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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精選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56W

目錄

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精選多篇)
第一篇: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第二篇: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第三篇: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第四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害是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第五篇:在新農村建設學習班上的心得體會—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從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這個立場出發,圍繞着如何提高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行有效實踐。

一、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是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

以人為本強調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這種人是真實的、社會的、實踐的人,是一切活動主體和承擔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終根據和本質。強調人的主體地位,既肯定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和目的地位,又肯定人在社會歷史中的主體作用。因此,我們要尊重人的獨立人格、需求、能力、個性差異;促進人的提升,引導、幫助人打破束縛,激發人的潛能,提升人的能力;支持人的發展,實現人可持續的發展,最終實現人自身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主體性作用的農民,其主體性包括了獨立性、能動性、自主性和創造性。獨立性表現為要有獨立的社會地位和職業特徵,有平等的發展機會,有獲得更多社會資源的能力和與其他階層一道共享所創造成果的制度安排;能動性表現為在推動自身富裕和農村現代化中的強烈進取心,為創造財富而渴求現代科技、智力開發和政策支持以改造自己的革新精神;自主性表現為有自主選擇職業和勞動方式、自主支配自己的勞動對象和勞動成果、自主選擇進入市場網絡參與市場競爭、自主參與農村基層政權組織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權利;創造性表現為在改變自己命運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乃至農業現代化中所體現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創造性勞動和不斷地提升與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①

二、三個現實的問題

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就是要強化農民的主體性,保證農民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發揮人的能動性、創造性。然而,在當前,有三個問題弱化了農民的主體性。一是認識上的問題。包括別人對農民的認識和農民自身的認識兩個方面。在現實生活中,人越來越被邊緣化,許多點擊查看本資料原創網站更多文章人考慮問題只是從物出發,見物不見人,缺乏人的意識、人的觀念、人的維度。對農民的認識上,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否認農民的差異性。農民受教育的程度較低,技術水平不高,視野較小,受封建思想的束縛較大,很容易形成對人的依賴和對物的依賴,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淡泊,自強、自主、自由的意識不強。二是行為問題。由於對農民主體地位的認識不清,有些基層政府不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注意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代替農民包辦一切,違反農民的意願,結果適得其反,有時還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加重農民的負擔;在發展農村經濟中,重物輕人,更多地注重對物的投入,而輕視對人的投入,在提高農民的技能、綜合素質方面重視不夠,既難以根本改變農民的落後現狀,也制約了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忽視農民的個體性、認識、能力差異性,工作方法簡單,不注重引導、教育,亂指揮,瞎命令,導致政策難以得到有效落實,有的還可能產生負作用。農民“等、靠、要”思想比較嚴重,自立能力、自我發展能力不強,整體的經濟能力較差。三是體制制約問題。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制度性壁壘使農民的主體地位難以得到保障。這些制度包括了户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徵收制度等等。這些制度的不合理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包括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如醫療保障制度、教育制度;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如財政制度、土地徵收制度;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如户籍制度、用工制度等。這些制度既損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農民的獨立性、自主性,進而打擊了農民的能動性、創造性。

政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導者,必須要重視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把培育新型農民貫穿於整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始終。要堅持以人為本,從各地的實際出發,在滿足羣眾的需要,解決羣眾困難的前提下,尊重羣眾的覺悟程度和羣眾意願,引導羣眾自覺參與新農村的建設,大力調動羣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羣眾的主觀能動性,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在建設好新農村的同時促進農民的自我發展。

1、改革涉農制度,保障農民的權益。要以建設城鄉一體的新體制出發,打破有損農民利益的制度壁壘,給予農民平等的國民待遇。加大對教育、農村醫療事業的投入,完善義務教育的實施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都能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同時,建立城鄉老師交流制度,鼓勵和引導城鎮老師到鄉村執教,幫助提高農村的教育水平;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醫療衞生保險制度,從便民、利民角度出發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以減負增收為目的,完善農村税負改革;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穩妥推進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保證農民的物權收益;加快徵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和安置機制,保護農民利益;創新農村金融制度,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強化信用保證,探索適合農村特點的擔保辦法,為農民拓寬籌資渠道提供製度保障。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保障農民行使參與村務的權利。

