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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通用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3.2W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通用多篇】

精選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一

為了進一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範校園踩踏事件的發生,培養訓練有素的應急組織,提高應急救援能力,降低突發災害和侵襲的危害程度,保證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縣教體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組 長:聶紹恩

副組長:魯紹忠

成 員:楊金香、金元友、王傑、吳長亮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以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為核心,切實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每一個班主任、任課教師都要擔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

2、要以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為目標,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要通過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班隊活動、黑板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擁擠踩踏事故的專題教育,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後果及其防範措施,瞭解在樓梯間打鬧、轉彎處搞惡作劇的危險性。要告誡學生上下樓梯相互禮讓,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每學期要組織學生按照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一次,提高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生在出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活動中,不強調快速、整齊,要求走規定安全路線下樓,同一樓面相間隔一段距離。體育組和德育處要合理安排好學生分班級從不同的樓梯依次下樓,班主任隨同學生下樓,管理教育學生。

4、學校要在教學樓樓梯間設置指示、警示標誌,定期檢查教學樓樓梯、扶手、設施,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並落實專人定期檢修,發生損壞及時修復或更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國家有關規範。

1、緊急疏散領導小組作出疏散決定,並確定需要疏散的範圍。

2、相關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指定崗位,按照疏散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到校田徑場集合。

3、各班主任清點人數、確定是否有未疏散人員並上報緊急疏散領導小組。

4、緊急疏散領導小組作出的進一步工作措施。

1.各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文明禮儀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擁擠,防止踩踏積壓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下樓梯的教師要對學生上下樓梯故意打鬧等不良現象給予制止,防止擁擠堵塞現象的發生。

3.上課期間,教學大樓的所有大小門都要打開,一旦發生擁擠踩踏或者火災等問題,便於及時有效地疏散。

4.樓梯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時,所在教師要及時組織疏導,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5.一旦發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所在老師要馬上報告學校領導。

6.教師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定,特別是上下樓道應該注意安全的問題要經常講,以引起學生的高度重視。

7.上課期間一旦發生火情,所有老師都有責任及時報告學校領導,並負責組織好本班學生,做好疏散等工作,還要馬上組織人力搶救,但不能要求學生走近危險地方;要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防止火勢的進一步蔓延。要及時電話報警(電話110)。同時組織學生疏散,防止損失擴大。

8.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9、在出現火情等事故時,要及時通知學校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趕赴出險的地點。

10、要學會正確使用消防設備,及時撲滅火災。

11、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當發現前方有同學突然摔倒後,旁邊的同學一定要大聲呼喊,儘快讓後面的同學知道前方發生了什麼事,並暫停隊伍或從其他路線繞行。否則,後面的同學如果繼續向前擁擠,就非常容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2、教師要儘快把摔倒的學生抱起來,同時教育其他學生面對混亂的場面,爭取做到遇事不慌,否則大家都爭先恐後往外逃的話,可能會加劇危險,甚至出現誰都逃不出來的慘劇。良好的心理素質是順利逃生的重要因素。班主任及樓面護導老師立即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發覺擁擠的人羣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擁來時,應該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羣之中,一定要先穩住雙腳,一定不要前傾或者蹲下,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貿然彎腰提鞋或繫鞋帶。若被推倒,要設法靠近牆壁。面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

4、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趕快報警,同時報校長室,校方由校長負責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打“ll0”報警電話,並立即報縣教體局辦公室。

5、在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前,要抓緊時間用科學的方法開展自救和互救。判斷傷勢的依據有:神志不清、呼之不應者傷勢較重;脈搏急促而乏力者傷勢較重;血壓下降、瞳孔放大者傷勢較重;有明顯外傷,血流不止者傷勢較重。當發現傷者呼吸、心跳停止時,要趕快做人工呼吸,輔之以胸外按壓。衞生室和班主任以最快的速度把輕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並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或家屬。

6、配合警方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二

深圳市樓頂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6月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敍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彙報,並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並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並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説,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説,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於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三

為加強本項目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做好本項目春節期間施工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司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的重要指示,並結合我項目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春節期間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適用於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等法律法規及建設主管部門關於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相關文件要求。

項目值班人員需嚴格按照春節期間巡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檢查,並如實填寫當日巡查檢查情況,如遇突發事故應遵循應急預案啟動快速反應,統一指揮,項目值班人員組織各班組留守人員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成立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臨時指揮部;各只能部門值班人員分工合作,各施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措施。

成立項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當日值班領導擔任,成員由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值班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質量部

