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當前位置:蒙田範文網 > 實用文 > 保證書

裝修保證書

欄目: 保證書 / 發佈於: / 人氣:9.22K

第一篇:裝修保證書

裝修保證書

裝 修 保 證 書

裝修施工温馨提示:1 裝修垃圾請放在物業管理處指定地點,請勿在樓道或門前堆放2 裝修作業時間為:8:30---21:00,大型工具開動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00---21:003 注意請勿破壞室內地面防水層,以免造成滲漏4 請勿將泥漿、膠水、塗料等裝修垃圾衝入下水道或樓外污水井5 施工人員出入小區請出示臨時出入證6 施工結束,施工隊離開小區前,請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物品出門手續7 不得私自調運各種建築材料,保證外牆完好8不得私自改動室內水,電線路9 未到物業辦理房屋裝修開工許可證,一律扣除裝修保證金10 商服帶安全門的用户,為了小區各住户的安全無火災情況,一律不許打開防火門。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xx物業有限公司客 户 籤 名:

第二篇:裝修保證書

裝修保證書

為了保障業主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廣大居民的合法權益,在業主簽訂入住合約時,每户需向物業公司繳納500元的裝修保證金,無違反以下承諾的情況下,裝修完工滿一年後將全額返還。

(1)不以任何形式改變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砸、鑿、拆、更改外牆、承重牆、樑、天花板、地面、樓板等毗鄰部位。確須改變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荷載的,我委託建築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規劃設計審核部門審批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施工。

(2)不擴大外牆、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不拆除連接陽台的牆體、門窗;不刨鑿、重擊頂板、排煙道。不亂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3)不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台改為衞生間、廚房。若破壞和拆改廚房間、衞生間的防水,按照防水標準重做防水,並做閉水試驗。

(4)不超負荷增加樓面靜載荷,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面等。

(5)不改房屋外立面色澤及材料;按指定位置、統一規格、樣式、顏色安裝曬衣架、雨陽棚、陽光棚;不佔用共用屋面,不擅自在公共區域進行開鑿、挖掘等作業或擱置物品。

(6)不更改入户門開啟方向,不改變房屋使用性質。

(7)不擅自動用明火進行焊接作業;不對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造成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

(8)不將空調安裝在非指定位置。

(9)不做引起周邊業主投訴及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為。我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自行承擔立即恢復原狀的責任;如果接到恢復原狀整改通知書三日後,沒有整改恢復原狀,物業公司有權將裝修保證金扣留,並提請有關管理部門強制整改恢復。

業主(簽名):

物業情況:聖源麗都小區號樓單元(商鋪區)層號

年月日

第三篇:裝修保證書

裝修保證書

為了保障房屋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完善裝修管理,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使裝飾、裝修規範化,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有關裝飾裝修管理的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小區內所有裝飾裝修活動有物業管理中心負責監督管理。

一、裝飾裝修申報管理規定

1、業主對其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應選擇正規裝修公司。裝修前業主須持身份證原件、裝修方案(包括裝修平面圖、水電線路圖及其它文字説明材料等)和裝飾裝修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隨裝飾裝修施工單位負責人一道到物業管理中心申報,填寫裝修申請表格,辦理裝修申報手續。若為使用人裝修房屋,使用人還需持業主同意其裝修的書面文件和租房合同等文件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手續。

2、室外裝飾裝修如店面、招牌、燈箱、防盜鐵花藝、捲簾門等裝飾工程,必須到物業管理中心申報,取得物業管理中心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3、在辦妥上述手續後方可進場施工。

二、裝飾裝修相關費用交繳管理規定

為保障小區環境,及時清理裝修建築垃圾,杜絕因裝修施工不當和違規操作造成安全隱患,避免因裝修施工影響鄰里利益或影響環境、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等,裝飾裝修施工單位需向物業管理中心繳納裝修保證金。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繳清上述費用後,方可入場施工。

如業主請有資質的正規裝修公司裝修,上述費用則由裝修公司承擔;業主自己設計和施工,其相應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

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中第七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建議業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裝修公司。

三、裝飾裝修證照管理規定

1、《裝飾裝修施工證》必須每户一證,加蓋物業管理中心印章方可有效。

2、裝飾裝修施工單位須將《裝飾裝修施工證》端正貼於防盜門內,以便物業管理中心現場查驗。

3、禁止施工證轉借、轉讓、塗改或在與登記房號不相符的地方使用,違者證件予以沒收,按無證施工相應條款處理。如施工工期延長,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同業主一起或持業主同意延期期的證明在施工證有效期滿前一天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拒不辦理延期手續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沒收過期的施工證,並按無證施工相應條款處理。

