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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對農資補貼增減調查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92W

第一篇:財政對農資補貼增減調查報告

財政對農資補貼增減調查報告(精選多篇)

經國務院同意,近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日前,記者就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有關問題採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農資漲價影響農民收益

問: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農資綜合補貼是我國重要的支農惠農政策。它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化肥、柴油等主要農資價格的上漲情況,在綜合考慮當年糧價變動、促進農民增收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合理安排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實行動態調整,補貼規模只增不減,以更好地保護農民種糧收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問:為什麼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

答:近年來一些農資價格上漲較快,種糧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學的補貼長效機制,以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建立健全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一是有利於穩定種糧農民的補貼預期,以更好地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二是有利於財政部門科學、合理安排補貼預算;三是有利於加強補貼資金的管理;四是有利於促進補貼政策更加公開、透明,便於社會監督。

補貼規模不會減少

問: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後,如何確保補貼規模只增不減?

答:為確保農民種糧收益,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遵循了“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基本原則。

價補統籌,即統籌運用國家財政補貼與調控糧價兩方面措施彌補因農資漲價而引起的農民種糧增支。當農資價格上漲時,如果糧價漲幅不大,彌補農資增支則以財政增加補貼為主,適當考慮糧價增收因素;如果糧價漲幅較大,農資增支原則上主要靠糧價增收消化,適當增加財政補貼。

動態調整,即中央財政安排補貼增量資金與農資漲價引起的種糧增支聯動,補貼額度動態調整。如果當年農資價格水平較基期上漲較大,導致農民種糧增支較多,中央財政相應多安排增量補貼資金;當年農資價格水平較基期沒有上漲或略漲,農民種糧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財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補貼資金。

只增不減,即中央財政上年已安排的補貼規模在當年不減少。上年補貼規模自動作為次年的存量補貼,由中央財政繼續安排。

從具體操作上講,即以xx年畝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為初始基期水平(以後年份高於初始基期水平的,則以該年作為新的基期年)。綜合考慮當年農資價格和糧食價格變化以及國家財力情況,確定次年農資綜合補貼規模。與基期相比,當年化肥、柴油價格上漲影響農民種糧增支較多時,則在上年補貼規模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農資綜合補貼;當年農資價格不漲或下降時,原則上保持基期補貼存量不變,如果連續三年糧食畝均化肥、柴油支出不高於基期水平,可以統籌當年財力情況適當增加農資綜合補貼。

春耕前補貼兑付到户

問:中央財政如何確定年度補貼規模?如何分配和撥付補貼資金?

答: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後,中央財政將根據當年農資實際漲價情況,統籌糧價上漲因素後,合理安排補貼規模,在次年年初分配、撥付到省。

具體來説,第一步,測算當年因農資漲價引起的增支總額。主要依據國務院價格、農業主管部門統計的全國畝均化肥、柴油增支額、當年糧食播種面積等因素來測算。第二步,確定當年補貼規模。按照補貼“只增不減”的原則,基期補貼存量如數安排。同時,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當年農資增支總額,糧價上漲因素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新增補貼額,報國務院批准後確定當年補貼增量。基期存量與當年補貼增量之和為補貼總規模。第三步,分配補貼資金。存量補貼資金按基期分配基數不變。增量資金分配,原則上主要考慮各省(區、市)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商品量等因素,並適當考慮地區農資價格差異。補貼資金分配向糧食主產省傾斜。第四步,撥付補貼資金。每年年底確定補貼規模和資金分配方案後,在次年初將資金撥付到地方,要求各地在春耕前將補貼兑付到農户。

問: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為什麼要選擇化肥、柴油兩大類農資作為測算種糧農資增支、安排補貼規模的依據?

