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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律師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54W

第一篇:樁基工程合同-律師修改版

工程合同律師

樁基工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樁基工程 內部承攬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承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平等、

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為基礎,甲方以內部承包責任制的方式,將江西中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中順大廈樁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順利進行,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承包範圍:鑽孔灌注樁施工

承包方式:清包工;即乙方負責所有機器設備(含機器設備進出場)、

測量放點、鑽孔、鋼筋籠加工安放(含扎絲和焊條)、砼灌注、泥漿池圍堰等與灌注樁有關的所有工作,含造漿用土、圍堰用砂但不包括鋼材、砼、及施工用水用電,一條主運輸道路由甲方修建。

1.2開工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發出的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開工之日起45 天內竣工驗收合格

1.3質量等級:合格

第2條:適用法律、法規

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第3條:圖紙、資料提供日期和數量

3.1圖紙、資料提供日期:開工前 3 天

3.2提供工程勘察報告、工程設計平面佈置圖、樁基結構施工圖各一套,座標控制點2個、高程控制點1個。

第4條:派駐工地代表

4.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其職責為負責向有關人員、業主及監理聯繫,及時處理施工中遇到的問題;負責處理現場簽證與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等。

4.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其職責為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約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安全、質量和工期。乙方代表每週在工地天數不得少於5天,少於5天的,每少一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人民幣2014元違約處罰。甲方要求與乙方法定代表人萬金文面商時,乙方法定代表人必須按時趕到(甲方認可的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每缺席一次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人民幣5000元違約處罰。

第5條甲方工作

5.1 開工前3天,甲方對施工場地平整好,水、電、路開通到施工場地。

5.2 開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勘察資料1份,工程設計平面位置佈置圖和結構圖1份,水準點與座標點資料1份,施工場地周圍建設情況及保護要求。

5.3 工程開工前,甲方負責協調好場地周邊單位關係,及時解決正常施工引發的民事糾紛,其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助解決乙方正常施工以外原因引起的民事糾紛,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5.4 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其他工作。

第6條乙方工作

6.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立即做好施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全部施工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場,乙方負責人必須在現場組織施工。

6.2乙方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服從監理等有關單位人員的指導,必須文明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視情況給予處罰。

6.3乙方必須認真按圖施工,合理節約材料;如發現超出定額及施工規範用料,甲方有權按超額浪費材料價值的兩倍給予乙方違約處罰,樁身浮漿按500mm控制,超過800mm按超額浪費材料進行處罰。

6.4乙方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在施工前認真進行安全教育並接受甲方、監理以及安全站的有關安全指導,如施工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並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

6.5乙方負責編制樁基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材料計劃,送交甲方有關單位,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

6.6乙方必須認真填好樁孔報驗表、隱蔽簽證等資料並報送甲方、業主、監理驗收簽章,認真做好現場施工記錄,收集、編制、完善施工資料和繪製樁基竣工圖交甲方。

6.7乙方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如造成施工質量問題(除商品砼和鋼材材料質量引起),所造成的返工、補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8乙方應按國家規範要求做好砼試塊。

6.9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結算總價的工資表和全部相關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6.10 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其他工作。

第7條工程進度控制

7.1乙方應確保本工程按合同約定工期竣工驗收合格,不能按時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處罰,總工期在40天以內完成的,每提前一天甲方將給予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獎勵。

7.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監理、業主認可後,工期可以順延,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因地質條件引起的改變施工方法、工藝所耽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8條:工程質量等級及檢查驗收

8.1質量等級:合格

8.2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每一工序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現場代表、業主代表、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簽證;驗收合格後,乙方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驗收通知4小時內未到現場,視為甲方已認可該項隱蔽工程,乙方繼續施工。

8.3工程檢測,由業主確定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乙方無條件配合檢測單位檢測。

8.4質量評定仲裁部門:江西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局

第9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9.1工程量計算:以設計圖紙和經甲方現場代表、業主、監理簽證認可的施工記錄為依據計算工程量,浮漿高度按500mm計算,即:工程樁身工程量=(實際樁長+0.5米)×設計半徑×設計半徑×3.14;空孔工程量=(自然地坪標高-樁頂設計標高-0.5米)×設計半徑×設計半徑×3.14。

9.2工程樁樁身單價按360元/m3計算,圍護樁樁身單價按220元/ m3計算,空孔部分都按100元/ m3計算(此單價不包任何税票)。

9.3 工程施工過程開孔所需的挖機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相關費用,除原地下基礎必須另請帶衝擊炮頭的挖機按實給予簽證外(事先必須徵得

甲方同意),原則上不存在任何工程量的經濟簽證。

9.4因地質情況必須改變施工方法時,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充分考慮上述風險,乙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調整工程價款。