2、大力促進農民增收。鞏固物質基礎是促進人發展的基礎條件。隨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推進,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戰略設計將付諸於實施。政府對農村的支持力度必定會大大增強,包括增加資金的投入、政策的傾斜、基層服務的強化等。這為促進農民增收提供了良好條件。當前,在促進農民增收方面應做好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增加村民的勞務性收入。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採取勞務補助與以工代賑相結合的辦法,充分調動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積極點擊查看本資料原創網站更多文章性和主動性,齊心協力完成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村村通公路工程的建設;完善農村的水利設施,加固與擴大水庫,修理灌溉渠道等,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加農民的勞務收入。有條件的地方,要發展農村工業化,辦好山區農村與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區,擴大農民非農就業的門路,提高農民收入。二是大力發展高效農業。要建立以市場為中心,以農田為基地,以農業合作組織為媒介的市場化、專業化的農業生產體系和“農科教”相結合的科技支農體系,着力於改善農業的(請您支持)生產基礎。包括對土壤的改良、種苗的優選、引種,農具的改進等;着力於提供全方位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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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在推進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強化政府服務的前提下,加強農業服務中心的建設,作為服務農業的技術載體,大力爭取農業科研部門、學校的支持,把技術服務延伸到田間,幫助農民提高科學種田的水平。着力於隊伍建設。大力支持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壯大,培養數量眾多的掌握現代科學種植技術和善於使用現代化生產機器的種植能手,建設具有市場意識、善於開拓的市場化、專業化的銷售隊伍。三是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農民的專業技術,引導農民有序進城務工,轉移農村餘勞動力,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

3、不斷提升農民的綜合素質。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是要從激發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的角度出發,教育農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並在實踐中加以引導,深化農民對人生價值的認識,增強發展的自信心,提高自尊感,進而逐步提高他們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實現價值觀的昇華。政府在此方面可以做的工作很多,一方面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要注意工作方法。韓國建設新農村的成果已得到世界各國的充分肯定。他們成功的一條經驗就是重視激發農民自主建設新農村積極性,主動性,提高創造力。韓國的學者將其概括為:通過一種具有感召力的活動和國民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形式,使國民勤奮、誠信、自助、合作的傳統得以恢復,從而釋放出自身的潛能。我們可以通過危房改造、整治村居、清潔環境這樣的活動,讓他們體會到政府、社會對他們的關愛,激發他們改變現狀,追求新生活的信心,增強合作、互助精神;要建設學習型農村,建設好農民學校,大力普及現代國民素質教育,提高農民專業技能,豐富農民的文化知識,開闊農民的視野;要重視發展農村文化,既要重視載體的建設,如村文化站,文化廣場等,更要在豐富農民生活上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農村的文化隊伍建設,發動社會文藝團體送戲下鄉,結合農村傳統節日和平時重要活動,更多地舉行能夠體現我國農民優良傳統或具有時代精神的、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動,在豐富農民生活的同時,提高農民的生活觀、審美觀,增強抵制不健康文化的能力;基層幹部要打破官本位的束縛,要重視農民民主意識的培養,而不是把它看作是阻礙黨加強農村領導的工作,大力宣傳法律尤其是村民自治制度的相關知識,幫助村民提高選舉能力、村務管理能力和村務監督能力,真正實現民主管理。

第二篇:關於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主體的思考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從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這個立場出發,圍繞着如何提高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行有效實踐。一、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是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

以人為本強調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這種人是真實的、社會的、實踐的人,是一切活動主體和承擔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終根據和本質。強調人的主體地位,既

肯定人在社會歷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和目的地位,又肯定人在社會歷史中的主體作用。因此,我們要尊重人的獨立人格、需求、能力、個性差異;促進人的提升,引導、幫助人打破束縛,激發人的潛能,提升人的能力;支持人的發展,實現人可持續的發展,最終實現人自身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主體性作用的農民,其主體性包括了獨立性、能動性、自主性和創造性。獨立性表現為要有獨立的社會地位和職業特徵,有平等的發展機會,有獲得更多社會資源的能力和與其他階層一道共享所創造成果的制度安排;能動性表現為在推動自身富裕和農村現代化中的強烈進取心,為創造財富而渴求現代科技、智力開發和政策支持以改造自己的革新精神;自主性表現為有自主選擇職業和勞動方式、自主支配自己的勞動對象和勞動成果、自主選擇進入市場網絡參與市場競爭、自主參與農村基層政權組織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權利;創造性表現為在改變自己命運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乃至農業現代化中所體現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創造性勞動和不斷地提升與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①

