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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主題教育黨課講稿——聚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欄目: 領導講話稿 / 發佈於: / 人氣:1.53W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講黨課——聚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2019主題教育黨課講稿——聚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各位同志:

根據黨中央統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團黨委的要求,今天我們在公司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由我結合黨支部的實際,圍繞黨風廉政建設這個主題,談一點學習體會,與同志們相互學習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勵一代代中國共產黨人前赴後繼、英勇奮鬥的根本動力。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出台背景

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黨員主題教育,是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的迫切需要,是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是保持黨同人民羣眾血肉聯繫的迫切需要,是實現黨的十九大確定的目標任務的迫切需要。

黨員幹部代表着黨的形象,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水平的影響着黨的事業的發展。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羣眾都看在眼裏、記在心裏。黨員幹部的管理是我黨鞏固執政的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所以,做好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是提升我黨戰鬥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黨的十九大以後,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更要不忘初心,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提升黨員幹部隊伍素質與能力。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條例主要內容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主要內容分為四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

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保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羣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五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 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應當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第七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黨委常委會議(黨組會議)和政府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並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加強廉政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推進制度創新,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四)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下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

(六)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幹部,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加強作風建設,糾正損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八)領導、組織並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工作彙報,切實解決重大問題。

第三章:檢查考核與監督

第八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檢查考核的評價標準、指標體系,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

第九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第十條 檢查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可以與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檢查工作等結合進行,也可以組織專門檢查考核。

檢查考核情況應當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

第十一條 黨委(黨組)應當將檢查考核情況在適當範圍內通報。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督促整改落實。

第十二條 黨委(黨組)應當建立和完善檢查考核結果運用制度。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組織人事部門協助同級黨委(黨組)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或者根據職責開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黨委常委會應當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五條 領導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應當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在本單位、本部門進行評議。

第十六條 黨委(黨組)應當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每年專題報告上一級黨委(黨組)和紀委。

第十七條 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應當依照巡視工作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有關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巡視監督。

第十八條 黨委(黨組)應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實際,建立走訪座談、社會問卷調查等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機制,動員和組織黨員、羣眾有序參與,廣泛接受監督。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違反或者未能正確履行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一)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範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範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者拒不辦理的;

(三)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四)疏於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

(五)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放任、包庇、縱容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税務、審計、統計等法律法規,弄虛作假的;

(七)有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的。

第二十條 領導班子有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進行調整處理。

第二十一條 領導幹部有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情形,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者給予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和降職等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第二十二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具有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情形,並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追究責任:

(一)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問題進行掩蓋、袒護的;

(二)干擾、阻礙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的。

第二十三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具有本規定第十九條所列情形,並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追究責任:

(一)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問題及時如實報告並主動查處和糾正,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的;

(二)認真整改,成效明顯的。

第二十四條 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違反本規定,需要查明事實、追究責任的,由有關機關或者部門按照職責和權限調查處理。其中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處理程序辦理;需要給予組織處理的,由組織人事部門或者由負責調查的紀檢監察機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權限和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

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實施責任追究不因領導幹部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變動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規定應當追究責任的,仍須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 受到責任追究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

單獨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升職務。同時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按影響期較長的執行。

第二十八條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政府實施責任追究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有應當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責任追究處理決定不落實等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政府予以糾正。

三、習近平總書記“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摘錄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時代價值,是傳承和發揚革命精神的重要載體,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的重要途徑,是築牢黨長期執政地位的內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説明》指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模範遵守黨章黨規,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範、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範。

2017年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的指出,領導幹部要不忘初心、堅守正道,必須堅定文化自信。沒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底藴和滋養,信仰信念就難以深沉而執着。黨員、幹部要不斷提升人文素養和精神境界,去庸俗、遠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懷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對繼續堅持糾正“四風”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區各部門都要擺擺表現,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別要針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突出問題,拿出過硬措施,紮紮實實地改。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轉變作風,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在即將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義,以好的作風確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體學習時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我們千萬不能在一片喝彩聲、讚揚聲中喪失革命精神和鬥志,逐漸陷入安於現狀、不思進取、貪圖享樂的狀態,而是要牢記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恆課題,作為全體黨員、幹部的終身課題。

四、不忘初心,黨風廉政責任制的重大意義

不忘初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於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保證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進一步提高管黨活黨水平,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新中國成立70週年和中國共產黨在全國執政70週年的重要時刻,根據黨的十九大部署,全黨啟動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這次主題教育,是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的迫切需要,是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是保持黨同人民羣眾血肉聯繫的迫切需要,是實現黨的十九大確定的目標任務的迫切需要。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就是要堅持思想建黨、理論強黨,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推動廣大黨員幹部全面系統學、深入思考學、聯繫實際學,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築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就是要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奔着問題去,以刮骨療傷的勇氣、堅忍不拔的韌勁堅決予以整治,同一切影響黨的先進性、弱化黨的純潔性的問題作堅決鬥爭,努力把我們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就是要繼續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把羣眾觀點、羣眾路線深深植根於思想中、具體落實到行動上,着力解決羣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眾對黨的信任和信心,築牢黨長期執政最可靠的階級基礎和羣眾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發揚革命傳統和優良作風,團結帶領人民把黨的十九大繪就的宏偉藍圖一步一步變為美好現實。

