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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精選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85W

第一篇: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範本

合同能源(精選多篇)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emc)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目前使用的設備主要採用的是。該設備耗煤高、效能低。甲方為了降低用煤成本,節約國家能源,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現有耗煤量較高的,進行節能改造,並對節煤所獲得的收益進行分享,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期限

1-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預計於年月日左右向甲方交付,並在甲方足量的備用配件。安裝完畢之日,即為計算節煤收益的起始日,雙方約定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合作期內,乙方應如期將本批設備有償交付給甲方使用,所有權歸乙方。合作期滿,若甲方要求emc改造工程項目繼續合作,則應於合作期滿前三個月,向乙方提出續約書面要求,經乙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emc合同。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按量保證給付乙方應獲取的節煤收益。

第二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更換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國家及相關技術標準。

(2)乙方負責工程設計、產品提供、產品安裝和產品調試,並配合甲方對產品進行測試和驗收。

(3)乙方負責產品保修期間產品的免費維修、保證產品的正常穩定地運行。

(4)乙方免收安裝費並且免費提供安裝所需要的各種輔材。

(5)若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48小時內,乙方未能按時到達甲方現場

進行維護,則甲方可扣除乙方當月 0.5 %的節煤收益分成作為賠償。

(6)乙方在甲方場地施工,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消防要求,如乙方單方面行為所導致的消防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負責產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證產品投入運行後不會對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響。若乙方產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損害,乙方負責進行維修並承擔甲方所有的損失且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8)若甲方需要搬遷使用場所,甲方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乙方可協助甲方進行搬遷後的調試工作。

2-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正式開始接受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節能改造工程,負責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節能收益。

(2)甲方有權自由選擇乙方所提供的設備型號,並由雙方確認,如確屬客觀及不可抗拒力影響,甲方需提前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協商,共同予以確定。

(3)甲方需指定專人指導施工現場的安裝和其他相關工作。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享節能收益的原則,為保證產品的安裝、調試能順利進行,在改造工程實施、產品安裝、調試等工作合作期執行過程中提供便利條件,配合乙方工作並指定一個項目負責人配合乙方完成各項施工任務及現場維護工作,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後,甲方負責進行產品驗收。

(4)在合作期內,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的節能設備使用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可轉讓或者作為財產抵押。

第三條 產品的歸屬

3-1、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收分成款支付完畢後,產品所有權自動歸甲方所有,從此產生的節能收益均全部歸甲方所有。在本合同期間,產品的所有權屬於乙方。合同期滿,乙方應將該設備無償移交給甲方。 3-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節能產品的管理使用權,甲方不得將該產品轉賣、轉讓、出租、抵押或將其投資給第三方。 3-3、風險轉移:產品一經安裝完畢,交付甲方時,產品損害、滅失風險同時由乙方轉移給甲方。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合作期間,甲方使用乙方設備時,如因人為或甲方直接或間接行為導致乙方提供的設備發生永久性損壞或其他不可修復的故障,甲方須按照乙方產品的供貨價格,照價賠償給乙方。雙方確認乙方的供貨價格為元/(台套)。

第五條 產品的安裝、驗收、培訓與質保維修

5-1、產品安裝

甲方保證安裝產品符合國家安全規定,並適合於產品安裝。 5-2、產品驗收

從安裝完成之日起 3 日內進行驗收,驗收應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 3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或未經驗收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的。驗收合格之日為計算節煤收益開始日。

5-3、用户培訓

乙方免費為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維護培訓,使甲方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掌握產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維護知識和一般故障排除辦法。培訓在合同執行期間每年一次。

5-4、質保維修

產品從驗收交付之日起乙方提供五年的質量保修期,在質保期間,如為乙方產品質量問題,乙方免費負責產品的維修及服務。在合同期內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擔維修費,並賠償甲方損失。乙方在產品出現故障並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派人到場維修。如因甲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產品損壞,甲方適當承擔其零配件更換費用,乙方不收取人工費。

