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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讀《鄉土中國》有感精彩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74W

淺讀《鄉土中國》有感精彩多篇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篇一

第一章是“鄉土本色”。作者開篇就説“從基層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這句話有兩層意思,一個是説中國社會雖然有很多階層,但是他們都是從鄉村社會分離出去的,在行為方式社會習慣方面還帶有很多鄉土社會同樣的痕跡(雖然他們自己是很不願意承認的,因為“土氣”毫無疑問是一個十足的貶義詞。),所以要研究“中國性”,就不得不從根基出發,研究中國社會和文化的土壤——鄉土社會。另一層意思是説現在這個鄉土性只侷限於基層,就是説雖然地主、知識分子、工人、資本家等社會階層都是從鄉土社會分化出去的,但是由於長時間的發展,已經與鄉土社會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裏人對鄉下人冠以“鄉巴佬”的稱呼,因為他們對於鄉土社會已經完全沒有了認同感。至於這些階層乃至整個中國社會怎樣具有着鄉土社會的文化的根,後面會有詳細的分析。

在第一章裏,作者從“土氣”切入,分析中國人的農業本性。“遠在西伯里亞,中國人住下了,不管天氣如何,還是要種下些種子,試試看能不能種地”因為農業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氣”,所以説這個詞很貼切的描述了中國的農業本性。“土氣是因為不流動而發生的”,因此“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他們的生活範圍有地域和空間的限制。由於生活的固定,結成了穩定封閉的鄰里關係,這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又一重要特徵。許多中國社會的特徵都是由此而來。比如説,中國為什麼早在戰國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會的觀念,但是兩千年了中國為什麼還是人制社會?就是因為這種人際關係的侷限性和鄰里的熟悉性。“我們大家是熟人,打個招呼就行了,還用的着多説麼?”這種生活背景下顯然沒有法律和合同之類東西存在的必要,因為那都是對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現代人才需要。對中國人來説,分得太清楚未免傷了感情。中國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從這裏來。

第二和第三章講當時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鄉”。很多人認為鄉下人“愚”,但是費老認為不應該這麼説,鄉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識上不足,更確切的説是知識結構不一樣,他們的知識足以應付他們的生活,而對於城市的文明生活當然不甚了了了。這種不瞭解就像城裏人分辨不了麥子和韭菜、不會爬樹、不會抓魚一樣,沒什麼值得取笑的。作者進而探討了語言的產生以及和人類生活的關係,文字的產生原是為了不同空間和時間的人交流的,但是在鄉土社會,由於生活的一成不變和空間的穩定性和封閉性,口頭語言完全可以滿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對面的交流遠比書面語言表達的東西豐富快捷。文字既不是鄉土社會的基礎,本來就不是鄉土社會的本性。人類最初的文字都是廟堂性的,都是為了祭祀崇拜和記錄帝王事件,所以不是鄉土社會的必要。因此文字發明了幾千年,中國的絕大部分農民依舊目不識丁。當然當代的鄉土社會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當代農民必須要識字了,因為要科學種田、操縱機器。但是實際上我的母親國中畢業,但是由於農民的生活基本沒有文字,長年沒有閲讀和書寫,因此現在已經忘的差不多了,讀我的家信都很吃力。這無疑是費老觀點的例證,説明雖然過了這麼多年,農民的生活還是帶着傳統鄉土社會的痕跡——地方性和口語化。(待續)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篇二

《鄉土中國》這本書是我進入大學後課餘讀的第一本書。可能是由於第一次涉足人文社會科學,對這一大類學問很是陌生,書讀得不是太順利,加之日常學習和時間的安排上不合理,一個學期快結束了,我總共才讀完了前3章。對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費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還沒有讀到,真是慚愧萬分。不過,我還是會利用課餘時間把全書看完。

然而,只這前三章,就已讓我獲益匪淺。讀完以後,我對中國的鄉土社會有了基本的瞭解,也認識到世代生活在鄉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質,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過的。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對大師的著作沒有資格做評論,在這裏僅就《鄉土中國》的第一章《鄉土本色》談一談個人的一點體會和感悟。

費孝通先生是我國著名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和社會活動家。他於1947年根據所講“鄉村社會學”寫成《鄉土中國》。本書嘗試回答了“作為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社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社會”這個問題。

關於“鄉土中國”這個概念,費先生在書中指出:“這裏的鄉土中國,並不是具體的中國社會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體的中國基層傳統社會裏的一種特具的體系,支配着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換言之,“鄉土中國”是中國特具的一種體系,它包含在具體的百姓生活裏,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開篇,費先生開宗明義的提出:“從基層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這為“鄉土中國”下了定論——中國社會的基層(基本)是土生土長的鄉村人。

在這一章,先生着重闡述了中國鄉土社會的主要特徵,即鄉土的本色是什麼。我把它總結概括為下面的四點。

首先,在習俗上,鄉村人和其居住的鄉村有着很強的傳統性,而且這種傳統性很難被改變。也就是説,在鄉村居住的人都有一個“根”在身體裏邊。這個“根”,這種傳統性是源於人們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費先生講他媽媽給他一包家裏灶上的泥土,讓他在想家的時候煮一點吃。這種方式現在看來很荒謬了,但對世代與土分不開的農村人來説,這無疑是一種心靈的寄託。就像余光中先生在《鄉愁四韻》中寫的那樣:“給我一朵臘梅香啊臘梅香,母親一樣的臘梅香。母親的芬芳,是鄉土的芬芳,給我一朵臘梅香啊臘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鄉,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發着鄉土的芬芳,鄉土跟母親又緊緊聯繫在一起,泥土是母親,母親就像泥土。從中可見從農村走出去的中國人對生於斯長於斯的家鄉,對踩在腳下的泥土的強烈依賴和深厚感情。我們常説“落葉歸根”。樹高千丈,葉落歸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滄海桑田,心中日夜縈繞着的永遠都是故鄉,永遠也放不下紮在心裏的這個“根”。這個情結可以説是所有傳統中國人的一種特質。像美國就不行,美國的居民是從世界各地移民過去的,才兩百多年曆史,沒根!所以説,“土”在我們的文化裏佔着最重要的地位。這就是所説的傳統性,很難改變的,它源自農民們(當然這是最初的發源、基層,後來擴大到不僅是農民)對泥土的依賴。

