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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黨責任規範

欄目: 組織人事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85W

一、管黨責任規範

管黨責任規範

黨組織工作責任清單

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抓好機關黨建工作。

一、謀劃部署

1、把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

2、研究制定黨建工作計劃。

二、組織推進

1、建立黨建工作任務清單,抓好任務分工和責任分解。

2、召開黨建工作例會。每兩月召開1次,主要內容為傳達貫徹、瞭解情況、研究問題、交流借鑑、督促落實、部署安排。

3、掛點聯繫指導。領導班子分別聯繫基層單位,檢查指導工作,參加基層黨組織活動,指導解決實際問題。

4、抓好示範創建。精心打造1-2個基層黨建工作示範點,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5、開展督辦檢查。定期對所屬支部黨建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和情況通報。

三、落實任務

1、落實基層黨建“十個規範”要求,實現基層黨建整體推進,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2、加強黨員思想政治建設,落實中心小組學習制度,抓好黨員集中培訓。

3、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深化“支部主題黨日”活動。

4、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內生活制度。

5、理順組織關係,合理設置基層黨組織,抓好換屆選舉工作。

6、加強黨員發展和管理。抓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嚴格發展黨員政治審查和入黨程序。定期排查黨員組織關係,規範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改進流動黨員管理方式。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加強黨費收繳管理。

7、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整治羣眾辦事“三難”問題,開展作風民主評議。

8、創新推進“黨建+N+羣眾”模式,提升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服務水平,開展“三服務一評優”(立崗服務、志願服務、品牌服務,評選黨員優秀服務標兵)活動。

9、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兩個責任”,強化黨內監督,紮實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10、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制度建設,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四、強化保障

1、建管用好黨建陣地。

2、保障黨建活動經費,黨建經費列入單位年度預算。

五、考評總結

1、開展述職評議考核。年終開展基層黨建工作雙向述職評議,對基層黨建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評。

2、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履責不力、問題突出的黨組織書記進行誡免談話、追究問責。

3、認真總結成功經驗,評先推優。

黨組織書記工作責任清單

認真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全面抓好機關黨建工作。

一、謀劃部署

1、把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

2、主持制訂研究制定黨建工作計劃。

二、組織推進

1、對班子成員逐一明確黨建責任,統籌安排黨建任務。

2、主持召開黨建工作例會,聽取工作彙報,集體研究重大事項和重要問題,部署安排工作。

3、定期指導督查。每月下基層指導工作不少於1次。每年牽頭組織拉練檢查不少於3次,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

4、抓好整體推進。堅持抓兩頭,帶中間,親力打造1-2個基層黨建工作示範點,盯緊督實後進支部整改轉化。

三、主抓重點

1、牽頭部署機關黨建規範建設,實現基層黨建全面過硬。

2、組織班子成員深入研討、確定本單位特色黨建舉措,分工組織實施。

3、抓好領導班子建設,組織好中心小組學習,落實民主集中制,抓好換屆選舉和屆中委員缺額增補工作。

4、主持安排全年“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指導安排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

5、主持開展黨內組織生活,對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從嚴把關,確保質量。

6、抓嚴黨員發展管理,對入黨對象嚴格政治審查,妥善處置不合格黨員。

7、抓嚴機關作風,警防“四風”反彈,嚴肅處理服務羣眾中出現“三難”問題的人和事。

8、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強化權力制約和黨內監督,紮實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9、抓好黨建制度的制訂、執行和監管,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10、主動破解黨建工作難題,解決一至兩個實際問題。

四、帶頭示範

1、認真履行黨員權利義務,模範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2、帶頭參加黨內學習教育活動,交流思想,撰寫心得體會

3、帶頭講黨課,每年為黨員講黨課不少於1次。

4、組織召開“雙重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帶頭深入基層,落實直接聯繫羣眾制度,積極開展結對聯繫、扶貧幫困活動。

