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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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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
第一篇:清朝八旗制度的壯大第二篇:淺論八旗制度與滿族文化的關係第三篇:八旗創建於哪一年第四篇:清朝八旗軍第五篇:八旗軍興衰與軍隊管理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清朝八旗制度的壯大

清朝八旗制度的壯大

隨着後金的發展壯大,蒙古部族和大量漢人紛紛歸附。為加強管理,皇太極於1633年正式另編漢軍為一旗,後經過數次增擴,到1642年,終於編成八旗漢軍。

1634年,皇太極還把在他統治下的蒙古民族改編成了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蒙古和八旗滿洲的建制類同,共同構成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

實際上,八旗中的民族構成非常豐富,除滿族外,還兼容了蒙古、朝鮮、錫伯、赫哲、達斡爾、鄂温克、鄂倫春等其他民族。據記載,康熙年間,鑲黃旗滿洲都統第四參領的第十七佐領,是由先後來歸的俄羅斯人編成的。

在滿族的發展過程中,不僅有滿族的漢化,同時也有大量蒙古族、漢族等其他民族的滿族化,有研究表明,在清初時期民族融合的現象已經十分明顯,老北京有一句諺語叫做“不分滿漢、但問民旗”説的就是此事。各旗委任都統時,一般不考慮擔任都統時人的旗籍,滿族可以擔任蒙古、漢軍八旗都統,漢軍、蒙古八旗出身者也可以擔任滿洲八旗的都統。到光緒朝以後,開始任用不在旗的漢族人士做都統,馮國璋、段祺瑞、王士珍等北洋出身的將領都做過八旗都統。

入關後,清朝政府為了保證兵源,在政治經濟上給予八旗人丁的優待,其中包括圈撥旗地,免除賦役,發給官兵糧餉。但從此北京和駐防關內各地的八旗人丁被束縛在一個狹窄的圈子裏。由於旗人長期

脱離生產,原有的淳樸勇武風氣逐漸喪失,而生活上安於遊惰的風氣卻蔓延開來。

清政府雖提出“扭轉風氣”、“籌劃生計”,但完全屬於治標不治本,加上人口大量增加,導致很多旗丁的生活每況愈下。清朝中期以後,財政狀況日益惡化,從咸豐、同治年間起,北京旗兵的餉銀和祿米分發中已經出現了減成發放的現象,到光緒年間只按照七成發放。到1906年還設立了八旗工廠,想“使八旗子弟,人人皆能各執一業,以為謀生自立之基”,但已經積重難返,於事無補。

辛亥革命後,八旗制度與清王朝一起退出了歷史舞台。

第二篇:淺論八旗制度與滿族文化的關係

淺論八旗制度

11歷史師範 範天文 201424143113

摘 要: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平時耕獵為民,戰時應徵為兵。源於滿族的牛錄製。努爾哈赤將原來牛錄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根據戰爭的需要,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八旗制度對滿族的形成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滿族文化方面,對女真向滿族文化的轉變以及滿族形成後逐漸鞏固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關 鍵 詞:努爾哈赤 牛錄 八旗制度 滿族 文化

