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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絲》的讀後感800字【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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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絲》的讀後感800字【精品多篇】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 篇一

在我所讀的書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歡的書,這本書裏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體貼,但男二號確是一個花言巧語,十分奸詐的人。

這本書就是《德伯家的苔絲》,作者是英國的哈代。

這本書主要講了:苔絲的父親聽説自己是古代貴族的後裔,便要女兒去一個自稱是德伯後裔的富老太婆家攀親。苔絲到了那兒卻被老太婆的兒子亞歷克糟蹋了。苔絲在牛奶場做工時與安奇爾相愛。當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爾卻沒有原諒他而是拋下她前往巴西發展。苔絲家裏陷入窘境,丈夫沓無音訊,絕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亞歷克同居。安奇爾回國來找妻子。但苔絲覺得沒有臉面重回丈夫的懷抱,只好殺死了亞力克。與丈夫一起度過了幸福的五天後,苔絲被捕了

當苔絲還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女孩時,亞歷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給毀了,而亞歷克卻理由充分的説他這樣做是因為他愛苔絲,難道這樣也是愛的方法那?他這樣的方法只能找來世人的指責、痛恨、羞罵,永遠都得不到世人們的認可和祝福。而苔絲呢?她對亞歷克只有恨,絕對沒有一絲的愛,牽掛,更不要説是憐憫了。安奇爾是一個既温柔又體貼的男人,他不會用花言巧語騙取苔絲的愛,更不會用那種下流的方式得到苔絲。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恆的精神與愛在一點一點的融化着苔絲的心,並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動感動着苔絲最終獲得了苔絲的心。這就是兩個人品質的對比,行為的對比,也是結果的對比。苔絲因為被對亞歷克的恨衝昏了頭腦,蒙撇了雙眼,最終在對亞歷克的恨和在對安奇爾的愛的兩種情緒的交織下殺了亞歷克。當他與丈夫安奇爾度過了幸福、快樂、浪漫的五天後便被捕了。在監獄中,她想來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涼了以至使她無法去面對,只好自殺了

苔絲帶着遺憾和對丈夫安奇爾的祝福離開了人世。在愛與恨中作出了選擇,也付出了代價和失去了幸福。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 篇二

在鳥兒甜蜜歌唱的地方也會有毒蛇發出嘶嘶的聲音。當大自然的女兒踏入文明的社會後卻要面對殘酷的生活環境。涉足未深的少女就這樣走進了被命運捉弄的漩渦,那樣不經意之間,苔絲,德伯家的苔絲就這樣丟失了少女的貞操,是誰的錯,堅信自己是大家族的德伯沉浸在伯爵的夢想中,是貧窮讓他們將所有的人都看作了自己的救世主,輕易相信了冒牌的同姓伯爵亞雷·德伯維爾,也就是這條隱藏的毒蛇侵蝕了苔絲,讓她走上了一條綿延崎嶇的道路,一條孤獨又無助的道路。風雨飄搖過後,太陽不再吝嗇對苔絲的眷顧,在擠奶場結識了自己真正的愛人安其爾,可是新婚的夜晚,當苔絲在壁爐前吐出這段悲慘的回憶時,愛人走了,只留下了一個背影,讓人心碎,明明相愛,可是僅僅因為那可笑的貞潔,這對愛人就此分道揚鑣,即使最後回頭,可得到的又是什麼呢。

請求的原諒沒有回覆,家庭的負擔讓她身不由己,不知覺中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人身邊。即使是作為傳道者出現,那又怎樣,最終的結局也是給傷害的人又加上了一道傷口,一道致命的傷口。是太多的愛讓人喪失了理智,面對失而復回的愛人,讓深愛着苔絲如何能夠保持理智,面對傷害自己又再次欺騙自己的無恥之徒,這把被仇恨掩蓋的愛情之火,怎可不燎原。為愛而拔出的利刃插入惡棍的心臟,結束了這悲慘的束縛,寧願得到一時的幸福,勝過永遠不會停止的悲痛。苔絲最終做出了最大的犧牲,逃生的那段時光相信會是她最幸福的時光,只是和所愛的人牽手,只有無私的'愛,別無所想,也別無所求。只求永遠相互依偎,簡簡單單就好。在風神廟外,追捕苔絲的警察卻如鬼魅般隨着早晨的陽光出現了,就這樣,單純又不幸的苔絲徹底從不公平的命運中解脱了。

人們所謂的正義終於勝利了,上帝主宰的命運終於結束了對苔絲的戲弄。也許只有自己真正的努力才可以將自己從不幸中擺脱,如果自己都不去尋找出口,怎會走出這黑暗的漩渦,如果可以,放手一搏吧,也許得到的會比以前會更多,更好……

德伯家的苔絲讀後感 篇三

這本書,是對醜惡的男人的一種無情的鞭撻。德北,苔絲的父親,是一個用酒精把自己置於幻想之中的無能之輩,夢想着上天會將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頭上,他永遠不會去考慮也永遠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義;德伯,一個不知廉恥、卑鄙下流的無賴,可以説,是他一手導演了苔絲的悲劇,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自己那骯髒的肉體的慾望,苔絲殺死了他,但實實在在的説,是他殺死了苔絲;安璣,一個道貌岸然、心胸狹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從來不敢直面自己那虛偽的靈魂,在苔絲的悲劇中,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幫兇,在這部書裏,他大概是一個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憐的克萊先生,他無助的道教,從來沒有挽救過任何一個靈魂,甚至包括他的三個兒子。.。.。.

我不瞭解當時的英國社會,因此我無權評説社會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層社會人民的命運,但從小説中我仍然看到了當時的社會習俗。美麗善良、勤勞堅強的苔絲沒有屈服於多舛的命運,她沒有因人們鄙視的目光而頹萎,也沒有因農場主的睚眥必報而退縮,她在世俗的人們的指指點點中勇敢地站了起來,卻又在世俗的克萊面前無助地倒下去,這是怎樣的一種悲劇啊。

寫到這裏,我想到了餘華的《活着》。作者在本書的序言中這樣總結:“就是這篇《活着》,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的態度。寫作過程讓我明白,人是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寫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這一段表白從作品的主人公福貴的話裏也能表現出來:“做人還是平常點好,掙這個掙那個,掙來掙去賠了自己的命。像我這樣,説起來是越混越沒出息,可壽命長,我認識的人一個挨着一個死去,我還活着。”

在這裏,活着已經遠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偉大意義了,而僅在於它對生命和生活的依戀。在我看來,《活着》的意義已經超出了“人為什麼而活着”這樣一個範疇,它和《德伯家的苔絲》一樣,實實在在是在謳歌和讚美一種生命。

對於社會,我們每個人都是“不識廬山”,我也無意去探其真實面目,能夠無愧於做一個人,我也就心滿意足了:何其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