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裝飾工程質量保證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⒊裝修工程為 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二篇:裝飾工程質量保證書
四川柏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裝飾工程質量保證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⒊裝修工程為 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公司名稱:
地址:
質量負責人:
電話:
裝修時間:
第三篇: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書
根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並結合本企業情況特制定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本質保書內容包括保維修範圍、保維修時限、消費者注意事項、相關維修流程與維修電話等。
一、保維修範圍:
本企業簽訂裝飾合同內的一切內容。
1.水電隱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廚、衞部位,對企業採用半成品在現場製作裝飾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內容企業提供的小家電、衞浴設備等,按生產企業或行業規定實行保修。
4.在保修期內的報修,除人為使用不當造成的將實行免費服務。
5.出保修日期或範圍的實行有償服務。
二、保、維修時限:
1.水、電搶急修,按雙方約定到現場,進行勘察、搶修,遇緊急情況下,4小時內(內環線內)到達現場。
2.其它裝飾部件的報修,按雙方約定進入維修階段。
3.保、維修前本企業人員將出示整修處理單,並將維修內容予以約定,終身有償服務本企業將收取人工費、材料費、列出材料、人工費清單,由消費者認可後即實施服務。
三、下列事項不屬於報修範圍:
1.消費者自備材料所產生的材料質量問題。
2.消費者房屋的建築質量、配套設施所產生的問題。
3.消費者使用不當所產生的問題,如人為損壞地板或人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產生的問題。
5.消費者與施工隊自行交易起草非企業合同的項目。
6.施工完畢後,房宅3個月以上無人居住,造成室內過於乾燥或室內缺少通風換氣引起開裂等現象,或者是由於温度過高,發生地板起拱等現象。
7.因空調、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變行。
8.非正常手段清潔保養。
9.漆面因外力受損。
10.由於材料自然屬性形成的變化。
11.對上述不屬於保養範圍的事項,本企業實行有償優質維修服務,以優惠價格提供優質服務,並出示維修收費標準。
四、消費者注意事項;
(敬請期待本站更好文章:)1.消費者應向企業所提供的報修電話所在部門進行保維修。
2.請消費者妥善保管好本質保書。
3.本企業服務部人員上門為您服務時,請出具本部質保書。
4.當本企業服務人員服務結束後,由服務人員在質保書上作保修記錄。
5.整修完畢且質量達到要求,得到您的認可後,請在整修單上簽字,以便本企業存檔。
客户姓名:聯繫電話:
保修地址:
施工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第四篇:建築和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書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示範文本)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司分公司管理辦法
)
釋義
母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業務或財務等相對獨立,但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
戰略發展部: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戰略發展部。
董事、監事:除特別説明外,指====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
高管人員:指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人事經理、其他經子公司認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五篇:裝飾工程履約保證書
發展商 :
註冊地址 :
分包人 :
註冊地址 :
擔保人 :
註冊地址 :
總承包人 :
註冊地址 :
發展商委託 (下稱“總承包人”) 負責 工程項目(下稱“總承包工程”),其中1#、2#、3#樓櫥櫃分包工程(下稱“分包工程”)由總承包人分包給 (下 稱“分包人”)執行。
分包人就上述分包工程進行了投標,並與總承包人簽訂正式合同(下稱“分包合同”)。
分包人及擔保人雙方現於 年 月 日在本保證書上簽字蓋章,並茲證明本保證書已生效。
鑑於發展商同意總承包人委託分包人執行上述工程,分包人及其擔保人謹此向發展商作出如下保證:
1. 分包人將根據分包合同的真正目的、意圖和含義履行和遵守分包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和規定。
2. 如分包人違約,發展商可向擔保人發出書面索償,該書面索償要求便被視為充分證據證明分包人違約事實,不論分包人同意與否,擔保人須視分包人為違約者,擔保人並須在收到書面索償要求後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向發展商賠償其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發展商無須對其索償作進一步證明),直至賠償額達到保證金額人民幣 (rmb )。若賠償金額未達到本保證書訂明的最高金額時,即包含在本保證書內餘下的保證金額仍然生效。
3. 發展商和分包人雙方同意任何總承包合同條件、分包合同條件、工程範圍或工程性質的更改,和發展商按總承包合同或總承包人按分包合同所寬限的時間,或發展商或總承包人對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有關事宜的任何忍讓皆不會將擔保人的責任解除。發展商及分包人均毋須再另行徵得擔保人對此等更改、寬限、忍讓的同意。
4. 本保證書的有效期至下述兩項事宜其中一項事宜得到實踐或解決止,但在任何情況下擔保人在本保證書的責任有效期將會在 年 月 日終止:
(1) 如有索償,則當發展商獲得賠償,並且直至賠償總額已達到本保證書所訂明的最高金額;或
(2) 如無索償,則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得到發展商發出竣工證書。總承包人對分包人向發展商承擔的連帶責任不在此限。
4.如發展商有任何索償,必須在本保證書有效終止前以書面形式送達擔保人。擔保人之責任及承諾於有效期終止日自動解除,而本保證書亦不須退回擔保人作註銷。
如發展商延遲行使本保證書賦予的任何權利,均不可視為發展商對該權利的放棄。縱使發展商按本保證書行使所賦予的權利,亦不減少發展商在合同及法律規定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5. 根據本保證書支付的款項應為淨支付額,所有現在或將來的任何税項、税務、索賠、酬金、任何性質和任何人要求扣除或扣繳均不能從任何根據本保證書支付的款項中扣除或扣繳。
6. 此履約保證書對分包人及擔保人各方本身,其繼任人及受讓人均共同地和分別地有不可撤銷的約束力。在未取得發展商的書面認可前,分包人及擔保人均不得將本履約保證書內的權利和責任轉讓或撤回,但發展商可全權及自由轉讓根據本保證書所得到的權利和利益,並無須取得擔保人或分包人的確認(唯發展商需通知擔保人和分包人),而當轉讓發生時,擔保人及分包人仍會受本保證書所訂立的一切條文及條件所約束,並將發展商的繼任人及受讓人視為發展商,擔保人應確保發展商或其繼任人及受讓人的權利和利益不受損壞。
7. 即使本保證書內任何一條條款因任何原因出現失效或作廢,擔保人及分包人在上述第4條之有效期內對本保證書的其他責任亦不能避免或作廢。
8. 任何根據本保證書發出的通知或索償,在交付時須視為送達,用預付郵信件發出的通知或賠償,在郵戳的日期四十八小時後須視為送達,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索償,在拍發時須視為送達。
9. 本保證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及約束。
分包人 :
法定代表人或獲授權代表簽署:
姓名 :
職位 :
擔保人 :
法定代表人或獲授權代表簽署:
姓名 :
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