物資部

水電組

技術部

機電組

安全部

專業救援作業隊

項目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

各施工班組留守人員

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加強動火作業點監控;

2、對各材料加工棚、倉庫、辦公區、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3、檢查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以及漏電保護裝置自帶報警器裝置是否完好。

4、對現場材料加工棚、倉庫、配電房等區域在原有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滅火器;

5、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嚴禁生火取暖或碘鎢燈取暖,禁止使用電爐及電熱水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6、加強消防設施及設備的檢查,做好每日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7、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

8、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不得少於30m;

9、各類氣體分類存放,保持5米以上間隔距離,空瓶和有氣的氣瓶不得混放。

觸電預防措施

1、春節期間除生活區及值班室用電外,施工現場以及其餘用電均斷電;

2、生活區宿舍嚴禁私自接電及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3、春節期間定期檢查電路是否有雨水打濕而導電的情況、配電箱是否進水、現場機械設備電機用木模板進行覆蓋;

4、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5、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6、檢查有觸電危險的場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7、檢查設備金屬外殼採取保護接地措施;

8、加強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查。

防中毒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和落實衞生安全制度。

1.食堂必須從正規渠道購買食物,堅決不買腐爛變質、

發黴、出蟲、摻雜及質量不新鮮的食物,確保食物無毒、無污染、無變質;

2.加強食堂安全保衞工作,非食堂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堂,非工作時間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庫房;

3.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物品;

4.每天供應的食品應留樣一份盛放在冰箱的冷藏櫃中,並保留24小時以備檢查。

2、防止食品污染。

1.嚴格區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切配生熟食品的刀砧。盛放熟食的容器使用前應嚴格消毒;

2.炊事員工作前應用肥皂洗手,操作生食品後在操作熟食品必須洗手消毒;

3.加工專用刀、墩、抹布應嚴格消毒;

4.操作人員定期參加健康檢查,凡患有《食品衞生法》中規定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崗位;

5.炊事人員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能對着食品咳嗽、打噴嚏,防止口腔細菌傳染;

6.新鮮食品及時加工,已燒好的熟食儘量避免長時間存放。原則上不留放熟食,易保存的食品也應進行低温保存。

3、室內需保持良好的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防盜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出入施工現場及項目部辦公區制度,強化外來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嚴防其攜帶槍、管制刀具、不明化學藥品進入;外來車輛出入前進行安全檢查,經相關領導同意才能進入;

2、外來施工人員又施工部或班組現場負責人帶領,憑出入證件;

3、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操作間、食品儲藏室;

4、加強施工現場巡查工作,巡查人員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5、各職能部門安排好值班表24小時不間斷值班,做好準備執勤工作,確保消防設備、器材處於齊全完好狀態、人員疏散道路時刻保持暢通。

項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班組、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部門、班組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制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班組保持通信流暢;

4、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境界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5、醫療衞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並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1、一般火災情況時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並迅速切斷電源,以免因電線短路而造成其它事故併發,如火勢嚴重需及時撥打

“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所在崗位等;

2、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3、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4、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各部門之間、各班組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6、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7、安全員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務的聯絡工作。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員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觸電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或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等方式使用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食物中毒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1、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將有中毒現象的人員送往醫院就診;

2、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部;

3、立即封存當日就餐的食物,取樣送指定醫療機構化驗;

4、項目部應急小組24小時值班,處理有關事件。

防盜應急措施

1、遇犯罪分子劫持人員,應保持鎮定,不要直視歹徒眼鏡,將雙手放在歹徒能看到的地方,表示聽話的樣子麻痺歹徒,待觀察或感覺到歹徒心裏有所放鬆時,伺機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迅速向外界報警。如暫時無法脱身和報警,不要與歹徒發生衝突和有過激行為,避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傷害。同時注意觀察歹徒的人力佈置以及歹徒的首領構成,儘量聽取歹徒的談話內容,等待公安人員救援。

2、如有人員僥倖未被劫持,在保護自身不暴露的情況下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報警,同時上報指揮部。報警時儘量提供劫持人員的數量、裝備(有無武器)、劫持部位及被劫持人員數量、人員構成、劫持位置等重要因數,為公安部隊處置反劫持行動提供詳細的內容。

3、如被劫持人員受傷,首先不要與歹徒交流,傷者周圍人員儘量的利用身上的衣物或現場可用的東西進行簡單包紮,讓傷者保持體力。待現場情況基本穩定後,儘量用和藹的口氣與歹徒商量治傷。

應急工作相關聯單位聯繫電話:

序號

單位

電話

24小時服務電話

1

火災報警

119

公安報警

110

救護電話

120

金陽醫院

0851-7993821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首先實行自救,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報警,尋求支援。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組和水電組值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組成,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安保部門值班人員組成,值班負責人負責領導。

辦公區、生活區、現場材料加工處等主要地點適量增加滅

火器;指揮部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並留有司機電話,同時備有常備醫療急救用品;儲備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警示燈。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四

1.1危險分析

1.1.1現場的消防供電負荷等級和消防配電達不到規定要求,亂拉電氣線路,亂接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嚴重老化等會造成火災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險,未按規定設置防爆泄壓、防靜電設施和防爆電氣設備等。

1.1.3人員密集,極易造成因吸煙、玩火等造成的火災事故。

1.1.4生活附屬設施如食堂可能內含火爐、油炸鍋及蒸汽鍋等,這些熱源構成火災隱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置現場、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以及疏散開啟方向錯誤。

1.1.6部分現場將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鎖閉或佔用。

1.1.7部分生產現場或辦公場所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亂堆雜物,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1.2火災危害後果分析

1.2.1發生事故以後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後果。

1.2.2發生重大財產損失和建築物毀壞。

本預案指公司因電氣故障、吸煙、放火、自燃、雷擊等各種原因導致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1火災事故應急領導組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常務副組長)、副經理

成員:由公司辦公室、安全監察處、生產計劃處、工會和其他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2應急現場處置機構

應急領導組根據現場火災事故的具體情況下設現場處置機構:通訊聯絡組、消防治安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等。

3.3應急領導組職責

3.3.1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2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機制,建立健全人員安全疏散網絡。

3.3.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3.4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配備以及應急救援經費的預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6緊急調動指揮小組和成員部門到現場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處理,傷員的搶救和救援物資的調配,以及傷員的運送等,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7當事故有可能發展到公司無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邊居民和部門的安全時,請求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3.8進行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處負責,安全監察部處主任為消防治安組組長

3.4.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支援其他應急救援組的工作,保護好現場。

3.4.2火災事故發生後,執行應急預案中治安防範等程序。

3.4.3設置事故現場的警戒線,維持現場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4.4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3.4.5保護受傷害人員和財產。

3.4.6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束令。

3.5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由工會和發生事故的部門或相近的部門組成,工會主席為組長。

3.5.1實施搶險救災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

3.5.2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5.3尋找受傷者並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5.4在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3.5.5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3.6.1對搶救出的傷員,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傷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6.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傷者到其他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傷者。

3.7通訊聯絡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負責,辦公室主任為該組組長。

3.4.1確保與指揮小組組長與各救援小組之間及與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3.4.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

3.4.3負責應急救援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3.8技術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和生產計劃處組成,安全監察處主任為該組組長。

3.8.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導搶險救災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8.3補充和完善實施過程中的應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

3.9後勤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財務處、生產計劃處組成,經理辦主任為該組組長。

3.9.1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用。

3.9.2保障各組救援人員所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資的供應。

3.9.3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物資及設備。

4.1危險源監控

4.1.1緊急疏散設施預防

m2以上的工作現場安全出口不得少於兩個。安全出口的標誌明顯,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裝有疏散説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誌。疏散説明和疏散標誌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超過20m;

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和佔用,始終保持暢通。有足夠的緊急逃生和滅火救援出口、窗口。

疏散門(太平門)向外開啟,寬度不小於1.4m.。不得采用轉門、捲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設有應急照明燈,並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疏散門處於良好狀態。

4.1.2電氣設備安全要求

電氣火災是工作現場火災的主要類型。工作現場的電氣設備由持證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並定期檢查和維修。

工作現場內的電線,採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穿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採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温度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採取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當保持接觸良好。

工作現場內使用燈具或其他電氣工具時,插座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與導體保持10cm的距離,並安裝在絕緣材料上。

4.1.3消防設施預防

工作現場安裝室內外消防栓,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的工作現場,設置火災排煙設施。

消防器材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專人管理,定期堅持維修、更換,保證完整好用。

嚴禁在工作現場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工作現場在生產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使用明火和電氣器具的,採取防火措施,並由專人負責看護。

生產結束後,對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後,填寫“清場檢查記錄”,並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下班。

4.1.4重點安全控制點的監控網絡與防範措施

生產現場正在工作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控制,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對重點安全控制點、設備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實行監控責任制。

