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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56W

普法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調研報告範文

隨着“六五”普法的逐步開展,“六五”普法已經開展到第三個年頭了,全民普法運動在規模、內容和形式上都堪稱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創舉。它在提高全體公民法律素質和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沒,但是在開展工作過程中也反映出很多不足和問題,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使得普法成效也大打折扣,還亟待大家共同商榷解決。

一、調研對像

鄉各單位幹部職工、羣眾。

二、對“六五”普法工作開展三年來的的調查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從2022年開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已經進行了快三年了。但兩年半以來的工作,是憂多於喜,很多工作只是流於形式,走過場,效果不明顯,公民的法律素質還相對較低,對法律常識的瞭解還是很少,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權益的本領還很低,這與社會的發展是格格不入的,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社會在不斷的進步,而且速度非常快,可我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還停留在原來的水平上。正常的應該是法律水平高於社會發展水平,而現實卻是法律水平追着社會發展走。通過調查總結,我認為之所以會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經費問題

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問題多,要想做好這項工作如果沒有經濟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無米之炊”。在“六五”普法期間,有關部門為了解決普法經費問題可以説是使出了混身解數,也通過多種方式協調解決普法經費的問題,有些地方甚至通過發文的方式要求單位給予解決普法經費,但真正能落實的卻很少。即使有些單位對普法經費做了預算,那也只是水中月,能看不能用。在開展普法工作要使用時,還得再打報告找主要領導批示,遇到領導心情好時還好,遇到領導心情不好時就會被拒絕。再者,按照2元/人的普法經費,開展工作也是遠遠不夠的,這樣一種工作環境也使普法工作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大大受挫,所以有時為了應付上面的工作安排,他們只得將普法工作流於形式,得過且過。普法工作以走形式、搞“造勢”為主,以“搞活動”來代替經常性的普法工作,其成效難以提高。

【第2篇】辦公室執法普法調研報告

根據《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我州農牧區執法普法調研的通知》精神,我縣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調研,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執法普法情況彙報如下:

一、近年來,我縣在羣眾普法過程中的重點難點有哪些?

一是普法對象流動性大。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水電移民項目的實施,部分村組人口分散,流動性大,對這一類人羣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二是普法形式傳統單一。目前,一些普法工作主要採取傳統的形式進行宣傳,一些地區還依靠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進行集中宣傳,利用現代媒體和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較少,法制宣傳效果不好。

三是普法主體責任不明確。主要表現在一些部門對普法重視不夠,思想認識不到位,片面地認為普法是縣法建辦的工作,主動參與普法的積極性不高,誰執法誰普法的主體責任不明確。

二、近年來,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哪些?

一是行政執法與行政效率的矛盾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國家、省、州重點項目推動時間短,而走完執法程序的時間長,客觀上造成了部分行政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處於兩難的境地。特別是在行政強制案件上,一些行政執法部門只注重實體,不注重程序,造成了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居高不下。

二是羣眾信訪不信法的現象較為嚴重。在改革開放、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社會矛盾層疊交織,現行的普法教育工作很難適應社會發展的形勢,因而出現了重點對象抓而不緊、法制宣傳宣而不實,導致了部分民眾法治意識不強,存在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想法,使一些本該納入法治軌道解決的問題湧向信訪部門。

三是普法工作與依法治理工作結合不好。一些地方和部門執法人員流動性大,法律意識不強、法律素養不高、依法辦事能力不強,致使羣眾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羣眾對此意見很大。

三、近年來,我縣農牧民羣眾違法行為中所佔比重較重的有哪些?