第10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樁完成一半工作量時按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全部完成後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餘額20%待本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且甲方拿到檢測合格報告後,甲方在雙方辦理完畢最終結算半個月之內一次性付清。

第11條擔保

11.1合同簽訂一週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人民幣10萬元履約保證金,完成工程樁一半工作量後退回5萬元,竣工驗收合格後無息據實退回剩餘履約保證金。

11.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約或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處罰情形,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或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據實扣除相應違約處罰金。

第12條竣工驗收

12.1乙方應在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3天內通知甲方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12.2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工作。

第13條工程竣工結算

13.1乙方提交竣工結算資料時間為工程驗收合格5天內。

13.2甲方審定結算資料時間為接到乙方完整竣工結算資料後7天內完成。

第14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工期竣工的,延期超過天以上(含本數),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即告解除,

乙方應無條件退場,並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

14.2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15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蓋章簽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履約保證金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工程款全部付清後自動終止。

第16條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7條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第二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應當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律師應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合同,又稱基本建設工程合同,基本建設工程承攬合同,是指建設工程的發包方為完成工程建設而與承建工程的承包方訂立的關於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接受該項工程並支付價款的合同。它是由建設單位提供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設計資料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由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按質,按量,按期完成雙方商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按時驗收並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可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和建築施工合同3大類。

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委託方)與勘察設計單位(承包方)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而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一).律師擔任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承包方的代理人,應注意委託方的違約責任。常見的委託方的責任有:

1, 提供的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須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

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照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 委託方的,應償付

(二).律師擔任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委託方的代理人,應注意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的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繼續完成勘察設計任務,並應視造成損失浪費的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對於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勘察設計單位除應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支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 勘察設計合同如果是,律師應該掌握處理的原則,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不得履

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完畢,應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發包方已經支付報酬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返還給發包人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與施工單位(承包方)之間,為完成特點的建築安裝工程任務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律師應查明合同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律師代理承包方處理糾紛時應注意:

1,發包方未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失。

2,工程或由於以及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5,

6, 律師應當注意審查發包方在開工前是否已經辦理,按《建築法》規定,規劃

許可證應由建設人即發包人辦理,過錯責任應在發包方,發包方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三)。律師代理髮包方處理糾紛時應注意:

1,工程合同規定的,承包方應負責2,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四)。律師在代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過程中,應當注意審查以下事項:

1,組織項目公司是否具備法定條件

2,發展商項目的

3, 承包方的資質等級

4, 外省市承包商是否有在本市的5, 勘察設計單位是否具備設計的6, 聯建單位是否符合

第三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應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應當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合同,又稱基本建設工程合同,基本建設工程承攬合同,是指建設工程的發包方為完成工程建設而與承建工程的承包方訂立的關於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接受該發包人接受該項工程並支付價款的合同項工程並支付價款的合同。

它是由建設單位提供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設計資料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條件,由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按質,按量,按期完成雙方商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按時驗收並支付約定報酬的協議,可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和建築施工合同3大類。

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委託方)與勘察設計單位(承包方)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任務而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一).律師擔任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承包方的代理人,應注意委託方的違約責任。常見的委託方的責任有:

1, 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須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照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 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的,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逾期的違約金逾期的違約金逾期的違約金

(二).律師擔任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委託方的代理人,應注意承包方的違約責任: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質量低劣質量低劣質量低劣引起的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工期工期工期造成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繼續完成繼續完成繼續完成繼續完成勘察設計任務,並應視造成損失浪費的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對於因勘察設計錯誤勘察設計錯誤勘察設計錯誤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勘察設計單位除應免收免收免收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支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賠償金賠償金賠償金。2, 勘察設計合同如果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合同,律師應該掌握處理的原則,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完畢,應按各自的過錯過錯過錯過錯承擔責任,發包方已經支付報酬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返還給發包人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與施工單位(承包方)之間,為完成特點的建築安裝工程任務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律師應查明合同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律師代理承包方處理糾紛時應注意:

1,發包方未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

方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 工程未經驗收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 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驗收,按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的規定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 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6, 律師應當注意審查發包方在開工前是否已經辦理規劃許可證,按《建築法》規定,規劃許可證應由建設人即發包人辦理,過錯責任應在發包方,發包方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三)。律師代理髮包方處理糾紛時應注意: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承包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四)。律師在代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過程中,應當注意審查以下事項:

1, 組織項目公司是否具備法定條件

2, 發展商項目的開發資格

3, 承包方的資質等級

4, 外省市承包商是否有在本市的施工許可證

5,勘察設計單位是否具備設計的資格和能力

6, 聯建單位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篇: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律師版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律師版