第六條 節煤收益額確定、支付方式

6-1、節煤收益確定方式

(1)煤價確定方式:由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結算市場煤價確認為元/噸(煤價以甲方該月向煤業公司採購的單價為準),再次雙方書面確認後,則以另書面確認為計算標準,根據乙方對甲方使用情況的考察及實測結果:

上述節煤收益額為如下收益分成的計算標準,在合作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4)節省收益甲乙雙方共享比例:

第一年:20%(甲方);80%(乙方)

第二年:20%(甲方);80%(乙方)

第三年:20%(甲方);80%(乙方)

第四年:80%(甲方);20%(乙方)

第五年:80%(甲方);20%(乙方)

6-2、甲方支付節煤收益的方式□電匯□現金

6-3、月節能收益支付日期:甲方應於每月 10日前將月節煤費向乙方支付。節煤收益分配完畢之日起本合同節能設備產權及全部節能收益歸甲方所有。

甲方逾期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將按合同第八條違約責任處理。

第七條 合同變更

7-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均應以書面方式確定。

7-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為保證本合同的連續性,除戰爭、自然災害、政府部門行為及乙方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或暫時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或暫時中止,甲方均構成違約。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或完全支付節煤費的;

(1)從應付之日起甲方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節煤費的3‰作為滯納金。

(2)從應付之日起,逾期30天沒有支付的,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採取以下措施:合同約定的五年時間應付乙方的節煤收益而甲方尚未支付的部分按九折,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歸甲方所有。

8-2、因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而導致乙方撤出設備,則甲方應當承擔相關的安裝費、誤工費及運費。

8-3、甲方若在驗收合格前提出終止合同,則產品由乙方收回,並且甲方賠償乙方人工工時費、損耗費等共人民幣元。

8-4、若乙方提供的設備,在承諾的目標範圍,監測數據下限達不到合同履約標準,即構成違約。乙方在30個工作日內,通過甲方的配合檢查,提供不出合理的解釋原因,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8-5、若甲方管理的監測系統出現人為的虛假數字,即構成違約。甲方應予及時糾正,本次的費用計算應按上期標準或測試報告的節煤率結算。

8-6、若發生設備因甲方原因大面積損壞,重新改造的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及解決辦法

9-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最後也可採取訴訟的方式處理。訴訟地點約定在原告所在地的城市進行。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履行合同期限應予以延長(請關注),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 10-2、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對方,雙方應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附則

11-1、甲z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成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與以前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1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2014年月年月日日2014

第二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

時間:2014-11-22文字大小:大 | 中 | 小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

· 節能效率高

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達50%以上。

· 客户零投資

全部設計、審計、融資、採購、施工監測等均由emc公司負責,不需要客户投資。 · 節能有保證

emc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諾節能量,保證客户可以馬上實現能源成本下降。

· 投資回收短

項目投資額較大,投資回收期短,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回收期平均為1-3年。 · 節能更專業

emc公司提供能源診斷、改善方案評估、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監造管理、資金與財務計劃等全面性服務,全面負責能源管理。

· 技術更先進

emc公司背後有國內外最新、最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作支持,並且專門用於節能促進項目。

· 客户風險低

客户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導入節能產品及技術,專業化服務,風險很低。

· 改善現金流

客户藉助emc公司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 提升競爭力

客户實施節能改進,節約能源,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環境品質,建立綠色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 管理更科學

客户藉助emc公司實施節能服務,可以獲得專業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

第三篇: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作方式是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具體有以下幾種類型:

●設備租賃型:客户向能源服務公司租賃節能設備,租賃期到後設備無償轉讓給客户。客户按月或者按季度向源服務公司支付設備租金。

●節能效益支付型:客户委託能源服務公司進行節能改造工程,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預付款,餘額用節能效益支付。

●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能源服務公司先期提供,如達到所承諾的節能量,客户支付節能改造工程費用。

●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能源服務公司支付。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户分享由節能改造帶來的降耗收益。合同期滿,節能設備及長期收益全部歸客户所有。 ●能源費用長期託管型:在保證客户能源成本降低的前提下,客户能源費用全部交由能源服務公司管理。節能設備長期的運行管理維護、更新改造再投入均由能源服務公司承擔。

bot特許經營管理

bot是英文建設——運營——移交的縮寫。

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准許其通過向用户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四篇: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