4、保安員對進出小區 的裝飾材料廠嚴格按規定進行查證,無證者一概不行進出。

5、物業管理中心人員將隨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與本管理規定不相符的,將立即進行處理。

四、裝飾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1、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衞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洞口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樑、柱、支撐、牆體、連接接點的基礎等,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地基的主要結構 1

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樑、屋架、懸索等。

2、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4)、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1)、(2)行為,應當經雙城市城市規劃管理處批准,本條(3)行為,應當經物業管理中心批准,本條(4)行為應當經燃氣單位批准。

3、嚴禁改變、損壞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須保持原有(外牆、門窗、陽台)造型和外觀設計的材料、款式、顏色,違者必須立即恢復原狀。

4、不得改變原有進户門的顏色、大小、方向和位置,違者必須立即恢復。門窗嚴禁安裝外置式防護欄及未經物業管理中心書面許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設施,旨在維護整體的美觀和統一。安裝內置式防護欄應採用物業管理中心規定的統一款式和顏色。違者必須立即拆除。

5、為保持樓宇的完美統一,禁止在樓宇外牆面增加或改變任何設施,如架設花架、晾衣架、陽台做外保温、改變外窗、落地門的規格及顏色等,禁止未經批准加裝防盜鐵藝,隨意安裝空調外機等行為。

6、嚴禁在承重牆(縱橫牆)、山牆、底框結構的底層抗震牆上破牆開洞、移動門窗位置、橫向剔槽埋管。縱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cm以內。違者必須立即恢復。

7、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門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牆、窗間牆);不得損傷鋼筋混凝土圈(過)樑和構造柱的受力性質;不得改變圈(過)樑上砌體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鋼筋混凝土樑下懸掛重物。違者必須立即恢復。

8、嚴禁在樓面現澆、預製板上鑿槽埋管、打洞。樓板底面吊頂承重支點應儘量設在周邊的牆體上。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範增加樓面荷載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並審批。違者必須立即整改。

9、嚴禁在二樓及二樓以上的樓面和陽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貼較重(如花崗石、大理石、紅磚等)的樓面材料,房間內不得增設除木質、鋁合金以外的任何隔牆,以免加大負荷或影響樓宇外觀,違者必須立即整改。樓梯是房屋結構中重要的受力構件之一,在使用過程 中不能超載,避免過大的衝擊和振動,更不能在樓板上隨意增砌隔牆。

10、嚴禁拆改或移動污水管道,嚴禁改變廚房、衞生間排氣孔的位置。違者必須立即修復。

11、嚴禁私自改動廚衞間的防水層和上下水管、水錶、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壞衞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定施工方案,並做24小時閉水試驗。

12、樓道為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任何業主或使用人不得在此進行裝修、拆除、更改、擺放物品、粘貼、塗抹等行為。在向室內運送沙子、磚、水泥及其它裝修材料時不得污染走廊的公共衞生,不得破壞地面、牆面或其它公共設施設備。如情節嚴重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要求業主及當事人對走廊進行必要的清掃處理,必要時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項。

13、裝修時應預留水錶、煤氣表、給排水及各種閥門、開關等的檢修口。不得私自拆裝煤氣管接頭、水錶、暖氣分户閥,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設備。

14、嚴禁將垃圾或裝修剩餘的各種膠、油漆、水泥漿等雜物,投入排污管道。

15、施工過程中如需臨時更改裝修方案,應立即到物業管理中心申報。嚴禁施工內容與報批方案不相符,違者必須立即補辦手續,同時受到相應的處理。

16、為保證小區外觀整體和諧統一,各種陽光板、陽光棚、鋁合金門窗、防盜鐵藝、花架、保温設施等禁止入場,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得到物業管理中心書面同意。

17、運輸裝飾材料的車輛進出小區後必須按規定的線路限速行駛,嚴禁鳴笛、超速、亂停亂放,卸完材料後,立即清潔地面,隨即離開。

18、裝飾裝修施工單位的機動車進入小區必須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員自行車進入小區內應按指定位置和指定時間停放。

19、裝飾材料進入小區後,應立即搬運入户,不得堆放於公共道路或樓梯上。沙石在公共地方停放時間不超過2小時,並注意不要漏於暗溝內、井道中,以免造成堵塞。散落的沙石、水泥材料必須立即清掃乾淨。如有污染小區環境的行為,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做出相應處罰。搬運材料進户,必須從樓道進入,不得從窗外或陽台上吊、拉入內,搬運時應小心謹慎,因塗料、膠水、油漆、油漬等造成大面積污染或做出相應的賠償。

