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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管理股工作總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02W

2018年,徵收管理股在上級部門和縣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相關部門的支持幫助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局關於徵收管理股的工作部署,現將我科2018年工作總結如下:

徵收管理股工作總結

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轉換核實校驗

根據《福建省國家税務局辦公室福建省地方税務局辦公室轉發國家税務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2017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轉換核實校驗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國家税務局關於開展國標行業代碼轉換核實校驗專項督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18年5月我局組織税源管理部門開展核實校驗工作,修改錯誤的行業代碼。税源管理部門對5812户代碼一對一多對一,2501户代碼一對多,13户代碼多對多,1142户新經濟納税人清冊,5662户小規模增值税納税人,425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13户重點税源企業進行了逐户校對核查,其中13户重點税源企業逐户開展人工核實,確保所有重點税源企業的行業分類與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相符,並且設立台賬,登記備查。

二、數據質量工作

(一)根據《福建省國家税務局福建省地方税務局關於聯合開展國地税共管户數據比對清理工作的通知》(閩國税函〔2018〕273號),《福建省國家税務局福建省地方税務局關於關閉國地税狀態不一致單邊正常管理户網絡申報權限及中止定期定額核定的通知》等文件我局高度重視,加強國地税溝通合作,密切配合,按照省局要求的時間節點,共同完成國地税狀態不一致的清理任務。1、對於税務登記狀態不一致的個體納税人中未達起徵點個體納税人,如果沒有領用發票(含近期未代開發票)且沒有欠税和稽查案件的,只要一方是註銷狀態的,此類納税人若存在未申報記錄的,可以不予處罰,另一方可以適用簡易註銷程序進行同步註銷。待納税人需辦理涉税事項時,及時進行恢復登記。對於部分有繳納社保的個體納税人,因地税税務登記註銷有強制監控社保狀態,如個體納税人需繼續繳納社保的,應要求納税人到國税局將登記狀態恢復正常。2、對於税務登記狀態不一致企業納税人採用如下方法:(1)如果納税人已經在系統中存在未申報記錄的,請直接完成非正常户的認定工作。(2)對查無下落,未及時進行徵期申報的納税人,徵期過後立即完成非正常户的認定工作。3、對於税務登記狀態不一致的行政事業機關等單位納税人採用如下方法:(1)如納税人後續有需要在國税局辦理繳納車購税、代開增值税發票等涉税業務的應通知其到國税局將登記狀態恢復正常;(2)對只存在辦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繳納醫、社保等業務的納税人,由地税局將其課徵主體改為純扣繳義務人。

(二)根據上級佈置要求,我局對涉及的94項指標中涉及的未完成修正的數據、數據完整性(5項指標)、數據一致性(10項指標)、數據標準性(6項指標)中涉及的125户納税問題數據進行修改補充。我局批准設立機關類型代碼和證照類型代碼邏輯校驗、企業國地税登記的投資方是否一致、納税人存款賬户賬號報告數據完整性檢查、對組織機構代碼、生產經營地行政區劃、主管税務機關等字段重複登記校驗等總共5426户問題數據核實修改,做到數據完整性、一致性、標準性100%,2018年總局數據質量指標完成率100%。

三、清理欠税工作

根據上級安排繼續做好清理欠税工作,在國地税雙方辦税大廳進行欠税公告71户次。原國税年初32户累計欠税551.14萬,截止目前欠税29户欠税651.34元,期間清理新欠税18户,累計清理新欠税金額239.65萬元,清理陳欠10户,清理陳欠金額103.66萬元。原地税年初32户累計欠税1947.5萬,截止目前欠税83户欠税1992.4元,期間清理新欠税74户,累計清理新欠税金額318.6萬元,清理陳欠11户,清理陳欠金額118.21萬元。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欠税管理的通知》,我局將本年新欠金額五萬元以上三明泓佳服飾有限公司等2户納税人的清欠計劃書、催繳通知、凍結銀行存款等清理欠税措施全部掃描到“福建國税電子税務局管理平台”的“檔案管理”系統,截止目前三明泓佳服飾有限公司已按還款計劃書,補繳罰款及滯納金五萬元。

