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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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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述職報告

城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述職報告

——任職以來工作情況的總結

根據市委安排,本人於2015年11月12日擔任**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現將任職以來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職責範圍和分管工作情況

根據工作安排,本人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及董事會全面工作,重點負責集團黨建、戰略發展規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及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1.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作為集團黨委書記,本人堅決履行黨委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落實黨委“三會兩課”、支部“三會一課”制度,開展多次小班化黨員教育活動,赴延安、井岡山、瑞金學習革命先烈的光榮事蹟,根植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二是加強組織建設。結合公司實際,明確黨委班子分工,調整支部劃分,選優配齊支部班子,建立並落實黨委班子聯繫支部制度。成立黨羣工作部、紀檢監察室,具體負責黨建、紀檢工作,力推集團黨建工作水平上台階。三是加強制度建設。牽頭制定《黨委議事規則》《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履行黨委意識形態責任清單》《黨支部管理考核辦法》《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等各項黨建管理制度,通過制度壓實各項工作職責。四是抓“三重一大”落實。牽頭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實施暫行辦法》,逐步完善三重一大業務決策程序根據黨委會議事規則,三年共召開黨委會6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600多項,充分發揮黨委在企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2.嚴肅幹部選拔任用。堅持黨管幹部,遵循“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做實做好乾部的選拔任用。操作程序上,嚴格動議、民主推薦、考察、黨委研究決定、公示任職等規定流程;組織方式上,靈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通過競爭上崗、公開選拔等不同方式進行。三年來,共提拔任用幹部30人次,其中2016年提拔了10名幹部;2017年提拔了6名幹部;2018年提拔了14名幹部。

3.明確集團戰略發展規劃。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國有企業主營業務不超過三個的有關要求,集團公司根據自身資源稟賦,科學制定了集團公司發展三年規劃,明確了聚焦房地產開發、市政能源、城市物業“三大主業”發展方向。並在“三大主業”上精準施策,集團公司的發展業態和專業化水平得到了不斷提升。

二、企業主要經營業績

截止2018年底,集團註冊資本32.4億元,主體信用評級2A+。總資產290.43億元,淨資產約103.23億元,負債率約64%,各類融資餘額約150.47億元。

1.主業經營情況。三年來,城投集團地產開發、市政能源和城市物業業務不斷擴展,資產經營和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相繼開發建設了隆城世嘉、隆城丹郡等6個保障房小區(項目總投資64.8億元,建築面積約164萬㎡)、隆城紫竹苑小區(總投資7.76億元,總建築面積10.8萬平方米、517套);建成投運**至沭陽、**至泗洪天然氣長輸管道項目(總投資約2.6億元);還相繼建成二手車市場、永陽城市之家、市區亮化先導工和公廁改造等城市功能配套項目。樹牢效益意識,轉變發展方式,企業經營實現了由“重建設輕管理”向“建管並重”轉變,經營質效明顯提升。三年來,集團主營業務收入穩步增長,2016年實現業務收入6.85億元,2017年業務收入7.23億元,2018年業務收入7.89億元。

2.項目融資情況。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手段,夯實融資基礎,集團融資能力不斷提升。三年共計融資到賬142億元,其中2016年融資到賬41.88億元、2017年融資到賬59.83億元、2018年融資到賬43億元。根據項目建設要求和還本付息需要多渠道籌集資金,一方面夯實融資基礎,拓寬融資渠道,將集團的主體信用評級由AA提升至AA+。信用評級提升後,成功註冊15億元永續債、10億元債權融資計劃等直接融資產品;另一方面加大棚改項目融資力度,保障棚改項目資金需求。根據棚改項目實施進度,向金融機構申請棚改貸款,近三年來,分別向國開行申請34億元棚改貸款和建設銀行27億元棚改貸款,貸款期限為25年,向交通銀行申請9億元棚改貸款,期限為10年。

3.改革創新情況。主要以推動子公司實體化經營為突破口,對鼎城建設進行實體化市場化運營、對裕城物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動鼎城建設公司實體化運作,徹底擺脱國有施工企業“等、靠、要”的現狀,鼎城建設實體化以來,完成建築和市政總承包二級資質升級,2018年完成建築業產值約4000萬元,實現利潤745萬元,同期分別增長17.5%、20%;2018年底實現物業混改,與深圳彩生活公司合資成立**城投彩生活服務有限公司,為提升集團物業服務水平,推動城市物業板塊快速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重大經濟決策及執行情況