20、施工用電器設備,嚴禁表外搭電,大功率用電應到物業管理中心申請臨時用電登記,嚴禁超負荷用電,如超負荷用電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電器損壞,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嚴禁改動供熱設施管線或擅自增加散熱器數量,違者必須立即整改恢復原狀。對擅自改動者,物業中心將不保證其供熱效果並且不負責其供熱設施的維修。如因擅自改動供熱設施給業主及他人造成損失,將由改動者承擔全部責任。

22、施工期間,應愛護公共設備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恢復。一旦進場施工,室內一切設備、設施(如門窗、衞生潔具、水電系統等)發生故障,損壞責任由業主和裝修施工單位共同承擔。

23、若因裝修施工不當給毗鄰造成損失,如上層漏水給下層住户造成損壞等,上層業主及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和修復。修復期間不得懈怠,應承諾明確的整改完成時間。

24、裝修時不得覆蓋或改變公用下水立、橫管檢視孔位。

25、裝修建渣、垃圾必須日結日清。搬運材料後,應立即清掃公共地方,拒不清掃者將由物業管理中心代為清掃,清掃費用在裝修保證金中扣除。

26、如遇政府行為的檢查或參觀和部分法定節日,物業管理中心將有權要求暫停施工,並以書面形式進行公示。

27、施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7:30——20:00,週六、週日為8:00——20:00,其中每天的12:00——14:00,嚴禁使用噪聲較大的設備(如電錘、切割機、空壓機等)。違者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28、施工人員應愛護環境衞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等雜物,嚴禁利用四鄰的空置房大小便或堆放材料等,裝修時必須關閉門窗,嚴禁高空拋物,違規者物業管理中心將對其處以50元以上的罰款,嚴重的將沒收其《裝飾裝修許可證》,並按無證的相應條款處理。施工人員應着裝整齊、文明施工。

29、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工作場地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非工作時間不得在小區內留宿、逗留。嚴禁使用電爐、柴火等做飯、燒水。離開現場時,關好水電氣閥。鎖好門窗,若因離開時檢查不力而對公共設施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將接受處理,並承擔賠償責任。在裝修現場,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配備不少於2具的2kg的乾粉滅火器。

30、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物業管理中心批准,嚴禁在小區內洽談業務招攬生意,展示廣告。任何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不得將單位的名稱或電話展示於其他人可以看到的地方。

31、搬運超長、超寬的裝飾材料時,不得破壞地面和牆面,在運送顆粒、粉末等容易散落的建渣或材料時,應全部袋裝後方可搬運。

32、空調進入小區,必須到客户服務部辦理空調入場手續,才能進場安裝。空調應安裝在物業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並做好空調外機滴水處理。

33、施工期間業主、裝飾裝修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政府有關法規和本文所載管理制度。

34、所有違規違紀行為物業管理中心將立即予以處理,按規定的標準開據《違規違紀處理通知單》。

35、裝飾裝修施工單位給小區造成損失或違反物業管理中心的規定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業主也負有連帶責任。

六、裝飾裝修退證管理規定

1、裝修結束後,由裝飾裝修施工單位負責人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退證退款手續,並需請業主在退款手續上籤署裝修質量意見。業主意見作為裝修質量驗收的主要依據。

2、物業管理中心根據業主所報裝修方案內容到現場進行查看,並做好記錄,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裝修保證金不予退還。

3、檢查無誤後,將日常巡視記錄、違規違紀處理情況附在退款手續後。

4、物業管理中心根據驗收意見收回施工證,按證照管理規定和違規違紀處理情況,核算出實退款金額。

5、辦妥上述手續後,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持交款收據和退款手續退款。

消防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小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和消防隱患,切實保障人身和公、私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消防管理規定。

1、積極參加物業管理中心組織的各種消防安全學習及宣傳活動,熟知報警電話119.

2、本區域內所有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佔用消防通道和在消防通道內亂堆亂放。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任何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挪動和挪用,不得破壞消防設施設備。

4、本區域內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配合、支持消防人員進行消防檢查。各商家應對本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進行經常性自檢,發現電源線路破損、老化及其它隱患時,應及時通報物業管理中心,協助進行整改。

5、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嚴禁亂拉電源線路,電器新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消防規定。需要使用各種大功率電器時,用書面報告物業管理中心,經同意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拔掉電器電源插頭。

6、在本區域內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時,必須經物業管理中心批准,方可作業。

7、禁止亂扔煙頭,吸煙後煙頭要即時熄滅。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區域。

9、燃料及石油貯氣切勿貯存過量,放置地點應遠離火源。

10、外出時或燃氣使用後,請關閉燃氣總閥。

11、配合物業管理中心組織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1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消防機關和物業管理中心調查火災原因。