一是阻工阻路現象較為突出。在重點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因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一致,導致了部分村組羣眾非法進行阻工阻路,漫天要價,嚴重影響了項目實施進度。

二是抬屍上訪事件時有發生。在一些交通事故、安全事故、醫療事故中,一些羣眾不主動配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處理事故,而是將屍體抬到縣政府非法上訪,以死者相要挾,嚴重影響了政府機關正常的辦公秩序。

三是一房多賣情況較多。因房地產信息公開不全面,部分開發商一房多賣,造成了大量民事糾紛得不到解決,羣眾上訪不斷,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四是砂石亂開亂採較為突出。因管轄權問題,部分村民在大中型水電庫區無證開採、非法開採、無序開採的現狀較為嚴重,因利起糾紛的事件時有發生,違法現象較為突出。

五是農村土地承包流轉不規範。目前,部分鄉鎮村民因遷居將土地隨房進行出賣,後因重點項目徵用土地,部分村民以土地權屬屬於自己而反悔,從而發生矛盾,到處上訪要求解決。

四、執法(普法)人員對開展好羣眾宣傳團法制鄉村行活動有哪些建議意見?

針對上述問題,我縣進行了認真梳理,全面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結合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強化執法普法針對性。重點對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宣傳,特別是對徵地補償、房屋拆遷、採砂採礦、勞務合同、交通事故、醫療糾紛、買房賣房所涉及的法律法規要明確宣傳主體,制定宣傳方案、落實宣傳責任,有針對性地進行多層次、多方位、多角度宣傳。

二是強化普法文化載體建設。充分挖掘村(居)的民間文化資源,鼓勵現有的十餘支社團組織隊伍創作法制歌曲、編寫法律順口溜、製作法律彩鈴、自編自導自演法制文藝節目,通過文藝宣傳形式,將枯燥的法律條文生動化、形象化,易於羣眾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實效。

三是強化手機報媒體宣傳。通過短信的形式將普法宣傳的內容發送到用户手機上,使用户第一時間閲讀到相關的法律知識。手機載體具有即時性、方便性、互動性等優點,可以利用手機載體,根據社會不同羣體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掌上法律知識的宣傳,實現信息的瞬間傳遞。

四是強化領導學法引領作用。堅持把領導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建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部門辦公會等學法制度,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之風。

【第3篇】鄉鎮普法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在局黨組的重視下,市局成立了課題調研組,對全市鄉鎮普法工作進行調查現將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對今後鄉鎮普法工作如何開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談一些淺見:

一、存在的問題

1、責任主體錯位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把中國建設為法治國家。在中國沒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沒有中國社會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學法的重要手段。應是全黨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規工作來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級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環節。這項工作應是全黨和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應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常規工作內容,由政府主抓,部門參與。在我市絕大多數鎮黨委、政府對普法工作的責任主體還搞錯位。實際上搞成了部門主抓,政府參與。

2、位置擺不正

不少領導和基層幹部(含村、居委會幹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發展經濟等硬件建設上,更由於市、鄉鎮兩級對這些“中心工作”督促緊、考核嚴,村(社區)幹部將主要精力用於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們眼裏,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時間就是金錢”之類的實用主義觀念,覺得參與普法工作費時、費力而又難見直接的經濟效益,所以其主動性不高,根本沒有將普法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和位置。

3、鄉鎮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鄉鎮的普法工作主要靠鄉(鎮)司法所和有關單位的配合來做,雖然全市各鄉(鎮)都設有司法所,但每個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絕大多數司法所只有一人,由於司法所承擔了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眾多事務,同時還要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較單一,內容單調

鄉鎮普法大多數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有時候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很多農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達不到預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於形式

對階段性普法宣傳考核驗收,事前已將統一化的驗收內容和有關要求印發下去先由各部門自查,然後抽調人員再進行抽查;採取的方式主要是聽彙報、查檔案、看筆記等,至於普法的實際效果無從考核,這種寫在紙上,説在嘴上,掛在牆上式的普法宣傳,村組、農民都不當一回事,消極應付,走走過場。

二、試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

1、領導認識不到位

部分領導幹部對普法的認識嚴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嚴重缺位,認識不到位是對法制建設在推動中國社會進程,社會經濟發展的地位和作用沒有正確的認識和估價,沒有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嚴重缺位是部分領導幹部在法制教育,宣傳普及方面沒有發揮領導幹部引領示範帶頭作用,從某種角度可以説“重人治,輕法治”這種傳統封建意識,影響到普法教育工作的開展。