這個傳統性產生的原因在我看來有兩點。第一點,農民以種田為業,天天與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產生了感情。第二點,農業是世世代代的工作,從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傳下來,幾千幾萬年,一直延續下來,不曾斷過,是完完整整的一個整體,一個脈絡。滿足這兩點,傳統性就逐漸產生。這是個長久的過程,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可能形成。

中國鄉村的第二個特徵,我總結為不流動性。費先生在書中説:“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徙是變態。”因為種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動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畝三分地”,有許多農活要去幹。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動的特點。一個家族的人住在這裏,那麼他的後代一般也會在此定居。舉個簡單明瞭的例子,就是農村的姓氏。雖然不斷有外來人口的遷入,但這隻佔少數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譜,上面一代一代從上到下,還是同一個姓佔主線。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一支斷了,沒辦法再延續下去了。農村裏現在依然很重視這個。所以,你不出去,別人也很少進來,這是不流動——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遷”這個詞。

這樣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個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與村之間相互較為孤立、隔膜。上面説的不流動是從人和空間上説的,這個是從人和人在空間的排列上説的。兩者有一定關聯,我認為是有點因果的關係。因為村子裏的人世代定居,不怎麼流動,因此導致村與村的交流、聯繫變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這有些像國與國的關係: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獨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費先生講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積小,所謂小農經營,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農場不會距離得過分遠。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們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來比較方便。三、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衞。四、土地平等繼承的原則下,兄弟分別繼承祖上的遺業,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積起來,成為相當大的村落。”

由於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鄉土社會的生活是富於地方性的,即活動範圍有地域上的限制,每個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風俗。即便在同一個省內,也會有所不同。我是山東人,山東省內一共有17個地級市,各市無論是語言、居民的性格、還是生活習慣、風俗風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講一講山東話,什麼叫山東話?這個問法本身就不對。山東話多了,每個市的話都不一樣,你叫我怎麼講?要我講,我只會講萊蕪話,還講得不好(從小就説普通話,萊蕪話一直沒學好)。萊蕪市和泰安市,這兩個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卻有很大差異。萊蕪話音調較平,很少有兒化;泰安話音調起伏較大,兒化音更多一點。濟南和煙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別。這就是非常明顯的地方性。

第四個特徵,我稱之為“熟悉”與“規矩”。亦即約定俗成。這個比較好理解。農村正是由於它的不流動性,人口性質很少發生變化,“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長大的,在孩子眼裏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因此,許多習慣就慢慢約定俗成,不言自明瞭,這又叫作規矩。“規矩不是法律,是‘習’出來的禮俗。”“鄉土社會裏從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過一次,在那裏我看到,一家結婚,大半個村子的人都跑去參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這種自發的不假思索的行為完全是源自長年累月的熟悉,這不是規定出來的結果。

以上便是我對於費孝通先生所論中國鄉土社會的主要特徵的一些理解和想法。這四大特徵,回答了什麼是鄉土的本色。儘管本書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對鄉土社會、鄉土文化我已經有了很多想法,對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現象也進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覺得這是個好的開端,我會在這條路上繼續走下去。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篇三

《鄉土中國》一書由費孝通先生所作,收錄了14篇他在西南聯大和雲南大學講授“鄉村社會學”的內容,對作為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社會作了大體上的解剖分析,從鄉土社會的本質到鄉土社會權利結構問題的分析都給出讓人耳目一新的見解,而本書中一些有關鄉土社會的理論分析恰好又能驗證當今中國社會變遷中所不斷湧現出的新問題,幫助我們更好的認識作為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社會。

一、鄉土社會的特性

費孝通先生的這本書首次出版於上個世紀三十年代,當時就對“鄉”這個字作了一個從社會大眾視角的解釋,無外乎包含了貶低蔑視的意味,而就算在現在這個時代這個字眼同樣多少帶着貶意,但與以前的時代相比,我們可以感覺到“鄉”中的貶低意味是逐漸在減小的。舉一個例子,就像假如今天我們在討論一個問題,有人要是用“鄉里人”作為攻擊一個人觀點的工具的話,我們會覺得這個人眼界小、沒水平、沒素質。這可能也是一個側面,反應出當今社會鄉土社會的變遷。

原來的時代,城裏人嫌棄鄉下人土氣首先應該注意到的問題是,正是因為有城市的存在才會出現這樣的對比,要是整個中國都是農村也就不存在鄉氣不鄉氣的問題了。城市與鄉村產生這種對比,是由於在鄉村社會所適用並有效的那套規則,在城市現代化的社會裏行不通,以一種落後無效的方法運用於追求效率的現代化社會,無可厚非會遭受到負面的評價。中國幾千年來都是以農業為主的國家,農業不像遊牧可以逐草而居,農業最倚重的是土地,守着土地生存變成了鄉土社會的一個最基本的特性,即人口流動性小,安土重遷。

二、文字在鄉土社會中的地位

費孝通先生在有關“文字下鄉”的章節中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並對這個問題作了一定的回答解釋,即文字在鄉土社會是否必要。費孝通先生主要從一個空間格局,一個時間格局來討論文字在鄉土社會是否是必要的。

我們先從空間格局來看文字在鄉土社會是否有必要性。聚村而居是鄉土社會在空間分佈上的一個特性,人和人之間的溝通是可以直接面對面來進行的,有什麼想傳達的信息可以以語言這種直接有效的方式完成。文字是附着意義的象徵體系,它產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方便人類生活,但是文字作為傳遞信息的方式有着不能百分之百還原表意人意思的缺點。既然在鄉土社會中,人們不存在空間上的阻隔,可以直接使用相比文字更能清晰準確表達表意人想法的語言作為信息表達工具時,文字在鄉土社會就失去了其所具有的價值。

接下來再從時間格局看文字在鄉土社會的必要性。時間上的阻隔分為個人的今昔之隔和社會的世代之隔。鄉土社會是一個不怎麼變動,相對來説十分安定的一個社會,大家都守着一塊相同的土地,在這塊熟悉的土地上耕作,跟熟悉的人打着交道,可以説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今昔之隔與社會的世代之隔等同了,因為只是不同的人面對着相同的環境用一套固定的經驗去做同一件事情,而這一套有利生存的固定經驗人們可以通過學習的方式取得,“習”就是不斷反覆地做,這就得倚賴於人類獨特的功能——記憶。