四、委託代徵管理工作

(一)根據《委託代徵管理辦法》(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國家税務局 地方税務局互相委託代徵税收的通知》(税總髮〔2015〕155號)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範委託代徵管理工作的通知》(税總髮【2018】2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委託代徵管理工作,我局加強與地税合作,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代徵範圍、代徵人、代徵條件開展委託代徵工作的同時,同步委託代徵相關地方税費,並建立雙方協調機制,共同監督管理。國地税聯合輔導和培訓代徵人,聯合加強代徵工作指導,規範委託代徵流程,聯合簽訂委託代徵協議,明確各方職責,並督促代徵人按時解繳代徵税款,對發票代開、税款代徵、税收票證等定期開展監督、管理、檢查工作,杜絕漏徵漏管。

(二)2018年國地税聯合對委託代徵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我局共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福建省寧化縣分公司和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2個單位簽訂了委託代徵協議。航信公司代開增值税電子普通發票,未在我局領購發票及票證,因此僅進行了解而未對其進行檢查。通過和地税局聯合檢查,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福建省寧化縣分公司檢查情況如下1、未發現弄虛作假、故意不履行義務、嚴重違反税收法律法規行為。2、部分代開發票單位代開的發票超過了受託代開範圍。開始初期郵政窗口人員不熟悉業務,發現有代開廣告業、娛樂服務等應徵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項目,經過培訓後期沒有發現超範圍代開,前台超範圍代開發票有及時作廢。3、未發現代徵單位轉委託代徵的情況。4、未發現代徵單位未按時解繳代徵税款。5、未發現代徵單位未按時結報繳銷税收票證等資料。6、代徵單位與國地税均簽訂了委託代徵協議。7、其他情況,檢查發現2名票證管理員,中管帳人員對於票證領、用、存數據沒有進行登帳,已要求其整改。

五、二次逾期處罰工作

(一)由於1月份我縣逾期申報按照徵收品目計算,全縣有4252條,涉及大量的小規模納税人。造成大量逾期申報的原因,徵管科分析可能是大量的納税人誤認為元旦放假三天申報期推遲到1月18日導致的。徵管科高度重視並關注今年已經發生逾期申報的納税人的申報情況,進行催報催繳以免產生二次逾期。經分局催報催繳,2月到10月每個月逾期申報、逾期未申報納税人不超過50户。

(二)截止2018年11月份,經核實發現原國税27户納税人二次逾期申報,根據《福建省税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進行相應的税務行政處罰,其中27户罰款6420元已入庫,原地税174户納税人二次逾期申報,根據《福建省税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進行相應的税務行政處罰,其中174户罰款16652元已入庫

(三)為了提高“二次逾期申報處罰率”指標,徵收管理股要求加強對該指標的日常監控。管理部門應在每個月做好日常監控,如果發現納税人存在二次或多次逾期申報的情況,應及時督促納税人接受處理,確保罰款及時入庫。及時通知辦税大廳所有人員,凡是通過前台進行逾期納税申報的,應先查看是否屬於二次及以上逾期申報,如果屬於應處罰的,應該先給予處罰後,再進行逾期申報,避免出現遺漏。對新辦或執行期到期的雙定户,在金三系統中將定期定額户的定額有效期統一做到當年12月31日,省局後台將在第二年年初自動進行執行期申報,避免出現二次逾期。

六、税收徵管基礎工作

(一)加強税收基礎管理工作。截止2018年11月21日,本年新增税務登記817,税務登記信息完整率達100%。目前全縣共有納税人8445户,其中一般納税人548户,小規模納税人7897户,企業2287户,個體户6031户,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納税人127户。加強催報催繳,限期整改工作,年度累計催報率、催繳率均達100%。