作業現場部門負責人:重點負責重點安全控制點的巡迴檢查內容。

作業現場安全員:負責對重點安全控制點和易發事故的部分進行日常檢查,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加強對本崗位安全控制點的檢查,並做好記錄,詳細記錄重點安全控制點的情況。

重點安全控制點的隱患處理:在工作現場運行過程中,發現隱患情況時,要按防範措施程序及時消防隱患;如不能消除,則通知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消防隱患;如暫時有不能消除的隱患,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

4.1.5初起火災應急的注意點

在報警的同時應首先斷絕可燃物,報警的方法有:電話、手機、大聲呼喊等;斷絕可燃物是要將附近可能成為造成火勢蔓延的物體移走。此外對於那些可能使火勢擴大,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也應當首先運走。

應儘量採用消防設施滅火,如缺乏相應設備,則可以採用簡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對忌水物質不可用水撲救,可採用乾燥的砂、土撲救。

人身上着火千萬不可以奔跑,應先設法脱掉燃燒衣物,如果來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滾。若有其他人在場,可用濕麻袋、毯子將人包起來,或者向人身上澆水,切不可用滅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噴射。如果火勢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這樣做對後來的燒傷治療不利。

4.2預警行動

4.2.1在生產過程中,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性評價和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防患於未然。

4.2.2在生產過程中,當發現火災安全隱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與健康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內容,立即以口頭或書面材料通知有關部門立即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1報警與接警

5.1.1現場事故知情人→當地119、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當地安監局。

5.1.2發生火災事故的現場所屬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進行滅火自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現場負責人要立即通知配電室人員切斷事故現場的工作電源,啟動應急照明設備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現場的人員。

5.1.5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按照本部門制定的現場處置方案,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隊伍到位,組織救援,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5.1.6生產計劃處和安全監察處辦公室為接警常設機構,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發生着火等情況時,值班人員要按照預案要求,採取得力措施進行處理。

5.2信息報告方式:

5.2.1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5.2.2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5.3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初步確定的原因、事態發展情況、事故現場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情況,現場急救情況等。

5.4現場應急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醫療救治:當地120。

消防火警:當地119。

突發事件:當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1響應分級: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三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i級響應: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損失10萬元以上,進入i級應急狀態。

6.1.2 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傷和死亡共3-10人,或損失5萬-10萬元,未構成重大人身事故者,進入ii級應急狀態。

6.1.3i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進入iii級應急狀態。

6.2響應程序

6.2.1i級響應程序:

車間發生或可能擴大為重特大火災事故時,車間在搶救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辦和五個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小組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決定進入i級應急狀態之後,接受上級部門領導,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ii級響應程序:

事故部門在搶救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事故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進入ii級應急狀態之後,公司應急辦根據有關情況接受上級部門領導,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2.3 iii級響應程序:

發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時,事故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緊急安全疏散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可能對工作現場的人員構成威脅,必須在應急領導組的統一指揮下,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援無關的人員。

可能威脅到工作現場周邊居民和相鄰部門人員的安全時,領導小組應立即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繫,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等任何緊急情況時,工作現場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執行上述應急疏散行動。

警報發生後,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即到達指定負責區域,指導現場員工和外來顧客有序離開工作現場。在所有人員離開以後,檢查每個人負責的區域,在保證沒有任何無關人員滯留後再行離開。

事故警報發出後,所有員工應無條件立即關閉現場所有正在開啟的電氣設備,同時按照“事故部門現場緊急疏散示意圖”離開工作現場到指定地點集合。在發現有同事、外來人員受傷時,應首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救助。同時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統計應到人數及外來人員的數量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以便及時瞭解是否有人員滯留在現場內。

事故警報發生後,工作現場的司機、外來車輛的司機必須立即將各自的車輛駛離現場周圍的車場,以免阻礙外部組織救援車輛的通行。及時將生產現場的通道開至最大,同時指揮現場的人及車輛單向離開,並禁止再次進入,指揮外部救援車輛有序進入現場周圍。