努爾哈赤(1559-1626年),即清太祖,姓愛新覺羅,建州左衞(今遼寧新賓縣境)人。世為女真族建州部首領,通漢、蒙文字,受漢文化影響較大。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着勢力擴大,人口增多,他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努爾哈赤從前車之鑑和征戰之需,利用舊的牛錄製度,改進發展,創立了八旗制度,牛錄原意為“披箭”,很久以來,女真人遇逢出征行圍,不論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首領,指揮九人而行,此首領稱牛錄額真,這是以族寨為基礎湊編而成的臨時性武裝組織,兵列完畢即行解散,努爾哈赤先是仿照此俗,編立牛錄,以率眾來投之部長為牛錄額真,轄其屬人,或受功臣猛將為牛錄額真,統轄分與他們的女真,但是隨着征戰的勝利,轄區的擴大,牛錄越來越多,但牛錄之間,人丁多寡不一,有的牛錄是一二百餘人,人的一百人,有的四百户,二百户編一牛錄,而最少的牛錄才十八户,並且,牛錄已經演變為固定的社會基層組織,屯墾田地,徵丁披甲,納賦服役,皆以牛錄為計算單位,努爾哈赤便在此基礎上加以改組,發展,擴大和定型,創立八旗制度,萬曆二十九年(1601),旗分黃,白,紅,藍四色,三百丁為一牛錄。萬曆四十二年(1615),“將此四色鑲之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即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旗,正式確立了,延續近三百年的清朝特有的八旗制度,努爾哈赤規定,所有人員必須編入八旗“聚集之眾多國人,皆均勻整齊點數”分隸多牛錄,八旗實行三級管理,三百丁為一牛錄,置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為一甲喇,置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旗,置一固山額真和二員梅勒額真,八旗制下的女真是兵民合一,平時耕獵,戰者披甲當兵,由固山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轄領,遵照汗,貝勒命令,衝鋒陷陣,八旗制不僅是軍事制度,而且還包含了徵賦僉役,刑罰及管轄旗人的財經政法等方面的職能,是後金進入遼瀋前的政權的特殊組織形式,這樣一來,努爾哈赤統轄下的女真國,便不是昔日所轄的各有特色,複雜鬆散的混合體,而形成了一個統一的國家,這對出兵征戰提供了十分有利的軍事條件和政治條件。 努爾哈赤正式建立八旗制度時,明確規定,所有人員必須編入八旗,分隸各牛錄,禁止隱匿丁口脱漏不報,不準離旗外逃。這樣就將來自不同地區的、分散的數十萬人口統一編制起來。八旗實行三級管理制度。努爾哈赤規定,三百丁為一牛錄,設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為一紮攔,置扎攔額真一。五紮攔為一旗。八旗之上,有“英明汗”努爾哈赤主宰一切。這樣一來,原來分散的幾百牛錄被統一編制起來,分級管理,克服了過去努爾哈赤直接約束各個牛錄的不便,管理上既嚴密,又靈活,對加強後金國的集中統一領導起了很好的作用。這樣編立的八旗制是後金國的軍事制度。八旗的諸申是兵民合一,平時耕獵為民,戰則披甲當兵,每個諸申皆有出征廝殺的義務。各個時期僉丁披甲的比例不盡相同。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興師伐明時下令。“一牛錄五十甲,以十甲之人守城,四十甲從徵。”

後來規定一牛錄出一百甲,有段時間每牛錄僉丁披甲多達一百五十名。總的來看,大體上是三丁抽一。這樣,就建立起一支擁有精兵數萬的軍隊——八旗勁旅。征戰之時,固山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分率本旗,本甲喇、本牛錄士卒,在汗和本旗旗主貝勒的指揮下衝鋒陷陣,攻城奪寨。

八旗制還包括了徵賦僉役等財經方面的內容。後金國的築城、運輸等項力役,皆按旗僉派牛錄入丁擔任。努爾哈赤幾次遷都,大修都城,並在各路要緊地方築造城堡,皆按旗分牛錄僉丁服役。甚至連前往東海取回煎煮的食鹽,努爾哈赤亦命阿爾布尼參將運送。後金國的官用糧谷,亦系八旗各牛錄的諸申提供。努爾哈赤規定,每牛錄出十丁四牛,於空閒地方屯墾田土,所獲糧谷全部納入國庫。若按一丁墾地三十六畝計這是五年以後實行計丁授田的標準,當時八旗有二百三,四十個牛錄,一牛錄出十丁,共有二千三百多丁,可墾田八、九萬畝,畝產一石,能收糧谷八、九萬石。這對保證後金官糧的供應起了很大的作用。後金國的其他用費,包括臨時征戰急需的軍馬,努爾哈赤也派各牛錄備辦。

八旗制又是後金國進入遼瀋以前的政權的特殊組織形式。牛錄是基層政權機構,上為甲喇,再上為固山旗。八旗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和牛錄額真,除了執行汗的指示僉派人夫屯田服役披甲當兵外,還要遵照汗和旗主貝勒的命令,治理屬下人員。努爾哈赤一再諭示各級額真嚴格管轄旗下兵民。他責令眾額真、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牛錄章京和村寨撥什庫,皆要遵照此諭,書寫誓言,呈汗閲後錄入檔子。