二、三個現實的問題

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就是要強化農民的主體性,保證農民的獨立性和自主性,發揮人的能動性、創造性。然而,在當前,有三個問題弱化了農民的主體性。一是認識上的問題。包括別人對農民的認識和農民自身的認識兩個方面。在現實生活中,人越來越被邊緣化,許多人考慮問題只是從物出發,見物不見人,缺乏人的意識、人的觀念、人的維度。對農民的認識上,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否認農民的差異性。農民受教育的程度較低,技術水平不高,視野較小,受封建思想的束縛較大,很容易形成對人的依賴和對物的依賴,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淡泊,自強、自主、自由的意識不強。二是行為問題。由於對農民主體地位的認識不清,有些基層政府不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注意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代替農民包辦一切,違反農民的意願,結果適得其反,有時還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加重農民的負擔;在發展農村經濟中,重物輕人,更多地注重對物的投入,而輕視對人的投入,在提高農民的技能、綜合素質方面重視不夠,既難以根本改變農民的落後現狀,也制約了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忽視農民的個體性、認識、能力差異性,工作方法簡單,不注重引導、教育,亂指揮,瞎命令,導致政策難以得到有效落實,有的還可能產生負作用。農民“等、靠、要”思想比較嚴重,自立能力、自我發展能力不強,整體的經濟能力較差。三是體制制約問題。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制度性壁壘使農民的主體地位難以得到保障。這些制度包括了户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徵收制度等等。這些制度的不合理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包括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如醫療保障制度、教育制度;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如財政制度、土地徵收制度;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如户籍制度、用工制度等。這些制度既損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農民的獨立性、自主性,進而打擊了農民的能動性、創造性。

政府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導者,必須要重視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把培育新型農民貫穿於整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始終。要堅持以人為本,從各地的實際出發,在滿足羣眾的需要,解決羣眾困難的前提下,尊重羣眾的覺悟程度和羣眾意願,引導羣眾自覺參與新農村的建設,大力調動羣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羣眾的主觀能動性,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在建設好新農村的同時促進農民的自我發展。

1、改革涉農制度,保障農民的權益。要以建設城鄉一體的新體制出發,打破有損農民利益的制度壁壘,給予農民平等的國民待遇。加大對教育、農村醫療事業的投入,完善義務教育的實施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都能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同時,建立城鄉老師交流制度,鼓勵和引導城鎮老師到鄉村執教,幫助提高農村的教育水平;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醫療衞生保險制度,從便民、利民角度出發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以減負增收為目的,完善農村税負改革;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穩妥推進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保證農民的物權收益;加快徵地制度改革,健全對被徵地農民的合理補償機制和安置機制,保護農民利益;創新農村金融制度,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強化信用保證,探索適合農村特點的擔保辦法,為農民拓寬籌資渠道提供製度保障。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保障農民行使參與村務的權利。

第三篇: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

新型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新農村建設的關是培養新型的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更是以新農民為主體。沒有新型的農民,就有真正意義上的新農村。這樣培育新型農民的歷史任

就被提上了日程

新農民應該是講

文明、講創造、講科學、講進步的現代化農民。但現階段,相當數量的農民還存在如下不足:

1、觀念相對落後、保守,容易滿足,不易接受新鮮事物;

2、生活方式不夠科學

3、創造力不強

原因

1、傳統文化觀念還沒有完全肅清,特別是一些保守的思想和一些腐朽的思想還在某種程度上禁錮着農民的思想。

2、信息不夠靈通。這使得廣大農民更加缺乏對外部世界的瞭解,更難以實現與外部世界的溝通。

3、傳統生活方式的慣性。這種慣性使人更容易因循守舊,不思進取;

4、知識和技術水平相對較低。這種較低的知識和技術水平使人們不易融入現代生活,也使他們與現代生產方式相脱離。

對策

1. 加大資金投入,這是培養新型農民的物質保障,也是前提性條件。缺乏物質保障的新農村建設將舉步維艱。

2. 在農村逐漸的普及互聯網,為農民接受最新信息提供條件。

3. 進一步加強農村的科、教、文、衞建設。

一要推行科普教育,使農民的基礎知識水平有較大提高;二是進一步鞏固農村義務教

育成果,逐步實現全國範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不收費;三要提倡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農村的衞生條件,講衞生,講文明,同時反對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四要組織職業技能培訓,使農民成為懂技術、能經營、會管理的現代化農民。

4. 打破農民的思想壁壘,破除他們保守的觀念。

5. 鼓勵農民的首創精神,發掘農民的主體意識,使他們成為建設自己事業的主人。建設新農村,需要新農民。但新農民的培養並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應該循序漸進。在這期間,保證國家的持續投入就顯得異常重要。同時,既要依靠農民來建設新農村,又要對農民進行適當引導,發揮其主動性和創新精神,克服其不足和弱點。只有這樣,才能建設好我們的新農村。

