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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考核自查自評報告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9.39K

對照《2018年縣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細則》,現將具體考核內容自查自評報告如下:

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考核自查自評報告

一、考核指標進展情況

(一)總體進展情況

《2018年縣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細則》中涉及四類34項內容,總計300分,自評打分300分。

(二)工作指標進展情況

1、大氣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評90分)。

(1)PM2.5年均、特護期平均濃度分別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滿分9分):無大氣環境質量站點,不考核此項內容。

(2)PM10年均、特護期平均濃度分別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滿分9分):無大氣環境質量站點,不考核此項內容。

(3)全年或特護期優良天數比例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滿分9分):無大氣環境質量站點,不考核此項內容。

(4)重污染天數減少比例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滿分6分):無大氣環境質量站點,不考核此項內容。

(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削減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滿分9分):沒有限定消減比例。

(6)完成水泥、有色冶煉、陶瓷、VOCs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滿分6分):按要求完成轄區水泥行業、VOCs治理等行業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完成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改造,治理項目。

(7)完成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禁燃區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調查、大氣監測能力建設等基礎性工作(滿分6分):配合完成了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完成了禁燃區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調查,沒有大氣自動檢測站建設要求。

(8)完成城區內公共交通高排放車輛淘汰目標(滿分9分):未下達淘汰任務。

(9)深入開展揚塵污染整治。(施工工地做到“六個100%”,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45%以上)(滿分9分)(住建局):施工工地做到“六個100%”,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63.87%。

(10)積極推進面源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縣級以上城鎮建成區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燃放,縣級及以上建成區全面禁限放煙花鞭炮;嚴禁露天焚燒秸稈)(滿分9分)(發改局、公安局、住建局、農業局):(1)內燃煤小鍋爐已全部淘汰;(2)出台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2018]21號);規定禁限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限。(3)轄區內未發生一起露天焚燒積杆現象。

(11)強化特護期大氣污染防治(滿分9分)(環保局、經信局):完成重點行業錯峯生產方案制定工作,今年無重污染天氣。

2、水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評90分)。

(1)轄區國控“水十條”考核斷面水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要求(滿分18分);無國控斷面,斷面,與往年比較水質類別不變。

(2)轄區省控考核斷面優良率優於2017年(滿分9分);無省控斷面,斷面,水質達標率100%。

(3)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滿分6分);飲用水源保護區已經調整,轄區內已無飲用水源保護區。

(4)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滿分6分);飲用水源保護區已經調整,轄區內已無飲用水源保護區。

(5)黑臭水體整治(滿分9分)(住建局):無黑臭水體整治任務。

(6)地下水考核點位的水質保持穩定(滿分4.5分)(國土局): 無地下水考核點位。

(7)完成主要水污染物減排任務(滿分6分):無水污染減排任務。

(8)入河排污口整治(滿分6分):無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

(9)加強工業污染整治(滿分4.5分)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廢水達標排放,並實現在線數據聯網。已建立園區水環境管理檔案。

(10)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滿分6分):新增上游污水管網3公里。

(11)加強畜禽(水產)養殖污染治理(滿分9分)(畜牧局):無規模畜禽養殖場;轄區無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收集儲存運轉中心建設任務。

(12)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滿分3分)(環保局):無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13)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滿分3分):轄區內4家加油站雙層罐改造於2017已完成,今年完成新增加油站(三炮台加油站)雙層罐改造。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90分,自評90分)。

(1)重金屬監測斷面達標率(滿分24分):轄區內無監測斷面。

(2)進度滯後的16個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完成率(夏季攻勢)(滿分24分):無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

(3)完成全州10個尾礦庫及其採選、冶煉企業環境污染整治(滿分21分):無尾礦庫及其採選、冶煉企業環境污染整治任務。

(4)土壤及重金屬項目完成率(滿分15分):無此項任務。

(5)完成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堅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務(滿分6分):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務。

4、其他工作(30分,自評30分)。

(1)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機制建立情況(滿分6分):建立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體系,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協調議事機制。

(2)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滿分6分):完成入户調查與數據採集(工業污染源入户調查與數據採集差錯率、生活污染源入户調查與數據採集差錯率未超過2%)、全面完成清查(清查漏查率未超過2%、清查重複率未超過3%、清查錯誤率未超過3%)、完成質量核查(按規定完成督查工作、工作督查報告、數據審核報告通過普查機構審核)。

(3)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落實情況(滿分6分)(人大城環委):按要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監督、執法檢查、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監督,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

(4)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投入情況(滿分6分)(財政局):縣本級已安排支出122.8萬元,比2017年支出的81.57萬元增長41.23萬元,增長50.54%。

(5)公眾滿意度和公眾參與情況(滿分6分)(統計局、環保局):公眾滿意度調查由州統計局牽頭隨機對各縣市進行抽樣電話調查,已按照方案要求向環保局提供抽樣樣本。滿分2分,自評分為2分;已開通公眾熱線、微信公眾號,公眾參與渠道通暢,滿分1分,自評分為1分;按法定要求實時實施信息公開,未出現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或訴訟敗訴,滿分2分,自評分為2分;無實施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的要求,滿分1分,自評分為1分。

二、採取的主要措施

(一)科學謀劃,任務明晰。高度重視,將五個文明建設績效考核工作等重點工作均納入到本年度的工作重點。每月按時間按要求,對完成情況進行收集歸總和上報。

(二)聚焦任務,確保打好污染攻堅戰。以“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着力打好碧水保衞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衞站”為核心目標,嚴格按照為導向,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三)加強銜接,及時反饋。明確由各相關責任領導帶領各責任部門負責人,及時與州直相關責任部門進行對接,就統計數據進行核對核實。

三、存在問題和困難

工作人員少,工作任務重,檔案管理不夠規範。

四、建議意見

結合行政機構改革和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環境保護管理機制,建立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環保管理機制體制。