6、模範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踐行廉政承諾,廉潔自律,以身作則。

五、述職考評

1、年終認真總結黨建工作成績和不足,向黨員大會作好工作述職報告,接受黨員評議。

2、年終牽頭組織下屬基層黨支部開展述職考核評議,科學運用考評結果,獎優罰劣。

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責任清單

其他班子成員比照黨組織和書記管黨責任工作清單,結合崗位要求,抓好分管領域黨建工作,建立工作責任清單。

二、組織設置規範

一、合理設置基層黨組織。機關正式黨員3人以上成立黨支部;黨員7人以上的設立支部委員會;機關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機關黨員100人以上的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新建、改建、撤銷或合併機關黨組織,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二、委員會任屆期限。黨支部、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黨總支部委員會、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按期換屆,換屆前應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如需延期或提前換屆,應書面報告上級黨組織批准。延期或提前換屆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委員會職數要求和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由3-5人組成,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5-7人組成,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由5-9人組成,由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機關黨的代表大會實行任期制。屆中委員缺額可選舉增補。

四、書記、副書記配備要求。局級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一般應由本部門黨員主要負責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級黨員幹部專任。二級單位機關黨組織書記一般由本單位黨員主要負責人兼任。黨員人數或直屬單位較多的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應設專職副書記,專職副書記一般按部門中層正職配備,年齡應當能夠任滿一屆。

五、紀律檢查委員設置。機關基層黨組織應設紀律檢查委員,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可由副書記兼任。

六、設置黨的辦事機構。機關黨員80人以上或直屬單位較多的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單獨設立辦事機構(黨辦);機關黨員人數較少的機關基層黨組織,其辦事機構可與本部門組織人事機構合署辦公。

三、黨內選舉規範

黨組織換屆選舉

一、前期準備

1、請示報告。黨的基層組織在任期屆滿前由主管局黨組織向工委提出換屆選舉請示報告。請示報告內容包括①換屆的理由及時間;②新一屆委員會配備職數、候選人名單(含20%的差額)和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名單、簡歷情況。③選舉形式、辦法。

2、審查批覆。工委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對有關準備工作進行審查後下發同意換屆選舉批覆。

3、起草報告。主要內容包括:①回顧和總結上屆工作,肯定成績,找出不足;②提出今後一個時期黨的工作任務、主要措施;③向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發出號召。

4、相關準備。選舉工作方案;選舉工作辦法(草案);如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合理確定名額分配,組織所屬基層黨組織選舉產生黨員代表;擬定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

二、正式選舉

1、實到會人數符合要求。參加選舉的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特種情形不能到會的黨員,如年老體弱卧牀不起、工作調動或外出半年應轉未轉組織關係等,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但要經過黨員大會通過。

2、確保選舉主要程序到位。黨組織書記作工作報告;宣讀工委對候選人的批覆;通過選舉辦法、候選人名單、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現場計算和報告得票情況;宣佈委員會選舉結果;召開第一次委員會選舉正、副書記;宣佈書記、副書記名單;新當選的書記講話。

三、選舉結果報告和批覆

1、選舉結果報告。內容包括:召開選舉會議的形式及日期;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會議是否有效;發出選票數,收回選票數,投票是否有效;候選人得票情況,委員和正、副書記選舉結果。

2、工委研究批覆。

四、資料整理歸檔。請示報告、批覆;主持詞、工作報告、領導講話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選舉過程形成選舉辦法、參會情況、選票計票等原始材料;聲像材料。

屆中委員缺額增補

一、委員缺額情況。委員因故調離,或本人辭職;委員離休、退休或患嚴重疾病不能履行職務;委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

二、提出補選申請。委員會出現缺額後,應及時向工委提出補選申請,在工委同意後才能進行補選。

三、補選方式

1、補選委員。應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一般採取差額選舉辦法(差額一般為1名);如候選人提名集中,也可採取等額選舉辦法。