合同能源管理的特點、業務程序和基本類型

中國合同能源管理網 - 2014-3-25 12:40:33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emc) 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於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户見到節能效益後,emc公司才與客户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嬴的效果。基於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 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公司)的發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sco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過與客户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採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 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並從客户進行節能改造後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emc公司服務的客户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並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後帶來的收益,並可以獲取emc公司提供的設備。

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

(1)節能效率高: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達50%。

(2)客户零投資:全部設計、審計、融資、採購、施工監測等均由emc公司負責,不需要客户投資。

(3)節能有保證:emc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諾節能量,保證客户可以馬上實現能源成本下降。

(4)投資回收短:項目投資額較大,投資回收期短,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回收期平均為1-3年。

(5)節能更專業:emc公司提供能源診斷、改善方案評估、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監造管理、資金與財務計劃等全面性服務,全面負責能源管理。

(6)技術更先進:emc公司背後有國內外最新、最先進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作支持,並且專門用於節能促進項目。

(7)客户風險低:客户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導入節能產品及技術,專業化服務,風險很低。

(8)改善現金流:客户藉助emc公司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

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9)提升競爭力:客户實施節能改進,節約能源,減少能源成本支出,改善環境品質,建立綠色企業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2、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程序

節能服務公司業務活動的基本程序是:為客户開發一個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項目。通過雙方協商,與客户就該項目的實施簽訂一個節能服務合同。履行 節能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保證項目在合同期內產生合同中規定的節能量。享受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在合同期內收回用於該項目的資金及合理利潤。

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初始與客户接觸:emc公司與客户進行初步接觸,就客户的業務、所使用的耗能設備類型、所採用的生產工藝等基本情況進行交流,以確定客户重點關心 的能源問題。向客户介紹emc的基本情況、emc業務運作模式及其對客户潛在的利益等。向客户強調指出具有節能潛力的領域。

(2)初步審計:emc通過客户的安排,對客户擁有的耗能設備及其運行情況進行檢測,將設備的額定參數、設備數量、運行狀況及操作等記錄在案。

(3)審核能源成本數據/估算節能量:採用客户保留的能耗歷史記錄以及其它歷史記錄,計算潛在的節能量。

(4)初步的項目建議:基於上述工作,emc公司起草並向客户提交一份節能項目建議書,描述所建議的節能項目的概況和估算的節能量。

(5)客户承諾/簽署意向書:確定客户是否願意繼續該節能項目的開發工作。emc就擬議中的節能服務合同條款向客户做出解釋,保證客户完全清楚他們的權利和義務。

(6)詳盡的能耗調研:這一步包括emc對客户的用能設備或生產工藝進行詳細的審查,以及對擬議中的項目的預期節能量進行更為精確的分析計算。

(7)合同準備:經與客户協商,就擬議中的節能項目實施準備一份節能服務合同。

(8)項目被接受或拒絕:如果客户對擬定的節能服務合同條款無異議,並且同意由emc來實施該節能項目,雙方正式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合同的開發工作到此結束。

(9)簽訂合同:節能服務合同由emc與客户雙方的法人代表簽訂。emc和客户雙方的律師都應該參與節能服務合同條款的商定和合同文書的準備。

(10)監測:在某些情況下,需對要改造的耗能設備進行必要的監測工作,

以建立節能項目的能耗“基準線”。這一監測工作必須在更換現有耗能設備之前進行。

(11)工程設計:emc組織進行節能項目所需要的工程設計工作。並非所有的節能項目都需要有這一步驟,例如照明改造項目。

(12)建設/安裝:emc按照與客户雙方協商一致的工作進度表,建設項目和安裝合同中規定的節能設備,確保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對所安裝的設備作詳細記錄。