(二)認真做好納税人財務報表採集工作。根據《福建省國家税務局關於做好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採取短信、電話、下户等方法,對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工作進行宣傳、輔導,告知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範圍、報表種類、報送期限、報送方式和系統監控事項。二是依託績效考核指標監控系,查詢、跟蹤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情況,對應報未報的納税人實施監控、催報。三是幫助納税人解決報送財務會計報表時遇到的問題。截止11月21日共採集財務報表1431份。

(三)加強徵管案件的調查處理。為嚴肅税收法規,加強對逾期税務登記、逾期納税申報、發票違章等徵管案件的調查處理,在調查處理過程中,一方面講程序、擺事實、講重證據,嚴格執行《福建省税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一方面對當事人進行認真細緻的税收政策宣傳,做到懲處與教育並舉,截止目前對原國税7户納税人進行一般處罰,30户納税人進行簡易處罰,罰款合計85.19萬元,實際入庫51.57萬元。對原地税7户次納税人進行一般處罰,192户次納税人進行簡易處罰,罰款合計4.53萬元 ,實際入庫4.53萬元。

七、國地税徵管體質改革

(一)做好税務機關掛牌變更特定徵收部門變更及反饋局軌等設置。根據省局《關於下發區縣級税務機關掛牌變更特定徵收部門名單及反饋局軌等設置的通知》要求,我局於7月20日進行原國地税自用特定徵收部門的變更和做好原國地税未使用特定徵收部門的核實,進行局軌設置,我局局軌為“寧税”與寧德有重複,上級要求對於跨地市的局軌重複情況,在原局軌前加上地市簡稱,我局局軌確定為“明寧税”。

(二)做好涉企軟件自查工作。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涉企軟件管理督導的通知》(税總信息辦便函〔2018〕185號)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規範税務系統涉企軟件管理的通知》(税總髮〔2018〕76號)工作要求,做好涉税企業軟件自查工作。貨物勞務税部門牽頭組織,納税服務部門牽頭實施,税控技術服務單位配合,在7月30日前,完成停售前單獨銷售的CA納税人《福建省税務局免費身份認證方式告知、數字證書使用認可書》的簽字確認工作;徵管、納税服務、信息技術部門牽頭在7月31日前,引導福建CA納税人採用企業賬號、密碼、税務總局IA數字證書、金税盤、税控盤、實名登錄等方式在原福建國税網上税務局、原福建地税網上税務局和福建省網上税務局登陸認證;納税服務部門牽頭負責在7月30日前,在辦税服務廳張貼涉企軟件違規收費的宣傳資料,杜絕存在服務單位人員在各辦税服務廳違規誤導納税人使用收費軟件、搭車銷售產品或服務的情況。

(三)做好金税三期統一工作平台推廣上線工作。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改革國税地税徵管體制徵管業務工作方案>的通知》(税總髮〔2018〕70號)工作總體部署,省局決定在全省推廣上線金税三期統一工作平台,通過優化調整原國税地税核心徵管系統,實現“一機一界面”辦理税收業務、主要相同業務一套流程。我局在10月完成操作人員代碼維護和崗責權限設置,安排業務科室人員進行金税三期統一工作平台業務測試,充分熟悉金税三期統一工作平台系統操作,驗證系統功能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一步提出優化意見建議。

(四)做好三定後管户調整清冊和税務機關對應關係工作。根據《國家税務總局福建省税務局關於印發統一税收徵管方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閩税函〔2018〕129號)的要求,縣税務局“三定”規定落實到位,組織“管户”調整並逐户通知納税人,並做到納税人新主管税務機關承繼原國税、地税主管税務機關職責,以原國税、地税主管税務機關係統權限辦理税收業務,並以新税務機構名義出具文書,蓋新税務機構印章。確保納税人應在原國税金税三期系統和原地税金税三期系統同時面向同一個主管税務機關及同一個主管税務科所分局。儘可能保留原有税務科所分局,以最小影響納税人正常業務開展為原則,對現有税務科所分局進行改名;對確需增加的税務科所分局可進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