2、補選書記(副書記)。一般採取等額選舉辦法。如候選人原就是委員,即可召開委員會補選為書記(副書記)。如候選人原不是委員,則應先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補選為委員,然後再召開委員會補選為書記(副書記)。

四、選舉結果的報告和批覆

1、選舉結果報告。內容包括:召開選舉會議的形式及日期;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會議是否有效;發出選票數,收回選票數,投票是否有效;候選人得票情況,委員或和書記(副)選舉結果。

2、工委研究批覆。

四、發展黨員規範

嚴格發展黨員標準

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政治審查,確保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嚴格發展黨員程序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1、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黨組織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

2、對入黨申請人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採取黨員推薦、羣團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由黨員大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並上報上級黨委備案。

3、黨組織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繫人。

4、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至少為一年。黨支部每半年組織一次考察,考察情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登記表》(工委統一印製)。

5、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發生變動,應及時將原單位培養教育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6、工委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不少於三天短期集中培訓,不培訓或成績不合格不發展。

二、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1、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向黨組織遞交兩年以上申請的入黨積極分子,可作為發展對象推薦。入黨申請書不得打印。

2、發展對象應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

3、按照工委要求,準備相關政審材料。發展黨員的證明材料必須由黨組織派員外調或函調取得,不能由發展對象個人提供。

4、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政治審查。審查情況應當集體討論形成結論性材料,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5、工委對上報的發展對象進行綜合考察預審後確定發展對象。

6、實行發展對象公示制。發展對象公示須滿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不良問題反映或經查證無問題的,並且政審合格方可填寫《入黨志願書》。

三、預備黨員的接收

1、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2、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半數;表決實行無記名票決制;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大會前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內。

3、填寫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髮展對象的主要表現;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

4、支部主管黨委(總支)委員會討論審議,材料上報工委。

四、工委審批

1、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2、工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可授權基層黨委對審批對象談話)

3、工委在3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五、入黨宣誓

1、入黨宣誓,應在支部大會通過並經上級黨組織批准接收為預備黨員後適時舉行,不宜拖得太久。

2、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總支組織進行,也可以由支部組織進行。由黨支部(總支部)組織入黨宣誓儀式時,上級黨組織應派人蔘加。黨小組不能舉行入黨宣誓儀式。

六、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和轉正

1、預備黨員每半年要向支部書面彙報思想和工作一次。黨支部每半年對預備黨員進行考察一次。

2、工委對預備黨員進行不少於三天短期集中培訓。

3、預備黨員轉正。預備黨員提出書面轉正申請;支部大會討論、票決、決議;基層黨委(總支)審議;工委三個月內審批。

4、延長預備期。需要繼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預備期間不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

5、推遲預備期。基層黨組織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期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六個月。

6、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嚴肅發展黨員工作紀律

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對培養時間不滿一年“突擊發展黨員”的,對避開長期學習工作居住地而在户籍地或其他地方“曲線發展黨員”的,對發展“家族黨員”、“關係黨員”的,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要對審批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對典型案例及時查處和通報。對採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發展黨員編號登記和檔案材料歸檔

1、發展黨員必須按年度使用省委組織統一印發的《入黨志願書》,一個編號對應一名黨員。

2、預備黨員轉正後,黨支部應當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工委下發的納新、轉正批准通知要納入單位的黨建工作類檔案作永久保存。

五、組織生活規範

“三會一課”

“三會一課”是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三會一課”可安排在支部主題黨日進行。“三會一課”要突出政治學習和教育,突出黨性鍛鍊,堅決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娛樂化、庸俗化。

一、支部黨員大會

1、會議時間: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需要可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黨員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參會黨員不少於應到會黨員的半數。召開黨支部換屆選舉黨員大會到位人數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支部黨員大會決議必須經過應到會正式黨員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3、會議內容:(1)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2)定期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3)討論發展新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4)選舉支部委員會成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5)討論需由支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年終歸檔備查。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列席人員)、缺席人員、主持人、會議內容、討論意見及形成的決議或決定等,並通過公開欄向黨員羣眾進行公示。

