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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試行)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03W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試行)多篇

考勤制度 篇一

各部門:

為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服務好廣大師生員工,經學院研究決定,由人事處牽頭,工會和監察室參與,組建學校考勤檢查工作小組,不定期對行政部門人員(含系部行政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1、嚴格到崗時間。學校重申,行政人員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5月至9月為14:00-17:00),所有行政部門和行政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嚴格請假制度。上班期間,確需因公外出辦事的,必須事先告知部門負責人。確需因私請假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請假並提交《請假審批表》,具體審批權限如下:半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核准,1-2天的須報分管院長審批,3天及以上的還必須報院長審批。其它請假類型按《江陰職業技術學院考勤與請假管理辦法》執行。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註明請假人員的事由和去向備查。

3、嚴格懲處辦法。今後,不定期抽查將成為學院考勤管理工作的新常態,抽查結果將由考勤檢查工作小組存檔,與評優評先和年底績效相掛鈎。情節嚴重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通知從即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立即傳達到位。

人事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衞

內容: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考勤制度 篇三

分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我大隊的考勤、值班制度,強化幹部職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現將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關於強化值班制度

按照分局有關規定,繼續實行值日人員輪流考勤制度。大隊內勤要做好每月的考勤值班安排工作,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值班崗位,不得將值班電話轉移到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先行安排好替班人員,經大隊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離崗。未經批准不到班者,按曠工1日處理。

二、關於嚴肅考勤紀律

(一)考勤時間。每日上班後、下班前15分鐘內為考勤時間,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在規定時間內(上午8:00~8:15簽到,11:45~12:00簽退;下午2:30~2:45簽到,5:45~6:00簽退)進行簽到簽退,做到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考勤原則。考勤必須由本人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的視為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分

局(大隊)領導説明理由,未簽到又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或説明理由的視為曠工。

(三)考勤職責。內勤要認真記錄每天的到崗情況,15分鐘簽到時間結束後,應及時收回簽到簿,並妥善保管;分局(大隊)領導負責核實考勤和抽查,要不定期對上下班情況進行抽查,原則上每週不少於兩次。內勤如未按時收回簽到簿的,過失記錄一次,一個月內累計過失記錄2次的,當月扣發工資200元;一年內累計過失記錄超4次以上的,予以警告處理並通報批評,另扣發當年度第十二個月工資的400元。

(四)處罰措施。內勤每月對考勤彙總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幹部職工的監督和檢舉。

1、無故遲到或者早退一次者扣發工資20元,以此類推;

2、月度內累計遲到、早退三次(含)以上者視為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一次者扣發工資40元,以此類推;

3、凡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被區效能辦發現者扣除其本人月發放的工資報酬總額的20%,並上牆通報以示警告;

4、節日值班時脱崗,加倍處罰。

三、關於規範請銷假手續

(一)請銷假原則。全體城管執法人員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律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續假、銷假手續,有事不請假或不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請假一天經中隊長初審報大隊長審批;請假一天以經中隊長初審,上經大隊長審核,審核通過後報局長批示。

(二)相關待遇

1、凡請病假,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計發;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80%計發;病假超過6個月,為長期病假,從第7個月起,按實發工資按70%計發。

2、凡請事假,須先從年休假中予以扣除。扣除年休假後,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從第6天起,扣除超出天數日工資;以此類推。

3、凡請年休假,累計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辭退。

5、婚假、產假(護理假)、喪假期間工資津貼照發;幹部職工經認定因工負傷的,療養期間工資照發;經局領導批准外出學習、進修、出公差的不算在事假天數內。

四、關於改進日常工作作風

全體城管執法人員上班期間禁止參與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分局(大隊)領導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被區效能辦發現者按四天缺勤處理,並上牆通報以示警告。

妥否,請領導批示。

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彙總後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准。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准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後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考勤規章制度 篇五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後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後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户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並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複印件。複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 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考勤的制度 篇六

各位職員:

最近一段時間,有些職員有遲到現象,此現象既違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響了工作紀律,現將《員工手冊》有關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職員嚴格遵守,凡有違反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作息時間