6.3.2火災現場應急措施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移動式滅火器或現場其他各種消防設備、器材,撲滅初期火災、控制火源。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可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a、對周圍設施及時採取冷卻保護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脅的物資;

c、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撲滅因裝飾材料引起的火災時,要注意採取以下措施:

a、應針對現場的裝飾材料,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控制火災;

b、化學裝飾材料着火燃燒時,可能散發出二氧化碳、硫化氫、氯化氫、苯、甲苯、氰化氫等毒氣,會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時用噴霧狀水稀釋、溶解,將無關人員立即撤離至上風處的安全地點;

c、現場搶救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戴好氧氣呼吸器,搶險後應立即淋浴更衣。

撲滅電氣火災時要採取以下對策措施:

a、電器或線路着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滅火劑撲滅電器火災,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c、如果是導線絕緣體和電器外殼等可燃材料着火時,可用濕棉被等覆蓋物封閉窒息滅火;

d、如只發現電器打火冒煙,要立即關機,拔下電源插頭或拉下總閘,斷電後,火即自行熄滅。

7.1外部可利用資源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本部門搶險搶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邊地區安全時,工作現場所屬應急救援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相鄰車間或部門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的援助。當社會救援隊伍進入現場時,指揮小組應責成專人聯絡,進行引導,介紹事故情況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7.2互助協議

為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活動,當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要與當地的醫院、急救中心、消防隊以及有關企業等臨近區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簽訂互助協議,並做出相應安排,以便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火災調查報告 篇五

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高堂大廈、瓊樓玉宇,由於自然或人為的火災,頃刻之間化為烏有。近代就有天安門城樓遭雷擊起火。秦代的阿房宮、始皇陵,“楚人一炬,可憐焦土”;明清兩朝的北京故宮,幾百年間燒燬過多少次,現在真正的明代以前建築,已經所剩無幾了。古建築古建築起火,造成的火災損失是無法以金錢來估量的。除建築物本身的藝術價值以外,在建築物內一般還保存着大量的歷史雕塑、繪畫、古代碑刻等具有極強欣賞價值的珍貴文物和藝術品。古建築是祖先給我們留下來的珍貴遺產,一旦發生火災,造成嚴重的後果,我們都有可能成為歷史的罪人。

古建築往往和當地的自然景觀融為一體,成為當地的旅遊資源。成為當地政府收入的一部分,一旦發生火災,肯定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同時如果火災撲救不及時,造成遊客傷亡事件,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20xx年xx月xx日臨汾市堯廟發生特大火災,燒燬廣韻殿磚木結構建築一座,堯王等泥塑9樽,直接經濟損失450多萬元,損毀的歷史文化價值更為巨大。

其次,我認為引起古建築火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從古建築存在的火災隱患上來看,古建築大多以木結構為主,因為年代久遠,絕大部分未經防火處理;用火用電管理不嚴,電器線路老化與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缺少消防給水,沒有消防專用供水管網;消防車道不暢,消防車幾乎根本進不去古建築區等。例如:20xx年xx月xx日,湖北省武當山遇真宮因承租單位私拉亂接照明電線,電燈泡長時間烘烤可燃物引發火災,燒燬遇真宮主殿荷葉殿正殿3間,建築面積236平方米。這些都是目前所看到的古建築的火災隱患。據調查顯示,大部分引起古建築火災的原因可以總結為一下幾個方面:

(一)木質建築,極易燃燒。

因為大多數古建築都是木質建築,木材經過一百多年或幾百年的乾燥,成了極易燃燒物品,特別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災載荷遠遠高於現行的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火災負荷量,火災危險性極大。再加上古建築一般都有油漆彩繪以及屏風、掛畫垂簾等大量可燃裝飾,一旦失火,室內散熱差,温度升高快,很容易引起轟燃。

(二)人為火災隱患較多。

隨着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類假期的不斷延續,旅遊和宗教活動越來越頻繁,寺、廟等古建築逐漸成為人們遊玩和觀光的勝地。一些遊人吸煙後亂扔煙頭,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時僧侶、小孩燃放煙花爆竹等都可能引發火災。另外一方面是古建築內工作人員的生活和工作用電,有些私拉電線,大功率用電器的使用,電線老化等問題也可能人為引發火災。例如:20xx年xx月xx日,山西省寧武縣小石門仙人洞因僧人使用蠟燭照明不慎引發火災,燒燬清代磚木結構建築86平方米;例如:韓國崇禮門縱火案:都是人為的因素是古建築遭受火災。

(三)自然災害可能引發古建築火災。

現有的古建築一般都安裝避雷針、避雷網用作防雷保護,但不少設施由於環境濕度大,鏽蝕、損壞嚴重,又幾乎都沒有定期檢測維護,雷擊時很難發揮作用;許多古建築架空線路在引入建築時,均未安裝避雷裝置,極易被雷電波侵人造成失火;一些古建築羣不斷地改建擴展,但單體建築防雷接地之間沒有作統一協調,易於造成雷電反擊等火災事故。例如20xx年xx月xx日,山西省稷山縣大佛寺大佛殿因雷擊起火,將大佛殿二層建築及一層部分建築燒燬,直接經濟損失25萬多元;再次,我國的古建築,由於容易發生火災和蔓延,難於施救,是消防工作者千百年來棘手的問題。對於古建築滅火的複雜性有以下幾點來決定的。