答:種糧農資按大類劃分,主要包括化肥、柴油、種子、農機、農藥、農膜等。選擇化肥、柴油兩大類農資品種作為測算種糧農資增支、安排補貼規模的依據,主要有以下考慮:一是化肥、柴油增支佔農資增支的大頭,一般佔70%多,對種糧農民收支影響大,且全國種糧農民普遍使用,易監測、好算賬;二是農藥、農膜支出佔種糧農資成本的比例小,對農民種糧影響不大,而且品種多、差價大,價格、用量等均難以監測核實;三是國家已安排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專項補貼,種子和農機不宜再重複補貼。

第二篇:財政補貼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

**鎮人民政府:

*村是**鎮下屬行政村,位於**鎮西部,北部緊臨黃河,全村總人口1797人,552户,人均收入9159元,人均耕地12畝/人。轄村總面積363.68公頃,其中耕地144.6公頃,林地26.18(本站向您推薦)公頃,荒草地108.36公頃,村鎮及工礦用地55.5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2公頃,其他土地17.03公頃。

為了更好的開發建設我村境內的***景區,及*河灘地。經過認真規劃,迫切需要在我村*河灘***碼頭至萬畝魚塘處,修建一條道路,主要為服務區域內旅遊業、農業及漁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下面就此項目和所需資金的情況,向鎮政府報告:

1、項目區概況;

項目所在區域道路一直是坑坑窪窪、坎坷不平,尤其在雨後,更為泥濘不堪、寸步難行,非常影響景區發展。為徹底改善此種情況,全面提升景區形象,提高服務效率,所修建的道路全長3公里、路面寬7米,並在路旁挖深寬各0.5米的邊溝。

2、項目建設內容;

①、開路;修路設計寬度7米,全長3公里,在鋪設作業前應

清除用地範圍內的魚塘、樹木、臨時建築等;②、路面鋪設20公分厚三七灰土,並壓實;③、鋪設鋼渣;用15公分厚的鋼渣鋪設在三七灰土上,並壓實;④、邊溝;道路建成後,需在道路兩邊挖深寬各50公分的邊溝。

3、項目資金;

①、道路建設所需資金概算82.45萬元;

②、我村自籌資金20.45萬元;

③、需申請補助62.00萬元。

以上就是此項目的相關情況,為加速景區的發展,也為進一步提升相關產業形象及服務效率,更為加大加快開發力度。懇請鎮政府考慮我村實際情況,對我們所申請的資助資金給予大力支持,不勝感激!

特此報告

**鎮*村村民委員會

2014年4月1日

第三篇:增減報告

7.增減報告

會計部門應於次月15 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項目編制“固定資產增長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採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8.固定資產的盤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儀表、事務性什項設備)。另應於每季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核決後,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敍明原因呈核外,並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11.固定資產的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於增置驗收後,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管理部門簽章後,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存轉記人“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保養。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卡管理制度。

財務部門在固定資產總帳科目下,按照固定資產類別設置明細科目,核算固定資產原價。單位物資管理部門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照每項固定資產的類別、使用部門進行明細核算。固定資產登記簿按照固定資產類別開設帳頁,每個帳頁內按使用單位設專欄,每月按固定資產增減的日期序時登記,反映各類、各部門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變動情況。

單位應當為每一個固定資產項目設置一張固定資產卡片,載明該固定資產的編號、類別、品名、規格、型號、主要技術參數、性能、用途、使用單位、保管責任人、開始使用日期、原價、預計使用年限、折舊率、維護和更新改造記錄等。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保管,領用時將其中一張交由使用部門管理,交回固定資產的同時將卡片交回。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領用管理制度。領用固定資產要完善各項領用手續。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維修保養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固定資產保養和維修工作,做到維護保養與定期檢測檢修相結合。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使用單位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或專人使用)外,應當制定操作規程、維護保養、交接手續以及使用情況登記制度。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工作負荷,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和人身安全。同時實行專管共用,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要建立設備使用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反饋設備狀況、使用情況,並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賠償制度。由於責任事故、貪污盜竊等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損失、損壞和浪費的,根據不同情況,給予處理。對直接責任者應當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有條件的單位,對固定資產要參加社會保險。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定期清查盤點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盤點核對,或採取分期分批清查核對的辦法,由財產物資管理部門組織,財務部門和使用部門參加,共同清理核對。如發現盈虧、損毀應及時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調整帳、卡記錄,保證帳、卡、物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暫時閒置的固定資產,在不影響單位正常業務開展和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使用。包括出租、出借、投資、入股、合資、合作、聯營等。