人類的記憶功能得靠象徵體系才能得到正常的運作,象徵體系又分為用聲音來表達的象徵體系———語言,以及可以被看見的附着意義的象徵體系————文字。上面我們説到鄉土社會中大家生活就是不同的人面對着相同的環境用一套固定的經驗去做同一件事情,個人今昔之隔與社會世代之隔等同了,這一套固定經驗中有什麼不熟悉的地方,在這同一環境中肯定有知道經驗的長輩,所以鄉土社會中人們“記憶”經驗的方式沒有用到文字的必要性,語言在鄉土社會足以承擔傳遞經驗的作用。

三、差序格局

在第三部分裏面我將差序格局、系維着私人的道德聯繫在一起來分析,因為我認為後者是差序格局在中國基層社會所派生出來的現象。差序格局説的是中國基層社會結構的格局,費孝通先生將西方社會結構的團體格局和差序格局進行了一個對比,益於我們對差序格局有一個更好的理解。他在這個章節用“家”這個最基本的社會單位作為一個基點來引述差序格局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格局,在西方團體格局中“家”這個詞,有着非常嚴格的界限,基本上就能確定是以夫妻與子女為主體的一個團體;但在中國鄉土社會中“家”這個詞含糊不清,可大可小,從這個對比中大致可以瞭解到作為中國鄉土社會最基本的社會單位的“家”具有伸縮功能,而作為中國鄉土社會結構的差序格局也同樣具有這種功能。

費孝通將西方的社會結構形容成由把、扎所組成一捆柴,其實是想借此更加清楚地表達西方是由有着嚴格界限的團體所組成的一個社會,這種社會結構格局被稱為團體格局;而中國鄉土社會的差序格局則是以“己”為出發點,將“己”與其他人聯繫起來的一種呈放射性的格局,與任何人的關係都是從這一個“己”推出來的差序。

社會結構的不同也會導致人和人關係的行為規範的差異,差序格局與團體格局的不同也就導致了兩種不同類型的社會在道德觀念上的不同。首先,我們可以來看一下團體格局是怎樣影響西方的道德觀念的。團體格局裏最基本的就是一個有包含關係的大框架,在這種格局裏面我們首先就是要承認這個有着嚴格界限的大框架中的行為規範,這個規範的產生是為了團體可以正常有序的運作,這個行為規範建立在共同意志的基礎上,每個人在這個規矩裏行事,同樣這個規矩對每個人來説都是平等一樣的,權利義務在這裏得到了產生,每個人有權利要求對團體秩序造成破壞的人恢復秩序,承擔責任;每個人也有不影響這個團體正常秩序的義務,在我看來這是公共道德產生的一個基礎。

而在中國鄉土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行為規範被費孝通先生稱為“系維着私人的道德”,這樣一“公”一“私”,區別對比就顯現出來了。為什麼中國鄉土社會的道德是“系維着私人的道德”,這還是要跟上面的差序格局聯繫在一起來説明。在上面我們知道了差序格局事實上就是以“己”為中心逐漸向外散發的一種“己”與其他人的聯繫的格局,在這種格局裏任何事都是以自己為中心作為出發點,向外擴展沒有一個固定分明的界限,道德這種人與人關係的行為規範在中國鄉土社會就是一根根單獨聯繫的人與人之間的行為規範,每一根人與人的聯繫中所使用的道德觀念是不同的,並不存在一個籠統性的道德觀念可以使用。

既然不存在一種籠統的道德觀念可以普遍適用於鄉土社會並讓鄉土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去遵守這種一致的道德觀念,然而“克己復禮”就成了鄉土社會中道德觀念的核心了,畢竟只有自己是可控的。費孝通先生在這裏抽出了一個“仁”字來幫助我們更好的認識中國鄉土社會中的道德。“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其中的這個孔子所極力推崇的“仁”字,孔子自己也沒能給出一個明晰的籠統的解釋,他對於“仁”的解説都是圍繞着私人之間的關係展開的,同樣可以論證中國鄉土社會的道德是“系維着私人的道德”。

四、家族與男女有別

在家族這一個章節中,我認為最基本的一個出發點就是鄉土社會中家庭到家族的演化,男女有別的現象也是由它衍生出來的。費孝通先生在書中説到鄉土社會中政治、經濟等功能可以用家庭來負擔,而反過來家庭要負擔政治、經濟等功能就要求家的結構的擴大,這並不是以生兒育女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家庭可以負擔的;而且家庭在承擔政治、經濟等功能之後就被要求具有長期綿續性,故具有臨時性以夫妻為主軸的西方家庭不能勝任這一功能。中國鄉土社會中的家庭以父子、婆媳為主軸,夫妻為配角的結構也是為適應這些功能的承擔,父子為主軸避免了個人的死亡而導致的家庭的終結,變得只是成分而不是父子主軸的結構。

在上面我們提到中國鄉土社會為了承擔政治經濟等功能,維持家庭的長期綿續性,將家庭演化為以父子為主軸夫妻為配角的形式,根據費孝通先生的説法這是將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拉入家庭導致的結果。政治經濟等事業要求效率,效率要求紀律,紀律排斥私情,任何帶有強烈情感波動的情緒都會對事業產生影響,這就導致了“男女有別”這種現象的發生,畢竟男女求同的過程就是激烈的。

從歷史發展的長河裏我們可以看出了大部分求同的過程都是激烈血腥的,種族與種族之間的求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求同,階級與階級之間的求同無不是伴隨着艱難曲折的過程,所以男女這種從生理上就不一致的兩種類型其求同的過程也同樣是激烈的。但中國鄉土社會中家庭承擔了政治經濟等功能,被要求具有長期性,這就一定程度上排斥伴隨着激烈過程的男女求同,這影響到中國鄉土社會中家庭的效率,所以在鄉土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基本主要體現在同性之間。承認男女差別,但不追求兩者相互之間的認識認同,將情感的交流發生於同性之間,鄉土社會“男女有別”也就自然而然的發生了。

五、鄉土社會中的禮與法

就像在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靠法律來調整的,在中國鄉土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靠“禮”來規範的,中國鄉土社會使用“禮”來規範人與人關係的“禮治”。