5、其他事項:會議形成的決議由支委會負責檢查落實。

二、支部委員會

1、會議時間:支部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及有必要時,支部書記可隨時召集。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支委會成員參加。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如遇重大問題需要作出決定,必須提交黨員大會討論。

3、會議內容:(1)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指示,以及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3)討論通過年度支部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總結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發揮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強自身建設問題;(5)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制定加強教育管理的措施;(6)討論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對象的培養考察;(7)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8)討論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其他需要支委會討論的重要問題等。

4、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由專人保管,存檔備查。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議題、會議決議等。

5、其他事項: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確定有關支委會成員負責檢查落實,並向書記報告執行情況。

三、黨小組會

1、會議時間: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也可根據情況隨時召開。

2、與會人員:會議由黨小組全體黨員參加,黨小組長負責組織並主持會議。黨小組要在會前與黨支部進行溝通。

3、會議內容:(1)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知識、路線、方針、政策等,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2)傳達支部的決議,討論貫徹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3)黨員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和執行黨支部決議的情況;(4)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5)定期召開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反映黨員羣眾的意見和建議。

4、會議記錄: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認真保管,存檔備查。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內容和討論意見等。

5、其他事項:會前要有準備,會議內容要集中,每次會議有針對性、有重點地解決一兩個問題。

四、黨課

1、時間要求:每個季度上一次黨課。

2、與會人員:會議由全體黨員參加,根據需要可吸收非黨幹部或入黨積極分子列席參加。黨員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參會黨員不少於應到會黨員的半數。

3、黨課內容:(1)學習黨章、黨紀黨規及黨的有關知識;(2)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3)學習黨建相關理論和知識;(4)結合當前形勢,對黨員進行先進性、純潔性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

4、黨課要求:(1)要認真制定每季度黨課計劃;(2)對因故未能參加黨課的黨員要及時補課;(3)黨課教員由支部書記擔任,也可以邀請上級領導及黨員先進典型人物或具備授課能力的其他支部委員擔任。每次授課必須要充分準備,講課時要聯繫實際,講求實效;(4)每次黨課要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記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缺席人員、主講人、授課內容和討論意見等。

專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一、次數時間

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或按上級規定時間召開。

二、主題確定

一般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確定,或者由領導班子根據自身建設實際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同意。

三、會前準備

1、制定和上報會議方案。黨委(黨組)結合實際制定方案,

對徵求意見、談心談話等各環節工作作周密安排。會議方案在會前10天報上級組織審核。

2、開展學習教育。按照上級規定學習內容,安排專門時間開展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標準要求。

3、廣泛徵求意見。多種方式徵求黨員、幹部和羣眾的意見建議,梳理並如實向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反饋。

4、開展談心談話。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互相談心談話,交流思想,交換意見,並與分管單位、科室主要負責人談心,也應當接受黨員、幹部約談。

5、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對照上級要求認真查擺問題,進行黨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主持起草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個人發言提綱應當自己動手撰寫,並按規定説明個人有關事項。主要負責同志對班子成員發言提綱進行審閲把關。

四、會議召開

1、民主生活會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2、民主生活會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主持。

3、會議程序。①通報上一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本次民主生活會徵求意見情況。②主要負責人代表領導班子作對照檢查。③領導班子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作自我批評,其他成員對其提出批評意見。④主要負責人總結會議情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會後工作

1、紮實進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個人整改清單,確定整改目標和完成時限。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2、通報會議情況。民主生活會召開情況應當向下級黨組織或本單位通報。對於羣眾普遍關心問題的整改措施,以適當方式公佈。