(一)建築部局決定了其滅火的複雜性。

古人基於空間和相互照應的初衷把古城內的建築設計成了珠聯璧合式的構造,形成一種:登上一户屋頂便可遊萬家燈火的奇觀。這就決定了一旦起火,即有可能形成火燒連營的後果。如 964年,承德外八廟的普佑寺遭雷擊燒燬,今僅存遺址; 985年4月坐落在甘南高原上的拉卜楞寺大經堂發生火災,連同正在展出的 000多件珍貴文物,被無情大火毀於一旦。

(二)人口眾多決定了其滅火的複雜性。

古建築往往都是旅遊勝地,遊客往來眾多,一旦發生火災 ,現場混亂不堪,如果是在平常,工作人員如果疏散得當,會減少人員傷亡,如果是在大型宗教集會活動時,一旦發生火災,很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三)交通不暢決定了其滅火的複雜性。

有的古建築遠離城鎮,建於偏遠的高山深谷之中,交通不便,有的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一旦發生火災,消防部隊鞭長莫及,延誤了滅火戰機。有的古建築還設有門檻、台階,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只能望火興歎。

(四)設備不足決定了其滅火的複雜性。

古建築設計建造時並不像現代人設計樓房那樣把消防設施都列在其中,大多數古建築周圍都缺乏滅火設備。後期為了保護古建築原貌,不破壞建築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築中增加現代建築消防設施,這就造成古建築一般無消防水源、無消防車救火或有車無路、有水無設施的尷尬局面,唯一能夠用的多是一些輕便滅火器、消防桶等簡單的滅火設施,對於燃燒猛烈、蔓延迅速的古建築火災真可謂是杯水車薪。

古建築是歷史文物的一個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科學研究價值以及重要的紀念和教育意義。古建築是珍貴的,其價值也是無法估量的。根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我們非常明白,防火工作是主要工作,是第一位的。以上的情況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我們從事消防工作,應該“憂天下之憂而憂,樂天下之樂而樂”。那麼我們怎麼才能有效的預防其火災的發生呢?我覺得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做好它。

首先,解決軟件方面的原因,也就是古建築在消防管理方面的原因。

應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和宗教事務管理部門應該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認識到古建築的火災危險性和其諸多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切實加強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時要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履行《消防法》賦予的責任,並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形成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議事決策機構,合理編制古建築消防設計和城市消防規劃,結合城市環境建設進行相應的消防改造,拆除存在火災隱患的舊房,徹底整治古建築周邊的火災隱患,逐步建立規範化的消防安全環境。

加強措施,嚴格落實各項制度。根據《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使消防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令可遵,儘量做到自防自救等等;認真落實消防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各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本單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夜間巡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建立防火檔案;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制訂滅火應急方案,並組織滅火疏散演練。加強火源管理,從根本上切斷古建築火災之源。古建築內必須設置“禁止煙火”的明顯標誌,劃定燒香燒紙的專門活動區域,且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用電用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控制古建築內用電用火,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強化火源的監督管理;禁止在古建築物內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安裝煤氣管道,在生活區的炊煮爐灶與煙囱的設置,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禁止在供遊人參觀和舉行宗教等活動的地方吸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為引起的火災。

其次在解決硬件方面的原因,也可以説是古建築在防火設計和功用性質等自身方面的因素。我們可以參照以下幾個方面來預防古建築火災的發生。

(一)對古建築進行防火技術處理,降低發生火災概率。對已建的柱、樑、枋、檁、椽和樓板等主要木質構件,在木材的表面塗刷或噴塗防火塗料,造成一層保護性的阻火膜,以降低木材表面燃燒性能,阻滯火災迅速蔓延。儘可能地解決防火間距和分隔。擴建、改建、維修的古建築,設計時要注意防火間距。原有的古建築周圍亂搭亂建的建築物必須拆除,對確實無法解決的防火間距,可按具體情況建立防火牆,實行防火分隔。同時,在不影響古建築整體景觀的條件下,儘可能的修繕消防車道,以利於火災撲救。

(二)改善古建築的消防安全環境,做到有備無患。對於古建築交通不暢的重大問題,首先要開闢消防通道,使消防車能靠近重要的古建築。開闢消防通道要處理好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的關係,對於古建築羣在不破壞原佈局的情況下,應考慮設置環形消防通道。搞好消防水源建設。地處城市的古建築,應利用市政供水管網,在殿堂外、庭院內修建室外消火栓,確保每幢古建築都在室外消防栓的保護半徑以內。