鄉土社會是生於斯,死於斯的人口流動性極小的社會,一代代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種,依靠一套固定的經驗,不變的規則就可以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這種經過不斷驗證而確又十分有效,有益於這個社會運作的一些行為規範,這些社會所積累下來的經驗慢慢就演化為了傳統。“禮”的維持依靠傳統,而“禮”就是人們主動對傳統服膺的習慣。要使人們主動服膺於傳統,那麼這一套傳統必須是經人們不斷親身試驗,確實能滿足生活需求的。在中國的鄉土社會這樣一種環境穩定,人口不大流動的農耕社會才能孕育出“禮治”社會。現代社會變遷速度快,不可能存在一套不變的經驗或規矩能適用於任何環境並無法使人服從,這時候才需要法律作為工具來調節現代社會人與人的關係。

上面我們提到“禮治”在鄉土社會的產生以及為何“禮治”可以在鄉土社會被適用的問題。我們接下來就可以來看一下“法律”能否融於鄉土社會。法律它不考慮倫理道德的問題,它旨在保護個人權利和社會安全,所以説像一些由道德倫理去評價的那些家庭瑣事,它是不管的,但鄉土社會的“禮”調整大部分的卻剛好是這些倫理上的事情。然而一個社會是不能同時存在兩種評級體系,兩種迥然不同的評價體系存在於同一社會必然會造成這個社會的混亂動盪。

在中國鄉土社會,法律剛下鄉的時候,我相信肯定是有過這一混亂時期的。有一部電影剛好反應了這一問題,有一天,出現一波村民找到一名剛下鄉的青年法官要求這位法官幫他們解決問題,問題出於A村民的豬在外覓食的時候把B村民家的祖墳給拱了,A、B兩家人協調不好,鬧到法官這裏,B村民要求賠償兩頭豬和一場法事而A村民堅持只賠一頭豬和一場法事,剛好這一天在鄉下待得較舊有資歷的老法官不在現場,只留下這個初出茅廬的年輕法官,這位年輕法官以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由不接受審理,結果導致A、B兩家村民大打出手。從這個故事裏面我們就大致能看出法律在鄉土社會的地位是很尷尬的,這種尷尬時期就發生在鄉土社會依然可以用“禮”來有效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法”被強行安插進來的階段。從上面的故事驗證了費孝通先生的觀點,即現代司法制度在鄉間發生了副作用,破壞原有的禮治,卻沒有建設起法治秩序。

六、鄉土社會中的權利結構問題

在討論鄉土社會權力結構問題之前,我們可以先梳理一下費孝通先生所提到的幾種權利結構。在這本《鄉土中國》裏面他一共提到了四種權力結構的形式,即橫暴權力、同意權利、長老權利以及時勢權利。橫暴權利是一個階級以權力為工具對另一個階級的剩餘利益進行剝奪的一種權力結構,這種權力結構存在的前提是作為被統治的另一階級需要具有一定的剩餘利益。

同意權利產生於社會合作分工的基礎之上,社會分工提高了社會的效率和人們的生活水平,每個人在自己所屬的位置上安分守己地為自己所處的社會提供必要的服務,這就免不了秩序的出現來規制不利於社會分工的行為,這種秩序的出現依靠的是社會同意的力量,以社會契約為基礎的同意權利在此產生。長老權利是一種在鄉土社會這種人口流動性小,環境固定,依靠一種固定不變的文化傳統就能有效解決生活問題的社會結構裏所產生的一種教化式的權利。時勢權力發生在激烈的社會變遷的過程當中,社會變遷也就是所謂的社會結構本身的變動。

接下來我們看一下這四種結構在鄉土社會的比重。上面我們提到橫暴權力的出現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存在剩餘利益可以被剝奪,不然這種對抗性權利的出現是沒有什麼實質意義的。但是在中國,鄉土社會是一種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社會,不存在多少剩餘利益可以促使橫暴權利的產生,這是鄉土社會對橫暴權力的限制。

但這並不是説中國社會就不存在橫暴權力了,在中國鄉土社會橫暴權力的發生具有周期性,當小農經濟的社會休養生息達到了一定的程度,社會太過飽和再加上這個國家統治層的權利的膨脹,就會有一種向外擴張或在內部大興建設的企圖,這時候為了自己計劃的實施,它必須對沒有太多剩餘利益的鄉土社會進行壓榨,導致了社會的混亂動盪,接下來戰爭的爆發又導致人口的減少和新政權的產生,這時橫暴權利終止,又開始了新一輪的休養生息。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國部分朝代為了自身的長治久安而強調“無為”政治。而同意權力產生在社會分工合作的基礎之上,在自給自足的鄉土社會是不存在所謂的同意權力的,所有的生活資料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行動完成,不需要社會分工來解決。

再講長老權利和時勢權利之前,我覺得有兩個過程要先提出來,一個是社會繼替,一個是社會變遷。社會繼替是人物在固定的社會結構中的流動,社會變遷是社會結構本身的變動。兩種過程不是被分割,而是同時行進的。先提出來這個概念是想説明,屬於社會繼替所影響的長老權力與屬於社會變遷所影響的時勢權力是同時存在的。

費孝通先生認為,在中國鄉土社會中起支配的權力是長老權力,一種教化性的權利。這種權力之所以能在鄉土社會處於支配地位是因為鄉土社會本身就是一個極其穩定的社會,社會結構以及環境都不變,變的只是人的繼替,世世代代都可以用一套固定的經驗處理同一類問題,在這樣一種社會裏文化傳統備受重視,這種被驗證有效的經驗成為了生活中寶貴的財富,而經驗來自於長輩的教化,這是長老權力在鄉土社會起支配的原因。而時勢權利發生於激烈的社會變遷的過程中,這種社會變遷是由於原來有效的固定經驗在變更了的環境下不再適用,舊的社會結構不能再滿足人民的需要,新的社會結構被要求出現,而激烈社會變遷引起的新舊交替所導致的社會不安,促使了“英雄”的產生,隨之而產生了“英雄”對跟隨他的民眾的支配的權力。

上面我們説了,時勢權力與長老權力之間、社會繼替與社會變遷之間在時間上不是分隔開來,而是同時存在的。慢速率的社會變遷中,社會繼替可以緊跟社會變遷的步伐,可以“註釋”的權力變動方式來改變長老權力下文化傳統的內容,也就是“名實的分離”。而當社會變遷速度加快並伴隨着激烈過程的時候,長老權力衰落了,隨着而來的是時勢權力的抬頭。