上午: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2:30

下午:上班時間13:30,下班時間:17:30

職員應當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職員上下班應當打卡。

職員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記打卡或因客觀情況未能打卡等),應當在前台説明未打卡情況,無證明者按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經常遲到者每月按遲到時間累加按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請假,事後補請假條。職工每月累計遲到超過十五分鐘的一分鐘罰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級別雙倍罰款﹞,職員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時到達工作現場的,按遲到處理。

四、職員每早退一分鐘罰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級別雙倍罰款﹞。

職員擅自提前離開工作現場,卻於下班時間後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處理。

五、職員在一個自然月內遲到的次數和早退的次數累計達到十次的,等於記書面警告一次。

六、職員上班時間因公外出的,應當事先申請獲得主管批准後,方可外出並在白板上寫明外出時間和地點;私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總經理審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考勤的制度 篇七

為了嚴格考勤制度,加強學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拖堂,不擅離職守,按時上下班。

2、嚴格週一升國旗制度,全體教師7:00前必須到操場以組為單位集合,參加升旗儀式。

3、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有事或有病必須當天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批假,超過一天由校長批准。必須及時向批假者銷假,不銷假按請假時間繼續計算。教研組長無權批假,但有監督、管理本組成員之職責。

4、調課必須經過教導處,個人不得擅自調課。

5、開學初兩週和學期結束前兩週請假扣雙分。

6、無故缺課、空堂或不服從調棵安排造成空堂按曠課計,抽查或因集會、活動、調課等其他公事找不到者按曠工計。

7、加強考核,教師的出勤由教導處不定時檢查。

具體考核辦法:

1、事假、病假(含流產假)在每月職級工資中體現,沒有職級的教師,事假每天扣4分,病假每天扣2分。

2、遲到(包括英語早讀、週一升旗)、早退每次扣2分,拖堂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30分曠工一天50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活動的每次扣5分,活動請假每次扣1分,活動中不按要求做的每次扣1分。

4、學校舉行的大小活動,班主任必須隨班參加,如發現不到者每次扣5分。

5、節假日、雙休日值班人員必須到位,否則按曠工計,如出現重大事故,學校根據損失情況追究其責任。

6、如出現考核辦法以外的情況,由辦公會研究決定。

考勤制度 篇八

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規範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現對公司考勤和請假制度作進一步規範,請大家認真執行。

一、進一步明確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體人員請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打卡,不遲到、不早退、杜絕代打卡,併到前台二次簽到(因外出、公差等未打卡情況均須提前一天報備並註明原由,補單的視情況處罰50至100元不等),上班時間認真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因事、因病需脱離崗位,應認真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去向通報制。上班期間,不得隨意離崗,外出開會、出差、辦事等必須將自己的去向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和人事經理,並做好考勤備案。

二、進一步明確請假制度

1、因事、病、婚、產假等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必須及時辦理請假手續。

2、上班實行單休、法定節假日倒休制。特殊情況或有大型活動不能休的,由人事部門提前通知並安排倒休,全體員工必須聽從安排,無故缺勤者,按曠工論處。

3、完善請假手續,並按程序審批。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須請假,要具備書面手續,經領導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4、請假制度是每個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的紀律。對在工作期間不請假外出,逾期不歸,不説明原因不知去向的一律按曠工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批評、通報、誡勉談話直至處分。

三、嚴格獎懲

人事部門要嚴格建立請假登記制度。對無故不履行請假手續,予以嚴肅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請假未完善手續、不請假離崗、代打卡、不服從整體安排的按曠工處理,本人要寫出書面檢查,曠工期間扣發當日工資,並罰100至1000不等。

由各分管經理和人事部門隨時抽查並掌握員工上班、到會及在崗情況,如實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考勤情況。

每月有3次遲到(15分鐘之內)免扣薪。超過3次遲到,每遲到1小時之內罰款30元、1—2小時罰款50元、2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每月全勤的員工(無婚、產、公、喪、年假等)獎勵100元。

此通知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