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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1W

【概述】

關於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野渡”為你整理了這篇關於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調研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擬稿人 張婭)根據縣委辦《關於做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調研”的通知》要求,澄城縣金融中心成立了調研組,深入到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以及部分民營企業,重點對“十三五”期間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情況、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以及金融風險防範面臨的挑戰等進行了調研,下面淺談全縣金融業發展的現狀、面臨的挑戰以及如何做好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全縣金融業發展現狀

我縣金融業初步形成了以銀行、保險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十三五”期間,縣域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執行了國家貨幣信貸政策,金融總體保持了平穩運行,有力地支持了全縣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1.金融與實體經濟的對接進一步緊密。通過定期組織召開政銀企對接會,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建立常態化的聯繫,支持了縣域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大力拓展了適合“三農”的信貸產品和貸款方式,滿足了“三農”羣體的金融需求;加大了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力度,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金融創新不斷深化。為貼近市場需求,拓寬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針對縣域企業及農户的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郵儲銀行推出“助保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建行推廣“雲税貸”、“抵押快貸”等信貸產品,聯社針對經營良好且仍有信貸需求的企業客户、有實體但抵押物不足的企業分別推出“誠税貸”、“無還本續貸”及“融資性擔保公司貸款”等產品,農行推出“網捷貸”、“惠農e貸”,長安銀行推出“優税e貸”等,全縣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創新信貸產品,以“最多跑一次”為改革統領,全面簡化融資手續、壓縮辦貸時間、降低獲貸成本,幫助小微企業和“三農”羣體解決融資需求。

3.培育掛牌上市企業逐步推進。“十三五”期間,省市明確了企業上市掛牌獎勵標準,為推動縣域企業掛牌上市,我縣積極組織資質較好的企業,參加市上舉辦的擬上市掛牌企業培訓會,鼓勵引導企業通過上市掛牌達到直接融資的目的,並根據企業意向,建立了擬上市掛牌企業後備資源庫,併成功上市掛牌企業1户。

4.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間,通過政府參股、控股華冠融資擔保公司,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完善。通過與縣域銀行合作,建立了銀行、企業、擔保公司三方共贏的良好格局,擴大了“三農”羣體和小微企業的信貸獲得率,提升了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

5.“智慧縣域+普惠金融”項目落地實施。“十三五”期間,縣政府與螞蟻金服集團合作,通過對“互聯網+”的應用,在支付寶智慧縣域平台為我縣農户開通了普惠金融信貸申請入口。根據大數據建立的授信風控模型,農户可申請到無抵押、免擔保、全天候的金融服務,整個申請流程由農户在支付寶端完成,實現了3分鐘申請,一秒鐘審核放款,0人工干預,按日計息,隨借隨還的金融服務。“智慧縣域+普惠金融”項目的落地,進一步推動了縣域經濟轉型升級,落實了鄉村振興戰略部署。

6.金融生態環境持續良好。“十三五”期間,為更好地防控金融風險,縣政府建立了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澄城縣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澄城縣處置化解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澄城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澄城縣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領導小組等機構,並制定了《澄城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多個文件。組織開展了清理整頓各類違規違法金融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逃廢金融債務打擊活動、處置化解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專項行動、金融領域涉黑涉惡專項鬥爭以及涉眾型經濟案(事)件風險排查等活動,切實防範和化解了金融風險,嚴厲地打擊了擾亂、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對全縣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開展風險排查,嚴格落實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機構相關監管政策,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其合規經營,努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二、全縣金融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1.金融發展的潛力有待挖掘。“十三五”期間全縣各項存款餘額和貸款餘額均低於全市平均水平,金融業發展相對滯後,無論是資本實力、經營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還是產品創新能力、人才隊伍素質,都難以滿足發展需求。特別是農信社的歷史包袱未得到徹底化解,改制緩慢,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十四五”期間,提高金融企業綜合競爭力顯得更加重要,仍需在改革中發展壯大。

2.金融結構調整任務艱鉅。融資結構、信貸結構不合理,企業直接融資步伐緩慢,企業債券市場嚴重滯後。“十三五”期間,信貸資金傾斜縣域重點項目的力度不夠,部分產能過剩行業信貸投入過大,潛藏着較大的信貸風險。縣域經濟發展的資金供應和中小微企業的有效融資依然不容樂觀。“三農”羣體資金需求仍得不到有效滿足,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步伐緩慢。必須把金融結構調整擺在突出位置,加快調整金融組織結構、融資結構和信貸結構的步伐。

3.金融風險亟待防範。“十三五”期間,尤其是疫情影響,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產能過剩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金融風險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金融業鏈條長,市場信息不對稱,又易受外部因素干擾,不確定條件多,利益誘惑大,風險點多面廣,隱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危害性強。“十三五”期間我縣非法集資案件較“十二五”期間有所增多,尤其隨着互聯網金融業的發展,上網跨域非法集資現象頻增,穩控任務還很艱鉅。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和融資慢的問題仍未有效解決,防控金融風險,優化生態環境仍需加強。

三、做好金融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幾點建議

因國際疫情影響,未來幾年,世界經濟仍將處於震盪調整期,我國的經濟發展進入中高速、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常態。我縣金融必須適應新常態的發展,把握、引領新常態帶來的機遇,發揮自身優勢,勇於擔當挑戰,實現跨越發展。