“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是根據新時代黨的建設任務、針對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這次主題教育的特點提出來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以堅定的理想信念堅守初心,牢記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時刻不忘我們黨來自人民、根植人民,永遠不能脱離羣眾、輕視羣眾、漠視羣眾疾苦。擔使命,就是要牢記我們黨肩負的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勇於擔當負責,積極主動作為,保持鬥爭精神,敢於直面風險挑戰,以堅忍不拔的意志和無私無畏的勇氣戰勝前進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找差距,就是要對照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對照黨章黨規,對照人民羣眾新期待,對照先進典型、身邊榜樣,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有的放矢進行整改。抓落實,就是要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轉化為推進改革發展穩定和黨的建設各項工作的實際行動,把初心使命變成黨員幹部鋭意進取、開拓創新的精氣神和埋頭苦幹、真抓實幹的自覺行動,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地生根,推動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是一個相互聯繫的整體,要全面把握,貫穿主題教育全過程。

理論學習有收穫,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在原有學習的基礎上取得新進步,加深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大政方針的理解,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提高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禮,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傳承紅色基因,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忠誠於黨、忠誠於人民、忠誠於馬克思主義。幹事創業敢擔當,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保持只爭朝夕、奮發有為的奮鬥姿態和越是艱險越向前的鬥爭精神,以釘釘子精神抓工作落實,努力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為民服務解難題,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守人民立場,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增進同人民羣眾的感情,自覺同人民想在一起、幹在一起,着力解決羣眾的操心事、煩心事,以為民謀利、為民盡責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清正廉潔作表率,重點是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保持為民務實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鬥爭,堅決預防和反對腐敗,清清白白為官、乾乾淨淨做事、老老實實做人。

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錘鍊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品格、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偉大夢想共同奮鬥的根本任務,努力實現理論學習有收穫、思想政治受洗禮、幹事創業敢擔當、為民服務解難題、清正廉潔作表率的具體目標,確保這次主題教育取得紮紮實實的成效。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黨內存在的挑戰和風險的結果。事實上,中國共產黨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的確不少,最大問題是黨的優良傳統和精神品質被削弱。從根子上説,就是一些黨員遺忘、淡化了黨的“初心”。

中國共產黨的“初心”就是黨建立和發展的最初心願。它是中國共產黨的身份標識,也是黨存在的精神內核和不斷髮展的動力之源。從“初心”的構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為馬克思主義堅定的信仰者,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來認識、分析、解決問題;二在理想信念上,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始終堅持人民立場;四在精神上,“開天闢地、敢為人先的首創精神,堅定理想、百折不撓的奮鬥精神,立黨為公、忠誠為民的奉獻精神”;五在作風上,始終不忘黨的優良作風,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羣眾、批評與自我批評,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可以説,這五個方面是我們黨近百年取得輝煌成績的經驗總結,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精神支柱,更是全體共產黨員必須堅守的政治靈魂。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它在增強各級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廉政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各級黨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決定》進一步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這為我們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更好實施責任追究指明瞭方向。

我們黨十分重視全黨動手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就頒佈實施了《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毫不鬆懈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加大解決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突出問題力度。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2010年黨中央、國務院頒佈了修訂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強調,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全黨動手。各級黨委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責任制,分解責任要明確,檢查考核要嚴格,責任追究要到位,讓責任制落到實處。

五、《制度》面臨的問題以及如何認真貫徹執行《制度》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一般性的、總體性的要求多,具體的、可操作性的舉措少,致使工作流於形式,沒有落到實處;一些地方和部門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分解不夠明確,檢查考核不夠深入,責任追究不夠嚴肅,有不少地方和部門甚至沒有真正追究過責任,等等,嚴重影響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效性和權威性。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統一。各級黨委必須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各級領導班子要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做到“一崗雙責”。各級領導幹部要把自己擺進去,既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把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在一定範圍內開展評議,以此督促領導幹部切實負起責任。如果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重大問題上有失職等領導責任問題,就要採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絕不能以集體名義敷衍了事。

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必須認真履行好監督責任。要堅持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積極協助黨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並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要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專題調研,找準存在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規定,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責任追究案件的啟動程序方面,責任追究由誰來啟動、在什麼情況下啟動需要進行明確等。要鐵面執紀,嚴肅責任追究,在這方面要抓住典型。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問題也不報告、不反映,敷衍塞責、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後果和惡劣影響的,要依照《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該組織處理就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就紀律處分,不能下面問題成串還熟視無睹。要突出責任追究的重點,對不認真履行反腐倡廉職責,導致本地區、本單位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的;對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誤和不良影響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要適時對責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增強責任制的威懾力。