2、廣大幹部羣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

由於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現實中生活存在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罰代法等負面現象,使得不少的幹部羣眾信訪不信法,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質疑,挫傷了他們學法、用法和守法的積極性。

3、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羣眾的需求

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鄉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4、普法經費保障不力

儘管省、市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確規定,但落實在基層鄉鎮很難,很多鄉鎮沒有把它列入財政預算,有的雖然列入了財政預算,但也僅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費,甚至有的是開“空頭支票”。還有不少鄉鎮的普法經費靠領導臨時審批解決一點,甚至有的鄉鎮純粹沒有,這就導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由於沒有經費保障而難以開展。

三、對策與思考

1、高度重視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普法宣傳工作具有歷史性、長期性、艱鉅性,更具有現實重要性和緊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運動,搞突擊,畢其功於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領導幹部要把普法工作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措施納於議事日程,進一步確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觀念,把普法工作特別是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當作科學執政“硬件”來抓,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進的要求分級負責長效機制,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營造全民學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

糾正基層幹部羣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羣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羣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羣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羣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滿足人民羣眾的法律需求和學法興趣。

3、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眾”的三貼近原則,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徑,豐富新載體,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手段,廣泛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制主題實踐活動,大力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運用繪製法制宣傳畫、印發法規小冊子、普法故事會、流動法庭、流動調解庭、現身説法、現代傳媒等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動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同時,要善於發揮法制文藝活動的作用,組建基層普法文藝隊伍進行巡迴演出,使職工羣眾在欣賞法制文藝作品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幹部羣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

4、完善鄉鎮普法保障與考核機制

完善機制,用制度推動基層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長效工作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動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機制。相關部門要按照區“xx”普法規劃確定的人均普法經費標準,把基層普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保障經費足額到位,專款專用,確保普法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二是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按照依法治場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xx”普法依法治區規劃》制定具體計劃、目標、步驟和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同時,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機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標準,於每年底對普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一次,對普法工作不合格單位要堅決進行整改,推動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發展。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鄉鎮普法工作也應與時俱進,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基層普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才能進一步激發廣大農民學法用法的熱情,不斷增強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4篇】鄉鎮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在局黨組的重視下,市局成立了課題調研組,對全市鄉鎮普法工作進行調查現將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對今後鄉鎮普法工作如何開展、如何才能抓出成效談一些淺見:

一、存在的問題

1、責任主體錯位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把中國建設為法治國家。在中國沒有全民的法治理念,就沒有中國社會的法治化。而全民法治理念形成,最主要是靠全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作為普法工作又是全民學法的重要手段。應是全黨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就列入常規工作來抓。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及上級文件的要求,普法工作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環節。這項工作應是全黨和各級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應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常規工作內容,由政府主抓,部門參與。在我市絕大多數鎮黨委、政府對普法工作的責任主體還搞錯位。實際上搞成了部門主抓,政府參與。

2、位置擺不正

不少領導和基層幹部(含村、居委會幹部)其主要精力都放在發展經濟等硬件建設上,更由於市、鄉鎮兩級對這些“中心工作”督促緊、考核嚴,村(社區)幹部將主要精力用於這些“中心工作”,普法工作在他們眼裏,是可抓可不抓的事。崇尚“時間就是金錢”之類的實用主義觀念,覺得參與普法工作費時、費力而又難見直接的經濟效益,所以其主動性不高,根本沒有將普法工作擺到應有的高度和位置。

3、鄉鎮普法力量薄弱

目前鄉鎮的普法工作主要靠鄉(鎮)司法所和有關單位的配合來做,雖然全市各鄉(鎮)都設有司法所,但每個司法所最多的二人,絕大多數司法所只有一人,由於司法所承擔了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眾多事務,同時還要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所以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4、普法的形式比較單一,內容單調

鄉鎮普法大多數時候還是採取橫幅、標語、黑板報、宣傳櫥窗、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有時候通過掛橫幅、貼標語進行宣傳,往往造成農民只知法律名稱而不知其內容。至於分發的宣傳資料,雖然內容詳細,但很多農民未必能看得懂。根本達不到預期目的。