事業單位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必須嚴格按照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發的《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國資事發1995)89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報總局審批後,辦理資產評估、立項、確認等相關手續。

第四篇:丹陽農資市場調查報告

丹陽農資市場調查報告

丹陽市地處長江三角洲南沿,是滬寧線上糧食產量較大的地區。目前全市已形成鐵路有(京滬鐵路)、公路有(滬蓉高速、312國道)、水路有(京杭大運河)等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跨越發展中的丹陽各鎮農業人口達60萬,耕地面積達到800257畝、播種面積達1282014畝、園林地68580畝總計:868837畝。農業生產總值:29.40億元(農、林、牧、漁)純農業收入:16.4億元。

經過對丹陽市12鎮(原29鎮)的深入調研,銷售網點的分佈及銷售人員結構和各項銷量的調查情況如下:

一、大部分銷售人員結構為原供銷系統農資人員,市農業局農服

公司人員和各鄉鎮農技站人員,包括各村點的流動銷售人員。

二、現有網點的輻射範圍為本市與鄰近的市。有:金壇、句容、

武進、揚中等地區。

三、現有鎮江農林局組建“丹陽農資放心店”在各集鎮中心等28

家農資經銷店。其中供銷社網點12家;農服公司網點10家,其他網點6家;農資公司配送公司1家;省農資公司直銷店1家(銷售工業用尿素為主)。

四、農資年銷量:化肥7萬噸(1800/噸);農藥1200噸(4000

元/噸);氮肥:4000噸、磷:3500噸、 鉀:2800噸、複合肥2500噸。丹陽農業局自配肥3000噸左右。年銷售總額:化肥1.3億元;農藥4.8千萬元。毛利潤率:化肥13%即1690萬元;農藥20%

即960萬元(不含價格漲跌因素)。

五、 現有農資經營基本概況

上述28家農資經營點分佈全市(可作為今後我們一級經銷商)。 他們作為每一鄉鎮的農資大客户目前是以批發零售為主,層層下批,進貨渠道來源於丹陽6家較為專一的公司:供銷農資公司2家、省農資公司1家、市林業局1家、市植寶公司1家,其他自營公司1家。鄉鎮商户與公司結算方式為“尿素”貨到付款,其他品種為後貨到前貨結清(防止假貨現象)農藥一般為銷完結賬。公司的貨源渠道從生產廠家直接訂貨,預先打入貨款以確保貨物不受市場價格因素的影響,目前這種結算已成一種規則。農藥保質期為2年由公司打入部分定金,廠家按訂貨量發貨,如出現質量問題由廠家承擔一切由質量引發的責任。一般在農户用完,無損失的情況下付清餘款(防止出現偽劣產品)。主要產品為尿素、複合肥、殺蟲劑、除草劑)。

六、 工作思路

江蘇中合作為服務與三農的綜合型公司,而農資產品的經營應作為公司不可或缺的一項重要業務。

市場分析:

1. 目前丹陽市範圍內沒有龍頭型農資批發公司

2. 缺少綜合型農資流通市場

3. 缺少專業配送網絡及調劑人員

針對以上市場情況,建議公司首先做好與市供銷社、丹陽農林局、

植保公司的洽談溝通。做好各鄉鎮客户交流,對簽約的客户統一安裝pos機,通過網絡進行訂貨、調劑、結算。

公司的主要投入有尿素、複合肥、農藥等產品,預計需要投入流動資金1500萬元。

主要用途:

1、倉儲、運輸、辦公網絡等費用100至150萬元。

2、週轉資金:化肥1000-1300萬元;農藥50-100萬元。

前期進入市場按50%的份額計算年銷售額為:50%*1.78億=8900萬元。按照毛利率12%算即為:8900*12%=1068萬元。

在農資承建初期需要工作人員5名,設發貨員1名,辦公室主管1名,業務員2名,自配車駕駛員1名,

經營策略:

1、 與廠家訂購質高價低的產品,可採用預付款與廠家簽訂購銷合同。

保證在預付款範圍內的產品不受市場的漲跌因素而造成產品提價,同時開發自己的品牌系列產品。

2、 召集所有客户來公司進行洽談,以達到相互瞭解相互溝通的目的。

3、 業務員上門推銷,利用中合公司原供銷社的牌子進行推銷。

4、 給新客户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工作,免費調劑工作,在對市場同

一品牌的價格上給予一定的返扣率(按實際訂購量現場扣返) 公司優惠政策:

1、 充分利用中合公司的實力可做大做全的優勢,迅速樹立在丹陽農

資行業中龍頭的位置,使客户有充分的信任感,合作後的優越感。

2、 客户由公司統一安裝pos機,與公司的溝通訂購業務,電話所有

費用將由公司承擔。

3、 年度對客户的銷量、各種調劑、配送、投訴等各項目進行評定、

考核按多個等級分配返率。

4、 對符合要求的客户第二年進行掛牌扶持。

第五篇:中國農資市場調查報告

中國農資市場調查報告

中央1號文件,把解決“三農”問題擺到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求加快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繼續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資經營不僅關係“三農”問題,而且發展農資經營户與“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密切相關,其中大多數正在進行標準化連鎖農家店改造。但是,由於農資市場經營行為不規範,近年受到媒體曝光,原因何在?這正是我們的調查報告應該做出的回答。

一、關於農資市場經營情況的調查

為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綜合整治,我們解剖了一隻麻雀,我們赴太湖縣調查,在縣商務局召開座談會,縣商務局、工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郵政局等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並作了情況介紹。

據瞭解,太湖縣農資市場整治前的亂象,是全國農資市場的一個縮影,主要表現為:一是企業經營不合法。證照不全,部分經營户證照逾期且未重新辦理,存在着超範圍經營,更為突出的是全縣沒有一家農資經營户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經營許可證。二是市場發育不健全。農資經營户多數是小本經營,點多面廣,流通組織化程度低,經營者的市場意識、法律意識較低。由於市場空間相對狹小,存在着過度競爭甚至是惡意競爭,假冒偽劣產品乘虛而入。同時,由於傳統農資流通體系被打破,新的流通格局尚未形成,農資市場缺少大型企業引領,更缺乏行業自律機制。三是監管不到位,辦理證照程序不透明,行政許可和收費標準不統一,經營户普遍感到費用較高。同時,還存在着多頭執法與執法難以到位的雙重矛盾,部門之間缺少聯動機制。太湖縣的農資市場在全國具有一定意義上的普遍性。

(一) 農資市場的綜合整治主要做法與成效

政府重視。太湖縣認真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抓住“農資”這個各級黨委、政府與農民高度關注的敏感問題,綜合整治農資市場。3月初,縣人大、縣政府聽取有關部門工作彙報,縣政府兩次召開有關農資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建立政府領導下的聯席會議制度,聶萬健、趙福南兩位副縣長共同召集工商、農委、安監、商務、供銷等部門專題研究,形成《會議紀要》。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赴亳州、渦陽考察,部署在全縣開展農資市場調研,要求在“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原則之下制定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的措施,確保整治工作“有序、到位不出事”。縣政府批轉縣農委、工商、質監、物價等部門《關於做好2014年度農資市場整治工作的意見》(太政辦發[2014]3號),作為開展農資市場整治的指導性意見。

