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南河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獎勵辦法

欄目: 信訪維穩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52W

第一條為做好我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切實維護鎮區內社會穩定,提高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及其他社會人員參與排查調處工作主動性和報送糾紛信息積極性,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南河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獎勵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社會矛盾糾紛是指社會各領域、各層面、各羣體發生的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羣體性事件的具體矛盾糾紛;網格員是指受村上安排負責矛盾糾紛排查的信息員,人民調解員是指經羣眾選舉或者接受聘任,在調解委員會領導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規定的獎勵適用於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及其他社會人員,不包括本身擔負調處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範圍為南河鎮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的民間糾紛、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項目建設糾紛、房屋拆遷糾紛、就業安置糾紛、突發事故引起的糾紛、勞資糾紛、重點人員糾紛、企業改制糾紛、民族宗教糾紛等社會矛盾糾紛。

第五條社會矛盾糾紛分為三個等級(一)個體性事件。(二)羣體性事件。(三)重大羣體性事件。

第六條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及其他社會人員在事前報送的社會矛盾糾紛信息,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根據信息的價值給予以下獎勵:(一) 一般社會矛盾糾紛信息(個體性事件)給予50元/件獎勵;(二) 較大社會矛盾糾紛信息(羣體性事件)給予200元/件獎勵;(三) 重大矛盾糾紛信息(重大羣體性事件)給予500元/件獎勵;如岀現多人報送同一糾紛信息的,經查證屬實,按報送時間順序對最先報送人進行獎勵,或者在規定的金額範圍內分別給予獎勵;如報送信息人員就相同案件報送不同單位(部門)的,經核准,只能獲得一次獎勵。如報送的信息對於發現和調處社會矛盾糾紛有特殊貢獻的,酌情給予重獎。

第七條信息報送方式:可以採用口頭、電話、書面等方式。

第八條獎勵手續由鄉鎮核實具體案件和參與人員呈報審批後由鄉鎮結合當前各項補助資金髮獎金。

第九條當事人提供了糾紛信息必須屬實,不得捏造虛假信息,否則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條提供社會矛盾糾紛信息的當事人,鄉鎮和村上必須嚴格保密,如發現泄露信息報送人個人情況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報送人員打擊報復,違者將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參與核實獎補的工作人員,在開展工作中應該嚴格按照規定核實舉報信息情況。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南河鎮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矛盾糾紛排查信息舉報地址:南河鎮人民政府,電話:13993946521,18393322233,電子郵箱:。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