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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工作總結(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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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工作總結(多篇)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一

20xx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於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並耐心、細緻、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xx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xx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並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繫,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後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的,製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複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並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羣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採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週五下午各包村幹部彙報本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於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並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羣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週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週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幹部深入羣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

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製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範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幹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彙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着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羣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二

20__年上半年,永安社區在東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0__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並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二、規範運作,做到“四個及時”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範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範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裏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三、強化服務,加大調解力度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羣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__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後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三

關於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彙報縣紀委:

根據5月15日會議要求,解決近期羣眾中的土地糾紛問題,為促進社會和諧做出貢獻,我局對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安排部署,情況如下:

一、及時部署,高度重視

為貫徹落實5月15日會議精神,5月16日我局召開了局機關全體及各國土所所長會議,對通知進行了傳達,並就如何做好這項排查整治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關股(室)、隊、所明確專人負責這項工作,對這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細緻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二、建立組織

為了這項工作有序開展,保證時效,局成立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張萬勝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高峻、嶽偉、郭峯、孫雪鋒、及紀委書記張大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信訪股,辦公室主任由紀委書記張大鵬兼任,李志遠、苗雪鋒、徐麗敏、王紅霞為辦公室成員。

三、迅速開展工作

會後,我局迅速開展此項工作,各股(室)、隊、所結合

村信訪信息員逐村逐户進行自下而上,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摸底排查,填寫排查登記表,對排查出的問題明確包案人員和包案領導,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糾紛苗頭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認真梳理。排查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國土所轄區內的矛盾糾紛苗頭,不論有無解決權限,不論是新問題還是老問題,不論是否已經上訪,不論是否交辦過,只要還沒有息訪,都要認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麪。今後發生的上訪,發生漏排的,將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登記彙總上報。各所把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並填寫排查表,明確辦案人和辦案期限,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後,上報到局信訪股。

3、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各單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苗頭責成專人在規定時間內按政策、按程序處理,並對信訪當事人回訪,不得無故推諉。對於不在職權範圍內的信訪事項,經局主要負責人批准可移交有關股室處理。

4、實行包案責任制。對於重大案件,明確辦案人員和包案領導,限期辦結,明確責任,跟蹤督導。

五、落實責任,加強領導

切實加強對安全穩定工作的領導,“一把手”是主要責任

人,包片副局長第一責任人,各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實行包案責任制,各股(室)、隊、所要對安全穩定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局及各所主要負責人每週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彙報,分析信訪形勢,謀劃工作思路,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對每個信訪案件督導到位,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責任壓到人頭。

六、嚴格責任追究

1、各股(室)隊所務必按要求、按時間組織人員對土地矛盾糾紛進行橫到邊,豎到底的拉網式排查,對發生無排查上訪和無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認真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股(室)、隊、所要嚴格追究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發生集體訪或惡性上訪事件沒有及時向縣局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報告的,視造成不良後果的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相應處分。

3、對排查出的問題,因承辦股(室)、隊、所不負責任沒有按時解決,甚至造成事態擴大的要依法追究承辦股(室)、隊、所主要負責人及承辦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各項工作措施的實施,使局全體幹部職工深刻認識到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當成事關全縣穩定,事關縣域經濟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全縣土地信訪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層所切實加強了責任心,及時處理羣眾的涉土地信訪霄雲外問題,把矛盾隱患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重大信訪事件不出縣。

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總結 篇四

今年以來,平邑縣公安局立足轄區實際,採取四項措施紮實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抓焦點,摸排到位。

發動鎮村幹部、治安積極分子深入基層、深入羣眾,廣泛摸排家庭婚戀、林地歸屬、欠薪討薪、通行採光等領域矛盾糾紛,建立規範台賬,評估風險等級,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截至目前,共摸排各類矛盾糾紛3300餘起。

抓要點,化解到位。

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堅持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因事施策,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穩控化解工作,做到全部合理全部解決,部分合理部分解決,最大限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對短期內難以有效化解的矛盾糾紛,抽調人員組成專班,深入瞭解當事人的`訴求,認真做好教育疏導、幫扶救助等工作,防止衍生出新的不穩定因素。今年以來,共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900餘起。

抓重點,打擊到位。

對因鄰里糾紛、債務糾紛等引發的毆打、傷害、擾亂單位秩序、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第一時間處警、第一時間調查取證、第一時間打擊處理,堅決糾正少數人“逢事必鬧”等錯誤思想。目前,共查處相關案件210起。

抓難點,防範到位。

一方面,採取發放宣傳資料、舉辦講座、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勞動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引導羣眾算清違法犯罪需要付出的代價,鼓勵其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努力從源頭遏制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定期組織民警開展執法交流、案例剖析等法制培訓活動,深入剖析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瑕疵問題,增強民警嚴格、公正、規範執法的自覺性,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產生。