部門聯動。4月初,縣農委、工商、安監、質檢、物價等部門,聯合開展農資市場綜合執法檢查,從而揭開全面整治農資市場的序幕。政府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共清理出農資經營户279户,其中供銷社農資經營網點8户、農業技術三站經營網點79户、個體户192户,清理中發現所有農藥經營點均未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此後,各部門定期組織聯合執法,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商品進行綜合執法,實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縣工商局結合整治,對全縣農資經營户建立農資經營的經濟檔案,各部門在此基礎上,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規範經營。為有效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縣工商、安監、質監、農委、商務、供銷等部門推出相關措施:一是構建“一主兩輔”的農資經營渠道。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化肥、農

藥、農膜經營管理的通知》(國發[1992]60號),實施市場準入制度,按照“一主兩輔”的思路,努力發揮供銷社主渠道和農業技術推广部門、生產企業輔助渠道的作用,結合太湖實際,構建以供銷社為依託的農資主渠道銷售網絡和以農委系統的農技推廣中心為依託的農資銷售體系。二是組建兩大農資龍頭企業。發揮供銷社農資經營和農業技術部門經營的市場主導地位,整合其市場資源,由縣供銷社吸納若干基層供銷社組建農資公司,由縣農委依託種子公司經營範圍擴大到農資經營領域,從而形成太湖兩大農資經營企業,以此為基礎,將全縣各類農資經營户歸順到兩個主力企業麾下,實行參股或控股,並吸納個體經營户加盟連鎖經營,強化統一配送。三是聯合辦理農資經營證照。為幫助加盟的農資經營户獲得市場準入,由兩個主力企業統一向有關部門申請,縣工商部門總關口,辦理有關證照。對於辦理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經營許可證的,營業執照載明經營農藥,未辦理的在其營業執照的農家店,其經營範圍註明“代理銷售xxx公司統一配送的農藥”等字樣。工商部門為農資經營户制定統一格式的連鎖加盟協議,對於既未辦證又未簽訂協議的,要求限期整改,不能達標的給予取締。縣安檢局統一協調收費標準,由主力企業邀請安全評估機構,對申辦安全許可證的農資經營户進行安全評估,每個門店收取評估費約600元,請市安監部門赴縣為企業及所屬的加盟店舉辦安全培訓班,每店1~2人,每人收費400元。四是規範農資市場經營行為。為規範農資經營行為,縣工商局統一範本和格式,指導農資經營業主建立“兩賬”(進、銷台賬)、“兩票”(進、銷發票)、一卡(信譽卡)、一書(誠信經營責任書)、一承諾、商品退市制、預告賠償制等自律制度,組建農資行業協會,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對於守法經營的企業和門店,縣工商部門每年授予其“農資經營示範店”稱號,為提高授信的權威性,太湖縣計劃從下年度起,由縣政府授牌。

社會監管。為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太湖縣實行政府領導下的監督管理機制,開展全方位的社會監督,不僅縣人大加強執法檢查,有關政府部門聯合整治,動員社會各方面加強監管。縣有關部門通過媒體等多形式,向廣大農民宣傳農資經營政策,設立投訴熱線,聘請農資監督員,建立誠信檔案,實行誠信分類管理。

總結太湖的經驗,概括起來就是:思想認識是前提,領導重視是關鍵,部門配合是基礎,強化服務是核心。

太湖縣農資市場整治的主要成效體現在:一是農資經營行為得到規範,全縣無證經營的狀況有所改觀;二是農資流通市場得到淨化,打假維權促進了農村經濟,查處假冒偽劣農資經營案件34起,案值15.2萬元,侵權案件17.6萬元;三是農資經營主體強化自我約束,基本建立自律制度。