(三)增加消防設備,把火災撲滅在初級階段。設置火災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不影響原有古建築結構的完整性和古建築藝術風格的前提下,有條件的可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備足夠的移動式滅火器,及時有效地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增加中小型消防車和消防摩托,一旦古建築發生火災,如果道路狹窄,只有小型消防車和消防摩托才能夠基本上深入任意起火源。完善防雷避雷措施。中國古建築中遭雷擊起火的案例已屢見不鮮。古時候就十分重視建築的避雷措施,現在應當在不影響古建築外部結構的基礎上,利用現代防雷技術,防止古建築遭雷擊起火。

清明節期間,廟宇燒香拜祭、宮殿的祭祖、祭天地、焚香紙等宗教等活動眾多,所以我們更加要細心全面的做好古建築的防火安全工作。古建築是不可替代不可再生歷史文化遺產,是人類智慧結晶。古建築消防安全方面還需要大量的積極的工作,作為消防工作者,要對古建築區的特點以及歷史的火災特性做深入的研究,及時掌握古建築防火的現狀,逐步探索出一套古建築防火經驗,制定並完備防範措施,對今後一個時期內古建築的消防問題作出一個整體的規劃,有效防止古建築火災的發生,為保護祖國曆史文化遺產做出應有的貢獻。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六

20xx年5月25日上午9時左右, 25#樓北側中段部位起火,項目部在第一時間組織施工現場人員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滅火,。與此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向監理、業主及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電話彙報,當日上午9時20分左右,項目部將火災撲滅。經事後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5m2左右,直接經濟損失尚在統計中。

事故發生時本工程專業分?..正在25#樓中段進行吊籃施工,現在已查明,由於一名焊工在樓頂進行電焊作業時,未採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設置措施,也未在作業面邊上放置滅火器,同時施焊作業下方也未安排人員進行看護,導致帶火星焊渣掉入下方施工產生的垃圾內,從而引燃垃圾發生火災。

儘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項目部乃至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1、我項目部將再次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增強安全操作技能,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進行持證上崗,堅決杜

絕無證上崗的情況發生。

2、作為總承包施工單位,我項目部將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如發現事故隱患,將在業主和監理的配合下,對相關責任單位採取嚴厲措施,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業,直至整改完成。

3、對項目管理人員再次明確相關管理職責,採取強力手段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七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xx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築,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一、學校概況

xxx學校位於xx區xx鎮xx村,學校始建於1974年,佔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衞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於校園內國小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築體(食堂於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製樓板,茶爐房建築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衞管理員xxx兼職。

二、事故經過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xxx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於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衞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於是xxx引燃茶爐後,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衞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衞管理員李xx,李聞訊後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xxx和保潔員餘xx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於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台救火車於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三、事故損失

茶爐房着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衞管理員李xx、文xx老師和保潔員餘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製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燬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築,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兼職司爐工李xx安全意識不夠,於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xx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於燒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衞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後,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衞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衞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誌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於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xx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後,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後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後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裏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xx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xx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今後的防範措施

儘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後的防範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後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八

20xx年9月11日12時15分許,位於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生電池爆燃,引發火災,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據不完全統計,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為查清事故原因,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肅追究事故責任,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20xx年9月14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張建良任組長,東城安監分局局長任副組長,東城安監分局、東城派出所、東城消防大隊、東城監察室、東城總工會、城區供電分局、東城工商分局、東城質監站、東城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東城崗貝社區等單位組成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派人蔘加。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細緻地開展了調查工作。調查組通過走訪瞭解、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經過、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註冊資本:人民幣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記地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賽格電子市場1E73號,經營範圍:電子產品、光電產品、日用百貨。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由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於20xx年5月3日出租給李少波(東莞賽格電子市場商鋪租賃合同NO:3#24-3),建築面積97平方米,用於經營電池、充電器產品。

2、事故單位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法定代表人:王豐森,註冊資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成立時間:20xx年8月12日,經營範圍:物業管理、室內裝飾、水暖器材安裝、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租賃、銷售、電子產品及設備、辦公設備及器材。(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場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負責人:龔梅,成立時間:20xx年8月6日,經營範圍: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租賃。(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事故相關單位關係

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屬於總公司,法人:王豐森,註冊住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屬於總公司。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屬於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負責人:龔梅,註冊住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總公司與分公司註冊住所實屬一個位置,在同一住所辦公。