商服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小區整體環境的整潔和立面統一協調,為您的經營和生活創造和諧有序的空間,特對商服做如下規定,敬請各位業主/經營者配合和遵守:

1、商服的租賃管理

商服業主不論自行經營或轉租給他人經營,均需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轉租時,雙方必須一同將經營內容、租賃合同複印件以及承租人的相關資料交到物業管理中心備案。同時承租人須根據其經營管理內容,將《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消防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上牆,複印件交物業管理中心建檔備案。商服業主在轉租商服時,應告知承租人本商服管理規定。

2、商服的環境管理

商服經營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並取得經營許可證。商服經營產生的廢氣、廢油、噪音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裝的淨化設備設施在裝修前須將方案報物業管理中心審批。如無可行措施,則應改營其它項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施工。如發現違規行為,物業管理中心將按照相關規定或依例進行處理。

街沿上不得擺放貨物(架)、桌椅、招貼、清潔用具等有礙環境秩序的物品或在街沿上經營、宣傳、工作。商服所產生垃圾應集中投放到垃圾箱內。商服玻璃、廣告、階沿等請各位業主或經營者定期清潔,以與大環境相協調、統一。如自行清潔有難處,物業管理中心可提供有償服務。

商服店招、燈箱鋼架及走線將由物業管理中心統一製作標準,業主或承租人施工時按此標準制作,其目的在於規範廣告燈箱的統一和協調,使小區外觀更整齊、美觀。商服的防盜門需按物業管理中心規定的統一款式和顏色進行安裝。商服經營人員或顧客的自行車、摩托車應停放在物業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

3、商服的安全管理

為保證小區業主/使用人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趁機進出小區,請商服使用人務必關閉後門。物業管理中心夜間雖有保安巡邏,但仍請商服經營者派人值守,防止不測。為保證消防安全,商服外設有消防栓或消防箱,業主或承租方在裝修時應對商服的消防方案及人員培訓做出具體安排,不得有消防隱患存在。業主、商服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物業管理中心將不定期的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和對所有商服的經營者組織消防演習和消防知識培訓,商服各經營户應積極參與。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常規服務項目

(1)公共設施維修養護

樓梯間內外(含電子門)窗、聲控燈日常維護養護、樓內公共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清疏和維修上下管道、化糞池、小區內的道路、景點、護欄、路燈(含電費)、公益性文體設施等日常維護。

(2)保潔

小區內庭院、道路以及樓宇內公共樓道在內的公共部分衞生清潔、生活垃圾清運及經常性的保潔。

(3)綠化養護

對綠化物進行定期修剪、施肥、澆水、噴藥、更新保護綠化物生長。

棟單元室業主(簽名):

第四篇:裝修保證書

構建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樑、屋架、懸索等。

2、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以下行為:

(1)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4)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1)、(2)行為,應當經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處(版權歸本站)批准,本條(3)行為,應當經物業管理中心批准,本條(4)行為應當經燃氣單位批准。

3、嚴禁改變、損壞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須保持原有(外牆、門窗、陽台)造型和外觀設計的材料、款式、顏色,違者必須立即恢復原狀。

4、不得改變原有進户門的顏色、大小、方向和位置,違者必須立即恢復。門窗嚴禁安裝外置式防護欄及未經物業管理中心書面許可的其他任何户外設施,旨在維護整體的美觀和統一。安裝內置式防護欄應採用物業管理中心規定的統一款式和顏色。違者必須立即拆除。

5、為保持樓宇的完美統一,禁止在樓宇外牆面增加或改變任何設施,如架設花架、晾衣架、陽台做外保温、改變外窗、落地門的規格及顏色等,禁止未經批准加裝防盜鐵藝,隨意安裝空調外機等行為。

6、嚴禁在承重牆(縱橫牆)、山牆、底框結構的底層抗震牆上破牆開洞、移動門窗位置、橫向剔槽埋管。縱向剔槽深度控制在3cm以內。違者必須立即恢復。

7、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門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牆、窗間牆);不得損傷鋼筋混凝土圈(過)樑和構造的受力性質;不得改變圈(過)樑上砌體材料的厚度;不得在鋼筋混凝土樑下懸掛重物。違者必須立即恢復。

8、嚴禁在樓面現澆、預製板上鑿槽埋管、打洞。樓板地面吊頂承重支點應儘量設在周邊的牆體上。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範增加樓面荷載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並審核。違者必須立即整改