由於認識的侷限性,太湖縣的有些做法值得商榷。一是適用的政策與法律依據不當,主觀上還存在“紅頭文件大於法律”的思想觀念,實質上“一主兩輔”的政策規定早已不再執行;二是監管思路未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行業龍頭企業是要經過市場洗禮,而非政府部門圈定的,因此現有的供銷社實體與市場機制下的龍頭企業不是一碼事,管理部門監管方式不能越俎代庖;三是整改是漫長的過程,尤其是證照問題需要一個過程,對手續不全、但經營有方,且在民間信譽度高的農資經營户,不可能取締,也難以取締。

(二) 農資市場的綜合整治幾點體會與啟示

我們認為,太湖的做法總體上是符合大政方針的,難能可貴的是政府及有關部門不懈地探索與追求,主要特點是:

——體現時代性。體現了太湖縣把發展的主題放在工作首位,把服務於“三農”和市場主體的思想放在機關效能首位,把羣眾滿意和取得實效放在黨的先進建設首位。

——把握規律性。體現了太湖縣主動探索新形勢下農資流通改革與發展的內在規律性,遵循市場體系建設的客觀規律性,把握城鄉統籌發展的一般規律性。

——富於創造性。體現了太湖縣勇於突破常規、大膽創新的思想,尊重客觀實際、勇於突破常規的思想,堅持實事求是、不斷與時俱進的思想。

(三)農資市場亂象成因分析

農資市場亂象,反映的是證照不全、超範圍經營等,但實質上卻反映出農資流通管理體制上的問題,監管主體、責任主體不明確,形成了既有人管又沒有人管的狀態,雖然農資經營有着特殊性,農資經營户有責,政府部門同樣有責。

農資經營的特殊性表現在:一是因為農資生產的常年性與銷售的季節性,城鎮生產地與農村泛銷區等有着數理理論上的“多維關係”,政府部門與農資經營户形成“金字塔型”,面對眾多的經營户,政府監管勢必難度很大。二是多數農資經營户具有農民的特質,絕大多數是小户經營,處在廣大農村之中,與廣大農民生活在一起,小、散、弱、亂的狀況成為農資市場的普遍現象,實質上這是我國農村發展滯後的綜合表現。三是因為農資與“三農”之間存在時空錯位,經濟學中的“蛛網定理”揭示了這種相互交錯的關係給農業與市場帶來的震盪,自然災害的水患與乾旱,決定農資市場供求與價格波動,農資生產、流通渠道與銷售終端缺少骨幹企業。除農資自身的特殊性之外,農資市場亂源成因概括為:

(1)有關收費標準較高。多數農資經營户,只是農資經營形勢好的情況下經營,基本上是養家餬口,發不了大財。農資特別緊俏時,他們抓不到貨源;農資市場疲軟時,他們不敢經銷。據反映,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安全評估與培訓收費少則1000餘元、多數在2014多元,有的地方甚至更高,再加上其他收費,高收費成了一個高門坎。因此,就出現大量無證經營或超範圍經營,甚至出現少數農資經營户願意挨罰的局面,因為這比辦理證照來得快,對於個體農資經營户來説,也是一個無奈的困局。

(2)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在農民眼中,農資經營者的個人品格和道德價值,在某種程度上還要高於法律,鄉情鄉禮這個中華傳統民族風尚,決定了農民習慣於用口碑和看得見的事實佐證農資經營户的道德行為。法律對於農民只能算是滯後的保護,不解眼前之急。因此,農民這個羣體的法律觀念相對淡薄,“良心”與誠信守法經營的關係更為密切,而且也是吸納回頭客的絕招。農民的購買行為不因為經營者是否證照齊全、手續合法,千百年的小農思想在農村依然有着廣闊的市場和植根基礎。僅僅因為經營者證照不全而整治農資市場,在農村這個廣闊的天地裏,農資經營者就會越查越躲、越查越多,甚至出現“遊擊作戰”的現象,而執法部門就會處於寡不敵眾的局面。