當今社會出現的一些事件剛好能印證激烈社會變遷中長老權力逐漸衰弱這種説法,就像這幾年時常會看到的農村老人因兒女經常不回家或不盡孝道而導致農村老人自殺的新聞。如今我們的社會正處在激烈的社會變遷之中,原來固有的文化傳統在快速發展的現代社會的作用越來越小,快速發展的社會要求人們與時俱進,人們面對着的是社會的優勝劣汰,當固定的傳統不能有效運用於並有益於生活時,這種傳統就面臨着被拋棄的命運,而遠在鄉村的家中長輩作為長老權力的體現者,由於其所擁有的經驗再也無法幫助子孫後輩也同樣面臨着被“拋棄”的風險。

《鄉土社會》雖然篇幅不大,但其包含的內容卻直面鄉土社會最基本的問題;雖然作於上個世紀三十年代,但其中費孝通先生提出的部分理論還是適用於如今的鄉土社會。就像現在的城市化進程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農村男性結婚困難導致的“農村剩男”現象、農村老人自殺等問題,都可以從《鄉土社會》的一些理論中得到解釋。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四

《鄉土中國》這本書最開始就寫了這樣的一句話:“從土裏長出過光榮的歷史,自然也會受到土的束縛,此刻很有些飛不上天的樣貌。”鄉土中國,並不是説中國的鄉村,也不是説中國鄉村的鄉土性。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這種鄉土性是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響。但隨着中國現代化進程的發展,中國的鄉土社會受到了衝擊。中國出現了很發達的城市,這些城市具有了現代社會理性、變化速率大、關聯不穩定的特點,但是仍然中國社會的文化是鄉土性的。

一、土裏長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過,為什麼在中國人的觀念中,逆來順受是很自然的。中國人是不太懂反抗的。當自己與別人產生並非無理的矛盾的時候,中國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約束自己,以和為貴,所謂“克己”。好比一位母親,看到自己兒子和別人兒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兒子錯了,肯定都是劈頭蓋臉把自己兒子罵一頓。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説,正因中國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飯的,在人們對自然還一無所知的時候,只能崇拜它,順應它。天,直接關聯到人們能不能吃飽飯,能不能活過這一歲。深以為然。而這本書給了我一個比較完整的答案。中國人的逆來順受來源於祖祖輩輩的順應。這還只是鄉土性的一部分。

我們的文化,我們的習性,很多的根據都能夠從土地裏找到。好比説中國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鄉土社會中,人際交往是不講究效率的,講究的是感情。於是人們的談話很多都是沒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無法進入正題,就連工作時也是這樣,它不會像外國人開門見山直來直往。仔細觀察觀察身邊的人,就會發現,這種鄉土性隨處可見。

再想想咱們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穩定、保守、安於現狀,還是天人合一、儒道的價值體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記。而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氣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國人“內聖”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國依然是一個家族居住在一齊,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國人是有根的,他們的根紮在土裏。人就好比是這樹上的葉子,一代一代的調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沒有變,根還是深深的在泥土裏。

二、鄉土社會在轉型

説是中國正處於一個社會轉型期,此刻真正的瞭解到社會轉型的含義,不僅僅僅是從落後農業國家轉向於先進的工業國家。原本一個“阿波羅”式的社會,顯現出了“浮士德”式社會的特徵。我們的鄉土社會在受理性社會的衝擊,我們的鄉土社會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業禮貌帶來的結果。

此刻越來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開居住。此刻越來越多的人有着所謂的城市綜合症,空虛,沒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齊卻覺得自己沒有朋友。此刻也有越來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較活躍的文化和思想觀念。人們的生活不確定因素增多。連百姓也像電子產品一樣更新換代,沒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們想着一輩子老死故鄉,此刻的人們想着出去闖蕩闖蕩。我們的社會在改變,而且還會有更深層次更潛在的改變。這種改變是先進的禮貌征服了落後的禮貌,也是中華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衝擊是更新也是考驗。

這樣的轉型,説不清楚是城市裏氣氛更濃烈還是農村。無疑城市的不確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於斯,死於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農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願望説不定更強烈。我想這樣的社會轉型,是整體的,是這個社會方方面面的改變。原本不管是中國的鄉村還是城市,都是典型的鄉土中國。

三、法治外表下的禮治社會

按照費先生的對禮治的定義,我們的社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個禮治社會。但是我們的社會不管從教育體制還是城市規劃、司法體系,很多東西都來自於西方。它們真的適合我們嗎?很多時候能夠感覺到中國在應對這個世界時的手足無措,有時候被欺負了,也不知道怎樣辦,只有乾着急。正因,我們的觀念是不一樣的。就算我們大中城市看起來就像世界性的發達城市一樣,我們也有法律也有這樣那樣的現代化得東西。但是它們真的適合我們嗎?

法治那是人家的東西,但是中國此刻也説自己是法治國家了。中國的“法治”還是得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這種“以德治國”反映的是什麼?那就是“禮治”。在這個過程中,很長一段時刻以內,真正人人平等的觀念還是無法在中國人當中樹立起來。現階段的中國,像個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們可不能夠從我們鄉土社會出發,思考鄉土社會進步的道路?這只是一種設想。倘若法治代替禮治是一種必然,我們要用勢不可擋的經濟發展來轟炸我們的社會文化嗎?在現代社會的中心片面強調經濟的時候,其他社會矛盾必然無法緩解,發展生產力、提高經濟效益並不能解決問題,也許帶來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懼。

其實《鄉土中國》這本書能夠思考的問題還有很多很多。之後在課堂的討論上,老師説到,這本書創作於1980年代,當時已經有人發現中國這樣的社會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結於中國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費老就將他於之的思考寫了下來。到了此刻,中國的社會在很大程度上能夠稱之為一個陌生人社會了,平等和契約必然代替道德來管理社會。那麼,中國究竟何去何從?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五

最近看了費孝通先生寫的這本書。細細讀來,觸動很大,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要我具體説記得哪些,我卻腦子有些不清楚。看來有些危險了我。只能邊看書邊寫讀後感了。