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建築工程一切保險條款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税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築工程,在保險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數額為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2)保險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3)被保險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4)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其他財產、土地、房屋的損失或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6)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為本公司建築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儘可能詳盡地填寫並簽字後作為向承保人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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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工程關係方│姓名和地址│是否被保險人?┃

┃號 │││┃

┠──┼─────────┼─────────┼──────────────┨

┃│所有人││┃

┃├─────────┼─────────┼──────────────┨

┃│承包人││┃

┃ 1 ├─────────┼─────────┼──────────────┨

┃│轉承包人││┃

┃├─────────┼─────────┼──────────────┨

┃│其他關係方││┃

┠──┼─────────┼─────────┼──────────────┨

┃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

┃│工程期限┃

┃├───────────────────┬──────────────┨

┃ 3 │首批被保險項目運至工地日期│年月日┃

┃├───────────────────┼──────────────┨

┃│建築期限│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

┃│投保項目│投保金額 │免賠額┃

┃├────────────────────────┼─────┼───┨

┃│(1)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 4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 包裝工程項目││┃

┃│(4) 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 場地清理費││┃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 ││┃

┃│稱)││┃

┠──┼────────────────────────┴─────┴───┨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

┃ 5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 │免賠額┃

┃├──────────────────────┼─────┼─────┨

┃│地震、海嘯││┃

┃├──────────────────────┼─────┼─────┨

┃│洪水、暴雨、風暴││┃

┠──┼──────────────────────┴─────┴─────┨

┃│工程詳細情況┃

┃├────────────────────┬─────────────┨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 6 ├────────────────────┼─────────────┨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

┃│建築材料│┃

┃├────────────────────┼─────────────┨

┃│拆除項目│┃

┠──┼────────────────────┴─────────────┨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

┃│地形特點│┃

┃├────────────────────┼─────────────┨

┃│地質及底土條件│┃

┃├────────────────────┼─────────────┨

┃ 7 │地下水水位│┃

┃├────────────────────┼─────────────┨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

┃│一般和最高水位│┃

┃├────────────────────┼─────────────┨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

┃ 8 │賠償限額免賠額┃

┃│a 人身傷害┃

┃│每人┃

┃│b 財產損失┃

┃│(2)總賠償限額┃

┃ 9 │是否投保證期保險,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

┃10│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如是┃

┃│,請列明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種類、保險金額和主要保險條件:┃

┗━━┷━━━━━━━━━━━━━━━━━━━━━━━━━━━━━━━━━━┛

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

××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後,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築工程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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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姓名和地址│被保險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建築工程名稱和地點│┃

┠──────────────┤┃

┃│┃

┠──────────────┴───────────────────┨

┃物質損失┃

┠──────────────────────┬──────┬────┨

┃保險項目│保險金額│ 免賠額┃

┠──────────────────────┼──────┼────┨

┃1.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目││┃

┃6.場地清理費││┃

┃7.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8.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財產││┃┃(列明名稱)││┃┠──────────────────────┼──────┴────┨┃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特種危險賠償限額┃┠──────────────────────┬──────┬────┨┃危險種類│賠償限額│免賠額 ┃┠──────────────────────┼──────┼────┨┃地震、海嘯││┃┠──────────────────────┼──────┼────┨┃洪水、暴雨、風暴││┃┠──────────────────────┴──────┴────┨┃第三者責任┃┠──────────────────────┬──────┬────┨┃保險項目│賠償限額* │免賠額 ┃┠──────────────────────┼──────┼────┨┃1.人身傷亡││┃┃每人││┃┃總額││┃┃2.財產損失││┃┠──────────────────────┼──────┼────┨┃總賠償限額││┃┠──────────────────────┴──────┴────┨┃保險期限┃┠──────────────────────┬───────────┨┃建築期限:│加保的保證期限┃┃自年月日起│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年月 日止┃┠──────────────────────┴───────────┨┃保險費總額┃┠───────────────────────────────(來源説明好範 文網)───┨┃附加條款及批文┃┃┃┃┃┃┃┗━━━━━━━━━━━━━━━━━━━━━━━━━━━━━━━━━━┛

_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

第五篇:工程行業證件掛靠合同範本(專業律師起草)

一級註冊建築師兼職聘用合同

甲方(公司):乙方(個人):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用

乙方兼職擔任一級建築師事宜幷包括使用乙方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通

過甲方辦理註冊並用於甲方辦理資質有關事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使用乙方職業資格及其相關證書,用於資質申報、

資質年檢、工程招投標(3-5項工程/年)、以及工程中標後的相關工作等公司

行為,乙方必須提供使用同時使用期為貳年,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前貳個月與

乙方協商是否續簽。履約期內,由甲方保管乙方的證件原件有:

①、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證書(證書編號)原件由甲方保管,一級注

冊建築師註冊章由乙方自己保管。甲方在投標時,如需使用乙方印章時應徵得乙

方的同意,不得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隨意預先安排造成合作不愉快或影響

乙方的工作。

②、其它證件:畢業證、職稱證。

2、履約期內,在未得到乙方認可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一級註冊建

築師資格證書掛靠到其他企業,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

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

3、履約期內,甲方能將乙方證書用於甲方的設計資質評定和與資質相關的

主管部門的審查,可用於任何工程項目,但不得私自以乙方名義在任務工程中籤

字蓋章。如甲方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在工程中蓋章,須經乙方書面簽字同意後執行。

4、如遇甲方設計資質證書年檢、評審檢查等需要乙方本人親自到位的情況

(以主管行政部門的書面函為依據),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

第 1 頁 共 5 頁

合甲方,乙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應在規定時間內到位,由此引發的費用(含路費、住宿費等)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證件從事任何交易,否則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6、甲方有權使用乙方資質的合同期為貳年(從執業資格轉註成功之日起算),甲方必須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貳個月與乙方協商是否續簽。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7、違約責任: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聘用期滿後無法將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註銷和變更註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1000元(壹仟元)/日計算。自本合同期滿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協助乙方辦理註銷和可以變更註冊為止,如因乙方原因,甲方無須支付違約金。

(2)在合同期滿時若因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件,不能及時歸還乙方證件時,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掛失和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補辦證件期間按人民幣1000元(壹仟元)/日補貼乙方。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被吊銷,甲方應賠付給乙方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無犯罪前科,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史。

2、具備國家相關部門認可有效的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3、同意將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委託甲方註冊並註冊在甲方,期限:貳年。(從執業資格轉註成功之日起算)乙方同意給甲方20個工作日為轉註冊或變更辦理手續時間不收費用。

4、乙方保證所提供的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必須是真實、有效並能在政府相關部門辦理註冊手續,如乙方不符合上述條件,乙方應立即歸還甲方已付的所有費用。同時,合同終止。

5、乙方須積級配合甲方辦理設計資質申報相關手續。乙方須提供資質申報所需的相關材料和證件(即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身份證和學歷證

書、工作簡歷及其它甲方因資質申報所需的相關材料)。乙方不再為此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需乙方親自到場的,乙方應配合,相關費用(含路費、住宿等)由甲方為乙方全額報銷。

6、履約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籤轉註冊。

7、合同到期前貳個月(即年月日)雙方應明確告知合同續簽還是終止,如續簽費用雙方另行商議決定。

8、在徵得乙方同意使用證書與相關資料,並同意出場後,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工作,在甲方提出因投標、工程需要乙方簽字、出場等工作,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承擔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1000元/次出場費。如因乙方配合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無法正常投標等,乙方需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費用

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使用費用:小寫,大寫:。

2、付費方式: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關於一級註冊建築師掛靠的所需資料時,甲方核實乙方證書真偽,若驗證無誤,註冊成功時,一次性付清。

四、其它事項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近期電子彩色照片、職稱證書、和學歷(含學位)證書、工作簡歷及工作業績證明文件等甲方所需材料的原件。

2、在履約期間如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乙方需繼續進行有關學習培訓,乙方應積極參與。為避免錯過必須參加的繼續學習,甲乙雙方應共同關注建設部門網上的培訓通知,並及時告知對方做好準備。聘用期間的一級註冊建築師掛靠維護所需費用(包括註冊費、印章費、年檢費、繼續教育學習費、註冊地業務培訓)由甲方負擔,乙方應配合參與完成。

3、在本合同簽訂到期之時甲方應出具乙方兩年後的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轉註材料,方便乙方辦理一級註冊建築師轉註手續。在合同期滿後,甲方

應無條件將乙方的證件及時還給乙方。若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五、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籤於第三人,如發現有此類現象,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履約期間所有費用總額的50%損失並解除合同。

六、解約、續約:

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後,並按照本合同的第四款第3條給予辦理解約手續。如甲方要求提前解約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證書使用費。合同期滿,雙方有意續簽訂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3日內退還乙方的所有證件及資料,並按本合同的第四款第3條要求為乙方出具解聘證明以及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註冊轉出等相關手續。

七、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應對其所知道的或接觸到的任何甲方商業祕密或工作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乙方不得使用或許可第三人使用其所知道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工作信息。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義務,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效力,簽字生效。此合同雙方應妥善保管,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失密,如因合同丟失及失密而引起的糾紛,費用由丟失方負責。

九、本合同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十、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管轄。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未續簽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