9、嚴禁在二樓及二樓以上的樓面和陽台上增加填充材料,粘貼較重(如花崗石、大理石、紅磚等)的樓面材料,房間內不得增設除木質、鋁合金以外的任何隔牆,以免加大負荷或影響樓宇外觀,違者必須立即整改。樓梯是房屋結構中重要的受力構件之一,在使用過程中不能超載,避免過大的衝擊和振動,更不能在樓板上隨意增砌隔牆。

10、嚴禁拆改或移動污水管道,嚴禁改變廚房、衞生間排氣孔的位置。違者必須立即修復。

11、嚴禁私自改動廚衞間的防水層和上下水管、水錶、地漏、便坑的位置。涉及破壞衞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定施工方案,並做24小時閉水試驗。

12、樓道為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任何業務或使用人不得在此進行裝修、拆除、更改、擺放物品、粘貼、塗抹等行為。在向室內運送沙子、磚、水泥及其它裝修材料時不得污染走廊的公共衞生,不得破壞地面、牆面或其它公共設施設備。如情節嚴重的,物業管理中

心有權要求業主及當事人對走廊進行必要的清掃處理,必要時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款項。

13、裝修時應預留水錶、煤氣表、給排水及各種閥門、開關等的檢修口。不得私自拆裝煤氣管道接頭、水錶、暖氣分户閥,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設備。

14、嚴禁將垃圾或裝修剩餘的各種膠、油漆、水泥漿等雜物,投入排污管道。

15、施工過程中如需臨時更改裝修方案,應立即到物業管理中心申報。嚴禁施工內容與報批方案不相符,違者必須立即補辦手續,同時受到相應的處理。

16、為保證小區外觀整體和諧統一,各種陽關板、陽關棚、鋁合金門窗、防盜鐵藝、花架、保温設施等禁止入場,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得到物業管理中心書面同意。

第五篇:裝修保證書

業主住宅裝修保證書

一、業主住宅如需裝修,須填寫裝修審批表向萬達公寓管理處提出申請,同時提供裝修項目、裝修平面設計圖、及複印件,經管理處同意方可進行裝修。

二、裝修施工隊進場前,需到管理處辦理進場裝修手續。施工隊需提供施工單位有效證明、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及一寸照片二張,指定施工責任人(聯繫人或通信方式),裝修時需動用電或燒焊則需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電工證、焊工證、動火證複印件)。經管理處同意後辦理臨時出入證(交納出入證工本費每證5元及押金10元),方可進場施工。

三、業主要保證按裝修審批同意的內容及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特別是不能破壞原建築主體結構及外立面不得有造成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鄰居正常生活的情況(如滲漏、牆體、地板開裂、穿孔等)。如有發現,業主應無條件給予維修,嚴重違反則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四、不改動進、排水管、排污管、煤氣管、地熱分水器的原走向和位置,不封閉進、排水口、排污管和地熱分水器的檢查口,如有影響進、排水、排污管道、煤氣管、地熱分水器暢通、影響今後檢修和維護,業主則無條件負責排除、維修及恢復原狀。

五、不得亂接公共電源和水源,業主住宅電錶前、水錶前未經管理處書面同意,嚴禁改動,燒焊動火前要注意安全,做好放火措施(施工時要配備一個標準3公斤以上的手提滅火器),違者造成後果嚴重,業主無條件負全部責任。

六、業主住宅裝修時間定為:8: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時。裝修工程期間,要確保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非施工時間不得有施工噪音,施工雜物及物件不得高空墜落,不得住樓內外及公共場所亂拋餘泥、垃圾,在公共場所遺留的餘泥、垃圾及雜物業主要負責清理乾淨。違反規定管理處第一次給予口頭批評及送違章通知單,第二次違反則發出扣罰施工違規通知單。每項、次扣罰

施工押金50元整。經勸阻二次無效,第三次繼續高空墜物罰施工押金500元。

七、使用電梯運送施工材料、垃圾其高度不得超過2.1米,重量不超過1000公斤。垃圾搬運應用包裝袋密封,不得隨地遺留,並聽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地點堆放,每次雜物、垃圾當天要即時清走,違者扣罰施工押金50元,搬運材料及清理雜物時應文明工作,不得損壞電梯設備及立面材料,不得碰、損公共牆體立面,違者業主無條件進行維修及恢復原狀。

八、工時如有違反,公寓管理處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糾正,直到禁止施工。對違反條款的行為所造成後果,業主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九、業主交納的施工押金在工期完成後,業主使用三個月後並證實未因施工質量而影響其它業主條件下,憑施工押金收據到管理處取回押金本金。

十、此保證書由業主、管理處各執一份,簽字確認後生效。

業主(簽名):

施工責任人(簽名):

管理處(簽名、蓋公章):

年月日

Tags:保證書 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