任職以來,本人牽頭健全集團重大經濟決策管理機制和程序,出台《“三重一大”實施暫行辦法》《理財產品投資管理辦法》等制度,使決策實現民主化、科學化和規範化,避免盲目、擅自決策造成重大風險。根據發展要求,集團加大對外合作、投資理財,為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1.加強PPP合作。2016年,集團出資630萬元與光大集團合資成立**餐廚處理有限公司(城投佔股20%);出資600萬元與北京環衞集團合資成立京宿環衞有限公司(城投佔股20%)。截止2018年底,城市環衞項目收益95萬元。

2.加強產業投資。2018年,集團出資3700萬元(佔股37%)聯合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公司等5家企業,合資組建**城投遠大建築科技有限公司,成為我市第一個規模生產的PC構件的工廠,目前已完成公司註冊。

此外,2018年,集團對國泰廣場債權和資產處置等系列問題進行研究,收購併處置其華夏銀行債權,實現投資收益850萬元,年化收益率達60%。為加強資金合理利用,形成有效投資,集團常態化利用短期閒置資金,開展逆回購、銀行理財等投資,累計實現投資收益1000萬元以上,大大提高了國有資金使用效率。

四、企業內部管理情況

1.規範企業管理。一是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在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依法建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規範董事會和監事會運行機制,建立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董事會決策內容、權責邊界及程序。健全監事會制度,強化監事會職能,完善監督機制。二是建立規範的子公司授權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合規、放活經營、有效監管”原則,充分激活子公司發展活力,提升經營質效,在重大經營決策和投(融)資管理、人事管理、績效薪酬管理和物資採購等方面對實體化子公司充分放權,出台支持子公司實體化發展意見,放開放活子公司自主經營。

2.嚴格財務管理。集團研究出台了《財務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預算管理制度》等多項財務管理制度,在各項財務報銷中,嚴格按照制度履行審批程序。2018年,集團研究出台了《內部審計制度》,制度對集團內審職責權限、資源保障、工作實施、結果運用等內容進行明確規定。

3.加強預算管理。集團推行以月保年的預算執行體系,預算涵蓋工程款、還本付息、管理費用、收入額度等全部內容,並根據預算制定與之匹配的融資計劃,經集團黨委會研究通過後嚴格執行,執行過程中全程跟蹤、及時糾偏,確保預算執行無偏差,對於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集團採用一事一議,制定專門的資金調撥計劃,確保資金有序使用。

4.強化內部監管。一是加強紀檢巡察。圍繞抓好內部巡察工作,堅持高懸巡察利劍,打造不走的“巡察組”,集團制定兩年內全覆蓋巡察計劃,2018年,先後完成了對隆城置業、鼎城建設、裕城物業3家公司內部巡察工作,並開展巡察反饋五方聯談。同時,根據市紀委交辦的信訪案件查辦要求,及時組織開展函詢、談話等工作,確保交辦案件件件有落實,有力地提升內部監管水平。二是加強企業內審。按照內審工作要求,三年間,集團正常開展內審工作,已出具十餘份內審報告,同時有針對性的對實體化子公司進行經濟效益審計。

五、遵守經濟法律法規情況

任職以來,本人認真貫徹國家各項經濟政策和財經法規,制定《城投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研究探索並逐步規範內部審計工作;制定《銀行賬户管理制度》,不斷加強和規範集團銀行賬户管理。三年來,集團嚴格執行國有企業財務總監聯審聯籤制度,建立融資理財比選制度,讓融資和理財更加規範,融資比選制度累計為集團節省財務成本近億元。

六、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

一是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一直以來,本人認真學習並遵守《國家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絕不觸碰政治上的高壓線、法紀上的警戒線,守好道德上的保底線,做到秉公辦事、乾淨做事、廉潔幹事,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幹部。本人始終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切實做到管得住自己,抗得住誘惑,經得起考驗,自覺接受監督,光明正大幹事,絕不為親戚、朋友謀取不正當利益,絕不插手工程建設謀取私利,不經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項絕不輕舉妄為。

二是加強集團黨風廉政建設。本人積極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責任,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綜合運用警示教育、案例剖析、文化專欄、網絡微信、專家授課等多種形式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活動。完善廉政制度,牽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項目清單》《重點項目監督檢查問責落實制度》等制度,加強對重點領域、“三重一大”事項監督。加強廉政監督,根據市委第五巡察組反饋的三方面12個問題,制定整改措施33項,逐項進行整改。

七、需要向審計組説明的其他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