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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心得體會【精彩多篇】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71W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心得體會【精彩多篇】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一

20__年3月20日,第__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監察法把黨的____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形成的新理念、新舉措、新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將監察納入法制化軌道,監察體制越完善,監察覆蓋面越廣,就能越好地維護羣眾的利益。

紀檢監察幹部應該把學習宣傳監察法作為當前的重要任務,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充分認識監察法的重要意義,樹立執法者必先守法、監督者必先監督自己,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嚴格履責,平常監督立足於早,着眼於小,多做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工作,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紀檢監察幹部要學好監察法,敢於動真碰硬,做好打鐵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供紀律保障。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二

20__年兩會之前,人民網推出兩會調查,“反腐敗鬥爭”蟬聯熱詞榜榜首,兩會調查街採中,“基層反腐”成為各地網民較為關注的話題。兩會期間,黨和國家熱切迴應人民羣眾的期盼,深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反腐敗的新戰略、新部署、新動態上向人民羣眾交出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第__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此次憲法修改的一半內容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關,在第三章“國家機構”中新增了“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了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憲法地位,有利於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國家監察法的通過將憲法修改所確立的監察制度進一步具體化,作為一部反腐敗國家立法,對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反腐敗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新增國家機構監察委員會,選舉了首任國家監察委主任——__,至此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實現了有機統一,這將進一步增強黨內監督實效,深化黨和國家的自我監督。

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針對全體黨員尤其是黨員幹部;新成立的監察委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委同紀委合署辦公,能有效解決監督覆蓋面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形成監督合力,擴大監督範圍,增強監督實效,推動反腐敗工作向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方向持續發展。

可以看到,不管是紀委還是監委,首要的職責都是監督,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第一種形態是要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這正是加強監督的題中之義。無論是對黨員幹部,還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紀檢監察機關都要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對其依法依規履職、秉公廉潔用權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敲響警鐘,細心發現問題,全力提醒糾正,防止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小錯誤發展成大禍患,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內、放在監督的視角下,讓權力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劉備託孤遺詔特意強調不要輕視小事。紀委監委開展日常工作,一定要從小處着手,不放過任何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的苗頭,因事而治、對症下藥,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態常用,把人民羣眾痛恨的腐敗問題解決在始發階段、萌芽狀態,對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常提醒、常告誡,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着加大監督力度,讓監督成為反腐敗的第一防線。

“打鐵必須自身硬”,監察機關也必須接受監督,就像人大代表張碩輔所言“監察委員會的權力始終在嚴格的內部監督和全面的外部監督之下運行”。通過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以及內部監督等,實現對“監督者的監督”,有利於紀委監委在預防腐敗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帶動全黨上下和全體公職人員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性,讓反腐敗的防線越築越牢。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心得體會 篇三

20__年3月20日,__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組建了國家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政治機關,監察法的表決通過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又一里程碑,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學好用好監察法是當前我們工作的重要任務,必須堅決執行。

監察法頒佈之前,我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只對國家行政機關及行政人員的監察監督,監察法的頒佈,特別是在當前黨內監督全覆蓋基礎上,將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納入監察範圍,彌補了“黨內監督”的法律缺口,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國家監察全覆蓋,強化“用法律管全體”。為黨內監督提供了切實可依的法律遵循,讓監察機構開展工作更有“底氣”,監察法賦予了國家監察機制法律權威,為我國監察體制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使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有了法律依據,監察法的頒佈,是保障和規範國家監察職能的內在要求,是構建長效反腐機制的必然選擇,是推進依法反腐的必然要求。

監察法通篇貫穿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要學懂弄通監察法,首先我們要深刻認識 、制定監察法的重要意義,全面領會和準確把握核心要義、精神實質,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其次我們在深入學習領會貫徹落實國家監察法精神的同時,還要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養和首先素質,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朗朗乾坤。

通過學習,我們深刻領會到,監委與紀委合署辦公,把原來的兩把劍熔鑄為一把劍,“新監委”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不斷豐富措施手段,將全覆蓋的威力和效果真正釋放出來,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順應黨心民心,把近四年來正風反腐的制度成果和有效經驗上升為國家法律,把“打虎拍蠅”的高壓態勢轉化為久久為功的穩壓常態。留置措施是一項新的制度設計,既是反腐的利器,又是一把雙刃劍,使用不當,也會傷及無辜,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是十九大報告中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論述之一,也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向全國推廣的重要工作之一。

打鐵必須自身硬,學好用好監察法,是紀委監委幹部新時代履行職責的基本依據,作為一名紀檢監察人員,我們要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監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國家監察工作的職能範圍、程序措施和體制機制,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真正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構築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