(3)優勢企業實力不強。農資專營時,農資市場渠道通暢,供銷社的農資公司和農技推广部門作為農資經營主體,使得政府監管距離較短、效率較高。經濟體制轉軌之後,許多企業不能適應市場變化而逐漸被市場淘汰出局,農資經營主體出現多元化。在這個大格局,培育了新的優勢企業,但是扛起領軍農資市場大旗的能力還有一定距離,商業資本滲透、渠道

與終端的主導權,都還不在主力企業手上,況且市場的認知程度也不很高,多少還帶有“泥土的芳香”,對於眾多的中小農資經營企業號召力、影響力有限,企業內部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還不是很完善,難以獨步天下。

(4)執法監管體制不順。通過調查,農資市場監管主體較多,誰都做主誰都不做主的尷尬局面依然存在,面對眾多的農資監管部門和需要辦理的行政許可程序,農資經營户多數不知其所以然,掌握行政許可與農資經營户缺乏平台交流,雖然媒體曝光的是農資經營户,但反映的是監管層面。在部門之間,誰先應該辦理證照還陷入“雞與蛋”誰先誰後的爭論,説穿了就是誰都不想承擔責任。因此,亟待理順這個主從關係,讓農資經營户有證、有照經營,強化政府部門的宗旨意識,引導和規範農資經營户的經營行為。

(四)規範農資市場與整治農資市場的主要任務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黨和政府歷來重視“三農”工作,各級各部門都將做好農資流通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八部委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見,明確提出規範和發展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的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新型農資流通組織。積極發展農資連鎖經營,建立以集中採購、統一配送為核心的新型營銷體系。鼓勵有條件的農資企業採取特許經營方式,吸引小型農資經營企業加盟,擴大經營規模;二是健全農業生產資料服務體系。農資流通企業要將農資銷售與服務緊密結合起來開展配送、加工、採購服務和技術服務及農機具租賃等多樣化服務,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大力推廣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和提高農產品質量、科技含量較高的新型農資產品;三是整頓和規範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秩序。建立健全農資價格監控機制,防止生產和流通環節隨意抬高價格,保證農民能夠得到各種政策優惠。加快建立種子、農藥、化肥、農機具等產品的市場準入制度,健全農資損害賠償機制,為保護農民利益提供製度保障。因此,我們認為整治和規範農資市場,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農資龍頭企業。培育農資龍頭企業尤為重要,一方面是由於經濟體制轉軌以後,傳統的農資流通體系被打破,亟待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農資流通格局;另一方面是由於龍頭企業是商品市場成熟的標誌,體現了市場競爭水平和流通發展水平。目前,我國大規模的農資流通企業還很有限,距離擁有核心競爭力還有差距,銷售體系比較脆弱,經營管理水平也不高,多數農資經營企業還處於重組過程之中,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農資市場要求不相協調,與建立系統性、規範性、科學性、物流性農資商貿市場的目標相距較遠。

二是紮實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作為現代流通方式,也是農資建立現代農資流通體系的重要任務,是當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商務對策,是實現農資企業做強做大的途徑。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促進連鎖經營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各類企業通過連鎖經營向農村延伸經營網絡。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農業部於2014年印發了《關於發展農產品和農資連鎖經營的意見》。2014年,商務部在全國部署推行“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推動城市企業到農村市場開展日用消費品和農資商品連鎖經營,以期改善農村市場狀況。省政府徵得商務部同意,將安徽作為全國農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場建設試點省,並將農資納入試點。實踐證明,這是一項加強新農村建設行之有效的商務措施,參與試點的農資企業熱情高漲。我國農資經營企業熟練龐大,農資採購、物流和進入市場成本居高不下,對偏遠地區農村發展十分不利,因此需要藉助“萬村千

