行自檢自查,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了初驗,項目實施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完善。在項目立項、實施過程中,鎮、村參與了土地權屬管理工作,對項目建設提出了許多良好的建議,項目區羣眾通過諮詢式參與、邀請式參與、委託式參加等方式參與了項目綜合決策、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項目的變更管理、驗收管理等嚴格按規定執行,確保項目建設按期、按質完成。

(三)項目產出情況分析

通過項目的建設,有效推動了當地現代農業的發展,提升了耕地的產能,為宣威市區域性糧食安全做出了貢獻。經測算,雲南省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宣威市)項目新增糧食總產量536.70噸。通過項目的規劃建設,項目區土地耕地質量提高,配套設施完善,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推進了耕地的機械化作業,加速了土地流轉,使耕地向種糧大户、農業企業集中,推動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和集約化經營,同時通過合理利用項目區豐富的光熱資源和地域優勢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户收益。整個項目預計新增農業總產值510.99萬元。

(四)項目效益情況分析

項目建成後,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通過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增加了農業產出和農民收入,改善了當地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有效落實中央“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重大決策和解決“三農”問題要求。同時土地整治項目最根本的投資目的是工程建成後能實現投資目標,長期、有效、穩定的發揮項目效益,造福於民。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成立專門的工作協調機構,為加快項目順利實施,2018年8月20日宣威市人民政府以宣政辦發﹝2018﹞109號文成立了烏蒙山貧困地區國土綜合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指揮部,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管理等工作。

(二)嚴格落實項目實施各項制度。市自然資源局編制了該項目實施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工作職責和資金保障等。項目工程分為8個標段,2019年2月工程施工以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8家施工單位,以邀請招標方式確定1家監理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項目工程2019年2月15日開工,2019年9月10日竣工,按照項目的規劃設計完成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村居民點整理工程和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等工程。

(三)嚴格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專人專賬管理,資金嚴格按規定撥付,確保資金安全規範使用。

(四)嚴格執行工程變更規定和程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於客觀因素影響,涉及工程變更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並報經上級同意後方可作變更處理,不允許擅自變更工程內容。

(五)解決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在施工過程中,充分調動鎮村兩級幹部的積極性,及時妥善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工程施工快速推進。

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規劃設計前瞻性不足、深度不夠,存在變更現象。

在項目實施中發現部分項目規劃深度不夠,有待進一步加強,規劃缺乏綜合性和科學性部分地方沒有對土地整治工作進行認真謀劃,規劃思路、規劃原則、規劃目標不明確,落實措施不夠得力,規劃綜合性不強。土地整治與村莊、交通、水利、電網、林業等相關規劃沒有很好的銜接,“統”的功能不夠;規劃深度不到位。現實性和準確性不能滿足指導項目選址和設計的要求,有的只是片區建設規劃,沒有全區域整體建設規劃;規劃落實不夠。項目選擇隨意性大,難以實現規模效應。同時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不完全符合羣眾意願和當地實際,變更現象普遍存在,項目不能嚴格按照批准設計進行,實施中變更設計、調整預算,不同程度存在項目計劃與預算執行不嚴的問題。

(二)缺乏技術人才,實施監管不足。

土地整治工作人員中,工程管理專業人員太少,多數人員工程管理能力、經驗不足。在項目規劃、設計和實施方面都還不夠完善、不夠嚴密。由於土地整理任務很重,包括項目踏勘、方案論證、監督檢查、竣工驗收等工作,土地整理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技術力量不足,難以適應目前土地整理的形勢,任務的需要。因人員力量不足、技術手段落後等客觀因素存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雖有相應的審查報批、監督檢查、分片監管責任制等制度,但任存在對個別項目踏勘複核不到位、實施進度不清楚、工程決算不掌握等問題。

(三)項目管理欠缺,資料不完善。

現場指揮部管理人員不夠到位,項目實施管理技術力量薄弱,與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存在差距,竣工結算工作嚴謹度不夠,導致部分標段竣工結算資料工程類別沒有按設計的工程分類結算,項目施工完成後,影像、照片的資料不全,未能全面地反映項目建設整個過程。

(四)運營管護不足,土地效益不高。

項目竣工後,土地整治工程交付項目區羣眾使用後,缺少後期管護。雖明確由項目區鄉鎮、村委會和收益羣眾進行管護,但管護標準、管護內容、管護方式、管護主體和維護資金等相關內容還不明確,不能有效的實現權、責、利的相互統一,不能充分調動工程管護者的積極性,導致項目區基礎設施無法長效使用。項目移交後管護力度有限,不能充分發揮項目設施應有的作用,使項目效益長期、持久發揮。

七、建議

(一)因地制宜,科學規劃設計。

在土地整治前要開展土地整治需求調查,依從“自上而下”的科學明珠的決策體系,通過採取多種方式,比如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主要收集項目區農户的土地整治相關的各類需求,為整理規劃設計以及決策等關鍵環節提供具有價值的參考內容。同時應統籌規劃、科學設計、互相協調,要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緊密聯繫農村經濟生產、農業發展、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城鄉統籌規劃、林業保護利用和環境生態建設等有關要求,合理編制項目的規劃設計。

此外,土地整治項目的規劃還要以全面的視角、嚴謹的部署,注重土地整治實施過程中與土地生產相關的各生產要素之間的緊密聯繫,為項目實施後農業生產的可持續性提供保障。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設計之初,應與日後土地利益方式結合起來,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突出土地整治的綜合性,建成集高效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和集約化農業為一體的高標準農田,為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二)建設土地整治隊伍,擴充技術人才。

大部分土地整治從業人員多為半路出家非專業對口,側重於項目的組織實施、工程管理及有關協調工作,雖在實際施工中積累了一些經驗,但缺乏全面系統的工民建、水工、農藝、工程決算、財務等專業技術知識。今後應多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加強對土地整治相關技術規範、標準的學習,加大土地整治隊伍和人才建設力度,進一步加強土地整治工作人員對土地開發整理相關文件、規定、規範、標準的學習,力求使土地整治項目的前期工作、規劃設計和項目實施更加規範化、科學化。

(三)健全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管理規範。

嚴格執行六項制度,即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公告制和審計制。規範資金使用、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統計信息、檔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專項檢查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對工程實施過程要加強監督與管理,首先,要制定切實的項目監督與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對監管的目的、任務以及重點、措施做到詳細的規定與研究。其次,成立相關項目建設的推動機制,設置辦公室,從而實現對業務的監督指導。再者要對關鍵的相對重大的重點示範工程,實施工作例會制度,周、月、季度以及年度都要有定期的會議與總結,並結合完善的獎懲考核制度。對分工責任進行明確的規定,如基本設施的籌建、土地的整理以及拆遷等要有專門的分包領導、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這些要向社會公開,從而有利於工程的正常推動與順利進行。

(四)建立後期評價機制,加強項目管護。

建立健全項目後期評價機制,加大對破壞項目工程設施的行為要嚴厲查處,對工程設施維護管理不力,發生非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的要追究責任。落實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經費,通過制定資金使用辦法確定工程設施監管單位和受益人的責任,用於項目後期維護保養,保證項目長期發揮效益。項目工程建成後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發動羣眾參與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增強羣眾的管護意識,營造使用愛護工程設施的社會氛圍。

宣威市財政局績效評價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