第四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害是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害是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不僅解決了建設新農村"為了誰"的問題,而且解決了"依靠誰"的問題。之所以這麼説,首先,農民是歷史進步的推動者。自古以來,所有璀璨奪目的文明成果無不凝聚着萬千農民的心血與聰明。翻開中國近現代史,正是有了農民這一反抗侵略、民主革命的主體力量,才鑄就了民族抗爭一次又一次的勝利。建國以來,國家採取了以農補工、農村支持城市的發展方針,有力促進了工業和城市的進步,同時,經過幾十年農民艱苦卓絕地建設,極大地改變了農村貧窮落後的面貌,有力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因為有了小崗村十幾户農民"分田到户"的改革創舉,就有了後來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有了農民的這種首創精神,才促成了"對內改革、對外開放"新的發展局面。其次,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實踐者。建國五十多年非凡是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社會事業得到全面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初步具備了"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能力。但是,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沒有根本改變,公共財政非凡是支農財力仍很薄弱,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的巨大需求,因此,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仍主要依靠農民自力更生、艱苦創業。新農村建設的目標,決定了農民必須發揮主體作用。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已成為農村經濟活動的自由主體,政府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將主要是引導和扶持,而不是大包大攬,否則,政府的主導作用將掩蓋農民的主體地位,讓新農村建設喪失其根本的基礎的力量。第三,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受益者。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解決"三農"問題、為億萬農民謀劃福祉的治國方略。在實施和推進中,國家必定會採取一系列的扶持發展政策。由此必將會吸引、帶動社會各方力量、各種生產要素投向新農村建設,其結果一定會有力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政治、生態文明發展,極大地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作為農村社會構成的主體,長期在農村生產、生活的農民,自然會成為新農村建設最直接、最主要的受益者。

從當前看,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存在三個問題:一是熟悉上的問題。對農民的熟悉上,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認為農民受教育程度低,技術水平不高,幹不了事也幹不成事,不相信依靠農民能夠建設新農村。同時,從農民自身看,由於受封建思想的束縛較大,很輕易形成對人的依靠和對物的依靠,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淡泊,自強、自主、自由的意識不強。二是行為問題。由於對農民主體地位的熟悉不清,有些基層政府不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注重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代替農民包辦一切,違反農民的意願,結果適得其反,有時還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加重農民的負擔。三是體制問題。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制度性壁壘使農民的主體地位難以得到保障。這些制度包括了户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徵收制度等等。這些制度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既損害了農民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農民的獨立性、自主性,進而打擊了農民的能動性、創造性。

農民主體作用發揮得怎麼樣,將直接影響新農村建設成效。因此,作為新農村建設主導力量的各級政府,必須突出引導和扶持,充分發揮和實現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一、要通過宣傳切實提高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熟悉。在這方面要突出三個注重:一是注重宣傳政策。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非凡要充分發揮農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組織領導作用,對農民進行深入細緻的思想發動,通過宣傳新農村建設意義、任務、目標、內容和有關政策,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提高農民的熟悉水平,將黨中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決策轉化為農民建設新農村的自覺行動。二是注重典型引帶。大力宣傳新農村建設中湧現出來的典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農民看到新農村建設的美景,把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三是注重樹立新風。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優良傳統,樹立農村良好民風,營造農民自主建設新農村的濃厚氛圍。

二、要通過辦實事激發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熱情。要立足本地實際,找準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儘快解決與農民利益最現實、最需要、最直接的問題,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自覺投身於新農村建設。我們**縣縣委、縣政府採取點面結合的方式推進新農村建設上,在"面"上,我們提出以解決農民"增收難、行路難、飲水難、養老難、上學難、就醫難"為突破口,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在"點"上,我們建設**村等__個新農村示範村,使其在產業發展、社會事業進步等各個方面發揮好示範作用。

三、要通過增加農民收入增強農民發揮主體作用的動力。建設新農村,生產發展是前提,生活寬裕是根本。必須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核心工作來抓,積極研究生產發展問題,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要加快調整農村經濟結構,積極發展質量效益型農業,推進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和特色種養業發展,以特取勝,以優取勝。要把勞務輸出作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拓寬輸出渠道,提高培訓水平,增加勞務收入。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積極支持鄉村幹部、農村經營治理能人、產業大户和具備一技之長的農民自主創業,開發農副產品資源,促進農村貨暢其流。要加快小城鎮建設,改造完善市場體系,為農民自主創業搭建平台。

