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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綜治中心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9.4K

鄉鎮綜治中心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鄉鎮綜治中心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為強化落實各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責任,加強綜治中心工作執行力度,確保鄉鎮綜治中心工作規範高效運行,不斷提高我縣鄉鎮綜治中心水平,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對鄉鎮綜治中心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

考核堅持公平公開、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量化實施,實行百分制評分,有加分表現的,予以加分,加分上限為5分。年度考核由平時成績和年終成績兩部分組成,年度成績=平時成績*60%+年終成績*40%,並納入年度相關工作考核依據。

三、鄉鎮綜治中心考核內容

(一)鄉鎮綜治中心機構。鄉鎮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掛靠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根據我縣各鄉鎮實際,村(社區)綜治工作站職責業務納入鄉鎮社會治理服務中心統一組建。

(二)鄉鎮綜治中心主要職責。負責本鄉鎮社會治理工作力量的統籌聯動,信息共享;整合資源進行有效應對和應急處置,健全治安防控體系;組織普法宣傳教育和平安創建活動;定期對安全穩定形勢進行分析研判,預警預測;落實網格化管理工作,加強羣防羣治隊伍管理考核;開展社會治理事項的受理流轉、處置督辦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羣眾來信來訪的多元化解等工作。

(三)組織架構

1.隊伍建設。各鄉鎮在配齊配強政法委員的基礎上,配備綜治中心主任1名,綜治維穩專幹不少於3名,並根據上級安排和本鄉鎮實際臨聘若干綜治員、網格員,還可安排村幹部輪流坐班參與社會治理事項辦理和矛盾糾紛調處、信訪案件化解等工作。各鄉鎮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監察室要整合資源,選派人員入駐中心開展工作。

2.硬件建設。須按規範化標準建設人員情況配備相應的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椅等設施;網格化信息研判室安裝顯示系統(硬件設施尺寸不小於55英寸),綜治視聯網視頻會議系統(至少具備1080P高清傳輸能力),架設政務專網、綜治信息平台和涉密管理計算機等設備;矛盾糾紛調解室需配備調解用桌椅、視頻監控設備、調解檔案櫃等設施。

3.統一集中辦公。與鄉鎮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在羣眾接待廳設立“民調信訪受理”等窗口,並配套設立網格化信息研判室、矛盾糾紛調解室等辦公場地。

4.統一建章立制。建立“民調信訪受理”窗口工作、矛盾糾紛調處、信訪案件化解、綜治員和網格員管理、綜治平台信息錄入和保密、限時辦結反饋、會商研判、考核評價等工作制度。

5.統一台賬建檔。健全完善窗口受理登記、調解案卷、網格員工作日誌、重點人員檔案、會商研判記錄、考核評價資料等台賬資料。

6.統一績效考核。鄉鎮社會治理服務中心和人員考核嚴格按照鄉鎮站所、事業單位和幹部職工考核制度標準執行,統一管理,統一考核。

(四)實體運行

1.分析研判、指揮調度——由綜治中心負責,對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苗頭性、隱患性問題進行排查研判和綜合治理,每季度召開一次研判。

2.保障“綜治信息平台”、“平安甘肅信息化支撐平台”、“命案防控預警系統”、“雪亮工程聯勤聯動指揮調度系統”等平台各項數據及時錄入,推進全縣“網格化”管理、“雪亮”工程等打防控一體化建設,按時報送矛盾糾紛分析研判表。

3.建立黨政統一領導、部門協調一致、社會齊抓共管、羣眾廣泛參與的工作體系。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研究平安建設工作的黨政聯席專題會議,有會議記錄。按要求參加縣綜治中心組織召開的各種會議,不斷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範化建設,調解、普法、幫教、巡邏、消防等組織健全,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辦事機構,落實工作人員,涉法訴求工作機制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完善,按時報送各類文件資料。

4.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網絡及各項工作制度,及時上報會議紀要和有關信息,加強鄉鎮工作人員培訓,培訓率達到80%以上,全面及時掌握影響穩定的信息,妥善解決出現的矛盾糾紛,民間糾紛調處成功率達到 98%以上,積極參與“民事糾紛調解工作新格局”建設,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社團調解、行業調解相互結合、訴訟內調解和訴訟外調解有機銜接的“大調解”工作機制,檔案資料齊全,每週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一次排查,在重大節日、敏感時期和糾紛多發季節,做到早預測、早防範,及時開展集中排查調處,有記錄,無影響惡劣的羣體性事件發生。

5.特殊人羣管理——做好教育改造安置幫教一體化信息管理系統開通使用工作,配齊硬件設備,系統有專人使用維護,信息輸入傳遞準確、及時、有效。

四、加分項(上限5分)

(一)制度建設。結合本地實際,每建立1項信息員監督考核、工作督導檢查、工作經費保障等平台運維管理制度機制並有效執行,加0.5分。

(二)人員培訓。每組織開展1次綜治業務培訓,加0.5分。

(三)分析研判。充分發揮綜治信息系統功能,每開展1次綜治信息分析研判,並形成分析研判報告或會議紀要,為相關領導提供參考、輔助決策,加0.5分。

(四)突出案例。網格信息員在日常工作中發現重大風險隱患,主動化解或及時報請相關部門介入處置,避免了重特大案(事)件發生,根據具體情況,加1-2分。

(五)其他考慮加分的事項,加0.5-1分。

五、結果運用

縣委政法委對各鄉鎮、社區綜治信息平台工作實行每月考核通報制度,並進行滾動排名,對排名予以通報。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實體化運行及工作質量納入年度考核,作為各鄉鎮年度平安建設責任制考評的一項重要依據,按照50%的比例計入年度平安建設工作考核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