5、普法考核流於形式

對階段性普法宣傳考核驗收,事前已將統一化的驗收內容和有關要求印發下去先由各部門自查,然後抽調人員再進行抽查;採取的方式主要是聽彙報、查檔案、看筆記等,至於普法的實際效果無從考核,這種寫在紙上,説在嘴上,掛在牆上式的普法宣傳,村組、農民都不當一回事,消極應付,走走過場。

二、試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

1、領導認識不到位

部分領導幹部對普法的認識嚴重不到位而且在普法教育中嚴重缺位,認識不到位是對法制建設在推動中國社會進程,社會經濟發展的地位和作用沒有正確的認識和估價,沒有認識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嚴重缺位是部分領導幹部在法制教育,宣傳普及方面沒有發揮領導幹部引領示範帶頭作用,從某種角度可以説“重人治,輕法治”這種傳統封建意識,影響到普法教育工作的開展。

2、廣大幹部羣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

由於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現實中生活存在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罰代法等負面現象,使得不少的幹部羣眾信訪不信法,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質疑,挫傷了他們學法、用法和守法的積極性。

3、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羣眾的需求

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鄉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4、普法經費保障不力

儘管省、市每年普法文件中有明確規定,但落實在基層鄉鎮很難,很多鄉鎮沒有把它列入財政預算,有的雖然列入了財政預算,但也僅僅是一小部分,如打印費,甚至有的是開“空頭支票”。還有不少鄉鎮的普法經費靠領導臨時審批解決一點,甚至有的鄉鎮純粹沒有,這就導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由於沒有經費保障而難以開展。

三、對策與思考

1、高度重視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普法宣傳工作具有歷史性、長期性、艱鉅性,更具有現實重要性和緊迫性,非一朝一夕之事,既不能靠運動,搞突擊,畢其功於一役,也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領導幹部要把普法工作作為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濟建設的重要保障措施納於議事日程,進一步確立法治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觀念,把普法工作特別是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當作科學執政“硬件”來抓,要帶頭學法、懂法、守法,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建立完善按照法律六進的要求分級負責長效機制,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營造全民學法、尚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

糾正基層幹部羣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羣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羣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羣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羣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滿足人民羣眾的法律需求和學法興趣。

3、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

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眾”的三貼近原則,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徑,豐富新載體,採取各種有效的宣傳手段,廣泛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制主題實踐活動,大力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運用繪製法制宣傳畫、印發法規小冊子、普法故事會、流動法庭、流動調解庭、現身説法、現代傳媒等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動性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同時,要善於發揮法制文藝活動的作用,組建基層普法文藝隊伍進行巡迴演出,使職工羣眾在欣賞法制文藝作品的過程中潛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提高幹部羣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

4、完善鄉鎮普法保障與考核機制

完善機制,用制度推動基層普法工作。建立普法長效工作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動普法工作,一是要完善保障機制。相關部門要按照區“xx”普法規劃確定的人均普法經費標準,把基層普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切實保障經費足額到位,專款專用,確保普法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二是完善監督考核機制。按照依法治場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xx”普法依法治區規劃》制定具體計劃、目標、步驟和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同時,建立年度普法考核督查機制,把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標準,於每年底對普法工作進行考核驗收一次,對普法工作不合格單位要堅決進行整改,推動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發展。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鄉鎮普法工作也應與時俱進,只有這樣才能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基層普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才能進一步激發廣大農民學法用法的熱情,不斷增強普法教育的吸引力。

【第5篇】關於“七五”普法規劃調研報告

為科學制定我區“七五”普法工作規劃,確保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有新思路、新舉措、新發展,並得以儘快實施。根據區人大常委會2022年工作要點安排,4月以來,我們在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吉春的帶領下,就全區“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以及“七五”普法規劃編制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聽取了區司法局(依普辦)的工作情況介紹,先後走訪了區衞生和計劃生育局、區統計局、區總工會、翠苑街道等單位,廣泛聽取了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評價