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五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一、加強了矛盾糾紛預警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社會穩控能力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託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羣防羣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範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彙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二、加強排調室建設,進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 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羣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羣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羣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三、加強了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週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週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範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並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範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幹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幹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五五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 篇六

20xx年,我鎮以創建平安xx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糾紛89件,調處89件,實現了實現“四下降、三提高、兩不出現”的工作目標。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穩定是第一要務,鎮黨委、政府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為副組長,民政、團委、婦聯、勞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和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鎮調委會為平台,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於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9名幹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範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範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兩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並配備電腦和打印機,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牆。今年還為綜治配備了兩輛摩托車用於下村辦案,要求在幹部接案在20分鐘內趕到事發點,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鎮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領導負責並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羣防羣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160餘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鎮、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黨政聯席會議每月聽取一次綜治情況彙報,鎮裏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鄉鎮調委會採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鎮、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台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鎮、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揚言要越級上訪,而我鎮羅家村的張xx,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區的組織者之一。為做好他的穩定工作,鎮黨委書記歐陽海波親自帶隊,耐心細緻地給他講政策,真心實意幫他解決問題,推心置腹地與他交朋友,使張聖錄放棄了上訪的念頭,一心一意到常寧開礦去了。端午節那天,洞尾村道灣組年僅三十歲的婦女雷xx,因與丈夫張國強吵架服毒自殺。雷雲春的孃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灣組打人命官司。聞訊後,鎮長廖楚明迅速帶領人大主席周志輝、政協聯工委主任劉堯蘇等人到現場調處。經xx、棲鳳渡雙方鎮、村幹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達成了協議。三是堅持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制度。不定期召開會議交辦信訪案件和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處理矛盾糾紛問題。特別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處理矛盾糾紛,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處理水利、田土權屬糾紛,清明節前着重處理墳山糾紛。今年共組織了8次全鎮性的排查糾紛活動,排查出矛盾糾紛89起。四是堅持邊界糾紛聯防聯調製度,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化解羣體性問題上,放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上。1月份七一一礦的退役治理覆蓋問題,4月份與橋口鎮共同調處了羅家村與黃泥灘村的墳山糾紛,5月份與棲鳳渡鎮共同調處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殺事件,8月份協調處理了街洞煤礦轉運站對街洞村的煤塵污染問題。

三、抓糾紛調解,牢築“第一道”穩定防線

糾紛矛盾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今年,我鎮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xx年7月,我鎮洞尾村新灣組村民李xx騎摩托車路過棲鳳渡鎮瓦灶村時,被狗咬了一口。當時,他沒有在意,既沒有確認狗的主人,也沒有注射狂犬疫苗。20xx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xx的親屬聽説是瓦灶村鄧家的狗咬的,糾集40餘人,到鄧顯德家要求賠償。鎮政府知道後,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處理。經調查瞭解事情真相後,鎮、村幹部與李xx的親屬擺事實,講道理,講法律,這件事因為死者的疏忽,無法確認狗的主人,應該由死者自己承擔責任。通過耐心細緻的工作,死者家屬心服口服,一場糾紛僅用一天時間就結案了。二是結合鎮情,依法調處。今年5月,我鎮紅五星村六組婦女李某,帶着年僅2歲的兒子到該村11組鄧道成家玩。由於大人忙於玩牌,小孩無人看管,不慎掉進鄧道成的果園蓄水池裏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後,李某家屬認為是鄧道成家的蓄水池防護措施不到位,屬責任事故,要求對方高額賠償。鎮調委會認為,xx是養魚大鎮,到處是魚塘,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長加強防範。通過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後以鄧道成向李某賠償20xx元結案。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鎮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我鎮共有“七九”兵20名,是甦仙區人員最多的鄉鎮,牽頭人張xx是郴州市的主要組織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xx穩,甦仙區就穩。為了做好這一特殊羣體的穩定工作,我鎮制定了嚴格的措施:一是嚴格實行“三盯一”制度,對每名“七九”兵確定了3名責任人(鎮領導、駐村幹部、村支書),取消雙休日,要求責任人與“七九”兵同吃同住,解決他們生產、生活實際困難。二是加強信息暢通,鎮辦公室每天對責任人進行早晚調度,瞭解“七九”兵的情況。三是重點人員重點管理,鎮政府派兩名得力幹部常住郴州,24小時對重點人員跟蹤管理。今年,我鎮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軍羣體人員做到了無一名赴省赴京上訪,為xx鎮乃至甦仙區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鎮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黨員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瞭,並定時上報。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13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幹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幹部和村幹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