3、及時上報情況。民主生活會結束後15日內,應當將會議情況報告和會議記錄報上級黨組織,並報送上級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的主要內容是徵求意見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和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4、立卷歸檔。歸檔的材料包括:會議方案、會議通知、溝通談心情況、領導班子及個人撰寫的對照檢查材料、會議原始記錄、整改方案、民主生活會綜合情況報告及整改落實情況等。

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

一、次數時間

每半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

二、議題確定

組織生活會的議題,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聯繫本單位的實際來確定。

三、會前準備

1、組織學習。明確生活會要求,消除思想顧慮。

2、交心談心。黨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之間、支部委員相互之間、黨員彼此之間都要開展交心談心。

3、撰寫對照檢查提綱。黨支部書記主持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提綱,班子成員條目式列出對照檢查材料提綱、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不是班子成員的黨員要列出問題清單和整改打算。

四、會議召開

1、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2、召開支委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擺支部班子及成員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清單。

3、召開黨員大會。通報支委會對照檢查情況;逐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支部班子提出批評意見;民主評議黨員。

五、會後工作

1、通報反饋。基層黨支部向全體黨員通報會議情況,聽取意見,如實向支部成員反饋。

2、立卷歸檔。歸檔的材料包括:會議方案、會議通知、溝通談心情況、對照檢查材料、會議原始記錄、民主評議黨員材料、組織生活會綜合情況報告等。

民主評議黨員

一、時間次數

民主評議黨員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

二、組織安排

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評議工作,以黨支部為單位進行;結合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到會黨員人數應超過應到位人數的半數;執法監管部門、窗口單位、服務行業黨組織可邀請服務對象、羣眾代表參加評議。

三、評議內容

依據黨章規定和合格黨員標準,結合本單位黨員特點提出民主評議黨員具體內容。要把黨員的思想表現、工作作風、遵守紀律、履行職責、作用發揮、道德品行等作為民主評議黨員主要內容。

四、方法步驟

1、黨員自評。每名黨員實事求是自我評價,主講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打算。

2、黨員互評。黨員相互擺問題、提出意見,開展批評。

3、民主測評。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種情況,對黨員進行無記名投票測評。

4、支部評定。以測評結果為重要參考,綜合黨員日常表現情況,對每名黨員提出評定意見,確定評定等次,上報上級黨委審批。

5、公示反饋。黨支部將上級黨委批覆後的評定意見向黨員本人反饋,並進行公示。

6、結果運用。對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予以表揚;對黨性不強、有不合格表現的黨員,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及時穩妥慎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勸其退黨或除名等組織處置。

五、會後工作

1、情況上報。總結民主評議開展情況,形成綜合材料,上報上級黨組織。

2、立卷歸檔。歸檔的材料包括:會議方案、會議通知、黨員自評材料、會議記錄、民主測評原始表、彙總表、支部評定和上級黨委審批材料、公示情況、民主評議綜合情況材料等。

六、主題黨日規範

一、組織形式

以支部為單位進行,不可由黨委(總支)召開全體黨員大會代替,不可用工作部署會代替黨日活動。

二、統一時間

每月第一週星期一為“支部主題黨日”,如遇法定假日,順延下一週或下一個工作日,具體時間聽從上級安排。因特殊情況延遲或提前的,須提前3天向上級黨委(黨組)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進行。

三、研究制定方案

一是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設計確定黨日主題。二是圍繞活動主題,按照“五+X”模式,細化學習內容,安排活動議程,落實具體要求。對活動方案支部書記要審核把關。

四、活動內容

1、落實五項“規定動作”。嚴格按照順序落實“繳納黨費、奏唱國歌、重温入黨誓詞、誦讀黨章黨規、學習系列講話”等5項規定動作,突出政治性,增強莊重感,不能以業務會議代替“支部主題黨日”活動。