自2022年“六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區政府高度重視普法工作,緊緊圍繞《關於在全區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及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網絡,創新普法宣傳載體,提高普法宣傳針對性和實效性,普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學法守法漸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全區法治型政府建設進一步推進,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我區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彙報會上獲得專家評分第一名的好成績,被推薦上報為“2022-2022年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區”,區司法局被推薦上報為“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成績來之不易。

(一)領導重視,普法網絡不斷完善

1、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了區普法領導小組,將普法工作納入“法治西湖”、“平安西湖”建設以及黨委、政府綜合目標管理考評體系,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以及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網絡。“六五”普法規劃啟動實施後,區普法領導小組在加強普法工作組織、制度及經費保障的基礎上,對規劃任務進行了分解,並健全了相應的考核機制,各鎮街、部門均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並建立相應的辦事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建立了區、鎮街、村社三級普法工作隊伍,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普法工作網絡,確保普法工作有序開展。

3、領導幹部帶頭示範。“六五”普法以來,健全了區委中心組學法制度,帶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納入幹部錄用和晉職考核內容,把學法用法情況納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年度述職內容,把述法與述職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

(二)積極探索,創新普法工作載體

1、打造文創普法品牌。依託“全省文創產業第一區”的區位優勢,不斷推進法治文創工作,出台了《關於加強西湖區法治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設立了西湖法治文創中心,創建了“西湖法治文創網”,在推出普法動漫形象使者“阿普”的基礎上,製作了一系列動漫法治宣傳片,《阿普説憲法》和《民法羣島遊記》在全國法治動漫大賽上獲獎,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2、創新基層普法陣地。區政府積極拓展普法工作陣地,不斷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中心建設,着力打造需求導向型普法示範點。針對全區樓宇經濟集聚的特點,結合法律進企業工作,大力深化黃龍法治cbd建設,建立了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加強樓宇集聚區的普法宣傳工作。在濕地博物館建立全省首個“五水共治”暨環保法治教育基地,榮獲“浙江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設示範點”稱號,被省委黨校、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列為現場教學點。

3、深化律師進社區工作。依託我區良好的律師行業資源,積極開展“律師進社區”、“私人法律顧問”等公共法律服務活動,加強對進駐律師的選擇和管理,提高了駐村社律師的服務質量,不斷拓展律師普法服務工作內涵,擴大普法宣傳教育覆蓋面。

(三)突出重點,加強普法工作力度

根據“六五”普法規劃確定的五類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對象,加強了重點人員的學法制度建設。

1、強化公職人員學法工作。進一步完善了領導幹部法治講座等一系列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在人大常委會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開展非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努力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治理能力。各部門重點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治教育工作,通過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不斷規範執法行為,推動依法行政工作,促進法治宣傳。

2、加強對重點人羣的普法工作。深入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發揮中國小兼職法制副校長作用,注重引導青少年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利用民工學校等陣地,加強對流動人口、外來務工人員等弱勢羣體的法治宣傳教育,引導他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社創建工作,着力加強對村兩委班子和社區工作者的普法宣傳,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

3、推進企業普法宣傳工作。在企業學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經營管理人員這一主體,通過送法入企活動,加強對轄區企業經營者的普法宣傳。在此基礎上,各主管部門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行業法規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能力。

(四)普治並舉,普法成效初步彰顯

1、服務重點工作開展。區政府注重將普法宣傳與重點工作開展相結合,以法治宣傳教育服務重點工作。在“三改一拆”、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和“五水共治”等重點工作中,通過製作宣傳公益廣告、發放宣傳資料等手段,有針對性地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

2、促進了政府依法行政。通過多年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了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法律素養,提高了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推進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促進了法治型政府建設。

3、推進了民主法治建設。積極發揮普法宣傳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羣眾學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提高了基層依法治理能力,推進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區“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績,但在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視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1、部分幹部對普法重要性認識不足。少數領導幹部對普法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缺乏足夠的認識,認為普法工作是軟指標、慢工程,出力大、見效慢,與經濟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存在“重形式、輕效果”、“走過場”的現象。