對具體的責任行為進行“簽字背書”,是強化責任主體認真履職、敢於擔當、落實責任的有效舉措。由領導責任人和監管責任人在具體責任行為報告上簽名後上報,以利監督和責任的擔當。出了問題,還有倒查機制,還要被追究。這就意味着承諾和責任,既是壓力,更是動力。實施責任追究應該終身追究,無論領導幹部工作崗位或者職務有什麼樣的變動,該追究責任的都要追究。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清責任,對於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弄清楚是領導幹部主動發現並堅決查處的或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的,還是有失職瀆職情節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問題的,前者不承擔領導責任,後者必須承擔領導責任。

六、國企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我黨十九大報告主張秉公執法、廉潔政治,國企落實十九大報告要求的過程中,應適當創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這不僅能夠營造廉潔的工作環境,而且還能促進國企有序建設,提高國企員工政治素養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現如今,我國社會正處於發展的關鍵階段,國企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國企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的過程中未能緊密結合社會形勢,最終實踐效果與預期要求相差甚遠,並呈現下述突出問題:

(一) 思想意識淡薄

國企經營管理的過程中以業務工作為中心,其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業務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領導者開展基礎業務工作時往往忽視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並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會浪費基礎業務處理時間,即使發現個別員工存在違法亂紀行為,也只是口頭批評,未參照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度予以懲處,長此以往,國企員工會對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度持片面認知,員工憑藉主觀意識應付工作,這對國企有序管理、穩健運行有不利影響。

(二)工作形式落實

國企管理體系相對完善,個別部門領導者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時,為應付上級領導檢查,僅形式化推進,未真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於過程。此外,相關制度負責人同時兼任多職,一旦出現腐敗行為,則負責人會互相推卸責任,並不是在第一時間提供問題處理措施,這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完善、有序運行會產生消極作用。

(三)考核指標片面

調查可知,國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執行標準尚未具體確定,考核方案過於片面,考核指標細化工作不到位,過於泛化的考核指標不能直觀反映真實情況,並且還會產生違法亂紀行為。部分員工工作積極性會逐漸降低,員工離職意願度會大大增強,最終國企發展極易因優秀員工數量短缺受到制約。

(四)責任延時追究

國企多數領導者為在員工面前維持好人形象,或者迫於職位晉升,往往採取息事寧人處理方法,一旦國企領導者在責任追究中未能秉公執法,主觀色彩較濃厚,那麼最終會主張囂張氣焰,弱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權威性。此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過程中會充滿較多阻力,這對國企持續發展會產生消極影響。

國企要想真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務必採取有效對策處理已有問題,從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營造良好的國企環境,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助力,最終國企經營管理目標能夠及時實現。

(一)強化思想意識

國企領導者只有正確認識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改變傳統的思想認知,才能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作出積極努力,並規範工作行為。這項工作落實時遵循分級管理領導機制,並且國企組織系統化培訓活動,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培訓活動,瞭解黨風廉政建設的意義,同時,員工會嚴格按照責任制要求約束自我行為。只有國企領導者以身作則,積極主動強化自身思想意識,才能起到榜樣示範作用,國企員工自然會端正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看法。

(二)落實工作過程

黨風廉政責任制具體落實於工作過程,同時,明確員工職責,根據國企發展情況制定階段性發展目標,堅持一人一責制,即使出現管理問題,相關負責人能夠主動承擔責任,併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改進提出建設性意見。長此以往,員工工作態度會不斷端正,員工責任意識會逐漸增強。國企將黨風廉政責任制度細分,為各部分佈置反腐任務,並對責任制度落實情況全面監督,以此彰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踐優勢。

(三)做好考核工作

國企制定科學的考核體系,將責任制滲透於考核的各環節,同時,嚴格執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務,在這一過程中,應用定量與定向相結合的方法,這能大大提大學聯考核準確性,並且考核結果能夠客觀反映。此外,發揮羣眾監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勵措施,對於表現優秀、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領導者公開表揚;對於表現遜色、多次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領導者組織系統培訓,必要時予以警告或者懲處,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責任深入追究

國企要想盡最大可能制止腐敗行為,務必深入追究違法亂紀行為主體的責任,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配套制度,與此同時,完善懲罰體系,將防腐工作作為工作重點。此外,滲透責任制考核於日常管理,引導員工正確認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並且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及時消滅違法亂紀行為。責任追究深入推進,能夠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肅性,這對責任追究制順利建設有重要意義,有利於提高國企管理效率,營造良好的企業環境。

國企正處於改革的關鍵階段,通過強化思想意識、落實工作過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責任等措施來引導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這不僅能夠優化黨風廉政建設效果,而且還能強化相關責任主體的責任意識。除此之外,國企改革進程能夠不斷加快,國企經濟效益會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全體黨員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關鍵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動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國、心中有人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黨員、幹部來説,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總開關”沒擰緊,不能正確處理公私關係,缺乏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各種出軌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難免了。思想上鬆一寸,行動上就會散一尺。思想認識問題一時解決了,不等於永遠解決。就像房間需要經常打掃一樣,思想上的灰塵也要經常打掃,鏡子要經常照,衣冠要隨時正,有灰塵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為黨員,作為國企員工,應主動履職盡責,切實擔負政治責任,堅持以上率下,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堅持正本清源。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探索、認真實踐,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兩袖清風,一身正氣,永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