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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改革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6.54K

一、改革舉措內容

行政複議改革工作總結

(一)籌備組建行政複議諮詢委員會。強化對上溝通,待市成立行政複議諮詢委員會後,及時籌備組建我縣行政複議諮詢委員會,為重大、複雜或專業性較強的案件提供諮詢意見,提高行政複議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加強行政複議機構隊伍建設。按照“事編匹配、優化節約、按需調劑”的原則,根據《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和我縣行政複議工作量,我縣行政複議與應訴機構人員需3至5名。要加強與編辦、人社部門溝通對接,合理調配編制資源,確保人員配備與工作實際相適應。

(三)強化資金保障。一是主動對上問計,爭取上級相關專項資金;二是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依規申請將行政複議工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每年不低於10萬元。

二、成果形式

(一)整合行政複議職責。除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税務和國家安全機關外,縣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複議機關,由縣司法局統一行使行政複議職責,統一受理各鄉(鎮)、各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縣政府及部門管轄的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政府各部門不再行使行政複議職責。

(二)健全配套工作機制。一是探索成立以政府主導、相關政府部門和專家學者參與的行政複議諮詢委員會;二是推進行政複議信息化建設,加強“智慧複議”建設,積極運用行政複議辦案系統,推進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優化行政複議文書傳達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行政複議活動;三是健全行政複議監督機制和行政複議執業規範等。

(三)加強基礎保障。按照便民原則,設立符合辦案工作需要的接待、聽證、調解、檔案室等業務用房,配齊執法記錄儀、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辦案車輛等辦案設備。行政複議工作經費列入本級人民政府預算。

三、年度改革任務完成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後,我縣行政複議工作已由重新組建縣司法局承擔。目前,我縣成立了行政複議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按要求完成了接待室、聽證室、調解室、檔案室等行政複議業務用房建設,配齊了執法記錄儀、便攜式計算機、辦案車輛等設施。

2022年9月1日至今,共收案1件,配備行政複議工作人員2名,嚴格落實一案三推動工作,嚴格按照市局一案三推動工作要求,做好行政複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