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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費預算經費項目績效再評價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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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費預算經費項目績效再評價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孤獨一人”為你整理了這篇“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費預算經費項目績效再評價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為充分發揮“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紅河州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度州級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和財政評價工作的通知》(紅財績發〔2021〕1號)、《紅河州財政局關於印發〈紅河州州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紅財預〔2015〕97號)要求,2021年4月至5月州財政局委託北京博思恆效諮詢有限公司,對紅河州2020年“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經費項目開展績效再評價。現將績效評價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根據《關於下達2020年“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州級補助資金的通知》(紅財社發〔2020〕179號)精神,2020年紅河州“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預算經費項目共下達資金152.18萬元,本次績效評價共涉及箇舊市、開遠市、石屏縣等9個縣市,對紅河州三支一扶2018年招募2020年1—8月在崗的81人、2019年招募2020年1—12月在崗的51人以及2020年招募9—12月在崗的93人等的社會保險繳納項目進行真實、客觀地績效評價。經過現場資料整理和查閲相關財務憑證,再將各縣市最終得分進行彙總,得出本項目的最後得分為82.42分,評分等級為“良”,服務對象滿意度達90%以上。

本次績效評價的9個縣市已按時完成社會保險的繳納,實現在崗人員的全覆蓋。通過現場檢查、查閲相關資料、發放調查問卷並統計計算,進行綜合評價,抽樣比例達100%,抽查縣(市)情況如下:

(一)箇舊市共涉及25人,涉及金額17.93萬元,得分88.61分;

(二)開遠市共涉及30人,涉及金額15.41萬元,得分83.40分;

(三)石屏縣共涉及16人,涉及金額6.30萬元,得分82.53分;

(四)瀘西縣共涉及1人,涉及金額0.79萬元,得分93.73分;

(五)元陽縣共涉及3人,涉及金額3.11萬元,得分60.15分;

(六)紅河縣共涉及10人,涉及金額5.02萬元,得分61.14分;

(七)金平縣共涉及69人,涉及金額57.56萬元,得分88.93分;

(八)河口縣共涉及30人,涉及金額23.30萬元,得分91.90分;

(九)屏邊縣共涉及25人,涉及金額22.76萬元,得分91.40分。

二、存在問題

(一)資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縣市資金到位不及時,資金預算執行率不高,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金平縣結餘資金23.33萬元、紅河縣結餘資金2.07萬元、石屏縣結餘資金1.81萬元、元陽縣結餘資金3.11萬元。

(二)資金存在混合使用。部分縣市資金對應會計科目設置不完善,未設立專款專項會計科目,未嚴格執行專款專項核算,中央資金和省、州級資金及縣級資金混合使用,無法區分其具體支出明細。開遠市州級和市級資金未分離使用,以致州級資金結餘無法確認具體數額;紅河縣資金撥付較為混亂並存在一定的漏洞。

(三)績效自評缺乏科學性。績效自評重視不夠,評價指標設置不合理,且時效指標無法反映項目對應信息,縣市級部門與第三方評價單位信息不對稱。箇舊市未提供項目相關自評報告及項目支出績效評分表等資料;元陽縣未建立相關績效自評機構存在一定缺陷。

三、整改措施

(一)強化預算績效責任。要牢固樹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績效理念,認真落實《紅河州州級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紅財績〔2019〕6號)、《紅河州州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紅財績發〔2020〕12號)、《紅河州州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紅財預〔2015〕97號)等精神,傳導壓實預算績效責任,提高資金風險防範能力,加強資金監管。

(二)強化資金管理使用。健全完備的財務管理制度,設立專款專項會計科目,嚴格按照相關下達文件設置所示會計科目,區分不同等級資金使用,明確資金收支明細,做到資金收付清晰可見,有據可依。規範資金撥付使用管理,完善資金髮放的審批程序和手續。加強對資金撥付的審核,較好地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三)強化預算執行進度。要將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資金安全有機結合起來,嚴格執行預算審批制度,提高資金預算執行率,及時為“三支一扶”在崗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實現下達資金與實際撥付資金相匹配,確保上一年度無結餘資金。要制定更加嚴謹的績效自評計劃和評分指標,強化內控管理和問責機制建設,嚴肅財經紀律。

四、整改情況

針對此次績效再評價發現的問題,我局於8月19日下發《關於認真做好紅河州2020年“三支一扶”人員州級社會保險預算經費績效評價存在問題整改的通知》,明確各相關縣市整改工作職責,落實整改工作措施,各縣市於8月19日報送了整改落實情況。

(一)對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問題的整改

根據存在的問題,涉及資金結餘的金平縣、元陽縣、紅河縣、石屏縣認真對結餘資金情況進行再次清理,資金結餘主要原因:一是由於2020年州級財政補助的社會保險資金下撥較晚,為確保“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費按月足額繳納,金平縣、紅河縣用已到位的2020年縣級財政補助的社會保險資金為“三支一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元陽縣用以往結餘資金為“三支一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從而導致3個縣市2020年州級財政補助的社會保險資金結餘。二是由於2020年我州“三支一扶”人員上崗時間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較往年推遲兩個月上崗,導致4個縣市州級下撥的社會保險資金存在結餘。針對上述問題,4個縣市都積極與縣市財政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並對2021年8月至12月各縣市“三支一扶”人員需繳納社會保險進行認真測算,並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預計今年12月份支付使用完成結餘資金。

(二)資金存在混合使用存在問題的整改

對資金混合使用問題的整改,此次績效評價的9個縣市不管存在不存在此類問題,全部縣市都做到對資金賬户管理和會計科目設置、資金分類等情況進行再次清理整頓,嚴格按照會計法、《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高校畢業“三支一扶”計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央及省、州相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科目設置,做到資金賬户專户管理,資金使用專款專用,嚴格區分中央、省補助的工作生活補助資金和州縣補助的社會保險資金,堅決做到分賬管理,資金不混合使用的問題發生,目前正在整改當中。

(三)績效自評缺乏科學性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

對於績效自評缺乏科學性的問題,“三支一扶”大學生招募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就業的社會民生工程,“三支一扶”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繳納是民生工程的具體支出項目,對支出績效評價目標的設置很難用具體的評價指標界定和設置,導致績效再評價中的評價指標設置不合理,缺乏一定的嚴謹和科學性。今後將加強與資金管理部門州財政局、資金具體使用部門縣財政局和縣市人社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做到支出績效評價目標設置科學、合理,能夠真實反映“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資金州級補助部分資金的社會績效。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州將以此次績效評價為契機,通過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補齊短板,進一步加強“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資金州級補助部分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三支一扶”人員社會保險資金規範使用。

(一)規範資金使用範圍。按照省、州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三支一扶”大學生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制定出台“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此文件已於2021年9月3日以紅人社發〔2021〕43號下發各縣市參照執行。

(二)加強資金監管力度。切實加強資金的使用監管,嚴格執行相關文件規定,進一步健全資金分配使用、日常檢查和績效評價機制,細化管理要求,保證資金使用合理規範,提高就業資金使用效益。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