2、做好“X”文章。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基礎上,圍繞黨性教育、民主議事、為民服務等主題,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業務學習、專題討論、設崗定責、志願服務、聯繫服務羣眾等學習和實踐活動,激勵和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可運用遠程教育、信息媒介,邀請專家領導授課、與基層支部結對等方式開展活動。“三會一課”和組織生活會可安排在支部主題黨日進行。

五、活動要求

1、黨員全員參與。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活動;對已經出門的流動黨員要通過寄送資料、微信羣、QQ羣等方式,讓其參與到活動中來;對於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黨支部“一對一”上門服務。

2、現場氛圍莊嚴。黨員活動室懸掛或擺放黨旗、張貼入黨誓詞,黨員佩戴黨徽,擺放黨章等學習資料。

3、作好活動紀實。黨員認真填寫《黨員手冊》,支部認真填寫《黨支部工作手冊》,工作人員及時拍攝現場活動情況。

4、及時上報情況。每月主題日後兩天內以局為單位向工委上報《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相關情況報告表》。

5、立卷歸檔。每月主題黨日活動情況單獨彙編成冊。資料包括:主題黨日活動方案、活動記錄、學習資料、討論發言、領導講話、黨課及活動形成的其它材料、情況報告表、活動聲像等。

七、黨費收繳規範

一、交納標準

1、黨費計算基數。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

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特崗津貼、改革性津貼、工資扣繳的養老保險金、職業年金不列入計算基數;住房公積金個人交納的部分應列入計算基數。

2、黨費交納比例。每月工資收入(税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二、收繳要求

1、按月交納黨費。每月“支部主題黨日”,黨員自覺足額交納黨費,黨支部做好收繳登記,通報黨費收繳情況。

2、因病因事請假或外出流動黨員,黨支部安排專人聯繫,以委託或其它方式交納或補交黨費,補交黨費不得超過6個月。

3、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

4、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5、黨組織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

三、黨費管理

1、建立黨費台帳。包括收入計算基數、按比例應交數額、實際交納數額等情況。

2、實行黨費專人專户保管。

3、及時上交黨費。以局為單位每季度向工委上交黨費,妥善保管工委開具的黨費收據並予歸檔。

八、制度建設規範

一、健全落實組織推進制度。包括黨建責任清單制度、領導幹部黨建聯繫點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年度述職評議制度、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等。

二、健全落實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員學習培訓制度、發展黨員工作制度、黨費收繳管理制度、外出黨員及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內關懷幫扶制度等。

三、健全落實黨內民主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度、民主議事決策制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度、黨組織選舉制度、黨內監督制度、黨務公開制度等。

四、健全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包括“三會一課”制度、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制度、談心談話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等。

五、健全落實廉政建設制度。包括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度、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制度、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黨內談話制度、幹部考察考核制度、領導幹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黨政負責人“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等。

九、陣地建設規範

黨建活動陣地

一、黨建工作辦公室

1、設置黨辦(政工科),配備專兼職黨務幹部,並有標誌牌。

2、黨建資料以文件盒分類整理工作材料。

二、黨員活動室

圍繞“嚴肅、樸素、美觀、實用”的目標規範建立黨員活動室,堅持量力而行,突出特色。

1、陣地充足整潔。①單獨設置的黨員活動室,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②牆面地面整潔美觀。

2、配套設施到位。①黨員活動室外有醒目的“黨員活動室”標誌牌;②會議桌椅(保證集體活動時一名黨員一個位置);③有電教設備和《國歌》、《國際歌》等CD碟片。④書櫃。

3、牆面佈置規範。①正面黨旗黨徽;②黨員權利、義務(黨旗左右)③入黨誓詞(黨旗下方)④黨組織結構圖;⑤開展主題黨建活動方案或主要目標任務;⑥黨建制度。根據牆面大小懸掛黨員教育管理、黨內民主、黨組織生活制度系列中的主要制度;⑦學習心得園地(可每人一夾);⑧黨務公開欄。按制度及時公開有關內容。

