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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大排查工作總結

欄目: 安全生產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5.48K

一、貫徹落實3月31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藍佛安省長的講話要求工作情況,特別是國務院安委會加強安全生產15 條重要舉措落實情況

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大排查工作總結

(一)3月31日,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聽取了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直播,4月2日公司生產部門中層及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晉能控股集團四月份安全工作(視頻)會議暨電力集團四月份安全工作(視頻)會議並做了工作總結,4月6日,公司召開2022年四月份安全工作部署暨一季度安全生產委員會暨環保專題會議。

(二)危險化學品 4月份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大排查活動開展情況:

1.檢查方案、安排部署工作開展情況

2.風險隱患排查情況

4月份全覆蓋大檢查,共查出危化品管理相關風險隱患12條,並進行了整改。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隱患排查彙總表

序號

隱患內容

隱患歸屬專業

產生隱患簡要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1

藥品庫房無消防沙箱

發電部

消防設施不全,檢點不到位

配備消防沙箱

2

水分析室洗眼器不流水

發電部

檢點不到位,閥門關了未開

開閥門,告知人員不隨意動,設立檢查表

3

水分析藥品濃度大,存放不規範

發電部

工作檢點不到位

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建立鑰匙交接台賬

4

鹽酸櫃玻璃看不清

發電部

鹽酸易揮發,清潔不及時

清潔玻璃

5

藥品庫房穿牆電纜封堵不嚴

機務一部

驗收標準低

用防火泥封堵

6

藥品庫房照明不是防爆燈

儀電二部

安全意識不足

更換防爆燈

7

危化品目錄內容不完整

發電部

檢點不仔細

1.查規範,重新整理;2.排版後打印張貼

8

危化品櫃標識牌不完善

發電部

檢點不到位

設計分類標識張貼,每類藥品一目瞭然

9

藥品庫房勞動防護用品不全

發電部

檢點不到位

1.設計標識張貼;2.補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

10

水處理卸酸泵機封腐蝕

機務一部

鹽酸腐蝕,材質選型不合適

更換耐酸腐的卸酸泵

11

中水加藥間濃硫酸儲存罐濃硫酸乾燥器失效

機務一部

乾燥劑吸潮失效

更換乾燥劑

12

精處理酸存儲罐上方管道腐蝕嚴重,需做防腐

機務一部

酸霧腐蝕

按規範做防腐

3. 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附件1)

4月份查出的危化品完全隱患有11條已全部完成,1條因備件未到廠暫未徹底處理,已採取關閉卸酸泵的出入口手動門的臨時措施,防止鹽酸進一步腐蝕產生泄漏。

4.總結排查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情況

通過安全檢查,已逐步降低危化品的安全隱患,並形成了定期檢查整改制度,定期檢查危化品的儲存及使用情況,填寫《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隱患排查彙總表》,及時發現風險隱患,並立刻進行整改。

二、危險化學品全覆蓋檢查情況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每週主持召開安全生產碰頭會5次。

(二)分管負責人每日生產碰頭會上及時分析評價分管範圍安全風險、協調解決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情況。

(三)4月5日,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下發了《山西國金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2022年工作任務責任清單》,4月20日製訂下發了《山西國金電力有限公司關於下發《“十五條硬措施”責任分解》、《李國彪總經理四月份安全工作視頻會議講話責任分解》的通知》逐條逐項明確責任人落實情況

(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1.企業和建設項目合規情況

(1)企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無證生產經營、安全許可證過期生產經營、超許可範圍生產經營等嚴重違法行為。

(2)是否存在《安全生產法》中法律責任條款和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

2.安全生產製度和責任落實情況

(1)是否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是否涵蓋全部生產和作業崗位,是否包括臨時操作、應急操作、緊急停車的操作步驟與安全要求,是否包括主要工藝指標範圍、工藝報警值和聯鎖值等主要工藝參數。

(2)是否按照新《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修訂完善了包括主要負責人在內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重大危險源企業是否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

(4)是否執行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5)是否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試行)》宣貫學習,確保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3.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能力情況

(1)是否設置有分管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

(2)是否配置了工藝、設備、儀表、電氣等專業管理部門或專業技術人員,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人員能力是否與企業安全生產需要相適應,成為安全生產的“明白人”。

4.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工作開展情況

(1)安全生產標準化各要素是否已有效管理。

(2)是否按照崗位標準和專業標準做到“安全管理系統化、崗位操作行為規範化、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作業環境器具定置化”。

5.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完成情況

組織逐項核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完成情況和應急部門三年行動“回頭看”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拾遺補缺,認真整改。

6.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管理情況

(1)每日安全承諾是否存在由他人代簽現象,特殊作業、開停車等高風險作業是否嚴格落實了管理措施。

(2)是否存在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對自己職責不清,責任不落實的問題。

(3)是否存在工藝報警後,未能及時處置的情況,逐一排查工藝報警閾值、視頻監控位置和名稱是否存在錯誤和設備長期離線等情況。

7.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情況

(1)是否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指南(試行)》《危險化學品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導手冊(2021版)》規範開展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過程是否達到“五有”要求。

(2)是否建立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檢查表,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和行業標準規範,開展日常崗位檢查和專業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同類型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8.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1)全面開展一次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普查工作,是否存在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的行為。

(2)是否存在違法出租場地或生產線從事危險化學品或化工生產。

9.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情況

(1)是否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人事管理、統一勞動保障、統一安全培訓、統一落實全員責任、統一安全檢查,做到“五統一”,落實安全生產保障責任。

(2)是否在重大危險源操作崗位、特種作業崗位和特殊作業中使用勞務派遣人員。

10.集中治理和專項檢查

(1)重大危險源企業是否全面開展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

(2)涉及老舊裝置的企業是否積極開展老舊裝置分類整治改造。

(3)涉及轉移和非轉移項目企業是否配合開展安全設計診斷複核和完成問題整改。

(4)帶危化品儲罐危化經營企業是否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5)是否開展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

(6)硝酸銨企業是否完成問題整改和接受執法檢查。

(7)焦爐煤氣制天然氣企業是否開展專項大檢查,認真吸取全國同類企業事故教訓。

(8)重大危險源企業是否按照應急部門工作部署紮實開展兩輪重大危險源交叉檢查,做好重大危險源安全防控。

11.食堂、居民區、工業區等地面後勤系統以及使用15年以上的燃氣管網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已經移交“三供一業”的社區提供安全責任主體劃分情況。

(五)“兩重點一重大”管控情況

分別介紹“兩重點一重大”名稱、數量、備案等情況

(1)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佈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佈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明確工藝簡介、工藝危險特點、重點監控工藝參數及安全控制基本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2)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對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佈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公佈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明確危險化學品名稱、風險提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

對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細則(試行)》,明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名稱、級別、打分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的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