2、羣眾學法積極性不高。受傳統文化影響,部分羣眾對學習法律興趣不高,主動性不強,信訪不信法,對法律還缺乏應有的敬畏。

3、普法工作開展不平衡。由於對普法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和重視程度不同,導致普法教育發展不平衡,鎮街之間、部門之間、行業之間的普法工作差距較大。

(二)普法實效有待進一步增強

1、普法形式仍然較為單一。雖然我區在文創法治建設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普法方式大多仍採取擺攤諮詢、知識競賽、以會代訓、開卷考試甚至附送答案等方式進行。運用新媒體、新形式進行普法的實踐較少,普法活動缺乏趣味性和新穎性,沒有形成雙向互動,難以調動羣眾學法積極性。

2、普法針對性仍需加強。目前多數的普法宣傳,都是根據部門自身行政執法和司法實踐,摘抄法律條文,印製成法律宣傳冊或宣傳單,在宣傳日進行分發,對普法對象需求的研究還不夠重視,難以完成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3、法治思維仍然較為欠缺。在普法工作實踐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學輕用”現象,側重於對法律條文的單向傳授與灌輸,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幾次宣傳活動、發放了多少資料,忽視了對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的植入與滲透,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1、聯動機制有待加強。各鎮街、部門在普法工作上合力不足,有些單位和部門片面認為普法工作僅是司法行政部門的事,個別鎮街的普法職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擔,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統性和規範性,普法力量沒有得到很好整合。

2、考核制度還不夠健全。普法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和考核激勵機制還不夠完善,普法任務缺乏硬性的規定和嚴格的考核標準,普法工作評比檢查大多采取聽彙報、看材料等方式進行,很多考核結果未能真實反映普法工作情況,對普法實效的考核難度較大,責任落實與追究制度還不夠健全,普法考核工作“失之於軟”。

3、依法行政仍需進一步推進。個別單位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理念還不夠深入,程序違法情況仍有發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現象還在一定範圍存在;政府信息公開仍有待進一步推進。自法院立案登記制實施以來,我區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大幅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

三、對開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議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個漫長艱辛的過程,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儘管我區已經實施了六個五年普法規劃,全民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和廣大羣眾期盼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針對“六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對開展“七五”普法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普法宣傳力度

1、進一步提高認識。“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深入,關鍵要看各級領導幹部對普法依法治理的認識水平和重視程度。區政府和各單位要進一步認識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努力營造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加強領導。要把“七五”普法工作提到黨委政府重要工作議事日程,與黨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定期聽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普法宣傳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並健全增長機制。各級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層層落實責任,進一步形成領導親自抓、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格局。

3、樹立科學的普法理念。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虛設。“七五”普法要從側重一般普及法律知識,轉到着力培養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羣眾的法律意識、法治精神上來,實現從宣傳法律條文到培育法治信仰的轉變,在工作方法上從灌輸式向滲透式轉變,在工作評價上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以增強普法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來提高我區普法工作的整體水平。

(二)創新形式,增強普法宣傳實效

1、進一步創新宣傳載體。要以羣眾需求為導向,根據不同對象的學法需求,採取訂單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項目化普法,運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形式普法,增強普法的針對性;更加註重對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把法治文化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法治文化與本土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結合區域特色和羣體特點,充分運用互聯網傳播平台,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積極運用公共活動場所電子顯示屏、服務窗口觸摸屏、公交移動電視屏等推送法治宣傳教育內容,更好地運用微信、微博、微電影、開展普法活動,進一步提升普法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2、進一步突出普法重點。要將領導幹部、青少年等羣體列為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對象。同時,根據我區的區情和區域特點,堅持問題導向的法治路徑,有重點地狠抓村社人員普法教育。圍繞基層羣眾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開展“調解一次糾紛,上好一堂法治課”專項活動。善於發揮鄉規民約和鄉賢、鄉土文化的積極作用,挖掘和傳承優秀文化,把法治意識融入村民生活,讓法律從手冊中走出來,使普法教育的觸角延伸到“最末梢”,不斷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進一步注重日常宣傳。法律信仰需要通過一系列社會活動、訴諸羣眾的經驗和感受才能形成。在法治宣傳日等大型宣傳教育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運用好案例宣傳,圍繞羣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和輿論焦點,以直觀、形象、鮮活的典型案例進行宣傳教育,通過潛移默化和點滴滲透,引導人們發自內心地尊崇法治、信仰法治。