1.加大資金投放力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1)擴大金融供給總量。完善金融機構考核辦法,建立財政性資金“存貸掛鈎”考核機制,實行“多貸多存”,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級行爭取更多的信貸規模,激勵金融機構擴總量,調結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有效信貸支持。引導保險資金參與地方經濟建設,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信貸潛力,為縣域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充分的資金保障。

(2)優化金融產業投向。充分發揮銀行主力軍作用,支持保障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重點項目的融資需求。加大對金融機構涉農、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量獎勵補貼力度,充分發揮財政金融合力,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優化營商環境,改進信貸管理模式,降低企業獲得信貸難度和成本,提高各類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全面推動和提升縣域內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質效。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為農村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內的農户、企業及經濟組織提供優質服務,搶抓政策機遇,不斷完善農村資金互助社治理結構,提升發展質量。

(3)做好縣域融資平台轉型升級服務工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縣級融資平台的支持力度,積極爭取縣級貸款審批權限;結合縣域融資平台現狀,改進授信評級機制,拓寬信息採集渠道,綜合考慮貸款用途、融資背景、未來收益等要素,提高風險評級的合理性;落實服務價格相關政策法規,釐清各項收費項目,清理不規範經營行為,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評估費、抵押登記費、擔保費等收費項目;在現有債務化解過程中,凡平台公司不能一次性結賬的,協調承貸金融機構,與融資平台公司協商,儘快達成新的還款計劃,科學合理釋緩償債壓力,不盲目抽貸、壓貸或停貸,切實防範處置風險中的風險。同時積極發揮我縣融資擔保公司作用,鼓勵其依法依規為國有企業提供市場化的融資擔保服務,實現融資平台轉型平穩過渡。

2.加強資本市場建設,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梯次推進企業掛牌上市。出台我縣支持企業加快資本市場融資若干措施,積極推動一批企業改組改制,重點培育和扶持符合產業政策、具有我縣特色行業和支柱行業背景、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廣闊的行業龍頭企業作為上市後備資源。加強各類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在“新四板”掛牌融資。支持“新三板”優質掛牌企業分層或轉板上市。鼓勵和引導初創期創新型小微企業規範改制,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成長板”先行掛牌,條件成熟後轉“新三板”掛牌。加強與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的戰略合作,在掛牌企業資源培育、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展開全面合作,充分發揮“新三板”和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直接融資、規範治理、價值發現等重要功能,共同推動我縣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和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打造縣域企業掛牌上市集羣。

3.深化金融改革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1)加快農信社的改制步伐。農信社是我縣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重要力量,是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的主力軍,改制組建農商行是主動深化地方金融改革、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關鍵一步,是促進我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推動協調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大任務。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廣泛運用政府、市場、農信社三個資源,着力完善經營管理機制,優化監管指標,全面加快農商行組建工作步伐,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經濟發展水平,為我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2)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吸引各類金融機構入駐,引進先進的服務模式和管理技術;推進銀行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創新業務模式;持續推進保險業創新,支持發展農村養老健康保險、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服務和保障我縣農業發展,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種植(養殖)大户開展商業補充保險,積極發展果業、大棚蔬菜等地方特色農業保險產品;積極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加強公司能力建設,以政府資金為主導,鼓勵多元化投資,提高擔保規模和放大倍數,做大做強我縣融資擔保公司,增強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能力。大力發展小額信貸公司,增加農户小額貸款的投放,逐步規範民間借貸,引導更多的資金流入農村,支持“三農”經濟發展。

(3)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拓展。“互聯網+”是新產品、新技術、新方法、新組織、新市場的引入,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型業態。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會出現一個既不同於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模式。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貸款、股票、債券等發行和交易直接在網上實現,大大減少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更加有效地進行資源配置,真正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運作。互聯網金融的拓展,將開創新的金融模式,進一步推動金融業向前發展。

(4)大力推進綠色金融試點。根據現階段提出的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要求,大力發展能效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抵押貸款、林權貸款、集體土地抵押貸款等貸款方式,積極支持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等重點領域的節能減排項目和服務。支持傳統企業依託科技創新實現轉型升級,促進傳統產業形成綠色新業態。

4.加強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1)加強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統籌協調推進金融監管工作。完善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監管信息交流共享機制,加強對轄內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以及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金融風險排查與監測,防止潛在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蔓延。

(2)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建立健全企業和個人逃廢債務聯合懲戒機制,定期公佈惡意逃廢債務和“惡意脱保”的企業和個人“黑名單”,依法加大懲處力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做好債務清收工作,加大金融債權案件保全、執行力度,加強金融債權案件執行爭議的協調力度,充分利用司法、公證、仲裁、調解等方式預防和解決爭議糾紛,提高執行效率,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3)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完善組織協調機制,依法打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期貨交易、保險詐騙、非法交易場所以及互聯網金融違法犯罪行為等各類金融違法犯罪活動,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聯動處置各類金融風險,建立完善部門協調、上下聯動、有機銜接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金融風險防控工作中跨部門、跨區域的重點難點問題。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廣泛宣傳和教育引導,提升社會羣眾對非法金融活動辨別能力。

(4)防風險和穩增長同步推進。防控金融風險不能以犧牲實體經濟穩定為代價,不能以防風險為由,弱化對中小微、“三農”的金融支持,積極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有效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要在穩增長的基礎上防風險。保持經濟穩定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在發展中逐步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