鄉土中國,中國傳統上是個禮俗社會,但是現代社會卻是個法理社會。在這個社會轉變中,發生混亂想必是理所當然的吧。這二十年來,我所經歷的,不正是這樣的一個變遷嗎?又或者,只是變遷的一小部分。小時候,周圍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國小,中學,始終沒有離開那一片土地。同學縱然幾經變遷,但同學的父母卻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際圈內,所以也還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裏,可不就是一個傳統的禮俗社會?到了後來,上大學,突然發現一切都不適用了,那裏卻是一個法理社會了。到處都是陌生人,隨時可能認識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為陌生。大學的幾年裏,我總覺得自己是孤獨的,想必是因為社會秩序不一樣,我需要慢慢適應吧。

其實禮俗社會也是一種制度管理社會,法制社會也是一樣,只不過,制度不一樣,導致人的生活習慣有所不同而已,説到底,都是制度,維護社會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個遊戲,要遵守相應的遊戲規則。

生育制度,有幾句話讓我觸動很大。生育只是為了保證社會的完整性。人類以家庭為單位,參與到社會活動當中,從事各項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沒有人了,社會完整性受到破壞,對每一個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響,在我看來,政府就是為了保證社會完整性和維護社會秩序而存在的一個存在。這樣一項工作是巨大而繁瑣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們從事這項工作,從中得到的回報也多。他們讓這個社會有機的組織了起來,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還是現代政府。他們把社會最小的細胞單位——家庭——採用某種方式組織了起來。當然,任何時候都有一些比較另類的人存在,但是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主流還是家庭單位。

社會需要安穩,種族需要延續。婚姻為種族延續並且保障種族延續提供了一種方式。生下孩子,並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續社會上的工作。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血緣關係。也許,社會採用婚姻的方式來穩定,延續也考慮到了血緣這層關係吧。有時候覺得,建立一種社會秩序,就是綜合調整社會資源,得到一個可行的辦法來讓社會運行。

人都是各自獨立的個體,結合到一起,是為了保障孩子的養育。這一點,我想有沒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長大呢?如果社會提供一個孩子的生長平台,孩子生下來就送到一個集中的地方長大並且接受教育然後走向工作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無良的人利用孩子賺取黑心錢,也避免了因為孩子因為家庭條件而造成的無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樣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異,可以選擇他們可以勝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優勝劣汰,是一種更為有效的社會發展手段。同時,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選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擾。

但是,既然現在社會是要求父母單獨撫育孩子,那麼保證父母婚姻的穩定對於孩子的成長教育來説,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一種社會行為,不僅牽扯到了這兩個人自身的社會關係,還牽扯到了社會問題。當兩個人的婚姻是個例時和當兩個人的婚姻從屬於主流時,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絕對是不同的。

叔本華説過,人就好像刺蝟,遠了,覺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個自我感覺的動物,哪怕是你最親密的人,也無法感受你的感受。兩個習慣已堅固,興趣已決定,嗜好已養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約之下,要經營共同生活,相互間的調適自易就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以前很多人都採用內婚或者變相內婚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童養媳或者早婚然後晚點圓房或者姑表親結婚,這些都是為了在生活習慣等各方面特徵還沒有形成可以調節的時候就接進家裏來以積極適應將來的婚姻生活。這相對現代男女一見傾心,然後如膠似漆,然後步入婚姻殿堂面對現實,發生各種摩擦來説,其實有效得多。不是説,現代男女這種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談戀愛是不一樣的。談戀愛的時候只是個體行為,不會發生什麼嚴重的後果,而婚姻是社會行為,一個不慎,後果會很嚴重。戀愛時期,感情至上,婚姻當中,是有物質生活基礎的,如果雙方都不必為物質生活奔波勞累,那就無所謂了,可以永遠維繫感情上的生活,跟談戀愛處於一個狀態,也不錯。

費孝通總結説有三種方式:相敬如賓,變相內婚,自主擇偶。在現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懷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對舊式婚姻來説,是退步了的。家和萬事興。現代男女面對現實,發現了婚姻痛苦時,心理上難以接受, 頓覺感情受了欺騙,結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間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續,但是孩子長大了之後,卻有自己的思想。當一個人內心充滿着理想與現實的衝突時,他會感覺到懊喪,甚至嚴重些,對自己失去信心,終於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擠出去。可是現實自我卻又不能脱離理想而單獨存在,人是無法回到禽獸德水準上去過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為病態,就是自殺。因此,理想和現實不能擠得太緊,也不能分得太遠。把理想轉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為一種放卸的方式。

這一段話中,深有感觸。難怪前一段日子裏,我對自己幾乎就要喪失了信心,時常酌磨死了算了。

還有句話讓我感觸很大。一個在家庭環境裏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會在家外的競爭場合中失去適應的能力。我想,這是因為,在家裏,他是一個孩子,可是出了門,別人不會把他當孩子看,而是當大人看。在社會性斷乳的過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篇六

《鄉土中國》是費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國農村的作品。全書涉及鄉土社會人文環境、傳統社會結構、權力分配、道德體系、法禮、血緣地緣等各方面,向讀者們展示了中國傳統社會盤根錯節的組織關係。本人有幸閲讀了費老先生的作品,並有所感觸,在這裏分享給大家。

中國社會是具有鄉土性的,作者在這裏定義了土地的重要性,我們以農業為生。農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農民聚集在一個空間內,無需具體的規範、原則,更習慣於通過超越語言地形式形成習慣,放在時間維度來看也就是禮俗。鄉土社會是一個禮俗社會,是沒有法律傳統的,傳統相比於現代社會更為重要。因為,鄉土社會中社會變遷小,農人一年一度,周而復始。越是經過前代生活中證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於是“言必堯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中國共產黨的發展歷程來看,可以説我們黨很早就認識到了禮俗、好古的鄉土社會特點。鄉村之於革命,是革命的基礎和動力;而革命之於鄉村,則是千年鄉村秩序和鄉村生活的大顛覆。在革命的邏輯中,這種顛覆是歷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國傳統農民生活的邏輯中,則是對現有的信仰、原則和傳統的背離或放棄。因此,現代革命進入鄉村的最大問題,是農民能否有決心背離傳統,親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問題。這正如黃琨研究所發現的:“貧困並不是農民參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農民固然出於對物質利益的渴求,但傳統的價值判斷和道義準則仍在考慮之列,革命所面臨的風險也常使他們邁不出革命的腳步。”與通過暴力手段進行強行改造相比,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着人民的立場,保護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這樣才成功地突破了這個千年傳統所積澱出來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線”。