(13)項目驗收:emc要確保所有設備按預期目標運行,培訓操作人員對新設備進行操作,向客户提交記載所作設備變更的參考資料,並提供有關新設備的詳細資料。

(14)監測節能量:根據合同中規定的監測類型,完成需要進行的節能量監測工作。

(15)項目維護/培訓:emc按照合同的條款,在項目合同期內,向客户提供所安裝設備的維護服務。

3、節能服務合同的基本類型

隨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在我國的不斷髮展,已經發展出瞭如下三種不同的類型,與目前在北美和日韓等國的情況基本相似。

(1)節能效益分享型:這種類型的合同規定由emc負責項目融資,在項目期內客户和emc 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例如,在5年項目合同期內,客户和emc雙方分別分享節能效益的20%和80%,emc必須確保在項目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 及利潤。此外,在合同期內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可以變化。例如,在合同期的頭2年裏,emc分享100%的節能效益,合同期的後3年裏客户和emc雙方 各分享50%的節能效益。

(2)節能量保證型:在這種類型的合同裏,emc 保證客户的能源費用將減少一定的百分比,即可由emc提供項目融資,也可由客户自行融資。例如,emc保證客户鍋爐的燃料費減少10%,而所有附加的節能效益全歸emc享受。

(3)能源費用託管型:在這類型合同中,由emc公司負責管理客户企業整個能源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承包能源費用。

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合同是第一類,即以節能效益分享型為主

第五篇:合同能源管理論文範文

企業合同能源管理 風控是關鍵

2014年是我國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的攻堅年。近期,我國正從戰略高度推出系列政策扶持舉措,大力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

今年4月份我國出台了《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提出解決融資、税收、會計等問題的針對性舉措。6月8日財政部決定在2014年安排20億元,用於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伴隨着一系列的政策利好,必將吸引更多的節能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emc)項目。但是,據業內人士透露,我國每年都有一大批節能服務企業“熱血沸騰”地投入emc項目,但其中會有部分企業撤出這個市場。

面對這種現象,北京樂普四方方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物資總監王學嶺認為,很多企業在看到emc政策利好的同時,並沒有實際地認識到emc現階段的風險,更談不上有效的風險控制。

emc項目成敗關鍵在於風險控制

樂普四方作為中國節能服務的先行者和踐行者,已經在emc項目的實施上積累了近十年的經驗。王學嶺介紹到,所謂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過與客户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採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並從客户進行節能改造後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在這個過程中,節能服務公司幾乎承擔了項目運作中的全部風險。

王學嶺坦言,一開始實施emc項目時,他們對風險的認識也不高,也曾經有過“一分錢沒有收到,把設備拉回來”的痛苦經歷。在經過幾年的市場打拼之後,他們逐漸認識到,“emc項目成敗的關鍵在於對項目的各種風險分析和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是指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選項、設計、建設、運營階段發生情況的不確定性。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可以説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但是風險不是不能防範和控制的,應首先對風險加以識別,在此基礎上,採取適當的措施,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根據多年的從業經驗,他把合同能源管理的風險大體分為政策風險、市場風險、誠信風險和質量風險。

政策風險主要是指,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法律、金融環境還不健全;國家對淘汰落後產能政策方面的變化;匯率的變化等等。

市場方面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很多人對這一模式不瞭解,由於信息不暢通,造成交易成本增加;emc運營週期比較長,所以企業自身的運營情況不可預期也可能造成風險。

誠信風險:部分客户缺乏誠信,就會產生支付風險。有業內人士表示,節能企業接下100個emc服務的單,就有95個在資金回籠上有問題,甚至有1/3根本收不到錢。

質量風險主要是,項目運行過程中所產生設備故障、甚至包括企業停工損失都由節能服務公司來承擔;項目運行不穩定造成的損失,項目由於客户等種種原因造成的無法按期實施過程中的損失由服務公司承擔等等。

儘管這些風險的存在與目前我國emc發展還不健全、不成熟有關。但是樂普四方人依然認為,真正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能夠沉着地面對並控制這些風險。

他説,emc是一個整體控制體系下的服務。所以,風險控制的核心之路是提供最專業化的emc服務,讓更多的客户看到emc專業服務的價值——最優秀的設備資源配置,最專業的團隊服務,最完善的經營模式,提供最優質的個性化無縫對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