在轄治旗人的問題上,努爾哈赤明確諭示羣臣,要他們作到以下四條。一為“審斷公正”,即維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按照統治者的意志裁處各事,寬待奴隸主;重懲阿哈、諸申。二是“平盜賊,止惡逆”,遇逢阿哈,諸申反抗時,嚴厲鎮壓,捉獲逃亡的阿哈,立即處死。三系“遍濟貧乏”,即施用小恩小惠,如賜點食鹽給築城的人夫,以示寬厚,企圖使諸申、阿哈感恩戴德,“雖勞苦從事而無怨言”。四是“教以善育”,使勞動人民之心“皆明而善”,不懷“惡念”,不為“盜賊之行”,俯首帖耳,甘為順民。這樣,就可達到“國家太平”,汗、貝勒便能坐享阿哈、諸申勞動果實。努爾哈赤曾因諸申阿奇違令私離軍隊,為明兵殺死,而下令“凌遲阿奇屍,分與各牛錄”,使眾兵引以為戒。八旗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遵照汗諭和旗主貝勒的命令,清查逃人,鎮壓起義,裁處糾紛,為鞏固後金國的統治而盡力效勞。

努爾哈赤創立的八旗制度,並不是超脱於各個階級之上的“公正”的制度,而是統治階級利用來壓迫,剝削勞動人民的重要工具。八旗制度的建立,維護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擴大了汗、貝勒和各級額真的權勢,加深了諸申、阿哈的苦難。八旗制度是女真奴隸主階級為加強對自由民的政治、經濟控制,利用了氏族制時期的組織形式而建立起來的。八旗制度推動了初期滿族社會的發展。在八旗的組織下,諸申、伊爾根兵農合一,“出則為兵,入則為民。耕戰二事,未嘗偏廢”。戰利品除貴族佔有大部分外,所餘部分“論功行賞”,軍費由八旗通過牛錄,向眾人分攤。1613年規定,每牛錄三百人中出十男四牛,在空曠地上建倉積穀,作為糧餉,代替了過去臨時攤派的辦法。由此可見,八旗組織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三方面的職能。

八旗制度從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後清王朝覆滅,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曾為發展和鞏固中國多民族統一的國家、為保衞邊疆防止外來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更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隨着歷史的嬗變,八旗

制度中落後的一面也日益明顯,嚴重地束縛了滿族人民的發展,在征戰中的作用也愈來愈小。八旗制度與清王朝的命運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經歷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個歷史過程。

第三篇:八旗創建於哪一年

八旗創建於哪一年

清代八旗既如此重要,它創建於何時在清官書中本不應有歧異,但其實不然。 其一説法;創建於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清太宗皇太極時首次纂修的太祖實錄稱《清太祖武皇帝實錄》,該書乙卯年(1615年)條下記載:“原旗有黃、 白、藍、紅四色,將此四色鑲之為八色,成八固山”。八固山即八旗,固山是滿族人的稱呼,漢人一開始也跟着叫固山,若問某人所屬。便回答是正黃旗或別的什麼旗固山的,久而久之,索性以旗色這一特徵來指代不同的固山,八固山也就成八旗了。《清太祖武皇帝實錄》是清開國第二個皇帝太宗核准的,撰寫的史官不少是創建八旗時的見證人,以後康熙朝、乾隆朝重修的《清太祖實錄》都沿用乙卯年建八旗之説,可見這個説法是準確的,在清代也具有絕對的權威性。

另一種説法:八旗創建於1614年(萬曆四十二年),它的根據是什麼呢?經查是乾隆皇帝欽定的《大清會典則例》,該書説:“甲寅年(1614年)??增設四旗, 以初設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增設之旗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合為八旗”。這個説法載在專門講八旗歷史的《八旗通志》裏,又是得到乾隆皇帝合準的,因此在清代也具有絕對的權威性。

上述兩種説法雖然僅差一年,但畢竟説法不同。究竟誰是誰非,這可難壞了史官,不過,他們自有取巧的辦法。同一部《八旗通志》中,《兵制志》説八旗創建於甲寅年,而《旗分志》和《職官志》卻説是乙卯年,反正一個以乾隆皇帝為據,一個以乾隆皇帝的四世祖太宗皇帝為據,雖説互相牴觸,也能相安無事。當然,也有的史官態度比較嚴肅,在甲寅年建八旗的説法之下,用“臣謹案”的方式記述了“乙卯説”備考。總之,從清朝中期開始,官書對八旗創建於何時的記載便有了歧議。