(三)事故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1、死者基本情況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廣東省揭西人,身份證號碼:。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主要負責發貨、打單。

2、直接經濟損失及周邊影響

據初步估算,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500萬元。事故燒燬電池、充電器一批;火災蔓延至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鋪位,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一批;火災蔓延上方的住宅,燒損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房內部分家電、傢俱、牀上用品等物品;燒燬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牆空調一批。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善後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李海娟在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工作時發現起火了,立即用電話向住在樓上的老闆娘羊化報告,説鋪裏着火了,叫人來救火。三名男員工立刻跑下樓,羊化因為帶着小孩,稍後趕到現場。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李漢鋒、容創偉、李淑林看到北面鋪位西北角位置貨架上的電池着火,他們馬上拿滅火器到門口,因為當時有電池連續發生爆燃,不敢進去滅火,李海娟因火勢太大不敢跑出大門。此時周邊的羣眾也發現火勢非常大,伴有爆燃,積極報警和參與救人,後因火勢越來越大,只能在外圍滅火。之後消防隊到場開展救援。最終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應急救援情況及評估

1、企業應急情況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許,東興花園小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現火情,東莞市長久物業有限公司經理朝軍立即到達現場,安排員工和保安人員展開現場施救和疏散人羣工作,第一時間安排張軍、朝勇撥打119火警報警電話,報告火情及位置;總經理助理張軍及時致電崗貝社區主任葉灼坤,報告和説明火災情況。其餘到達現場的工程人員、員工、保安按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以往組織的消防演習流程迅速開展滅火自救,搬送、鋪設水帶、連接消防栓、槍頭,往起火點噴水滅火。在消防隊趕到現場時,已經向火場噴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隊到達接管現場後,全面展開滅火工作,期間,東莞市長久物業有限公司的員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積極配合滅火救援、疏散人羣工作,希望儘快澆滅火災和降低損失。大約半小時後,起火點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門現場救援情況

20xx年9月11日12時18分,東莞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位於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一民宅(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着火。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東城專職消防隊、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隊共18輛消防車,95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全勤指揮部隨警出動。12時24分到達現場,12時45分控制火勢,13時15分火災撲滅。15時50分,清理火災現場過程中,發現1名死者。

事故發生後,東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向陽、東城街道黨委書記鄧濤等領導親臨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東城街道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醫院、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前往現場處理,並迅速成立事故處理工作組,開展事故處理工作。並呼籲受影響住户聽從現場指揮和物業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樓,以免造成次生災害。

3、應急處置評估

經評估,本次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三)事故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後,東城街道成立了善後處置小組,各職能部門依照工作職責相互協調,配合展開工作。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與死者李海娟家屬聯繫溝通,積極做好相關善後處理工作,並做好與家屬的賠償協商,及時支付賠償金。

目前,火災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和火災蔓延至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燒損的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間物品,以及火災燒燬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牆空調等損失賠償工作,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正在通過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正在製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為進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和類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調查詢問取證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的反覆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火災。事故發生後,大量的鋰電池發生連環爆燃,火勢猛烈燃燒擴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並快速擴散到樓上的居住區域和周圍的建築。

(二)事故間接原因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2、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總公司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三)相關部門責任履職情況

崗貝社區有專職安全巡查員8人,分為3個工作小組,負責轄區內55家企業的安全監管,並與每家企業每年都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社區書記、主任每年帶隊檢查不少於8次(每季度不少於兩次)。崗貝社區巡查員分別於20xx年6月6日、7月6日對事故發生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賽格電子市場3層24區3號鋪位進行了2次消防安全檢查,現場為辦公室,沒有發現存放鋰電池,但均未能提供檢查記錄和有關映像記錄資料。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是一起大量違規存放在商鋪內的電池爆燃而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建議對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作出如下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其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火災,造成一人死亡,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2、李少波,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識淡薄,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4、王豐森,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總負責人,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5、張軍,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主要負責工程、消防安全,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在平時巡查過程中未及時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二)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為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建議對此次事故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李少波。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鋪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事故安全隱患,其行為涉嫌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處理。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4、王豐森,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5、張軍,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建議東莞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作出處理。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建議由崗貝社區安全辦主任葉灼坤在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作深刻檢討。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責任,如是否構成民事侵權等責任,建議當事各方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五、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為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切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作為物業管理方,應深刻吸取“9.11”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補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要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加大監督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產消防宣傳力度,狠抓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二是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實效;三是要加大監督監察力度,以鐵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產消防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安全消防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