四、要通過完善機制保護農民發揮主體作用的積極性。重點要建立和完善三個機制:一是民主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大會、黨員民主生活會、民主議事日等制度,加大村務公開、民主理財的力度,保證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知情權、商議權、參與權和決策權,尊重和實現農民的合理意願。二是農民培訓教育機制。加大"陽光工程"工作力度,建好縣職業技術學校和鄉村農民培訓機構,積極培育技能型、文明型農民,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加速農民向非農產業轉移。三是農民生活保障機制。健全村級衞生服務網絡,完善農村公共衞生保障機制;採取土地保障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辦法,構建新型農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不斷提高完善農村低保制度,適度提高救助標準,健全救助體系。

第五篇:在新農村建設學習班上的心得體會—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非常榮幸參加這次培訓班。幾天來,通過專家的精彩授課,與先進市縣領導的研討交流,進一步拓寬了視野,更新了觀念,提升了理論水平,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理解。特別是對專家提出新農村建設必須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的深刻見解,受益匪淺,感觸頗深。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關鍵是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農民

的積極性。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農民羣眾主體作用,不僅解決了建設新農村"為了誰"的問題,而且解決了"依靠誰"的問題。之所以這麼説,首先,農民是歷史進步的推動者。自古以來,所有璀璨奪目的文明成果無不凝聚着萬千農民的心血與智慧。翻開中國近現代史,正是有了農民這一反抗侵略、民主革命的主體力量,才鑄就了民族抗爭一次又一次的勝利。建國以來,國家採取了以農補工、農村支持城市的發展方針,有力促進了工業和城市的進步,同時,經過幾十年農民艱苦卓絕地建設,極大地改變了農村貧窮落後的面貌,有力地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因為有了小崗村十幾户農民"分田到户"的改革創舉,就有了後來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有了農民的這種首創精神,才促成了"對內改革、對外開放"新的發展局面。其次,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實踐者。建國五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社會事業得到全面發展,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初步具備了"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能力。但是,我國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中國家的國情沒有根本改變,公共財政特別是支農財力仍很薄弱,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的巨大需求,因此,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仍主要依靠農民自力更生、艱苦創業。新農村建設的目標,決定了農民必須發揮主體作用。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已成為農村經濟活動的自由主體,政府對新農村建設的作用將主要是引導和扶持,而不是大包大攬,否則,政府的主導作用將掩蓋農民的主體地位,讓新農村建設喪失其根本的基礎的力量。第三,農民是新農村建設的受益者。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解決"三農"問題、為億萬農民謀劃福祉的治國方略。在實施和推進中,國家必定會採取一系列的扶持發展政策。由此必將會吸引、帶動社會各方力量、各種生產要素投向新農村建設,其結果一定會有力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政治、生態文明發展,極大地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作為農村社會構成的主體,長期在農村生產、生活的農民,自然會成為新農村建設最直接、最主要的受益者。從當前看,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存在三個問題:一是認識上的問題。對農民的認識上,忽視農民的主體地位,認為農民受教育程度低,技術水平不高,幹不了事也幹不成事,不相信依靠農民能夠建設新農村。同時,從農民自身看,由於受封建思想的束縛較大,很容易形成對人的依賴和對物的依賴,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淡泊,自強、自主、自由的意識不強。二是行為問題。由於對農民主體地位的認識不清,有些基層政府不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注意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代替農民包辦一切,違反農民的意願,結果適得其反,有時還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加重農民的負擔。三是體制問題。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制度性壁壘使農民的主體地位難以得到保障。這些制度包括了户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用工制度、財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徵收制度等等。這些制度不符合國民待遇原則的要求,不符合社會公平原則,既損害了農民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農民的獨立性、自主性,進而打擊了農民的能動性、創造性。

農民主體作用發揮得怎麼樣,將直接影響新農村建設成效。因此,作為新農村建設主導力量的各級政府,必須突出引導和扶持,充分發揮和實現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1、要通過宣傳切實提高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認識。在這方面要突出三個注重:一是注重宣傳政策。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特別要充分發揮農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組織領導作用,對農民進行深入細緻的思想發動,通過宣傳新農村建設意義、任務、目標、內容和有關政策,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提高農民的認識水平,將黨中央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決策轉化為農民建設新農村的自覺行動。二是注重典型引帶。大力宣傳新農村建設中湧現出來的典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讓農民看到新農村建設的美景,把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三是注重樹立新風。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優良傳統,樹立農村良好民風,營造農民自主建設新農村的濃厚氛圍。

2、要通過辦實事激發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熱情。要立足本地實際,找準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儘快解決與農民利益最現實、最需要、最直接的問題,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自覺投身於新農村建設。我們**縣縣委、縣政府採取點面結合的方式推進新農村建設上,在"面"上,我們提出以解決農民"增收難、行路難、飲水難、養老難、上學難、就醫難"為突破口,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在"點"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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