除了上述“乙卯説”和“甲寅説”的分歧外,史家對八旗創建之前是否先有黃、白、藍、紅四旗,即旗制究竟始於何時,意見也不一致。

傳統的看法以《八旗通志》為據,認為1601年(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始建四旗,其後歸附日眾,至1615年乃析四旗為八旗。另一種看法則認為,1601年建四旗不過是乾隆朝史官的臆造。“軍政合一”的八旗制度開始於1615年。上述兩種觀點的分歧涉及頗廣,敍述起來難免繁複乏味,這裏姑且從略總之,八旗制度是清史研究領域中一個重要課題,關於八旗創立的時間,中外學者雖然進行了長時間深入探討,但尚有不少疑難之點有待繼續研究。

第四篇:清朝八旗軍

八旗是清代軍隊組織和户口的一種編制制度,以旗為號,分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後又擴建蒙古八旗、漢軍八旗。

1601年,努爾哈赤在撫順新賓赫圖阿拉城設正四旗:黃、白、紅、黑(萬曆29年)

1615年,努爾哈赤改正四旗為:黃、白、紅、藍,增設鑲四旗: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天命元年)

1635年,皇太極於盛京瀋陽擴編蒙古八旗(天聰9年) 1637年,皇太極成立漢軍二旗:正黃、鑲黃(崇德2年) 1639年,皇太極擴漢軍為四旗:正白、鑲白(崇德4年) 1643年,皇太極於盛京瀋陽擴充漢軍為八旗(崇德8年) 八旗3級組織及人員兵力

(1) 基層組織官職—牛錄(佐領)額真,牛錄—滿語

中意為?箭?,女真族狩獵時集體出行,頭人負責

所有?箭?,故稱頭人為牛錄額真,始於1601年,

編制為300人。

(2) 中層官職—甲喇(扎蘭、加蘭),也稱參領額真,

—甲喇=5牛錄=5*300=1500

(3) 最高官職—旗主為固山額真,1固山=5甲喇

=5*1500=7500人

(4) 每旗7500人*8旗=60000人

24旗(滿八旗、蒙八旗、漢八旗)=24*7500=180000人

八旗中正四旗龍首向右,龍腹內5朵祥雲,

鑲四旗龍首向左,龍腹內3朵祥雲。

黃旗配藍龍,白旗配藍龍,紅旗配黃龍,藍旗配紅龍。

八旗中黃代表土,白代表水,紅代表日,藍代表天,故用天 、 地、日、水代表藍、黃、白、紅。

進京之後,上三旗為?天子自將?,多為皇帝自領,地位最高,為核心,正黃‘鑲黃’正白守衞皇城。

下五旗除守衞皇城外,大批派往各地駐防護衞。

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分為阿哈、披甲人、旗丁,阿哈即奴隸,多是漢人、朝鮮人;披甲人是降人,民族不一,地位高於阿哈;旗丁即女真人,地位最高。

八旗是努爾哈赤在殺死其胞弟舒爾哈奇、長子褚英之後,意識到政權分裂的危險,遂於1615年建立八固山制度。之後,為強化政權,八旗編制因政治需要出現了重新分配,便有了四大貝勒、四小貝勒的説法。其中四小貝勒也因政治利益不斷重新分配,如天命六年,四小貝勒為:德格勒、濟爾哈郎、阿濟格、嶽託,至天命十一年,僅餘三人:阿濟格、多爾袞、多鐸。

八色旗除鑲紅旗外,都是本色旗鑲紅邊,鑲紅旗鑲白邊。侍衞皇室的人稱郎衞,且必須是出身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的旗人。

1601年,四旗主:

正黃旗:旗主努爾哈赤

正白旗:旗主努爾哈赤長子褚英 正紅旗:旗主努爾哈赤次子代善 正藍旗:努爾哈赤弟弟舒爾哈奇 1615年,擴為八旗:

正黃旗:旗主努爾哈赤

鑲黃旗:旗主努爾哈赤

正白旗:旗主努爾哈赤第八子皇太極 鑲白旗:旗主努爾哈赤十二子阿濟格 正、鑲紅旗:旗主努爾哈赤次子代善 正藍旗:旗主努爾哈赤侄子阿敏

鑲藍旗:旗主努爾哈赤第五子莽古爾泰

第五篇:八旗軍興衰與軍隊管理

八旗軍興衰與軍隊管理

來源:解放軍報第7版作者:■蔡仁照時間:2014-02-03 06:29:54明朝後期,居住在我國東北地區的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創立了一支“攻則爭先,戰則奮勇,威如雷霆,勢如風發”的八旗軍。八旗軍創建前期,作為滿清王朝創業立國的主力軍,其全部兵力最多時不超過20萬,卻能接連戰勝在總兵力對比中佔很大優勢的明朝軍隊和大順軍,順利佔領了北京及中原北部地區。這支軍隊建設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強化管理。八旗源於女真部落的武裝組織。在早期的女真部落中,有一種自願組織的“牛(請繼續關注:)錄”戰鬥體。女真民族對內對外作戰,都採用“牛錄”的形式組織部隊。隨着軍事力量的發展和戰爭規模的擴大,原始的牛錄組織已不能適應統一女真戰爭的需要。從公元1583年開始,努爾哈赤、皇太極兩代首領先後對“牛錄”這種組織形式加以改造,充實和強化了軍事性管理。例如:按照以地域為主、以血緣為副的原則進行組合,按照武器裝備和作戰性能,將武裝力量區分為環刀軍、鐵錘軍、串赤軍(串赤為牛皮盾牌)和能射軍。公元1601年,努爾哈赤創立了“牛錄”的上一級組織——旗。這級組織以黃旗、白旗、紅旗、藍旗四種不同顏色的旗幟命名,分管各“牛錄”。這種四旗制度延續了14年,由於“歸服益廣”,四旗制度又發展成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制度。在女真族傳統的具有圍獵和戰鬥組織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八旗軍制,實行行政、軍事、生產一體化,在管理上體現出具有女真民族特有的凝聚力和團結精神,既適用於平時生產,也適合於戰時打仗,提高了軍隊的管理效應。在遼闊的平原地帶作戰,這支以騎兵為主的軍隊比以步兵為主的

明朝軍隊機動性更大,戰鬥力更強。這也是八旗軍在薩爾滸、遼東等戰場上大勝明軍的一個重要因素。

八旗軍固有的弊端是實行子襲父職的世襲管理制度,這是對戰鬥力的弱化。編入八旗的人户稱為“旗人”,其子孫户口籍貫也要按此旗註冊,不許外籍人假冒入旗,也不許旗人遠離本旗居住。八旗實行世襲兵役制,旗兵在年滿16歲以上的旗人中挑選。靠這種官兵世襲制,奴隸主貴族永享高官厚祿,將帥軍官“世襲罔替”、“世襲誥命”,兒女還享有爵位,一代代世襲,永世不變。八旗軍入關後,以高貴民族自居,享有種種特權,雖有失職,也不受影響,即使犯法,也不受當地政府受理,只受旗內處理。這一做法助長了滿族上層貴族的優越感,削弱了競爭機制,不利於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為八旗軍的衰退埋下了禍根。八旗軍採取國家發展經濟和旗丁自籌經費的軍需管理制,比明代的招募制優越,但由於後金政權長期不斷地進行戰爭,大批青壯年應徵從軍,不得不賣牛典衣,賣馬制裝,傢俬微薄,破壞了生產。許多人聽説應徵,就抱着妻子家人痛哭。為了分享一份“戰利品”,軍人在打勝仗後,肆行屠殺搶劫,使百姓的生命財產受到極大損失,激起了人民的極大憤慨。

軍隊管理變革不同於武器裝備和戰術技術,是一種隱性的變革,從某種角度看,這是隱藏在武器裝備和技術發展背後的深層次的變革,它對軍隊戰鬥力生成機制的影響具有普遍性。曾經作為黃埔軍校教材的《曾胡治兵語錄》提出:管理部隊要以勤為本,久弛必難應敵;訓練部隊要做到修養其精神,鍛鍊其體魄,嫻熟其技術。清朝中期以後,努爾哈赤、皇太極制定的一些管理制度未能認真執行。八旗軍在軍紀上、生活上腐敗不堪,

官兵貪圖優惠待遇,迷戀安逸生活,訓練僱人頂替,行軍要民丁抬轎,結果成為不堪一擊的老爺兵。隨着漢族地主階級建立團練和勇營,曾國藩的湘軍、李鴻章的淮軍相繼而起,八旗軍逐漸失去了昔日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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