三、職工文體活動室(場所)

1、對文體活動室(場所)進行必要的外表裝飾和氛圍宣傳。

2、配備棋牌、體育健身器材、影像等工具。

四、圖書室

1、配置書架等硬件設備,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並擺放整齊。

2、採用科學規範的方法進行分類、編目與整理,對所有圖書進行編目建冊。

3、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圖書借閲制度、管理制度。

黨建宣傳陣地

1、大廳、過道、走廊懸掛黨建相關內容的標語、警句或圖片,形成文化氛圍。

2、電子顯示屏、宣傳櫥窗、展板設施完善,定期更新內容。

3、有條件的開通網站,建立黨建專題欄目。

4、基礎較好的單位可設立黨建展覽室,分成若干篇目,展出黨建歷史,展現黨建成果,展示黨員形象。

黨建實踐陣地

1、黨員示範(先鋒)崗、黨員示範窗口。有示範標準要求、示範承諾,崗位牌統一懸掛或擺放在醒目的位置。

2、“黨建+N+羣眾”實踐基地。包括精準扶貧、服務企業、社區共建、社會公益等。

十、台帳資料規範

台帳管理

(一)組織管理台帳。包括組織設置、黨組織領導班子組成、黨員名冊、入黨積極分子名冊、流動黨員名冊、人才隊伍名冊、黨員材料檔案移交、黨員組織關係轉遞介紹信、黨費計算收繳情況表、登記本和收據、黨內年報統計表等。

(二)黨建清單台帳。包括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黨建責任清單及落實情況記載;年度和階段性黨建工作任務清單及完成情況記載;黨建工作問題清單及整改落實情況。

(三)檢查考評台帳。上級或本級進行階段性工作檢查和年度述職考評得分、存在問題及結果運用情況。

資料整理

(一)書寫記錄類

黨委、總支、支部委員會記錄;黨建工作記錄;學習記錄;活動記錄;會議考勤記錄。

(二)組織工作類

1、黨組織設立、更名、撤銷的報告及上級黨組織的批覆。

2、換屆選舉及選舉結果的報告和上級黨組織的批覆。

3、屆中委員缺額增補的報告及上級黨組織的批覆。

4、設立羣團組織的報告及上級黨組織的批覆。

5、召開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和屆中委員缺額增補形成的系列材料。

(三)隊伍建設類

1、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考察形成系列材料。

2、發展黨員計劃及公推、政審、表決、審批、宣誓等程序形成的系列材料。

3、外出流動黨員聯繫和跟蹤管理情況記載。

4、黨員隊伍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情況,優秀黨員的典型事蹟材料。

5、違紀黨員的處理、不合格黨員處置形成的有關材料。

(四)黨建活動類

1、召開黨建工作大會、舉辦七一紀念總結大會形成的文件、講話、經驗發言等材料。

2、開展黨建特色主題活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形成的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3、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集中學習、培訓、教育活動形成的計劃安排、講課、筆記、心得體會等材料。

4、開展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形成方案、黨課、對照檢查、測評結果等材料。

5、開展創先爭優、志願服務、幫扶羣眾等活動形成方案、作法、成果等材料。

6、開展文體活動形成的材料。

(五)黨建制度類

1、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黨組織、書記及委員工作職責,有工作記錄。

2、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黨內民主系列制度,有工作記錄。

3、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黨員教育管理系列制度,有工作記錄。

4、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黨內組織生活系列制度,有工作記錄。

5、建立並認真落實對基層黨支部或黨員考核評價制度,有工作記錄。

(六)綜合工作類

單位簡介;黨建工作發展歷程;大事記;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黨建工作彙報材料;黨建特色工作相關資料;黨組織或黨員獲得的榮譽資料;上級有關文件及材料。

(七)圖冊聲像類

各類黨建工作和活動錄像、圖片;製作反映黨建、文明創建、改革發展成果的光碟、圖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