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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衞生健康委掃黑工作亮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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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掃黑辦:

市衞生健康委掃黑工作亮點總結

根據省衞生健康委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現將市衞生健康委掃黑除惡工作亮點彙報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排查職業醫鬧

在各級各類醫療衞生單位公共場所懸掛掃黑除惡宣傳標語,充分利用電子屏、宣傳欄等工具,宣傳掃黑除惡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工作信息,滾動播放“掃黑除惡”宣傳標語。各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強化安全防範工作,加強安保力量,加強和公安部門的聯動,及時報警,配合警方。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充分落實各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的主體責任,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整治行動。

對各級醫療機構職業醫鬧等涉黑涉惡總體情況、表現形式及其成因等進行全面排查,廣泛收集黑惡勢力犯罪線索,梳理分析並提供案件線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了涉黑涉惡線索管理台賬,指定專人負責,嚴守保密紀律,按規定程序處置問題線索,確保件件有著落。對隱瞞不報,不移送或私自損毀的,嚴肅追究責任。

二、大力打擊非法行醫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加大對非法行醫打擊力度,提高打擊非法行醫聯合執法效率,5月31日上午8點30分,市衞生健康委、市公安局聯合召開了打擊非法行動專項檢查工作部署會議,會議通報了近年來我市打擊非法行醫成果,對執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分析,交流了在執法工作中的作法、經驗和對策。市衞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就如何解決聯合執法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高打擊非法行醫的合力和效力,建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團結協作的打擊非法行醫和打擊非法醫療美容聯動機制,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建議和意見。

會議結束後,由市衞生健康委牽頭,抽調市衞生監督所,東安區衞生監督局、西安區衞生監督局,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等部門執法人員15人,分成3個檢查組。對西安區,愛民區涉嫌非法行醫的場所進行了集中打擊。

聯合檢查組對涉嫌非法行醫的7家場所進行了集中檢查,經檢查發現,4家美容場所、1家按摩場所存在發佈違規醫療廣告的行為,執法人員對違規醫療廣告進行了清除,1家美容按摩場所及1家中醫研究所存在違法行為,涉嫌非法行醫,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三、嚴格治理醫療亂象

一是市衞生健康委加強了加強了醫療廣告日常監測。市、縣級衞生監督所按照權限負責監測醫療機構在各類媒體發佈醫療廣告的行為。通過逐步建立和完善醫療廣告監測制度的長效機制,採取有效手段,重點對電視台、電台、報刊、户外、網絡及公共場所醫療廣告進行定期監測,對監測到的違法醫療廣告切實做好記錄及相關證據的採集。兩年來已對在各類媒體發佈的醫療廣告開展監測1128例。依法查處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對監測到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我市積極依法進行查處,並及時下達整改意見書。截止目前,發現一起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醫療單位篡改審查內容發佈醫療廣告。加強了部門溝通,形成監管合力。市衞生健康委依託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制度,密切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宣傳部等部門溝通聯繫,及時溝通監管信息,加強協作配合,對於發現的違法醫療廣告,及時移交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進行查處,打造起各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監管模式。

二是不規範收費、亂收費、誘導消費和過度診療行為。市衞生健康委為糾正醫療服務領域存在的過度檢查、過度用藥、過度治療等損害羣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推進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範收費,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健康權益,制定並下發了《牡丹江市“三過度”醫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市各醫療機構開展過度醫療行為專項整治活動,並組織專家對各二級以上醫療單位進行專項檢查並下達整改交辦單,並於3月進行了“三過度”醫療專項檢查的回頭看,強化監督,落實責任各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積極查找問題,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多次違規、問題較多的醫生要採取限制處方權、停止處方權、高職低聘、待崗學習培訓、調 離崗位等處理,並記錄到醫德考評檔案中,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對於存在管理責任的院領導及科主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理,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直至降職處理。對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實行年終目標考核“一票否決”,並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整理衞生健康系統掃黑除惡工作重點

聚焦衞生健康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涉黑涉惡問題的重點地方、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單位,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發生在羣眾身邊,羣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徹底剷除其經濟基礎和滋生土壤,結合行業特點,突出打擊以下重點: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3、暴力傳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拉人入夥、劫掠敲詐錢財的黑惡勢力。

4、系統內有關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涉嫌參與或直接參與黑惡勢力有關活動的。

5、干預、操控、把持、破壞系統基建項目、設備藥品等招標採購工作的黑惡勢力。

6、在醫療糾紛調處過程中,專門受僱他人插手醫療糾紛,組織、煽動、參與鬧事或暴力威脅甚至傷醫傷護的黑惡勢力;採取“擺隊形”“佔場子”、威脅恐嚇、跟蹤滋擾等手段破壞社會秩序的“職業醫鬧”等黑惡勢力。

7、寄生在醫療機構等場所強買強賣敲許勒索的黑惡勢力。

8、在醫療衞生單位周邊違規擺攤設點影響診療秩序,以及違規違法開展業務的黑救護、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勸離的。

9、以非法手段威脅干預醫療衞生單位正常決策和業務開展的黑惡勢力。

10、其他影響系統安全穩定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