而其祕訣在於:在努力使鄉村成為現代革命的舞台,使農民成為現代革命的力量同時,也用現代革命的邏輯改變鄉村,改變農民。簡單地説,就是把革命動員與鄉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機結合起來,在鄉村改造中動員農民;通過動員起來的農民實現鄉村改造。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七

看完鄉土中國,對我的影響很大,我思考了好多問題。最主要當然是從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種傳統,在中國這樣一個情大於法的社會,的確,要想實現法治,還得經過我們漫長歲月的奮鬥,前赴後繼的法學家的奮鬥。

費先生所描述傳統基層的鄉土社會與我的生活環境有很多的相似之處,甚至可以説它將我的生活環境用簡單而明瞭的文字抽象之後,再還給我。原來以為是個例或是當做笑話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規的風俗、慣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讓我感受到:學術與生活在我的腦海裏第一次這樣緊密的聯繫起來。

《鄉土中國》研究的是根植於中國農村的鄉下人。中國有幾千年的農耕歷史,“鄉土中國”在某種意義上是中國傳統的符號。在改革開放的當代中國,“鄉土中國”這一符號有着實實在在的研究意義。費孝通認為:靠務農為生的鄉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為常態,即便因為種種原因離開土地的農民,也像“從老樹上被風吹出去的種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來農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動,鄉土社會成了生於斯、死於斯的社會。在缺少流動和變化的鄉土社會裏,每個人都在一個“熟悉”的環境裏生活。

在這樣相對穩定、熟悉的生活環境下,形成了許多鄉土中國的獨特現象:“規矩”即可約束行為,法律則大可不必;“常識”即可應付變化,“規律”就可有可無了。

他還説中國人有“私”的毛病,費孝通從社會結構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中國人的社會結構“是好象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波紋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遠近視財富和勢力而定。波紋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親疏遠近為出發,因此中國人缺乏團體意識、缺乏對權力和義務的共識和遵從。這一點其實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國人團隊意識也挺強啊。

他還認為,在“推己及人”的波紋式社會結構中,也形成了維繫人際關係的道德因素:“親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們傳統道德系統中……很不容易找到個人對於團體的道德要素”。這句話我也不同意,中國自古就有:“國為重,家為輕”和“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説法,難道這不是中國人思想裏的個人之於團隊的要素嗎?

現下的農村也不是當初那個封閉自守的鳥籠村,由於改革開放的影響和西方經濟的帶動下,農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來,為何農村和城鎮都有私的現象,其實根本原因還是競爭帶來的副產品,費孝通先生説的認為,打個比方來理解,就是説明“當一羣鳥是一個團體的,因為熟識而在無形中有了一種關係,有了這個關係就減少了不良競爭”,而一隻只不相聯繫的鳥之間,由於沒有這種關係,就容易產生“私”的現象,人也一樣,俗話説的好,“芸芸眾生,皆為利來”,這裏的“利”是泛指對自己有好處的事物,如果沒有好處的事,從相反角度就是無益之事,試想誰願意做對自己無益的事呢?有句話也説的蠻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如果連自己也吃不飽,又怎能照顧到別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須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當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國家地區也就達到興盛繁榮了,而一些對個人無益的事,對羣體有益的事,有時也不得不捨小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種關係,強行實施。

長久以來,人們總認為凡事要按慣例行事,卻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鄉土自身的禮儀和秩序有效的應付着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但是並不決斷於個人專斷的權力,或者呆板的法規條文,秩序的維護者是漫長的上下五千年的歷史傳統,以及在此傳統中為人們所認同的風俗、人情、習慣、禮儀等等。因此我認為,中國的法治事業要得到發展,必須先改變人們的思想,樹立法治觀念。

費老推論,既然是禮治社會,那麼禮就不僅僅是禮貌,不懂禮就簡直是個道德問題,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為有人破壞了規矩。我非常贊同他的觀點,中國鄉土社會的理想是沒有法律和政治的,因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來的規矩進行,政府的統治以教化為主,苛政猛於虎,來到這個世界的新生兒自有父母教化他們適應這些規矩。這就實現了無為而治的理想。

費孝通先生在書中還談到當時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鄉。很多人認為鄉下人愚,但是費老認為不應該這麼説,鄉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識上不足,更確切的説是知識結構不一樣。他們的知識足以應付他們的生活,而對於城市的文明生活當然不甚瞭解了,這種不瞭解就像城裏人分辨不了麥子和韭菜、不會爬樹、不會抓魚一樣,沒什麼值得取笑的。作者進而探討了語言的產生以及和人類生活的關係。文字的產生原是為了不同空間和時間的人交流的,但是在鄉土社會,由於生活的一成不變和空間的穩定性和封閉性,口頭語言完全可以滿足他們的生活需要,這使得鄉土社會對文字的依賴性大大減弱,而且人們通常認為面對面的交流遠比書面語言表達的東西豐富準確。

總之,中國現在正處在轉型階段,是一個現代性與鄉土性矛盾着的國家。中國的法制化還需要努力,很艱苦的努力,中國要進行現代化國家建設,必須處理好鄉土性的問題。加強人們的規則意識,完善法律法規,推行依法治國,提高人們的綜合素質,這些都是我們國家必須要面對的事情,值得我們進一步去思考。這也是讀完費老先生的鄉 本站 土中國,我能想到的,在我們這樣一個情大於法的有這太沉重的歷史積澱和文明傳統的國家實現法治社會所要做的最關鍵的一面。

《鄉土中國》讀後感 篇八

本書收集的是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後期,費孝通先生在西南聯大和雲南大學的十四篇文章。此書略薄,正所謂濃縮的精華,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簡潔明快的語言,為我們透徹地講解了“鄉村社會學”的內容。通覽全書,可以感受到一股濃濃的、親和力極強的“鄉土氣息”。跟隨作者的腳步,可以一窺中國的基層社會。雖然事過境遷,但作者透視社會的眼光、觀察社會的方法,對現代社會仍然具有珍貴的價值,值得我們去學習借鑑。