鄉市場工程”的政策平台,吸納加盟農家店組建農資“聯合艦隊”,特別是中郵物流的介入,更有利於農資市場資源的整合。

三是強化農資行業組織自律。由於農資長期專營,市場秩序如同“走方步”。體制轉軌以後,農資市場像是體育大看台散場一般,各奔東西,不成規模。由於缺少道德規範和行政執法困難,貌似繁榮,實則混亂,各自自創一套“遊戲規則”,缺少行業組織開展政府與企業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及行業組織內部之間的交流。因此,有必要加強農資行業組織自律,形成農資行業組織內部和農資組織與社會之間的相互監督與制約,這樣政府的引導對象由單個農資經營户轉變為行業組織,或在行業組織的配合下實施監管。政府轉變監管方式,通過加強對行業組織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實現職能轉變。一方面農資商會與政府部門之間缺少有效的互動交流,另一方面農資商會成員不能充分體現農資的行業性和地區性。

四是建設區域性農資大市場。我國三農經濟的發展對農資的市場需求熟練巨大而又呈現一定的地域差別和不平衡性,建設區域性農資大市場對於促進各地區三農市場良性發展意義重大。

四、關於規範農資市場的若干建議

今年,中央1號文件將“三農”問題置於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強調加強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中央10號文件就中部崛起作出全面部署,將糧食生產與物流擺上等分位置。可以説,農資市場與農產品生產、流通、加工、出口等密切相關,關係到解決“三農”問題能否取得成效的大問題。

為規範農資市場,必須加強農資連鎖配送,對於確保農資市場商品質量和價格穩定,發揮重要作用。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打擊農資市場不法行為,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建立農資經營户的經濟户口和信用檔案,力求從根本上根治農資市場存在的問題。

根據市場調查和現行法律法規,規範農資經營,解決農資市場問題,規範農資經營行為,解開農資市場監管的死結,從實踐的角度看,需要選準切入點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成立農資市場監管領導小組,作為關於農資市場監管的議事機構,實行聯席會議議事制度,明確工作職責,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措施,檢查議事各方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是根據《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對農資經營中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並聯審批,將規範證照辦理作為切入點,為此建議政府出台有關規定,公開證照辦理程序、審批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對縣以下農村市場的農資經營户,由鄉鎮政府實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

三是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企業,由試點企業統一辦理所屬企業及加盟店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和安全評估、職工培訓,適當減免並統一收費標準,規範收費項目,實行農資經營並聯審批機制,簡化辦事程序。

四是大力推進農資流通現代化,着力於發展農資連鎖經營,培育大型農資經營企業。首先是要突破“一主兩輔”的指導思想,改變與現行政策、法律不相適應的做法,用市場經濟的思維、視野,通過改革的方式,發展農資現代流通方式,充分發揮大型農資流通企業的龍頭作用,形成以農資龍頭企業為主導,以農資市場為基礎,以農資物流配送為重點,以農資

經營户為終端的農資流通體系。其次是培育大型農資流通企業,引領農資市場發展,促進市場有序競爭,增強龍頭企業的採購、物流、營銷能力,提高企業基礎管理、資金管理、人才管理水平,發揮其在農資市場上的示範作用。第三是發展連鎖經營,依託大型農資經營企業輸出管理、資金、技術、品牌,通過大企業的市場運作,帶動中小農資經營户發展,強化連鎖經營企業市場責任,節約政府監管成本。

五是要培育農資大市場,建設農資物流園區。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具有內在的農資市場需求和廣闊的市場空間,物流運輸可以更好地集中市場資源,促進農資經營户公平合理競爭和政府部門加強監管,為廣大農民選購農資提供新的選擇。

六是充分發揮農資網絡的作用,打開中國農資供銷網(),我們可以流覽更多的中國農資供銷方面的信息,它為我們開啟了一扇觀察中國農資供銷動態的窗口。我們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密切關注中國農資供銷的發展動向,有針對性的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一步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切實發展農業經濟,為更好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紮實的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