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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靚號團購和優質號段管理辦法

欄目: 企業管理範文 / 發佈於: / 人氣:1.02W

根據公司巡查整改要求,為提高天翼靚號團購及連號段的使用效率,促進公司業務發展,現明確天翼靚號團購及優質號段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天翼靚號團購和優質號段管理辦法

一、 天翼靚號團購

省公司已開發事權審批系統(ITSM系統)“天翼靚號團購審批”專用流程(以下簡稱:團購審批流程)模塊,2020年3月26日起,凡以團購項目名義申請的天翼靚號均通過此模塊按照團購審批流程處理。

(一) 定義:天翼靚號團購指以團購名義申請靚號。

(二) 天翼靚號團購申請條件:

1、 提供簽訂的團購合同(有系統合同編號);如未簽訂合同,不能通過團購名義申請靚號(單個靚號申請也不能寫團購);

2、 合同中要有明確的主靚號、團購用户名稱、團購拉動天翼號碼數量(無拉動數量的必須承諾每月保底消費金額並上傳“團購保底消費合同號”)、過户要求、違約責任。若同一團購項目中,存在多個同一等級的高等級移動靚號或多個不同等級的靚號需要審批,選擇一個最高等級的靚號作為主靚號發起團購流程,並將涉及的其餘靚號全部填入“申請事由”欄,以便後續查詢團購項目整體情況。若其餘靚號中涉及高等級或需減免的低等級靚號,仍按《產品統籌字(2018)046號關於明確天翼號段及靚號管理辦法的通知》逐個號碼發起ITSM移動靚號審批流程,並簽訂最新靚號協議。

(二)天翼團購靚號辦理要求:

1、當天翼靚號流程發起選擇“團購”時,團購界面所填入的“優惠號碼”即為該團購項目的主靚號、該號碼應為該項目的最高等級靚號,審批節點流轉也按該靚號等級對應的節點進行流轉。

2、若同一團購項目中,存在多個同一等級的高等級移動靚號需要審批,仍按高等級靚號的審批要求、按單個號碼發起審批流程、並將該主靚號填入“申請事由”欄。

3、 團購項目審批發起時,上傳系統的團購清單中的手機號碼均應為“60天內新裝且狀態正常,且與主靚號歸屬於同一分公司”,系統將進行新裝時間校驗,清單中任一號碼不符合此條件,團購清單將不能成功導入。系統將提示“校驗出錯”,並將提供出錯清單下載,具體原因將在該清單中展示。

4、 團購項目審批發起時,當填入“團購承諾月消費額”後、“團購保底消費合同號”,系統將進行校驗。

(三)其他事項:無團購協議的“重要客户”靚號需求,需與團購項目區分,按實際情況發起相應的審批流程。各碼號管理員在進行天翼靚號放號操作前,務必嚴格把關,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一律不得放號。對申請事由中明確説明為“團購 項目”但未走團購審批的,務必退回、不得放號(同一團購的多個主靚號,其中一個已走團購流程的除外)。

(五)管控與考核:

1、團購靚號辦理入網業務時號碼的客户姓名、預存保底、辦理套餐必須與申請內容一致,審批手續合規;團購項目的號碼辦理的套餐不低於申請時承諾的套餐,80%的號碼在網時長不低於一年(如合同內約定在網時長低於一年的,按合同要求時長進行管控);

2、如與申請內容不一致,按該靚號標準保底*24考核受理渠道和分公司營銷成本;並對申請單位領導及客户經理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考核;並暫停該分公司團購靚號的申請。如合作方未按照團購協議履約,公司有權收回團購時申請的號碼;

3、其他發展質量問題按公司發展質量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二、 優質號段管控

(一)定義:優質號段指1-5級號段,規則詳見附件;

(二)申請要求:各單位因特殊項目或活動申請優質號段需註明申請事由、客户名稱、辦理的套餐、申請號碼數量,並按審批流程發起放號申請;

(三)申請數量及審批要求:

1、1-2級號段:

(1) 500以內(包含500),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同意後發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3)5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同意-市場部分管領導審核-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2、3級號段:

(1)200以內(包含200),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同意後發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2)200-2000(包含2000),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同意-市場部分管領導審核-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3)20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同意-市場部正職領導審核-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3、4-5級號段:

(1) 500以內(包含500),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市場部分管領導審批-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2)500-2000(包含2000),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市場部正職領導審批-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3)20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職領導審批-市場部正職領導審批-公司領導審批-業管中心號碼管理員放號;

(四)管控與考核:

1、申請號碼的客户名稱必須與申請內容一致,辦理的套餐不得低於承諾的套餐價值,80%的號碼在網時長不低於一年(如承諾在網時長低於一年的,按申請時承諾的時長要求進行管控)。對客户姓名錄入與申請不符的天翼普號,按業務差錯考核受理渠道,若連號段中包含靚號的,按標準保底*24考核受理渠道和分公司營銷成本;

2、對申請整號段的分公司/代理商,未完成業務發展要求的

(1)後續將暫緩對該分公司/代理商整號段的申請。

(2)對分公司/代理商有權收回未使用的號碼。

(3)對代理商發展的整號段中號碼涉及發展質量問題的(如三無、實名制問題等),按發展質量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3、申請的連號段,需指定錄入渠道,業管中心再進行放號,其他非指定渠道不得受理,否則按業務差錯考核。分公司需自行管控分配至分公司號池的號碼,且負責督促渠道嚴格按照申請內容錄入,連號段嚴禁挪用;如因實際情況要調整用途的,需重新申請報備。申請的連號段如發現倒賣、違規挪用,將按照公司要求嚴肅處理。

三、取消單個靚號拉動收入要求,高等級靚號的申請或所有靚號的保底預存減免均需按照要求通過ITSM流程審批。

四、落實責任

發起團購靚號/優質連號段的申請人(客户經理/分局長等)作為第一責任人,申請人所屬單位為第一責任單位,責任單位正職領導作為第一管控責任人,須對業務的真實性及號源的使用負責;業管中心為號源使用過程管控的責任單位,負責對團購靚號及優質連號段使用情況建立台賬,並實時進行監督、管控及考核。

五、各部門工作

(一) 市場及客户經營部:負責做好號源政策統籌、風險管控統籌等工作。

(二) 銷售及渠道拓展部:負責指導分公司的銷售組織和執行管控,對營業人員、銷售代表、工程師進行賦能。

(三) 門店運營中心:負責標杆廳、商圈廳的銷售組織和執行管控,對廳經理、營業人員進行賦能。

(四) 業務管理支撐中心:負責按照業務規則及要求做好號碼管理及發展質量管控。

(五) 各屬地分公司:負責全面承接本通知要求,做好屬地範圍內渠道的政策宣貫和培訓,做好各渠道的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