一、特具的體系:比較視野下的鄉土中國

在本書中,費孝通先生圍繞“中國基層的鄉土社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社會?”的問題展開,將中國作為一個整體與西方現代社會進行對比,敍述中國鄉土社會的特點。費老説:“搞清楚我所謂鄉土社會這個概念,就可以幫助我們去理解具體的中國社會。”究竟什麼是鄉土社會?它是中國基層社會中“一種特具的體系”,這種特具的體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費老在文中並沒有沒有明確指出鄉土社會的概念,但是我們可以推測出,“生於斯、死於斯”,“終老是鄉”的一種固定的“熟人”社會,並且具有強調血緣關係和倫理觀念的特徵就是鄉土社會。費老講了鄉土社會的特徵,其核心特徵可以歸納為兩點,潛在規則的禮治原則和作為外在形態的差序格局。這是中西方基層社會的最大區別。

二、社會性質:底色的“土”與本色的“鄉”

在《鄉土本色》中,費孝通先生開篇提出:“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由此可見,“鄉土性”是針對中國社會而言的,不單指鄉村社會,還應包括中國傳統的城鎮。費老首先從人地關係的角度,把傳統基層社會的“鄉土本色”概括為“鄉土性”。何為鄉土性?鄉土就是中國傳統農業社會。土的本意是泥土,鄉下人離不開泥土,因為種地是最普通的謀生辦法。長期以往,增大了人對土地的粘附性。由於受到土地的束縛,人們安土重遷,過着生於斯,長與斯,死於斯的社會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關係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就是人與人在空間排序關係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時間上的“熟悉”,而人與人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締結的生存狀態,又直接構成了中國基層社會獨特的習俗和生活方式的規定性。隨着社會的發展,近百年來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們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發生了鉅變。但是鄉土社會的特徵沒有完全褪去,而是將“鄉土性”的特點適應性的保留了下來。

三、社會交往:鄉土社會中的語言與文字

《文字下鄉》中主要講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會影響下的現代社會和鄉土社會的不同之處。文字和語言,只是傳情達意的一種工具,並非唯一的工具,而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傳的情、能達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説“眉目傳情”、“指石相證”,就拋開了比較間接的象徵原料,而追求直接的會意。中國社會基層,有語言而無文字。在一個鄉土社會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記憶的範圍和生活在現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鄉土社會的特點就是“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落葉歸根”就可以解釋鄉土社會中生於斯死於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論在空間和時間得到格局上,這種鄉土社會,在面對面的親密接觸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們,並不是愚到字都不認得,而是沒有用字來幫助他們在社會中生活的需要。鄉土社會是一個面對面的社會,有些話可以當面説明白,並不需要藉助於文字,但並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鄉。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作為現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們開始逐漸遠離鄉土社會。費孝通先生認為,如果中國社會鄉土性的基層發生了變化之後,文字才能下鄉,也必須下鄉。

費孝通先生的這一觀點,可以拓展至文字下鄉背後的鄉村教育。時至今日,儘管鄉村教育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教育資源不均衡的城鄉空間分佈,形塑起來的社會格局深刻影響着現代化進程中的鄉村社會。而作為交流媒介的語言、文字,在信息技術的深刻影響下,業已引起社會交往的巨大變遷。這一變遷對城鄉的影響深度存在何種差異?這一差異又將如何影響城鄉間的社會結構?費孝通先生健在的話,也許也會思考這一問題。

四、社會結構:差序格局中的鄉土中國

《差序格局》講的是中西方社會關係、社會結構的不同之處。費老以西方現代社會為參照,把中國傳統社會與西方社會在基本結構及各個方面進行了系統的比較,提出的“差序格局”這一本土概念。西方現代社會中人與人的關係可以被歸納為一種“團體格局”,就像“一捆一捆紮清楚的柴”;在中國傳統社會,“社會關係是逐漸從一個一個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聯繫的增加,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絡”,“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關於差序格局和團體格局中費老所用的兩個比喻,揭示出中國傳統社會特點是一種規範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會關係等級化的倫理型交往。在西方現代社會中,每個人的人格是獨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團體格局中講契約、法理,以契約信用和法律來判斷行為的正當性,以法理保護社會公平公正。社會格局的差別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觀念,在“團體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觀念建築在團體和個人的關係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體系出發點是以自己為中心的社會關係網絡,從己外推以構成的社會範圍是一根根私人聯繫,每一根繩子都被一種道德要素維持着。中國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對象和“自己”的關係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縮。在現代社會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發生了變化。血緣、地緣關係弱化了,體現的更多是業緣關係。人們為了生計,一部分年輕人不得不背井離鄉,加大了人口流動性,固定的“熟人”社會由於交流、聯繫的減少漸漸疏遠。從鄉村向大城市發展,造成了中國鄉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緣和地緣的聯繫,業緣成為影響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重要因素,整個社會呈現一種鬆散的狀態。

五、社會秩序:人治、禮治與法治

《禮法秩序》講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區別。人們總是認為中國傳統社會是“人治”,而西方社會是“法治”。其實不然,中國傳統的社會並不是“無法無天”的,鄉土社會是一種“禮治”的社會。費老説:“禮是社會公認合式的行為規範。”西方社會的“法治”並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統治,能維持秩序,而是説社會上人和人的關係是根據法律來維持的。法律還得靠人來執行,法治其實是“人依法而治”,並非沒有人的因素。禮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維持規範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國家的權利來推行的。維持禮這種規範的是傳統,傳統是社會所累積的經驗。

禮不同於“從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於以輿論話語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種由主動服膺於傳統的行為構成的秩序;禮從內作用,但同時是外在於個體的社會秩序,也作為社會秩序從外作用於人,目的在於“克己”;禮治秩序在規模較小的鄉土社會裏可以滿足人們有效地應付生活問題的需要,但現在社會要求規模更大的團體合作,此時,“禮治秩序”要過渡到“法治”。現代社會中,由於“熟人”社會漸漸過渡到“陌生人”社會,人們交往範圍的擴大,交往復雜程度增大,導致人們之間的信任感弱化,必須依靠社會契約來作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顯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為人們交往的準則,對人們也產生必不可少的制約。隨着“依法治國”觀念的深入,人們的法律意識也逐漸提高,“法治”社會將更有利於現代社會的發展。

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距今已是70多年了,當今的社會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等都與費老那個年代大相徑庭。重拾費老的《鄉土中國》,深刻理解中國傳統社會本質,才能更好地應對當今社會的變革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