(三)完善機制,推動普法工作有序開展

1、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一方面,認真實施好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對“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應作出明確的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安排。動員各執法單位在案件審判、行政執法、糾紛調處、法律服務的過程中,通過以案釋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實現普法效果的化。另一方面,構建起全社會總動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共同推進普法宣傳教育。吸納律師、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律專業師生等社會力量加入普法志願者隊伍,不斷擴大社會力量對普法工作的參與度。在此基礎上,充分整合普法宣傳資源,整體謀劃、上下聯動,實現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常態化、規範化。

2、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評指導標準和指標體系,健全激勵機制,分解到有關責任單位的目標任務要進一步細化,綜合考核指標要進一步量化,借鑑先進地區經驗,推進“法治指數”等更加明確的普法考核標準和更加完善的實效評價制度,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

3、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普法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指導,督促普法責任清單的落實。政府各執法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積極推進領導幹部旁聽庭審、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等重點工作,使普法宣傳教育根植於法治實踐之中。區政府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階段性檢查和年度考核,做好“七五”普法規劃中期督導檢查,確保規劃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

【第6篇】執法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執法普法工作調研報告

按照《關於開展我縣農牧區執法普法調研的通知》要求,現將縣食藥監局農牧區執法普法工作以問答形式調研如下:

1.近年來我縣在羣眾普法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有哪些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主要存在以下難點:一是客觀方面,我縣地廣人稀,農村人口占多數且多數鄉鎮地處偏僻,開展普法工作任重道遠但也稍顯力不從心,加之大多數農牧民羣眾和監管對象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開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難度。二是主觀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數執法人員藏語基礎薄弱,語言溝通不暢是開展普法工作的較大障礙。

結合我縣實際,縣食藥監局對我縣農牧區普法工作的重點有以下建議:着力着眼於普及與羣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由相關單位組織牽頭開展農牧民羣眾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選派村民代表到縣城集中培訓。

2.近年來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執法普法的過程中,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會造成執法難度居高不下。由於我縣地處偏遠,農牧民羣眾占人口比重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機關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的阻力,個別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不知道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法商家存僥倖心理。二是執法普法人員的自身學習還不夠,對依法行政認識不足。執法普法隊伍能力水平參差不齊,對法律規章的掌握的還不夠細。三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還不到位。當前行政執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執法工作監督力度還亟待加強。四是部分違法違規經營商家法治意識淡薄,誠信度還不夠高,不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開展監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縣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二是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時,羣眾積極性不是很高。

3.近年來我縣農牧民羣眾違法行為中所佔比重較大的有哪些

就我縣食品藥品市場來説,大部分農牧民羣眾是消費者,但是也存在農牧民監管相對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經營水平不高銷售過期食品、飲品等行為,但違法行為所佔比重相對較小。

4.通過對農牧民羣體法治意識及行為的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梳理近期農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主要有哪些

我縣社會經濟要持續健康發展,當務之急就是要大力優化法制環境,加快依法治縣的進程。廣大農牧民的法律觀念如何,直接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我州依法治州、依法治縣的進程,為此加強農牧民羣眾法制選宣傳教育意義重大。我局認為農牧民羣眾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應是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應是能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法律知識。

5.執法(普法)人員對開展好“縣委羣眾宣講團法制鄉村行”活動有哪些建議意見

把握最基礎的普法宣傳方式,並在普法宣傳過程中創新工作形式,注重在內容和思路上創新,多以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工作,如以順口溜、小品等多形式多角度開展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